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目标及内容
1)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户籍档案电子化项目
2)项目预算:5,522,500.00元
3)主要目标:对历史户籍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整理核对、规范建档,完成分类归档、卷宗整理、页面编核、档号校对、破损修复等工作,逐步实现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户籍档案电子化查询共享和户政业务无纸化办理,进一步提升全区户政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服务群众的效能。
4)需满足的要求: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原则,对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5522500页历史户籍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整理核对、规范建档,完成分类归档、卷宗整理、页码编核、档号校对、破损修复等,并采用扫描仪等设备对户籍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使其转化为存储在磁盘、光盘等载体上的数字图像,并按照户籍档案的内在联系,建立起目录数据与数字图像关联。
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需求一览表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户籍档案电子化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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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档案数量 |
预算单价 |
合计(元)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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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档案电子化 |
5522500页 |
1元/页 |
5,522,500.00 |
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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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5,522,500.00元 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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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总报价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资料费、服务费、税费、项目开展过程所需档案加工系统使用费、扫描仪、高拍仪、工作电脑、存储服务器、备份硬盘等费用,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
各包组情况表:
包组号 |
单位 |
档案基数(张) |
预算金额(元) |
总预算金额(元) |
包组1 |
新洲派出所 |
585000 |
585000.00 |
1374500.00 |
东平派出所 |
439500 |
43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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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龙派出所 |
350000 |
3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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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2 |
北惯派出所 |
798600 |
798600.00 |
1379100.00 |
大沟派出所 |
157500 |
15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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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韶派出所 |
423000 |
42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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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3 |
塘坪派出所 |
338200 |
338200.00 |
1371000.00 |
大八派出所 |
517400 |
517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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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派出所 |
488400 |
488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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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令派出所 |
27000 |
2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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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4 |
户政股 |
602700 |
602700.00 |
1397900.00 |
合山派出所 |
485700 |
485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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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派出所 |
309500 |
309500.00 |
