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名称:
衡水学院2024-2025年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预算220万。拟采购衡水学院主校区2024年7月1日—2025年5月31日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11个月;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2024年9月1日—2025年5月31日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9个月。包括衡水学院主校区,衡水学院西校区,衡水学院学生公寓,教学及其配套设施室内外整体保洁;实验楼、办公楼公共区域整体保洁;校园环境清扫、生活垃圾校内清运、绿化带及公园景观区域树叶的收集、卫生间除臭、宣传牌、公示栏及垃圾箱的保洁、特岗(含医务服务、水电管理、校园绿化等服务项目)和学校临时性紧急任务和重大绿化任务,滨湖校区校园和部分使用楼宇的教室及师生生活学习场所。最低人员配置为91人。
三、 项目采购主要技术要求
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须由采购人使用部门确认中标人承诺的到岗人数及设备,虚假应按无效标处理。
考虑到假期因素,校本部保洁人员7月、8月及1月份三个月按上岗30人上岗进行核算。
服务地点:
主校区的1号,2号,3号,4号,5号,7号,8号,9号,11号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含报告厅和贵宾室),墨香馆,多功能餐厅4、5层学校办公区,校医院的楼内保洁及整体室外保洁;西校区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教学楼及14号多功能音乐厅和17号阶梯教室及整体室外区域;学生公寓室外区域;滨湖校区校园和部分使用楼宇的教室及师生生活学习场所。
楼宇建筑面积及室外保洁面积
服务点名称 |
建筑面积 |
服务点名称 |
建筑面积 |
1号教学楼 |
6525 |
墨香馆 |
1200 |
2号教学楼 |
6525 |
多功能餐厅4、5层学校办公区 |
2000 |
3号教学楼 |
2525 |
校医院 |
1000 |
4号教学楼 |
6668 |
主校区室外广场及道路保洁(含凯龙健身北停车场) |
61500 |
5号教学楼 |
3556 |
主校区田径场 |
17600 |
7号教学楼 |
3006 |
主校区塑胶运动场 |
13000 |
8号教学楼 |
3027 |
行政楼 |
4265 |
9号教学楼 |
3136 |
图书馆 |
15580 |
11号教学楼 |
2911 |
西校区道路、操场、天桥及地下车库 |
34818 |
12号教学楼 |
16794 |
学生公寓区室外保洁 |
20400 |
13号教学楼 |
9342.83 |
16号教学楼 |
8640 |
14号教学楼 |
4253.8 |
17号教学楼 |
26501 |
15号教学楼 |
23468.57 |
|
|
最低岗位人员配置
服务点名称 |
人员配置 |
服务点名称 |
人员配置 |
1号教学楼 |
3 |
墨香馆 |
1 |
2号教学楼 |
3 |
多功能餐厅4、5层学校办公区 |
|
3号教学楼 |
1 |
校医院 |
|
4号教学楼 |
2 |
主校区室外广场及道路保洁(含凯龙健身北停车场) |
6 |
5号教学楼 |
1 |
主校区田径场 |
1 |
7号教学楼 |
1 |
主校区塑胶运动场 |
1 |
8号教学楼 |
1 |
行政楼 |
1 |
9号教学楼 |
1 |
图书馆 |
6 |
11号教学楼 |
1 |
学生公寓区室外保洁 |
2 |
12号教学楼 |
4 |
西校区道路、操场、天桥及地下车库 |
3 |
13号教学楼 |
2 |
垃圾清运收集 |
3 |
14号教学楼 |
1 |
校本部医护人员 |
9 |
15号教学楼 |
6 |
校本部绿化工 |
8 |
16号教学楼 |
3 |
校本部电工 |
2 |
17号教学楼 |
4 |
校本部水工 |
1 |
滨湖校区保洁 |
5 |
校本部木工 |
1 |
滨湖校区水电工 |
2 |
滨湖校区医护 |
4 |
项目经理 |
1 |
|
48 |
投标人应根据特殊岗位人员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工资标准。
三、校园环境卫生与保洁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具体服务内容:
校园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包含楼宇室内公共区域保洁、公共教室、校园环境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校内清运、绿化带及公园景观区域树叶的收集、卫生间除臭、宣传牌、公示栏及垃圾箱的保洁、特岗(含医务服务、水电管理、校园绿化等服务项目)和学校临时性紧急任务和重大绿化任务,
投标人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服务标准和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最低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可暂不提供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服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确认中标后人员上岗前向采购人提供完整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如虚假应标,则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
