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2024-2027年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安保服务采购。
2.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服务内容 |
设防面积 |
服务期限 |
所配备的服务人数最低要求(班次/日) |
备注 |
1 |
日常安保巡查 |
15.4万平方米 |
36(月) |
16 |
1.于山风景名胜公园日常固定派遣班组服务人数最低要求为:16班次 2、表格中增加保安人员班次为计划数,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3、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一年不少于200班次(1个班次工作时间8小时)的临时增派人员,除此之外额外保安人员加班费用每年超出的加班班次按每班次100元计算,经采购人确认后,另行支付加班费。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项目区域概况及简介
详见以下合同包的项目区域概况及简介列表(表一):其中项目主要地理位置、出入口、建筑及设施说明;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保安服务区域概况及项目简介(表一)
合同包 |
1 |
名称 |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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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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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面积 |
15.4万平方米 |
绿地面积 |
3430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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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口数 |
非机动车辆 入口数 |
2 |
边界小入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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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入口数 |
1 |
合计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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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及设施 |
类别 |
数量 |
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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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 |
5 |
5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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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办公楼及库房 |
13 |
3235.6㎡ |
北门办公楼(法海路23号、23-1号)、法海路43号、观巷支路6、7号、太平古街6、7、8、9、10号、兰花圃内幽兰居、芝兰阁、兰花圃大师工作室(含温棚)等归属管理处部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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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古建 |
5 |
875.3㎡ |
白云寺、戚公祠展厅、补山精舍、平远台、蓬莱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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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货机 |
4 |
2㎡ |
视具体情况会有所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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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廊、榭、台、墙等景点 |
26 |
/ |
状元峰、万象亭、揽鳌亭、倚鳌轩、吸翠亭、榕寿岩、九仙洞、炼丹井、月朗风清、狮子岩、于山亭、舒啸台、醉石、思乡亭、浩然亭、美苍亭、涵碧亭、接鳌亭、九日樽、武威塔、醉乡石、喜雨台、廓然台、影雕长廊、明代古城墙、兰花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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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巷道 |
/ |
/ |