注:本项目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能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前一个采购包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其他采购包时,不再继续推荐该投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采购包1(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户籍档案电子化项目(包组1))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供应商完成项目所有档案电子化工作的,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完成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中标供应商完成档案基数的,超出数量在2%以内的(包含2%)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超出2%以上的双方协商处理,但完成超出的2%时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待协商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工作,不及时提出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全部档案完成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并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款项。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时(不含财政部门的审核和支付时间),即视为采购人已履行付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成果数据验收要求: 1.验收方式:成立验收组,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与人工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进行验收,并填写“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质检单”。 2.验收内容: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包括数字图像、档案目录数据、元数据、数字化加工工作中产生的工作文件、存储载体等。 (1)应对目录数据进行验收,主要包括数据库中各条目的内容、格式等的准确程度、必填项是否填写等。 (2)应对元数据进行验收,主要包括元数据元素的完整性和赋值规范性等。 (3)应对数字图像进行验收,主要包括数字化参数、存储路径、命名的准确性、图像的完整性及清晰性、排列顺序的准确性、图像质量等。 (4)应对数据挂接进行验收,主要包括目录数据与其对应的数字图像的挂接的准确性等。 (5)应对工作文件进行验收,主要包括工作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等。 (6)应对存储载体进行验收,主要包括载体的可用性、有无病毒。 3.验收指标: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应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无法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采用抽检方式进行人工检验的,抽检比率不得低于5%,抽检合格率应不低于100%,特别是数据库条目与数字图像对应准确性的抽检合格率应为100%。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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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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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1.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5,522,500.00元,且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分项预算总价。包括本需求书需完成的所有服务、搬运费、运输费、卸装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人力成本、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报价时必须要进行分项明细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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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人员要求 |
本项目每包组需设置项目经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人社部门认可的档案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团队人员不少于20名,所有团队人员均应持有人社部门认可的档案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上岗。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更换团队人员,也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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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售后服务要求 |
1.免费质保期限:为验收合格后一年,具体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为准。质保期后,如本单位要求,中标人应长期负责有偿优惠服务。 2.提供标准电话技术支持服务,接到电话后应少于1小时内响应,少于24小时内上门服务,7*24小时电话支持。 3.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问题解决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户籍档案电子化项目(包组1) |
项 |
1.00 |
1,374,500.00 |
1,374,5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户籍档案电子化项目(包组1)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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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注: 1.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品牌及型号,仅供参考,并无任何限制性。可选用其他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在质量和性能上不得低于本需求书的要求。 2.户籍档案指定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公民户口申报、注销、迁移、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查考价值并已归档保存的纸质文件材料。 (一)项目建设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3.《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4.《档案著录规则》; 5.《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6.《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定》; 7.《公安机关档案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8.《公安档案信息管理代码》; 9.《公安业务基础数据元素代码集》;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12.