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水平且具备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同时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缴纳至少一年社保证明(投标文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一般管理人员应经过物业管理专门培训,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服务意识强,文明规范,工作经验丰富;其他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所有人员须相对稳定,中标人更换物业管理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必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一)楼宇室内公共区域保洁
1、服务内容
(1)楼宇内所有的公共部分地面、顶棚、墙裙、墙壁、楼梯间、卫生间、扶手、公共区域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暖气片及灯具的保洁。
(2)公共教室的保洁。
(3)所有楼宇内清理出来的垃圾运送到学校指定的校内指定地点。
2、服务要求
(1)楼宇室内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要求
①楼内的大厅、楼梯、楼道的日常保洁,地面、墙面、踢脚线、楼梯踏步每日进行擦拭,并不间断进行巡视。维护保证地面清洁、光亮,墙面整洁,装饰物干净无尘、无乱贴乱画及小广告、无灰网。
②楼内公共部分的门窗、玻璃每月至少擦拭一次,不区分内外面(有难度的地方请配备专业工具或专业队伍),保持光亮、明净,门窗上无乱贴乱画痕迹及小广告、无污迹、无积尘。
③楼内电梯轿厢、楼梯扶手及扶手底座的保洁,每日进行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土,对电梯轿厢、不锈钢扶手,每周使用不锈钢保护剂,彻底擦拭保养一次。
④楼内开关、消防器材表面、配电箱、灯具、标识牌等每月至少擦拭一次,做 到无灰尘、污迹。
⑤堆放垃圾处无污秽、异味,垃圾桶干净整洁,桶内的垃圾及时清理,将楼内 垃圾运至指定垃圾站。
⑥清洁工具摆放整齐。
⑦楼宇公共卫生每天清扫至少两次(每天楼宇至少集中清理垃圾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所有楼宇下午5点之前如产生新的垃圾必须将垃圾清理出楼外,投放至指定垃圾桶。此外做到垃圾不堆积,楼内垃圾随出随清,日产日清。)。
⑧根据实疫情防控需求,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学校做好消杀工作。
(2)卫生间保洁服务要求
①卫生间的日常保洁,每天清扫卫生间不少于两遍,且全天不间断巡视,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②对便池每周用清洗剂清洗一至二次,便池干净无污物、无尿碱、无异味,小便池内要保持有卫生球,纸篓清洁无堆积。
③每周对墙壁、门窗、暖气片擦拭一遍,做到无积尘、无灰网、无乱贴乱画现象。
④镜面、台面、洗手池做到整洁光亮、无污渍。瓷砖上无污迹、无乱贴乱画现象。
⑤水龙头、节水阀有漏水、堵塞现象不能自行解决等应及时报修。
⑥根据实时疫情防控需求,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学校做好消杀工作。
(3)楼宇每日垃圾清运要求
①应每日清除,定时转运,送至校内指定的转运站或处置场,无堆积。
②垃圾清运车辆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蚊蝇滋生季节,应每天对车辆喷药灭蚊蝇。垃圾装运车运送期间做到垃圾无暴漏、无污水滴漏、无垃圾掉落。垃圾清运车应按照相关部门的实时要求,及时改进或更换,不得影响校园垃圾的正常转运。
③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应有降尘措施,地面应无散落和污水。
④严禁在校内用填埋、焚烧方式处理垃圾,一经发现,解除合同。
⑤每天楼宇至少集中清理垃圾两次(每天楼宇至少集中清理垃圾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所有楼宇下午5点之前如产生新的垃圾必须将垃圾清理出楼外,投放至指定垃圾桶。此外做到垃圾不堆积,楼内垃圾随出随清,日产日清。)。
(二)公共教室保洁
1、服务内容
教室内桌、椅,黑板、讲台,门窗、玻璃、窗台、多媒体机柜、投影仪、多媒体音箱,红外放音器、屏蔽仪、监控摄像头,电灯、电扇、空调、墙面电器开关等室内所有设备设施及地面、墙面、天花板保洁和桌面、桌斗内垃圾清理及垃圾外运。
2、公共教室保洁服务要求
(1)所有教室每天清洁打扫不得少于两次。地面每天清洁不少于两次,做到无灰尘、无垃圾、无积水、无张贴物及污渍。
(2)黑板,每天对黑板边框及粉笔槽擦拭不少于两次,做到粉笔槽无堆积粉尘、边框无张贴物及污渍。
(3)多媒体机柜、讲台桌及学生课桌椅,每天擦拭不少于一次,做到无粉尘、无垃圾、无张贴物。
(4)窗台,每天擦拭不少于一次,做到无灰尘、无垃圾、无张贴物
(5)门及窗框,每周擦拭不少于一次,做到无灰尘、无张贴物,无污渍。
(6)墙面电器开关,每周擦拭并消毒不少于一次。
(7)门窗玻璃,每年清洁不少于一次,不区分内外面,内外皆含。
(8)墙面及屋顶,每学期清扫不少于一次,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无张贴物。
(9)各类悬挂电器设备,每学期对表面清洁至少一次,做到无积尘、无污渍。
(10)保洁公司应严格培训、管理派驻入校的保洁人员,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爱护教室内设施、设备。
(11)保洁公司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的安排保洁人员的工作计划和时间。
(12)日常保洁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学活动和学生自习,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13)如遇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应听从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对工作时间和人员做出相应调整,确保教室环境卫生的整洁。