摩崖石刻、太平古街、观巷及观巷支弄、状元道、南门巷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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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变电箱、电房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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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变电箱7个、电房4个分别位于北门游客服务中心后面、格致中学操场后、东门老年大学隔壁、东门假山石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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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及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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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地勘察为准 |
灯具及线路 |
4.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报价须包含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节假日加班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以及工作服装费、装备费、各项岗位培训费、行政管理费等一切费用成本及利润,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本项目三年安保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28000元。安保服务费的构成包括服务人工成本、法定税费等。还要包括可能的培训等伴随服务。投标人报价中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三年,全年无休。
★(二)、服务岗位及服务范围和要求:
1、1号岗位名称:北门岗。
服务范围及要求:负责北门片区,详见区域概况及项目简介(表一)。包含北门鳌峰广场、古莲寺旁小广场、太平古街巷道。主要节点鳌峰广场、党旗广场、落石灾害监测点、涵碧亭等。应具备安保相关能力、一定的志愿服务能力、能够记录夜间电话内容遇到紧急突发情况能及时处理及上报能力和迎检接待能力。
2、2号岗位名称:南门岗。
服务范围及要求:负责南门片区,详见区域概况及项目简介(表一)。主要负责南门回旋场及园区车辆进出,按照《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管理园区车辆,维持好片区内人流秩序,须应具备安保相关能力、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遇到紧急突发情况能及时处理及上报能力和迎检接待能力。
3、3号岗位名称:监控岗。
服务范围及要求:负责白云寺监控中心的定点监控,详见区域概况及项目简介(表一)。应具备安保相关能力、熟练操作监控设备,每2小时做好监控情况记录,遇到紧急突发情况能及时处理及上报能力以及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4、4号岗位名称:戚公祠岗。
服务范围及要求:负责戚公祠内古建消防安全、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安全隐患排查及接待等临时性任务。应做好戚公祠开门、清场、关门工作,具备安保相关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遇到紧急突发情况能及时处理及上报能力和迎检接待能力。
5、5号岗位名称:巡逻岗
服务范围及要求:负责全园机动巡逻,保障园区内安全维稳、游客不文明劝导、安全隐患排查及接待等临时性任务,每隔2小时更新巡更记录。
【项号1】(三)保安公司资格要求
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政策原因原《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须在三个月内重新获得,否则中止双方合同。如新政策不再要求原资格许可条件,则按新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公园安全工作对公共场所安全秩序维护与管理、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健康和人身健康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需要保安公司具备一定的安全规划评估能力。
★(四)人员资格要求
每位保安员必须具备《保安员资格证》方能上岗,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各岗位保安人员情况表以及具备由公安部门或公安部门授权机构颁发的保安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项号2】(五)保安人员配置要求
1、每位员工必须已经接受过调查,必须保证以前无任何案底存在
2、保安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男年龄18至60岁,女年龄18~50岁,文化程度初中以上。
3、消防工作是公园安保重要工作之一,投标人排班方案中每班次拥有不少于1名保安员具备消防上岗证者。该保安员应具备消防上岗证。
4、为保证游客游玩安全,投标人排班方案中每班次拥有不少于1名经过卫生部门急救培训过的保安员。该保安员应具备中国红十字会颁发的《急救员证》。
5、为保安公司应派遣优秀合格的管理人员进驻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岗位相符合的保安管理工作经验和能力。
6、为保安人员需配备智能手机上岗,并熟练使用智能手机,掌握基本的微信、拍照等功能。