《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DA/T 68.1-2020); 13.《广东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管理指南》(粤档发(2013) 32号); 14.《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2000); 15.《广东省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粤公网发(2019)1258号); 16.《关于印发广东省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公网发(2019)1451号)。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与标准,如标准有变更或更新,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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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技术要求 1.档案数字化处理 1.1 数字化加工服务流程设计 本项目旨在完工期结束前内按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广东省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标准的要求完成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约5522500页户籍档案数字化服务。具体需要完成的任务数量以实际档案室内库存档案数量为准。户籍整理档案数字化服务主要工作包含整理分类、编页码、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双重著录、质检、打印卷内目录及更换档案盒、数据挂接、还原装订等任务,并按釆购人要求对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数据提交,以保证釆购人的档案数字化工作进度。 数字化加工先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和《广东省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粤公网发(2019)1258号)的要求进行著录,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再开展数字化加工。 数字化加工的主要流程如下: 1.1.1 档案借出前处理 档案借出前处理主要对档案做清点登记,按照规范指引对没有编制页号的材料进行页号编制,页号编制时,统一在文件正面右下角、反面左下角;对于已编制页码,存在漏编页码的情况,应统一遵循漏页档案紧靠关联文件的页码原则进行编写,如漏页的关联文件页码为8,其编写样式为“8-1”的页号格式编写。 1.1.2 档案借出 档案借出数据控制为一周的工作量,做到一周内扫完一批,周一上午调卷,周五下午还卷,扫一批还一批,数据提交一批,环环相扣,责任到人,将档案遗失风险降到最小。遵守库房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护、保存档案。 1)项目组中有专门调卷工作人员,和同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到档案库存地点,根据清单,搬下相应的案卷,对提取的档案逐一清点,共同进行案卷内容、目录、数量的核对,填写《档案出入库交接表》,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2)清点结束,双方在档案调借清单上确认签字; 3)档案保管人员与调卷人员共同进行全宗、目录、数量的二次核对,档案保管员进行数量统计,并进行登记,填写“档案出入库交接表”; 4)放入指定的保管柜,锁好,注意安全保存; 5)保存柜由加工场所的单位指定存放位置。 1.1.3 数字化前处理 安排精通档案的专业人员,管理整理核对工作,其他核对人员须工作认真细致,小心谨慎,严禁破损档案的一切行为,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整理人员到档案保管人员处领取当日需要扫描的档案,并进行登记;按照档案整理的标准,依据目录对照档案原件再次核对。对照目录逐份逐页检查档案原件,发现错误疏漏,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改正或者做出正确标识,位置错,重新归类,顺序不对,调整、放好,并确定目录无误,同时,填写差错报告。 有重复的文件、未解密的文件要剔除,有正式的文件不扫描底稿;将档案原件的装订线拆除,排好顺序,不得出现任何漏缺页及顺序差错,更不能对档案原件有任何损坏,填写整理情况登记表。 对胶装的档案,整理人员及时同建设方档案负责人,根据档案实际状况决定是否拆卷,以及对难于扫描的材料进行登记,及时汇报以便更好解决问题。 户籍档案同一案卷类别的应全部扫描,不宜进行挑扫,不需要扫描的页面应加以标注。 遇有浮帖时,浮帖加原页扫描1页,浮帖揭开后原页扫描1页,若遇到多张浮帖重叠,每张浮帖单独扫描;也可以将浮帖裱糊到空白纸张上,多张浮帖的不应重叠,作为一页进行扫描。 1.1.3.1 检查目录 逐卷逐件检查户籍档案实体和目录,确保文件与目录一一对应。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揭示文件内容的,应重新拟制题名。发现错误及时修改、补漏,完善档案的排列、编目等内容。 1.1.3.2 编制页号 应对没有页号或页号不正确的户籍档案重新编制页号。应将破损页面、缺页等情况进行登记。 1.1.3.3 目录数据准备 按照目录数据库的要求,对户籍档案进行检查,规范目录内容,对需要登记或标注的情况进行登记或标注。 1.1.3.4 拆除装订 户籍档案应拆除装订后进行数字化,拆除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坏。 1.1.3.5 技术修复 破损严重或其他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户籍档案,进行技术修复。单面有字的进行托裱,双面有字的进行丝网加固处理。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先进行压平或低于50℃烫平等相应处理。 1.1.3.6 填表登记 填写“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单”(采购人提供样式),详细记录档案号、页数等情况。根据纸张质量,标明选择的扫描方式。 1.1.4 目录数据库建立 户籍档案的目录数据包含案卷目录数据、卷内文件目录数据和人物信息数据。在户籍档案目录准备与目录数据库建立工作中,均应严格遵守《户籍档案目录数据结构》的要求。 1.1.4.1 目录数据采集 根据目录数据库的要求,做好户籍档案案卷信息、卷内文件信息和人物信息的采集准备工作。将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前处理工作中对户籍档案目录进行修改、补充的结果录入数据库,形成完整的目录数据。采集的数据以通用格式保存,方便导入到目录数据库。采用计算机自动校对与人工校对相结合的方式,对目录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査,发现不合格的数据应及时进行修改。目录数据采集过程后,应把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等数据项列为必录项,以便发挥数字化成果的作用。户籍档案案卷内一表多人的,卷内文件信息应采集所有人员的姓名,并分别采集人物信息。对手写字特别是繁体字、非规范简体字以及书写潦草字进行仔细辨认,确保目录数据采集准确可用。 1.1.5 档案扫描 1.1.5.1 扫描设备 使用高速扫描仪、高拍仪或平板扫描仪对档案进行扫描。根据档案原件的质量情况,将纸质较差的放置平板扫描仪上单页扫描,对不适合拆卷的档案使用高拍仪进行扫描。 高拍仪须具备光源辅助、纸张曲面展平功能。 