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
麓谷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和修编
二、项目背景
随着长沙市城市空间的拓展及高新区自身产业业态的发展,亟需对控规单元内的空间进行更新、优化;同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需尽快启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控规实施评估,统一提出全市产业园区 控规修改方案,确保产业园区的主体功能。根据现实需要和上级主管 部门要求,为保障产业用地空间,优化存量用地,同时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关要求,拟开展麓谷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麓谷二、三期14平方公里范围。
重点修编范围:六部委批复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72平方公里范围。
四、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范及标准的规定
(二)规划依据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湖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17年)
《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用地编制指南》(2018年)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参考在编的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
《长沙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7年)
《长沙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
《麓谷分区麓谷二期单元(L03)、麓谷三期单元(L04)控制性详细规划》
高新区管委会提供的资料及相关文件
五、主要内容
(一)控规评估
梳理原控规编制内容对上位规划强制性要素的落实情况,重点分析:原控规规划的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是否符合新的规范要求, 各类用地配比是否合理。提出控规修编需要落实或补充的设施类型、规模及各类用地配比建议。
2.现状建设情况分析和评价。分析原控规指导下,现状土地利用、用地构成、建筑业态、开发强度及用地效率等情况,总结现状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此次修编需要改善的内容。
3.调规情况分析与评价。梳理近5年规划修改项目,分析调整地块在用地性质、容量等方面的特征;对此次控规修编在用地性质和容量等方面提出建议。
4.产业用地综合评价分析与评估。
综合分析现状企业效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评价得出现状产业用地土地利用等特征。结合高新区对麓谷二、三期区域的产业定位,提出符合其产业发展趋势的空间布局模式。
5.空间结构及交通布局变化与趋势分析。
以现状为基础,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布局,分析城市结构和重大交通设施对本单元的影响,提出未来单元发展的趋势。
6.控规调整建议
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总结本单元存在的问题,并对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出未来单元修编的建议。
(二)修编方案
详细考察本单元土地的现状使用情况、权属情况,形成准确的现状系列图纸。以此为基础开展控规修编。重点探索产业用地比例控制、产城融合规划引导、用地性质兼容性管控、地块划分与地籍合一、地 块控制指标通则化和弹性化管理等内容,使规划充分发挥引导和管控 作用,同时更适应园区项目落地需求。
1.明确总体定位:落实最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功能结构与分区,结合高新区自身发展建设的需要,明确片区的主体定位与功能组成。
2.优化用地布局:根据园区建设发展需要,从单元发展整体考虑, 落实公共服务、产业配套建设等诉求,优化用地布局。划定不同性质 用地的地块界限,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有条件允许建设的 建筑类型,综合考虑存量土地、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
3.道路交通组织:落实城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配套用地,研究区域交通组织形式,同时结合现状评估内容,形成区域交通衔接方案。提升骨干路网的通行能力,增加支路网密度,落实绿道建设、慢行系统建设的要求。同时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4.优化公共服务和市政设施:对单元内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养老服务、文化配套、体育建设和公园绿地等设施进行查漏补缺。优化单元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设施。
市设计等相关要求,明确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 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做为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
6.规划实施管控:根据建设开发的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管控思路及措施。
六、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报告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两个部分的内容,其中,控规修编成果主要包括文本、图纸和说明书三个 部分;其内容和深度达到《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的要求; 成果形式应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数据。
七、审查阶段及进度安排
该项目分为四个阶段:现状调研及初步方案阶段、初步成果阶段、送审成果阶段和正式成果阶段。设计单位应根据上述研究内容和要 求,合理安排时间,提出分阶段实施计划及进度。
八、其它要求
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十、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服务完成时间:2020年3月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人和付款方式:
1、付款人:本项目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承担一半费用,具体支付安排在本项目合同中进行约定。
2、付款方式:
付费次序 |
占总费用(%)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30% |
签订合同后 |
第二次付费 |
40% |
初步成果通过审查后 |
第三次付费 |
30% |
项目入库后 |
(四)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