7、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熟悉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具备使用智能手机、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拿技能。
【项号3】(六)管理要求
1、中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保安服务工作,必须满足且不限于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根据公园区域的实际情况设置不少于招标要求人数的提供足够的人员保障。做好巡逻、古建维护等各类日常工作以及采购人下达的其他工作。
2、遵照公园管理各项法规、制度和预案要求,完成采购人委派的其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对公园绿线内违反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的事项,要坚决予以制止并恢复原貌。
3、积极响应采购人在保安服务履行期间对该招标项目保安服务进行的检查考核以及为此作出的所有奖惩决定。
4、保安服务档案资料提交及时,内容完整规范,符合实际。
(1)调查公园的区位条件及特点,进场前必须提交全年保安服务方案。包括保安布控方案和岗位职责、保安力量投入、保安服务设施用品清单、各项应急预案等。
(2)每月考核情况与保安费用发票同时提交园区安全情况报告作为付款依据。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表、巡逻执勤记录、考勤记录(考勤方式包括不限于钉钉等,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交接班记录以及每周保安员培训记录备查。
(3)每季度汇总提交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的书面报告以及提交消防、防恐防暴演练和消防安全检查资料。
(4)收到有效投诉时,马上整改,并及时发送信息和投诉反馈意见。
5、中标人应对所雇员工岗位职责做出规范要求,至少应包括:
(1)保安上下班必须在指定地方打卡签到,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2)在指定的岗位或范围内当值。
(3)保障当值所在地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和正常的环境秩序。
(4)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士进入指定的岗位或范围内。
(5)处理一切当值岗位发生的事件及时报告管理处。
(6)执行上级所指定的任务。
(7)如遇重大活动或解决重大事故、险情,所属保安员应延时工作。特殊情况下,休息的保安员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接受加班,直至圆满完成。
(8)员工下载“智慧公园”APP,并通过APP体现工作情况。
6、建立保安、消防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保安日志和防火档案的建立及更新,操作手册,操作程序和流程图,所有事件报告的格式。
7、针对园区临时施工阶段的管理、监督的岗位职责、内容、流程。
8、所有安保器材应保持良好状态。
9、接待投诉档案整理,包括投诉之相关回复。
10、配合消防部门的监督随检,警方的安全例检的通过。
11、每月度及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及总结报告。
12、构建应急事件快速反应队伍,制定相关预案程序,处理紧急事件。
13、根据公园不同区域的特点,合理配置人员和人员工作方式。
(七)保安岗位工作重点要求
公园区域的的看护、巡视、安保及消防管理。定人定岗负责公园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各个不同岗位上的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园区安全有序的游览秩序,游客进出口安全秩序畅通,公共场所区域内秩序井然。
中标人应对保安工作中以下要点,予以正确、及时、完善之处理,并有系统记录。
★1、消防工作要求
(1)要求:检查重点防火部位,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在位,完好,有效,建立消防日检表。对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建立健全消防预案,每月至少检查灭火器材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应做好公园消防器材日常维护、保养、更换工作,确保消防器材100%完好率;每年至少组织四次(每季度至少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预案演练。熟悉了解园区内所有消防设施器材安放位置,懂得防火、灭火基本知识,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扑救一般火灾。熟悉所有燃气及水力应急阀门、电力总闸、各种手动消防设备和其他所有紧急开关的位置和使用功能,并铭记在心,仔细查看,消除隐患。
(2)标准:懂防火、灭火知识,会使用灭火设备扑救一般火灾,熟知应急预案内容,能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
【项号4】2、交通安全方面
公园出入口车辆、人员进出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指挥和疏导进出工作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未得到采购人允许,禁止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工作用车除外)进入管辖区域内部。
使用电动巡逻车进行公园区域巡逻时,车速应控制在15公里/小时以内。
【项号5】3、日常巡逻工作方面
