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或目标
武汉市汉阳区人力资源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将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办案辅助服务进行外包,供应商须严格依照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有关政策,在汉阳区人力资源局的指导下完成服务,符合项目要求,达成工作目标。
二、采购需求
1、目标:协助完成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受理举报投诉、书面审查等工作,顺利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2、具体内容
(1)处理并回复各类渠道的信访投诉件;
(2)接听举报投诉来电、接待现场来访人员;
(3)协助专职监察员开展用人单位检查、法律法规宣传、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工作;
(4)协助完成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等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
3、项目岗位
本项目共设3类岗位:电话和来访接待岗,内勤辅助岗和执法辅助岗,总人数不少于7人。电话和来访接待岗主要负责做好来电来访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的接待登记等相关工作;内勤辅助岗主要负责各类群众诉求件的接收、登记、分派和数据统计,协助完成劳动保障监察案卷归档工作;执法辅助岗主要负责协助各监察分队执法队员完成劳动保障相关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日常巡查检查、劳动纠纷调解协调及群众网上诉求件回复办理等工作。项目派驻人员如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离岗或不符合条件退回的,必须及时补员到位。
4、人员条件
(1)初次入职的年龄不超过3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设备,无违法犯罪记录;
(2)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能够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解答和处理问题,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经过劳动保障法律和监察协管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验收标准
(1)电话和来访接待岗:对电话咨询和现场来访人员登记处置率100%;不得因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自身原因导致“武汉市机关中层处(科)室和基层站所评议活动”不满意评价。
(2)内勤辅助岗:对各类群众诉求转办件100%录入系统,当年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整理归档率100%。
(3)执法辅助岗:每人每月采集本辖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不少于20户;当年本辖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诚信等级评价数量不低于市下发指标;全年协助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8%以上,群众网上诉求件按期回复率100%,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上线率达到100%。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付合同尾款。
3、报价要求: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含全部服务、实施等各项费用(含人员工资、员工餐费支出、加班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员工福利、工具设备、耗材、管理培训、法定税金等,并应在文件的分项报价表中全额列明,供应商需考虑突发应急事件公司的临时人员支援人员的费用支出),如有缺失,视为成交供应商已提供,采购单位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4、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5、其他:首年合同履行期满时,经采购人对中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总期限不超过两年。
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未响应,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