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采购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5892656.00元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内容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其他服务 |
潮州市金山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夜修管理、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管理以及临工外聘项目 |
1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
5892656.00 |
5892656.0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标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采购包1(潮州市金山中学内宿及课余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共24个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潮州市金山中学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采购人按月付清中标供应商管理费用,不再负责承包方因此产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问题。夜修管理费用、周末和节假日管理费用、临工外聘项目实行按实结算,承包期满进行结算,余额退回采购人。 本项目开具人力资源服务(差额)发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依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同约定条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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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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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报价要求 |
1.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2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凡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须承担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或在管理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的风险。 1.3本项目严禁以任何形式的转包,除采购人或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分包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本项目。 1.4中标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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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服务期 |
自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共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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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验收要求: |
采购人依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同约定条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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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其他需求 |
如中标人拟派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在服务期间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负一切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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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付款方式: |
采购人按月付清中标供应商管理费用,不再负责承包方因此产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问题。夜修管理费用、周末和节假日管理费用、临工外聘项目实行按实结算,承包期满进行结算,余额退回采购人。 本项目开具人力资源服务(差额)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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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其他补充项,合同签订时根据双方需求自行约定。 |
其他补充项,合同签订时根据双方需求自行约定。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潮州市金山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夜修管理、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管理以及临工外聘项目 |
项 |
1.00 |
5,892,656.00 |
5,892,656.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潮州市金山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夜修管理、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管理以及临工外聘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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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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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采购内容 (一)采购人:潮州市金山中学 (二)服务内容:潮州市金山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夜修管理服务项目、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管理、临工外聘。 1、学生宿舍管理 拟聘用内宿管理员15人,每月平均工资不低于人民币4800元(包括基本工资及社保等,投标单价低于人民币4800元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内宿管理员每月工资预算总额72000元(包干),管理费用1728000元/2年,不含中标单位管理费。 2、学生夜修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每月1360人次,每人次60元,在管理期限内每年7月不必履行学生夜修管理)。学生夜修管理费用每月81600元,管理费用1795200元/2年(共22个月),不含中标单位管理费。 3、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管理 (1)拟聘用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管理员一批,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管理员每月960节时,每节时人民币 35 元(投标单价低于人民币 35元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在管理期限内每年 7 月不必履行学生课余及周末管理,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管理外聘管理人员每月工资预算33600 元,管理费用739200元/2年(共22个月),不含中标单位管理费。 (2)高三假期管理,161280元/年,高三假期管理计算为高三级24个班, 4周,每周6天,每天8节课,每年4608节,每节课人民币 35元,每年管理费用161280元,322560元/2年,不含中标单位管理费。 