(14)配备教室保洁需要的相应的清扫工具,如垃圾桶、垃圾袋、笤帚、簸箕、墩布等。
(15)防疫期间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要求进行消杀。
(三)校园环境卫生保洁
1、服务内容
(1)包括校内路面、硬化地面、便道,广场、体育操场、门前三包区域清扫保洁和维持。所有清理出来的垃圾运送到学校指定的校内垃圾场内。
(2)校园内的垃圾箱内垃圾清理并运送至校内垃圾场,垃圾箱外表清洁。
(3)校园内楼宇外墙、宣传栏、灯杆、垃圾箱等处乱贴的广告清理。
2、服务要求
①环境卫生清扫每天两次。上午8时前完成,下午2时前完成,落叶季节和灾害天气,根据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上午八点至下午五点设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巡扫工作,保证校园环境全天整洁、卫生。
②道路、便道、广场无明显的泥沙、污垢、烟头、纸屑、果皮、石块、树叶、杂草等垃圾;绿地无明显的烟头、纸屑、果皮、石块、树叶等垃圾。
③大雨时设专人及时清理下水口的树枝垃圾,保证排水通畅,雨后路面不能有成片积水。雪后及时清扫,小雪一日内清完,中雪两日内清完,大雪五日内清完。积雪全部清理到绿地、树池及指定堆积点内,不得在路面及便道堆积。
④清理校园内乱贴的广告,做到校园内楼宇墙面、宣传栏、灯杆、垃圾箱外表面等处无乱贴的广告。
⑤有垃圾池的,必须保证清扫垃圾进入池内,保证池边干净。有垃圾箱(箱)的必须装入桶(箱)内,保证周边干净。
⑥排水沟干净整洁,沟里及边沿无杂草,及时清除排水沟过滤网上的树叶等杂物,保证排水沟的畅通。
⑦遇有各级检查及有临时任务等,须按学校要求认真做到保洁,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⑧服务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并承担服务期内卫生保洁的所有安全责任及所需的一切费用。
(四)物业小型水电维修
楼内上下水、暖管道及管件设备更换、维修;动力、照明(不含空调)的电线线路,插座、开关、电扇、灯具(不含消防用)等的更换、维修;门、窗、室内家具,桌椅等小型维修(备注:包括床板、电扇等)。小型维修所用物料由学校提供。
(五)各楼宇屋顶及建筑地下区域保洁服务要求
①各校区内楼宇楼顶,每季度至少清理一次。每年雨季之前必须清理一次,落叶季节视具体情况进行清理,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到楼顶清洁的时候必须进行清理。
②做到楼顶无垃圾、落叶、烟头、纸屑、废弃物等。
③做好楼顶排水口清理及维护,周边有可能影响排水的杂物等及时处理,雨后及时进行积水清排工作。
④楼顶清理的垃圾、废弃物不得采取直接从楼顶扔下的方式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与严惩。
⑤各建筑地下区域每周至少清理一次,保障地下区域内卫生干净、整洁,无蜘蛛网、无杂物堆积、无积水,消防及给排水等设施无积尘。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列出所有的配置人员的工作时间安排,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工作,投标人需有完成本项目的设备设施。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经营,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且在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自己经营。
3、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如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物业费中扣除。
5、投标公司服务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综合管理、检查考评、教育、监督等工作,并接受衡水学院对物业工作人员的考核,工资发放采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基本工资由物业直接发放,绩效工资经学校考核后由物业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发放。
6、当对物业的有效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予以及时正确处理达三次以上,衡水学院有权提出警告,并视情况可在当月物业服务费中扣除适当(最高不超出10%)的费用。连续三次扣除费用,且服务依旧没有改善,衡水学院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据合同要求扣除物业费用。
7、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依据《衡水学院校园物业服务标准和要求》执行。物业服务考核细依据《衡水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执行。物业服务考质量考核办法依据《衡水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8、服务时间:衡水学院主校区2024年7月1日—2025年5月31日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11个月;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2024年9月1日—2025年5月31日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9个月。考虑到假期因素,校本部保洁人员7月、8月及1月份三个月按上岗30人上岗进行核算。(滨湖新校区因建设进度,未能正常履行或提前履行约定时间,则双方商定服务时间、人员及支付变更事宜。如服务期限内衡水学院未能开始滨湖新校区搬迁工作,则物业管理终止或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