(1)公园的基础设施、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等管理和保护,避免人为偷盗、破坏和污染。
(2)检查箱式变压器、电房外围安全情况。检查各配电房、泵房、仓库设施、空调房是否保持常闭、上锁。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3)对公园施工区域进行有效监控,把好施工安全,对违章违规施工行为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
(4)维护公园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做好公园闭园工作,不允许游客逗留园区。公园人流量过大时,必须做好疏导和控制游客人流量。禁止聚众演讲、婚介、集会、募捐等活动,禁止搞封建迷信、赌博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一切活动,禁止设摊、兜售、行医及散发广告宣传品等经营活动;及时阻止游客在非吸烟区吸烟、随地便溺、乱张贴涂刻、赤膊、随意卧躺等影响他人游园的行为;禁止打球、放风筝、燃放烟花爆竹、携带宠物入园、携带危险器械、易燃物品以及其它危险品入园、攀爬假山、嬉水等妨碍游园安全影响他人的行为;禁止嬉弄、惊吓和捕捉鸟类、蟋蟀、鱼类、蝉类、随意放生各种动物、随意破坏树木花草、将果实、种子和土壤等占为己有等损害公共环境秩序及公共财产的行为。及时对流浪狗进行驱逐或捕捉,对发现的威胁游客安全的蛇等生物进行驱赶,劝离园区内流浪汉、夜宿人员及精神病患者。按照采购人要求和环境噪声及安全管理规定对园区活动场地进行管理,符合环境噪声及安全管理规定,制止有损公园绿化和景观环境卫生的违规行为。
(5)遵照公园管理各项法规、制度和预案要求,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花展、活动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园内出现其他单位展览、演出、大型游乐等活动或群众性文体活动及公益性活动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意见处置。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园区内的犯罪活动。第一时间向采购人电话报告,并在工作群上传相关信息和照片。
(6)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使游客安全、文明参观。
(7)做好公园指定区域清场工作,避免清园时间游客或无关人员逗留危险区域。开闭园前后对全园各个部位、角落进行彻底、仔细地清场检查,清除各类可疑物品、易燃易爆品和无关人员。
(8)晚间巡更应仔细遵循“认真、勤奋、机警”的宗旨,公园出入口闭园设施布防后,保安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和巡更路线、巡更点进行园内巡更。当接到监控室报警指令后,立即赶赴报警点进行查看并处置。如在夜间发现门未锁现象或紧急情况,应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同时提交文字图片信息。
(9)监控中心由中标人自行按排员工值班。对于监控中心的所有备用钥匙应严格管理和控制。配合工程人员对监控设施的检查维修。
(10)所有物品出入园区必须严格按物资进出制度执行。
(11)管控无烟区范围内任何时间不允许吸烟。
(12)定时定点巡视公园指定区域各楼面、通道、车库、广场四周等。防止外来人员未经许可进入公园办公区,熟悉来园人员情况,有效判断进出人员状况。不得擅入园内租户经营区域,收银柜台及办公区域(安全检查例外)。如在夜间发现门未锁现象或紧急情况,应由队长陪同或当班保安2人以上进入检查并处置,同时书面报告给管理处及租户指定联系人。
(13)定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反恐演习等,对各类安全隐患,违章违规行为进行报告和处理。
(14)制定突发事件及火灾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及火灾,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采购人,且迅速组织安保、消防、医疗救助人员进行疏散、抢救,将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15)一旦发现盗窃破坏行为,立即报告/追查。
(16)保持岗亭整齐清洁,门窗洁净,玻璃明亮。岗亭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统一规范。不得堆放个人用品,饮水用具除外。地面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不准饲养宠物,不准私自张贴、悬挂图片、画报。检查园内各类安全提示标语、警戒线、护栏等是否完整、显眼可见,及时制止游客危险行为。
(17)根据《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防止园区内绿地、植被不被损坏,重点巡查、保护园区范围内古树名木不被破坏。重点巡查、保护摩崖石刻、戚公祠等文物古建不受破坏。
(18)发现园区管理范围内电动车随意停放或违规充电等情况,应及时、文明劝导、整改到位。
【项号6】4、安保日常管理工作方面
(1)所有保安对各自片区内出现的安全隐患突发事件须及时上报,有巡逻任务的保安人员在岗期间需每隔2小时更新巡更记录,对每日工作做好保安日志,对重大节假日、重大接待及突发性情况根据管理处工作人员要求做好人员调配完成工作任务。
(2)建立岗位工作日志,作好记录,根据情况做书面报告。对工作的讲评,会议纪要应逐级上报,并抄送公园保卫科。
(3)保安员每周不少于2小时的培训,每周不少于1次班务会,每月不少于2次部门会议。
【项号7】5、保安员的权限范围告诫:
保安员无权扣留任何人,如有紧急情况应从速报警,保护现场并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对警方所作的证供必须抄录一份,留档备案。
【项号8】(八)纪律要求
1、仪容仪表:上岗提前15分钟着装完毕,不得在岗位更换装束。符合《保安员着装规范》,穿着保安员服装,佩带保安服务标志。制服应干净整洁,鞋帽、标识、徽章佩戴整齐,皮带、装备按规范系放。