1.1.5.2 扫描分辨率 扫描采用的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 1.1.5.3 扫描色彩模式 统一采用彩色模式扫描。 1.1.5.4 扫描存储格式 采用JPEG格式存储,图像不得压缩。存储的目录及文件命名要符合规范。 户籍档案数字图像利用时,应以“人”或“户”为单位,将扫描图像文件压缩后转换成OFD或PDF格式的图像文件。 图像文件转换时,对图像进行OCR识别,形成双层OFD或PDF格式的文件,方便利用。 1.1.5.5 图像命名 建立以档案号命名的文件夹,图像文件应保存在相应文件夹内。图像文件应以档号+顺序号命名,确保唯一性。单页图像文件按档号与该图像在卷内页号的组合对图像命名,转换后的多页图像文件以档号和该图像在卷内首页号的组合命名。 1.1.6 图像处理 图像处理应遵循尽量展现档案的原版、原貌原则,确保每一幅扫描图像的清晰,采用图像处理软件进行加工处理。对扫描后形成的数字图像通过计算机自动处理和人工处理进行逐页旋转、纠偏、裁边、去污等技术处理。 (1)旋转及纠偏 对不符合阅读方向的数字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偏斜角度小于1度,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 (2)裁边 如需对数字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不得裁掉纸质档案原有页边,裁边后的图像幅面大小与档案实体保持一致。 (3)去污 如需对数字图像进行去污处理,以去除在扫描过程中产生的污点、污线、黑边等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应遵循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处理过程中不得去除档案页面原有的纸张褪变斑点、水渍、污点、装订孔等痕迹。 对扫描过程中产生的污点、污线、黑边等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应进行去污处理。 (4)图像拼接 对分幅扫描形成的多幅数字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纸质档案数据图像的整体性。拼接时应确保拼接处理平滑地融合,拼接后整幅图像无明显拼接痕迹。 1.1.7 质检检查 检查人员对前面所有工作进行详细检查,要求保证扫描形成的图片文件与卷内文件一致,编号无误,清晰度和格式符合标准。 1)对扫描前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错误及时修正,并对相应的扫描图像重新扫描和处理。 2)对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的处理。 3)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的图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 4)扫描图像方向端正,应符合平常阅读的习惯。 5)发现文件或资料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6)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7)认真填写相关表单,记录自检结果和处理意见。 1.1.8 数据挂接 对数据挂接工作,须指定专人专机操作,不得阅览、操作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数据,检查档案目录数据及对应图像。 数据关联: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与档案条目进行关联,一个条目可以挂接多张图片,挂接的材料数要与条目的页数相同。 应借助相关软件对户籍档案目录数据、元数据与图像文件进行挂接,以实现目录数据、元数据与图像文件的关联。 应对挂接结果进行检査,包括挂接的准确性、数量、图像文件是否能打开等,发现错误及时进行纠正。 1.1.9 元数据采集 应采集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形成的元数据,元数据均应存入数据库,元数据应包含数字化项目信息、技术环境、数字化各类技术参数等方面的内容,元数据元素的确定应符合IS0/TR13028提出的要求。 1.1.10 原文著录 原文著录是指对扫描的档案材料的内容标准化采集,录入并保存到系统,需录入的材料及需要录入的字段请参考《广东省户籍档案信息管理数据标准规范》。 原文内容需要与材料图像文件关联。 原文著录需分人二次录入,二次对比完成正确才能保存到系统。 1.1.11 审核 由专人对条目、挂接图像,原文内容等进行核对,如发现任何错误,都应该做好登记,并判断错误环节,即退回相关的加工环节进行重处理。 1.1.12 数据备份 1)将扫描形成的图片文件,条目及原文记录文件全部采用光盘刻录。 2)将扫描形成的图片文件全部采用原装光盘刻录,并提供详细清单。 3)光盘刻录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检查光盘内容是否有错漏,光盘能否正常打开;刻录光盘要一式两份,光盘上要写明保存日期,内容简述。 4)应采用高容量蓝光光盘、硬盘等不同载体进行储存及备份,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提供利用、一套异地备份。 1.1.13 成果数据移交 根据建设单位数字化加工规范要求把成果数据导入到户籍档案管理平台,导入的数据要符合对应相关标准规范。填写“数字化加工成果移交单”,履行移交手续。 1.1.14 档案归还 档案归还按照档案分批借出、分批归还的原则进行档案归还,档案管理人对服务方归还的档案是否完整、齐全,档案的原版、原貌和原有档案的逻辑顺序是否准确进行检查,杜绝在数字化处理过程中出现人为破坏、更改或信息失控、丢失等情况,保障数字档案的真实与完整。检查无误后,双方确认签字,完成《档案出入库交接表》的登记。 对加工过程拆卷的档案需装订复原。以卷为单位的实物档案,三孔一条线,装订牢固;以件为单位的实物档案,用不锈钢钉装订还原。 1.1.15 档案出入库要求 1)档案出库前做好条形码编制,根据规范要求,分类对移交出的档案进行贴标。 2)做好档案出入库登记表。档案从档案库房密集架或档案柜上,按档案的类别、分类号、目录号、案卷排列顺序进行下架、清点、移出;对接收的档案按类别、分类号、目录号、案卷号形成纸质目录,清点到卷,清点过程中杜绝出现遗漏登记或重复登记的情况; 3)对交接的档案进行核对、清点、检查,杜绝在数字化处理过程中出现人为破坏、更改或信息失控、丢失等情况,保障数字档案的真实与完整。 4)整个过程中采取分批档案接收出库、归还入库方式,保证档案的原版、原貌和原有档案的逻辑顺序。 1.1.16 数字化处理设备配置设计 1.1.16.1 设备配置要求 根据该项目情况,需要提供的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注: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清单内容,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提供。 1.1.16.2 加工环境要求 数字化加工场所不能设立无线网络,所有设备(电脑、扫描仪等)可以在公安网或独立网络中运行,不能开通无线网络功能,禁止接入互联网。 1)局域网环境 中标供应商可以搭建独立的局域网加工环境,但要与其他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中标供应商可以运行自带的加工软件,也可以搭建建设单位提供的户籍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平台已提供成果数据移交工具,方便移交。采购人只提供平台的部署文档,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帮助,需自行与平台软件开发单位协商解决。 2)公安网环境 公安网环境需要由投标人提供,每台加工电脑只能访问指定IP的一台服务器,加工电脑必需有安全审计功能和安装一机两用监视软件。 1.1.16.3数字化加工场所和人员要求 1)数字化加工场所应当设在公安机关独立、可封闭的建筑内。不得将档案、资料运送到公安机关以外场所进行整理或者数字化处理。 