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所有标的物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采购范围
1、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现有机动车辆(汽车498辆、摩托车323辆)的车辆保险服务,机动车数量在服务期间会有一定数目的调整,以采购人的具体通知为准。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所属机动车辆保险。
2、保险期限及服务期限:
(1)保险期限:保险保单实行一年一签。保险责任按投保车辆的起保日期至终保日期计算。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合同结算金额达到300万元时,以上述先到者为准
(二)采购总预算:人民币300万元,合同有效期内,在合同总价内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累计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
二、车辆保险内容
(一)全部汽车、摩托车交通强制险按《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基础费率表》(以最新版本为准)计费。
(二)汽车商业险险种:
1、车辆损失险,无论车身价值多少,统一视为足额投保,发生赔付时不按比例摊赔,全部按实际损失计赔,赔偿限额不超过该车的重置价值,但不受保险金额的限制;
2、第三者责任险:每车每年保险金额100万元;另有一台福特特种防暴车(无牌照)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
3、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赔偿限额1万元,以车辆行驶证核定座位数为准;
4、粤A、粤O牌车车船税。
(三)摩托车商业险种:
1、车辆盗抢险;
2、车辆损失险,无论车身价值多少,统一视为足额投保,发生赔付时不按比例摊赔,全部按实际损失计赔,赔偿限额不超过该车的重置价值,但不受保险金额的限制;
3、第三者责任险:每车每年保险金额20万元;
4、车上人员责任险:投保两座,每座赔偿限额1万元;
5、粤A、粤O牌车车船税;
6、不计免赔险。
(四)全车盗抢险:无论车身价值多少,统一视为足额投保,发生赔付时不按比例摊赔,赔付按实际损失计赔,赔偿限额不超过该车的重置价值。
(五)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限内,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选择投保的险种,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条款所载明的保险责任承担赔偿。在采购期结束后至保单到期前,投标人必须正常履行其责任义务,属于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延缓采购人获得经济补偿。
由于下列特殊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投标人负责赔偿:
1.火灾(包含车辆自燃)、爆炸;
2.雷击、暴雨、洪水、台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三、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对项目中的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含汽车车船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须按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以最新版本为准)的统一规定执行。
(二)投标人对项目中的摩托车商业保险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最新版本为准)执行。
(三)投标人对项目中汽车的商业保险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最新版本为准)的规定执行,车辆商业保险价格=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交通违法系数(广东省暂未执行交通违法系数)。
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方案根据客户近三年投保及出险情况确定无赔款优待等级和系数,共划分为10个等级,系数范围为0.5-2.0。无赔款优待等级和系数确定规则如下:
无赔款优待等级系数对照表
NCD分级 |
-4 |
-3 |
-2 |
-1 |
0 |
1 |
2 |
3 |
4 |
5 |
NCD系数 |
0.5 |
0.6 |
0.7 |
0.8 |
1 |
1.2 |
1.4 |
1.6 |
1.8 |
2 |
无赔款优待等级计算规则为:
1.首年投保,等级为0;
2.非首年投保,考虑最近三年及以上连续投保和出险情况进行计算,计算规则如下:
(1)连续四年及以上投保且没有发生赔款,等级为-4;
(2)按照最近三年连续投保年数计算降级数,每连续投保1年降1级。按照最近三年出险情况计算升级数,每发1次赔款升1级。最终等级为升级数减去降级数,最高为5级。
自主定价系数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系数范围[0.50-1.50]之内。
★3.投标人报出统一的自主定价系数(单位:%)。自主定价系数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50%≤自主定价系数≤150%。
采购人实际支付的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保费金额=按中国保险业协会制定的最新版《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费率表》的标准保费金额×无赔款优待系数(NCD)×自主定价系数。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或合同结算金额达到300.00万元时,以上述先到者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选择的险种,在确定投保需求后,中标人为采购人所指定车辆进行投保。在核对保单等资料无误且本项目保险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将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支付。在中标人确定保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提供相应正式发票给采购人。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一)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车辆保险内容、安全标准等内容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二)如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说明,则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财产保险服务 |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 |
金融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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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要求 1、服务承诺 (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提前为采购人续保车辆整理费用报价并保证报价准确。根据采购人的通知,投标人安排不少于2名专门承保服务人员(项目联络人员)负责上门完成签单承保及案件跟踪等工作,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单据等相关资料送抵采购人。 (2)中标人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派专人受理索赔报案。 (3)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出险报案后,广州市白云区的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江高镇应在60分钟时内赶到现场,其它区域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其它区域应在60分钟内赶到现场。 (4)中标人应设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办理定点保险业务,以便于业务的衔接、资金的结算和数据的统计等。 (5)中标人应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和采购人提交的情况或通知,主动上门服务,及时为被保险单位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 (6)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保险车辆建立单独的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征求采购人意见,及时改进服务。 (7)中标人应义务为采购人举办保险业务知识讲座等活动不少于两次,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驾驶人员安全教育。 (8)必须配合采购人监督管理车辆投保事宜,配合采购人做好车辆保险的日常管理,提供统计资料。 (9)除经采购人批准并事先书面同意外,投标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10)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廉洁承诺书。 (11)中标人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2、理赔承诺 (1)对于下列保险事故,中标人要同意免除现场查勘: ①对于发生保险事故且损失金额在20000元以下,并提供事故证明和现场照片,中标人应免除现场查勘; ② 对于经过公安机关勘察的保险事故凭据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索赔,中标人应免除现场查勘; ③ 由于暴雨、暴风、冰雹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保险事故中标人应免除现场查勘; ④ 对于特殊用途车辆或事先约定车辆免现场查勘,中标人应以采购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⑤ 对于经过交警处理并出具事故处理书的保险事故,中标人应免除现场查勘; ⑥ 对于未造成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车辆能自行移动的事故,经中标人核实同意后,应免现场查勘; ⑦ 盗抢险案件免现场查勘,凭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全车盗抢案件证明索赔; ⑧ 车身划痕险保险事故免现场查勘; ⑨ 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事故免现场查勘; ⑩ 自燃险保险事故凭消防部门事故证明免现场查勘。 (2)采购人车损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案件中标人不超过1个工作日办结,涉及伤人的案件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结; (3)采购人车损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且按要求将所需的理赔资料提供齐全后,中标人赔案时效为: ①车损金额在5千元(不含)--3万元(含)以内的案件不超过2个工作日办结,涉及伤人的案件不超过6个工作日办结; ②车损金额在3万元(不含)--10万元(含)以内的案件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结,涉及伤人的案件不超过8个工作日办结; ③车损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完成理算、核赔工作,涉及伤人的案件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4)对于稀有车型,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随时会同采购人共同确定损失。 (5)保险车辆受损失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确定的定点维修单位内选择修理厂,在广东省交通部门规定的相应维修项目的定额工时内将车辆修复,交采购人使用,受损车辆更换零部件应为主厂件、原配件,费用由中标人直接与维修厂家结算。 ★(6)施救服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的保险车辆在广东省内出险后,中标人或中标人当地分支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做好受损车辆的施救工作,在广东省内需为事故车辆提供免费拖车服务。如需要中标人提供交通援助服务,中标人应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进行交通事故处理,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中标人需承诺无条件为采购人的提供一定次数的在广州市区域内的免费拖车服务(须承诺可提供免费拖车服务的次数)。(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保险车辆出险后,采购人短时间不能提供齐全的索赔单证,在事故责任及损失确定的情况下,可由采购人提出申请,中标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按立案金额的50%预付赔款。 (8)车辆保险金额以采购人提供的投保价值为准,发生损失时,按实际修理及必要的施救费用计算赔款。 (9)在理赔过程中如遇有其他特殊情况,中标人与采购人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充分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10)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医药费用(公费或自费药)在相应赔偿责任内要求实报实销,并提供人身事故伤员医疗过程跟踪服务与法律咨询服务。 ★(11)投标人须承诺,警车号牌车辆上安装的警灯、警报器、射灯、摄像设备等警车必要装备或特种车上安装的照明、摄像等装备与保险车辆视为同一整体,按车辆损失险赔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发生碰撞第三者,造成第三者损失且采购人负全部责任的,征得采购人同意授权后,中标人可直赔第三者损失。 ★(13)投标人须承诺,均在中标人投保车损险的同一采购人的车辆发生互碰,视同属于保险责任,在双方车损险内报案赔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采购人以发动机号码作投保的摩托车与有牌摩托车的理赔一致,发生多方事故时第三者的损失直接在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中按责赔付,无需扣除交通强制险责任限额和费用;发生多方事故时,赔付本车损失时无需扣除交通强制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金额;摩托车发生保险事故,索赔时可不提供年审证明。 (15)如中标人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以采购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16)对于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指定具有国内保险公估营业许可的且双方认可的公估公司进行损失理算,由中标人负担有关公估费用。 ★(17)投标人须承诺,紧急出险时可用警察证作为有效证件出险。(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8)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因特殊原因有部分车辆只需以发动机号码作投保,中标人在核对车架号或发动机号无误后,必须正常理赔。(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9)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执行紧急公务时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且损失金额20000元以下的事故,中标人应允许驾驶员自行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后车辆撤离,过后再补报案。(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0)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赔偿请求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 (21)如中国银保监会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有新的变化,中标人应按照有利于集中采购车辆保险的方案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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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针对采购需求制定的工作目标及管理保障措施;(2)工作内容、开展组织形式及流程;(3)人员安排,服务能力体现;(4)查勘车辆安排;(5)服务网点安排;(6)跟进与回访制度等)、理赔服务整体运作流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理赔流程、理赔时效;(2)索赔资料;(3)偿付能力情况;(4)档案管理、相关理赔管理制度等)、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及预案; (2)人员调配);并可结合自身条件提出针对本项目的增值服务。 (二)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从业经验3年或以上;具备保险从业资格证书的。投标人拟派本项目2名专门承保服务人员(项目联络人员)情况:需具备相关从业经验3年或以上,并具备保险从业资格证书。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