以上(1)(2)合计1061760元/2年 4、临工外聘项目:人员包括:卫生室护士、办公室辅助人员、教务处印刷人员、体育场馆管理员、木工、教工食堂人员和财务人员,共13人,平均每人月工资费用2680.56元/月,2年13人工资合计772000元,不含中标单位管理费。 以上夜修管理费用、周末和节假日管理费用、临工外聘项目实行按实结算,承包期满进行结算,余额退回我校。 (三)管理期限:自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共24个月。 (四)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589.2656万元,其中 1、学生宿舍管理15人,合计172.8万元/2年。 2、夜修管理费用179.52万元/2年。 3、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管理费用106.176万元/2年。 4、临工外聘项目77.2万元/2年。 以上四项合计535.696 万元/2年,管理费按照10%计算,计 53.5696 元/2年, 2 年合计总金额 589.265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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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2、管理要求 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学生宿舍、夜修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学校各项活动(例如高考工作、校园开放日活动、上级检查、开学及学期结束活动等)需要临时加班,中标供应商需要配合做好,学校不另发给加班人员各项补贴。学校不发给学生宿舍、夜修管理服务人员春节等节日慰问金、高考奖励慰问金及其它慰问金。 宿舍区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1、负责宿舍区全天24小时值班,执行学校有关宿舍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登记,履行相关手续,对宿舍区内一切车辆和设施设备要加强管理和保护,加强宿舍区巡逻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公布、反馈、评比,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批评向值班领导汇报,确保宿舍区内人员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2、宿舍区内所有场地要确保地面无纸屑、塑料袋、果壳、痰迹、口香糖迹、枯叶、工程垃圾等杂物,时时干净整洁。 3、要确保楼梯及楼梯扶手、墙面和上顶无灰尘、蜘蛛网、痰迹、鞋印、墨迹、球印、小广告、食品残渣等污染物,窗户玻璃干净卫生。 4、公共厕所确保便池及时清理,做到厕所内无异味;保持厕所内外地面、墙壁、门窗、隔断挡板、屋顶洁净卫生,无污染;保持厕所内地面无积水;保持洗手池内外、上下水管道洁净卫生,厕所内不能出现任何卫生死角;随时确保厕所内大小便池、洗手池的上下水管道畅通无阻。 5、垃圾清运要随时清理,将垃圾房、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合法的垃圾中转站,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过夜。 6、卫生消杀:针对灭蚊、蝇、蟑螂、灭鼠的实际需要及上级要求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消杀计划,确保无此类灾害出现。药物和工具自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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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3、管理职责 (一)内宿管理员职责 宿管员应树立良好的形象,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熟悉所辖宿舍楼内的学生的基本情况,主动、热情、关心学生,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1、负责宿舍的纪律管理 (1)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外出,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做好交接班。 (2)按时开、关门;按时开广播、开电、断电。学生上课期间,每天早读、下午和夜修上课后(7:30、14;30、19:20)巡查宿舍楼,清理寝室内余留学生,不准学生滞留在宿舍。 (3)做好学生的请假登记工作,对照校章认真查验请假条,完整填写放行条。 (4)严格执行《内宿生考勤制度》。 (5)坚决杜绝行为不轨和不明身份的人进入学生宿舍。 (6)做好家长来访登记,学生上课期间不准家长滞留寝室。 2、负责宿舍的安全管理 (1)管理好各栋宿舍楼和宿舍的钥匙。 (2)留意学生个人财产中是否存在危险物品,有财产损坏或安全隐患应按程序报请总务处及时维修、消除隐患。负责好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消防栓、灭火器进行定期性的检查,防止损坏、丢失和被盗现象的发生;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政教处。 (3)午睡、夜间熄灯前要留意监控。 (4)注意学生的室内行为,坚决制止玩耍、打架斗殴、吸烟喝酒、赌博偷盗、私拉乱接电线、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及自损自伤行为发生。 (5)疏通走廊过道楼梯,禁止乱停乱放,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6)禁止学生私带火种进入寝室,杜绝火灾发生。 (7)突发事件处理办法:第一时间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向政教处报告情况。 3、负责宿舍的卫生内务管理 (1)学生上课期间,检查各室内务,做好评分登记,张榜公布;检查门、窗、床、柜、水、电线路各项设施,提高节约意识,及时关闭没有使用的水、电设备。 (2)督促学生做好卫生轮值工作,保持宿舍楼卫生。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大扫除。 (3)认真做好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并及时上报。 (4)每天要把内宿生的违纪具体情况进行登记,及时送政教处。 4、负责宿舍的公物管理 每学年开学前,要及时到宿舍核对和检查公物,做好记录,统计,上报总务处。 5、做好内宿生的服务工作、教育工作 (1)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服务学生。想学生所想,急学生所急,帮助学生排忧解难。 (2)配合学校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康生活习惯。 (3)不得向学生传播任何违法违纪言论及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 (4)接待各级领导对宿舍的检查工作,完成宿管科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内宿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本规定,若出现工作失误但未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学校提出警告;若出现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解除聘用;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立即解除聘用,承担一切后果并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二)夜修管理人员基本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学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领导,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夜修管理工作。 2、坚守工作岗位,维护好学生秩序;准时上岗(夜修管理时间:19:00--22:30),不迟到、不早退;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者,须提前向本级主管请假。 3、严格管理,确保教室安静,学生高效学习;加强巡视,及时制止学生违规行为,确保优良秩序。 4、要随时关注学生情况,每隔一段时间要在教室内走动巡查。 5、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包括课间学生情况监控,对严重违纪或不服从管理学生,要记录违规情况并及时上报政教处。 6、对班级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谨慎、细心、全力控制局面,并及时向值班行政汇报所发生的突发事情;准确地向内宿管理干事反馈学生考勤情况;在适当的时候向班主任反馈该班学生夜修情况。 7、要重视安全管理。夜修结束时,要指导学生有序离开教室(尤其是天气不好时),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夜修过程突然停电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时,一定要留在教室管理学生,稳定学生情绪;突然停电时,应要求学生暂时留在教室里,保持安静,在必要时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8、未经本级主管同意,夜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调换夜修管理时间,更不得缺勤,不得提前离开。 (三)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管理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学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领导,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学生课余及周末管理工作。 2、坚守工作岗位,维护好学生秩序,准时上岗,学生课余及周末管理按节时或人次计算,具体时间及时长根据实际确定。不迟到、不早退;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者,须提前向本级主管请假。 3、严格管理,确保教室安静,学生高效学习;加强巡视,及时制止学生违规行为,确保优良秩序。 4、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注重学生心理疏导,随时关注学生情况,对严重违纪或不服从管理学生,要记录违规情况并及时上报政教处。 5、要重视安全管理,对班级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谨慎、细心、全力控制局面,并及时向值班行政汇报所发生的突发事情。 6、未经本级主管同意,不得擅自调换管理时间,更不得缺勤,不得提前离开。 (四)临工外聘项目,招聘人员经学校同意才可上岗,需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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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4、特别约定 (1)学校按月付清中标供应商管理费用,不再负责承包方因此产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问题。 (2)凡因为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力,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按规定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依法承担刑事与民事责任;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力,被学校班子会议公开批评的,每次从管理费用中扣除100元,屡教不改的,按规定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剩余的管理费用不发。 (3)中标供应商所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学校无关。 (4)中标供应商聘用物业管理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合同期内采购人不承担物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5)中标供应商聘用物业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服务期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安全、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由中标人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并且中标人确保不影响本项目执行。 (7)中标供应商聘用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合同期内学校不承担有关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8)中标供应商必须全面认真了解学校的管理制度及相关需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管理和服务任务。 (9)中标供应商安排到学校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相关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学校的相关纪律要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思想政治正确,无参加邪派组织,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等不良行为;外聘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10)中标供应商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学校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外聘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我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外聘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 (11)外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学校各项活动需要临时加班,外聘人员需要配合做好,学校不另发给加班人员各项补贴。学校不发给外聘管理人员春节等节日慰问金、高考奖励慰问金及其它慰问金。 (12)外聘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的人身安全(包括其自身安全及在工作上出现的安全等问题)及遣送关系均与学校无关,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13)若在承包期内,上级行政部门有出台“学生夜修管理”、“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管理”等项目纳入学校绩效管理的政策,学校将执行新政策精神,与中标供应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解除合同中的“学生夜修管理”以及“学生周末和节假日管理”两个项目,保留“学生宿舍管理”和“临工外聘”两个项目,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同意。(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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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2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凡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须承担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或在管理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的风险。 1.3本项目严禁以任何形式的转包,除采购人或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分包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本项目。 1.4中标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服务期 自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共24个月。 3、验收要求: 采购人依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同约定条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4、其他需求 如中标人拟派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在服务期间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负一切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作证明材料) 5、付款方式: 采购人按月付清中标供应商管理费用,不再负责承包方因此产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问题。夜修管理费用、周末和节假日管理费用、临工外聘项目实行按实结算,承包期满进行结算,余额退回采购人。 本项目开具人力资源服务(差额)发票。 6、其他补充项,合同签订时根据双方需求自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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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四、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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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