2)数字化加工场所应当符合防盗、防火、防尘、防水、防潮、防高温、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虫、防鼠、防污染等安全管理要求。 3)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档案暂存处、数字化加工工位、服务器、数据导出端及门窗等无监控死角;视频监控系统应由采购人指定的专人负责,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6个月;采购人应定期对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回放检查,在删除视频监控数据之前,要留存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 4)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工作需要的档案装具,用于分别存放待数字化处理和已数字化处理的档案。 5)数字化加工场所须封断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的无线网络功能,并定期检查。 6)数字化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档案装具分区放置;数字化加工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7)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受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8)工作人员不得在数字化加工场所内从事与数字化无关的活动,严禁在数字化加工区内喝水、进食、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9)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指定人员对数字化加工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对数字化保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1.1.17 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要求 需提供一套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用于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工作,系统需包含但不限于档案扫描模块(历史陈旧纸质易损,扫描模块必须支持多种扫描仪作业)、图像处理模块(确保历史字迹模糊的纸质材料经处理后内容清晰可见)、成果质检模块(确保本单位质检人员质检)、作业流程监控模块(确保档案在数字化流转过程的可追溯)、统计模块(确保本单位项目联系人实时掌握项目进度)。 1.1.17.1 档案扫描模块 能够连接Twain协议或WIA协议的扫描仪,设置相关扫描参数(不同的档案材质需要的扫描参数不一样);能够驱动扫描仪进行图像扫描,具备开始扫描、停止扫描、追加扫描、替换扫描;扫描过程中扫描图像不可在本地留存,需即时传送至服务器;能够依据扫描图像中条码或二维码自动分件(可自定义识别案卷号规则);具备图像浏览功能(放大、缩小、平移图像、多幅显示等);能够实时定位当前扫描图像;具备导入图像功能;删除图像功能。 1.1.17.2 图像处理模块 具备多种图像预览方式(平移、放大、缩小、多幅展示、框选缩放、旋转、翻转等);具备图像纠偏(自动、手动)功能;具备背景消除功能;具备图像文字加深功能;具备框内、框外清除功能;具备锐化、平滑图像功能;具备区域图像清除功能(能够自定义区域);具备自动色阶、调整对比度、饱和度、亮度增加图像清晰度功能;具备裁剪、分割图像功能(可定义分割比例);具备图像签注、签章功能;具备替换、删除、插入图像功能;具备空白页自动删除功能(可自定义空白页标准);具备图像修补功能;具备自动电子页码功能;图像处理需链接服务器中的扫描图像进行处理不可在本地处理留存。 1.1.17.3 成果质检模块 成果质检模块是本单位用于对供应商提供的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检查(包括完成档案扫描加工服务后的检查工作)的手段。本单位反馈的质量问题能通过该模块实时通知作业方进行整改,保证整个项目的质量;质检模块必须具有方便的档案图像查阅、质检项记录、质检流程跟踪等功能。 1.1.17.4 作业流程监控 提供实物档案流向追踪功能,所有在作业流程中曾接触过实物档案的人员均应在该模块中留有“痕迹”(包括记录接触档案的时点、人员和环节等);实时反映档案已完成的作业流程节点,当前处于的作业流程节点,即将进行的作业流程节点,供本单位查看。 1.1.17.5 报表统计 可提供各类作业流程的报表(各工序工作量统计报表、成品完成量统计报表、借档报表、还档报表等)、数据统计(日、周、月、年的统计数据查询)。 1.1.18 档案录入需求 档案著录是从档案材料提供标准化内容,录入到计算机中,从而形成可查询、可交互等的数据档案材料。 录入的内容必须符合“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平台”的数据要求。 1.1.19 成果数据移交到平台需求 1.1.19.1 成果数据从局域网到公安网 如数字化加工环境使用独立的局域网环境进行加工,加工完成的成果数据必须按要求进行移交,数据从局域网必需使用专门的存储介质,复制到存储介质的数据要进行加密。由投标人指定专用的公安网电脑进行数据移交。 直接从公安网加工可以忽略这一步。 1.1.19.2 由公安网移交到“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平台” 成果数据移交必需符合平台规定的《移交协议》。 数据移交使用TCP/IP方式,移交数据使用国密加密算法SM4进行加密,使用动态获取密钥的方式。数据移交以包的方式进行,以一个卷宗作为一个移交数据包,数据包中存在错误数据时,由服务单位修改正确后,再以一个包进行重新移交(具体参照移交协议)。 如使用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档案平台进行加工,平台提供数据移交工具。 系统对移交数据按设定规则进行校验,并由人工审核通过,不合格的数据移交可通过系统进行查询。 1.1.20 成果数据验收要求 1.1.20.1 验收方式 成立验收组,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与人工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进行验收,并填写“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质检单”。 1.1.20.2 验收内容 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成果包括数字图像、档案目录数据、元数据、数字化加工工作中产生的工作文件、存储载体等。 (1)应对目录数据进行验收,主要包括数据库中各条目的内容、格式等的准确程度、必填项是否填写等。 (2)应对元数据进行验收,主要包括元数据元素的完整性和赋值规范性等。 (3)应对数字图像进行验收,主要包括数字化参数、存储路径、命名的准确性、图像的完整性及清晰性、排列顺序的准确性、图像质量等。 (4)应对数据挂接进行验收,主要包括目录数据与其对应的数字图像的挂接的准确性等。 (5)应对工作文件进行验收,主要包括工作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等。 (6)应对存储载体进行验收,主要包括载体的可用性、有无病毒。 1.1.20.3 验收指标 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应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无法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采用抽检方式进行人工检验的,抽检比率不得低于5%,抽检合格率应不低于100%,特别是数据库条目与数字图像对应准确性的抽检合格率应为100%。 |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