(1)所有保安人员的制服应保持干净。
(2)在班前例会上队长应检查每位所属员工的仪表仪容。
(3)发型:头发梳理整齐,头发不过领,不许留鬓须。
(4)着装:按规定穿着制服(服装样式应提供彩色图文报备)整齐划一,铭牌/工作证应佩带在指定位置。
(5)穿鞋:统一黑颜色,鞋面保持光亮,无污垢、污渍。
(6)站姿:保持两腿与双肩同宽,两手自然下垂,或双手交叉放于身后或前胸下,收腹、挺胸,不得大稍息。
(7)坐姿:不趴桌,不翘腿,双眼正视前方,姿势端正。
(8)精神面貌:行走有力,挺拔,精神饱满,目视前方,富有朝气。
2、工作岗亭区域干净整洁,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上墙。
3、不得迟到、早退。
4、员工上下班必须由指定路线进出管理中心和后勤区,不得随意驾车进出。
5、当值时必须穿着制服,佩戴铭牌和证件,着装不得佩戴任何饰物。
6、不得擅离职守。
7、不得当值时在岗位内睡觉。
8、不得在岗位吸烟。休息时不得在岗位吸烟,下班后不得着装制服在公园范围内(非后勤区)逗留。
9、不得当值前或当值时饮用含酒精类的饮品。
10、不得在岗位内以任何形式赌博。
11、不得发表对公园或采购人不利的论调。
12、不得擅自向外人泄露办公机密和内部控制详情。
13、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和公园工作人员、游客、园内租户(经营者)发生争执。
14、在任何区域发现游客遗留物品应即时上交登记。
15、严禁向租户(经营者)、游客以各种形式勒索财物。
16、在任何岗位不准看书报、听音乐、玩弄手机、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等。
17、上班期间,不准接待亲友,如需必要,应先告知上级,并请其安排事宜。
18、接听值守电话、对讲机应保持文明礼貌。
19、应保持通讯畅通,下级避让上级。一般情况避让紧急情况。
20、保安人员如犯有任何罪案,立即交警方处理,如违反规章制度,则应接受处分、警告、直到除名。
21、上岗之前必须列队召开班前例会。下岗后,必须列队召开班后会。由队长总结一天的工作,提出批评和表扬以及交接事宜。中标人主管人员必须不定期、不定时进行夜间抽查,夜查次数每周不少于3晚,并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将检查状况逐级上报。
22、员工必须保持良好形象,微笑服务。如被发现有不合标准之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记录在案,汇入月底考评记录中。
★(九)器材配备要求
1、采购人器材交由中标人使用前,必须需经双方检验认可,登记造册。
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所有区域的安全服务和消防设施得到及时检查和保养,并做出计划表告知采购人,全面了解和掌握客户的安保设施和主要设备的基本情况。
3、中标人须提供雨具、巡更设备、消防演练器材以及警用三件套(强光手电、伸缩警棍、防爆自卫喷射器)16套,巡逻电动车(2轮)2辆,执法记录仪6台,对讲机8台,防暴器6套(防暴钢叉、防暴长胶棍、防暴盾牌),并为每位保安配备保安服2套(春秋装1套和冬装1套)等。
4、中标人应爱护业主财物和设施设备,如因中标人责任造成采购人管理财物或设施设备损失、损坏的,应由中标人全额赔偿。
★(十)其他安全保卫工作要求
(1)要求:古建及山体公园为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的特色之一,其在岗保安需要具备一定的古建安全知识,懂得排查古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同时要备齐山体地质灾害的完整预案,保安熟知应急预案内容,能按照预案处理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必要时承担举办临时性大型活动展览、接待重要人物的安全警卫任务、重大节日、重大节点的庆典活动等安全保卫工作。确因采购人工作需要,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保安人员(内部)临时加班。
(2)标准:建立健全相关活动任务的应急预案,平时加强预案的演练,确保以上活动任务开展安全无事故。
【项号9】(十一)中标人的义务与责任
1、中标人应对其员工进行高效规范的管理。
2、中标人根据双方合同规定的岗位派驻足够的保安管理服务人员,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所有员工的招聘、录退用由中标人负责。
3、所有人员的岗位配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详细说明计划,必须以报告形式告知采购人,中标人所派遣所有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定后才能进场。
4、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在服务期过程中若需更换,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5、中标人在正式进场前7个日历日内,需将派遣员工的资料再次交采购人报备。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改动,确需改动,要征求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
6、每位保安员的通讯方法和联络地址应明确告知采购人。
7、未经采购人通知和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上班作息时间和调换增减所属员工。
8、中标人应对新进人员进行良好的入职培训,并为在岗员工提供良好的在职培训和训练。
9、所有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如需更改,须报经采购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11、中标人的员工公假、事假、病假以及所有假期劳动争议、纠纷都由中标人负责。
12、中标人员工如有任何假期,中标人必须保证各岗位应满足状态,递补休假人员的员工必须是驻场员工的一员。
