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的发展理念和有关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加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协同,指导和规范新时期详细规划优化工作,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要求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有序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以“详细规划单元”为抓手,通过系统评估控制性详细规划,分类型、分地域、分阶段推进详细规划优化,强化详细规划数据整合,规范和加强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加快促进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式、绿色发展。
为落实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关于推进控规评估及编制工作的要求,推进南海区详细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协调性,亟需开展《南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工作》项目编制工作。
二、项目目的
(1)落实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对控规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规划编制计划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以及其附件1《广东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指南》(试行),佛山市级层面已全面开展详细规划评估工作,按照市区分工工作方案,市区应分层次对已批控规的“规划符合性、规划支撑性、规划适应性、规划实施性”开展详细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和市、区重点工作安排形成自上而下的控规编制及修编、调整等计划清单,有效指导控规调整优化工作的安排部署。
(2)加快构建与最新国土空间新理念、城市发展新需求相适应的控规编制管理新体系
目前南海区已批控规的上位指导规划主要来源于上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两版规划距今时间已经较长,此与最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规划理念、管控思路、实施的政策和现实背景等方面均已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需要对全区已批控规与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在理念落实、刚性传导、规划落实等方面的协调性进行全面评估,保障详细规划与最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新需求的适应性和协调性。
(3)逐步优化调整控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城市配套服务提升、重大项目进驻、产业全面升级等提供好空间载体
通过对控规开展全面评估,厘清已批控规中与新需求不适应、与刚性要素管控存在冲突等用地情况,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生态环境优化、配套服务提升、重大项目进驻、产业全面升级等提供好空间载体。
三、编制依据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3.《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指南(试行)》;
4.《佛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5.《佛山市南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6.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
7.《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实施细则及评估管理规程》;
8.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其他有关法规和规范。
采购包1(南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工作)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0%,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2期:支付比例30%,供应商完成中期成果,成果通过中期成果汇报会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30%,供应商完成专家评审稿,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4期:支付比例20%,供应商完成上报稿,成果通过采购人规划技术例会审议上报市局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采购人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视为采购人已按期支付。因此,供应商知悉并确认因政府财政原因未能按该年度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的,则支付时间顺延至后续财政资金批复拨付额度后,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规划成果通过项目验收并提交采购人最终成果。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报价要求,本项目响应报价应为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调研、外出考察活动学习或举行设计论坛、现场勘察、资料收集、专家评审、成果制作、项目全部的文档和图档的打印、装订及寄送费用、雇员费用、所有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常驻现场的费用等)、税费、售后服务费等所产生的费用、中标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以上费用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调节,服务期内采购人将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分包事项,成交供应商在分包前需经采购人确认及备案。备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服务内容:《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实施细则及评估管理规程》成果构成的内容。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南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工作 |
项 |
1.00 |
3,280,000.00 |
3,2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南海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工作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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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规划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项目评估对象为南海区控规单元内已批复控规。 本次项目评估范围为南海区控规单元。按照《佛山市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方案》,南海区共160个控规单元,其面积约887平方公里。根据佛山市控规评估工作部署,根据控规单元开发边界内的控规覆盖情况,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控规覆盖度达80%以上的单元,可开展全要素评估,南海区共涉及142个控规单元,面积742平方公里。(具体涉及控规单元数量及面积以中标后资料收集为准) 二、规划主要内容、成果形式及要求 (一)规划主要内容 依据《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指南》以及《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实施细则及评估管理规程》,本次规划评估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面评估 从符合性、支撑性、适应性、实施性四方面,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规进行评估,有条件的县可结合管理需要开展实施性评估或增加相关评估内容。对于选择了评估要素中的可选项或额外增加评估要素的应在结果输出时进行标注。 符合性。评估控规与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及各专项领域底线管控边界的符合性。 支撑性。评估控规对已纳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张图”)的近中远期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撑性,对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的重点项目的支撑情况。 适应性。评估控规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安全韧性、“三旧”改造、城市设计等新理念新要求的适应性。并重点对已纳入计划管理的“三旧”改造项目开展已批控规核心指标的支持性评估。 实施性。评估主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衔接、市一级公共服务、交通、市政重大设施落地等的可实施性。 (2)分类判别 按照评估要素对控规地块深度的内容进行评估,区分重大冲突、一般冲突、无冲突三类情形。其中,与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专项底线管控要求等不符的情形判定为重大冲突;与其他评估要素存在不符的情形判定为一般冲突;无不符的情形判定为无冲突。因坐标转换造成边界错位而产生的不符可判定为无冲突。 (3)单元引导 以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片区和单元划分确定的详规单元为基本范围,对评估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片区符合性评估“一图一表”和单元评估“一图一表”,合理区分重点优化单元、适时优化单元和继续适用单元,指导后续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制定及详细规划新编修编工作。其中,片区符合性评估主要针对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明确需在片区层面传导落实的相关内容。 (4)提出控规分类引导建议 根据评估判定结果,与市评估结果进行协调整合,最终将详规单元分为重点优化单元、适时优化单元、继续适用单元,并进行分类引导。重点优化单元评估矛盾突出、涉及近期重点开发区域,优先纳入详规编制计划;适时优化单元需修正控规成果,但对城市发展影响较小,有序纳入详规编制计划;继续适用单元不存在冲突,控规成果可继续适用。 (5)制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 在系统评估已批控规的基础上,识别单元的主要问题,区分紧迫程度,拟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以详细规划单元为基本范围明确2024-2026年详细规划编制的时序安排,其中重点开发地区、近期建设地区等试点地区的规划新编或修编项目应纳入近期编制计划。 (6)按照省相关要求,探索城乡融合单元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机制 结合本地现状特点与发展需求,加强考察、调研相关城市案例,学习探索相关经验,形成本地化的对策。 (二)成果形式 本项目的成果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的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图集、数据库等。 (1)评估报告:评估概述、评估思路、评估基础与规则、符合性评估、支撑性评估、适应性评估、实施性评估、评估结论与建议。 (2)图集:区县评估结果分类引导图、片区符合性评估结果示意图、单元评估结果示意图。 (3)数据库:详规单元划分、详规单元评价结果等。数据库纳入详规单元评价结果等。数据库为Geodatabase格式(*.gdb),矢量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斯克吕格投影系统(3°分带)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三、工作周期与进度安排 项目总体分为初步成果阶段、中期成果阶段、征求意见阶段、专家评审阶段、终期成果阶段5个阶段,计划12个月完成。
备注:以上时间为预估时间,如因方案沟通协调、政府部门审批流程等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变化,相应阶段时间顺延。 四、人员安排 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供应商必须安排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并附上其详细资料。 2、经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编制的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名单、资格证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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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