13、中标人派驻场管理人员为驻场领班。中标人之驻场领班人选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任何更换驻场管理人员的计划均应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14、保安服务管理期间内,采购人有权根据管理需要提前增加或收回部分合同委托管理的区域,中标人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入场或清场工作。
15、积极响应采购人在保安服务履行期间对保安服务进行的检查考核以及为此作出的所有奖惩决定。
16、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保安范围内的设施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负全部赔偿责任。因上述原因发生的责任事故,采购人不仅有权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而且有权对中标人追究连带责任。
17、合同期内无重大人为责任事故,如(刑案发生、外盗侵入、火灾、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丢失等)。
18、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的工作。
19、凡属中标人管理不当发生重大事故,如:人事伤亡、设施损坏、游客索赔等,采购人可酌减当月服务费的5-100%。如系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向中标人索赔并追究法律责任。凡管理混乱,达不到发包要求,在得到采购人之通知整改一个月仍无明显改观,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采购人的权利
【项号10】1、因采购人工作需要,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保安人员(内部)临时加班。
【项号11】2、采购人需要中标人增派保安员,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要求,每年重大活动须增派班次,不可占用园区当班编制内人员、器材或设备,保安人员加班每班次按100元计算。
★3、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即时更换采购人认为不适合在项目继续工作的员工和驻场管理人员,中标人应保证迅速更换人员不得缺编;补充人员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4、中标人在合同中需要明确交接过渡计划,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5、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承诺的内容和提供的人员材料进行核查。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承诺的内容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合同签订或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财政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项号12】6、采购人负责提供保安人员警卫室或岗亭,以便利日常规范管理来访、交接工作。
【项号13】7、为了保证公园的保安服务水准,保持与公园管理相适应的标准,中标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合理的安排,从而达到规定要求。当采购人任何时间发现中标人的工作标准不能达到规定所要求,中标人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提出相关整改跟进的报告。在一个月内如未达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提前解除合约,并不承担中标人整改期所引发所有相关费用。
【项号14】8、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公园范围内的设施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负全部赔偿责任;因上述原因发生的责任事故,采购人不仅有权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而且有权对中标人追究连带责任。
(十三)、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保安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
【项号15】1、检查与考核
公园管理部门每星期对外聘安保公司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每月检查4次;根据评估结果有比例的向中标人发放相关费用。其中1次为明查,由中标人管理人员陪同公园管理部门检查人员一起对保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其余由公园管理部门进行检查、考核、评分。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及时整改,同时中标人须主动联系采购人,在每星期明查考核得分表、每星期汇总考核得分表、每月最终考核得分情况说明签字确认,如若中标人不及时签字确认,采购人一律视为中标人默认采购人的考核评分。
【项号16】2、评分办法(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1)服务质量考评设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评。
(2)中标人服务质量半年内若连续2个月以上考核分数低于60分或合同(或协议)期内累计3次以上考评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项号17】3、奖惩规定
3.1、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保安员奖励制度(均须经采购人确认)
(1)当场协助公安部门查获刑事案件一起,指立案处理(以公安部门证明)奖200元,协助人员奖100元,重特大案件另行论功奖励。
(2)当场协助公安部门查获治安案件一件起指案处理(以管理处保卫科或公安机关证明)奖200元,协助人员奖100元。
(3)保安员在执勤中查获现行治安案件(偷盗自行车、皮包、手机等)奖励100元/次。
(4)工作积极或抢险救灾排忧解难,受到单位表扬、锦旗奖励100元/次。
(5)保安员当班时,及时发现并扑灭火灾,挽回经济损失,奖励100-300元/次。
(6)保安员当班时,发现游客落水,及时施救未发生伤亡的,奖励200元/次。
(7)保安员工作期间,遵守受保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等,表现突出者当月奖励100元。
(8)队长能履行职责,做好本队保安员思想工作,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实事求是、工作成绩突出的当月奖励100元。
3.2、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保安员处罚制度
(1)保安员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迟到三十分钟以内罚款100元/次,迟到三十分钟以上、六十分钟内罚款300元/次,超过2个小时视为旷工,除扣旷工期间的三倍工资,上班人员未办好交接手续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罚。
(2)固定岗保安员不得擅自离开,若需暂时离开需找其他保安员替岗,无故离开超过5分钟视为脱岗,罚款300元,中标服务期限内再次发现,罚款500元,第三次及以上每次罚款1000元;若因擅自离开导致上级领导口头批评,每次罚款1000元,书面通报的每次罚款3000元。
(3)上班着装不规范罚款100元/次,不戴工作牌罚款100元/次,不扎武装带、不戴帽子罚款100元,穿拖鞋罚款100元/次。
(4)当班人员吃饭需在岗位上完成或安排人员替岗,不得缺岗,替岗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否则两人都按溜岗各处罚300元/次,中标服务期限内再次发现,每次每人罚款500元。
(5)保安员不得骑未挂牌的电动车上班,不得将电动车停在岗亭门口,不得将电动车停在岗亭旁充电,不得让游客的电动车在岗亭旁充电,违反规定第一次罚款300元,第二次500元,第三次及以上每次1000元。
(6)按入园车辆管理制度对未经许可车辆不得放行,对园内看到自行车、宠物要进行劝导,未做到的罚款100元/次。
(7)保安员当班时,对园内设施、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如未检查到位或隐瞒不报,每次罚款100元。
(8)保安员当班时,不得做与岗位无关的事,包括不分场合抽烟、嬉闹喧哗、吃零食、看书报、玩手机等,每次罚款100元。
(9)工作中在岗位上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10)保安员当班时,如遇到突发事件,自己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汇报,未做到每次罚款500元。
(11)各岗位保安员如遇到游客求助等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妥当措施处置,未做到每次罚款500元。
(12)若发生他人侵占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地块,违章搭建、偷倒垃圾、盗伐苗木而未及时发现的,每次罚款500元并由中标人自行恢复原状。
(13)于山风景名胜公园财物被窃、物品损坏、文物古建破坏、苗木盗伐等应在当月内按照购买价赔偿或由中标人自行购买赔偿及恢复,如未赔偿则照购买价或恢复原貌所需价格扣除当月安保服务费。
(14)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当采购人任何时间发现中标人的保安服务工作标准不能达到合同规定所要求下达第一次书面整改通知后,中标人须于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采购人下达第二次书面整改通知并处以1000元罚金,罚金直接从当月安保服务费中扣除;若中标人在第二次整改期限内仍未进行整改,采购人下达第三次书面整改通知并处以5000元罚金,罚金直接从当月安保服务费中扣除;通知三次未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5)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针对公园存在的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市民横躺座椅、骑车入园、携带宠物入园、动火泡茶、广场舞大家唱噪音扰民及撒滑石粉等)不作为或被投诉的相关处罚细则:
①若安保人员对市民不文明行为置之不理,一旦被公园管理人员发现或有人举报并证实,甲方扣除乙方当月安保服务费100元;第二次发现,甲方扣除乙方当月安保服务费300元;第三次及以上每次发现,甲方扣除乙方当月安保服务费500元;
②若市民撒滑石粉而中标人未及时制止或未及时清洗导致游客摔倒受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一力承当;
③若采购人接到媒体投诉或个人投诉,经采购人查实系中标人不作为的情况,则采购人扣除中标人当月安保服务费1000元。
(16)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对媒体曝光、12345、数字城管件等投诉的相关处罚细则:
①经调查后不属于保安服务工作问题免于处罚;
②经查实为保安人员服务态度差、对游客提出合理意见不予理睬、与游客发生语言冲突态度较差等情节较轻的情况的,对中标人及相关保安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300元/次罚款,直接从当月安保服务费中扣除;
③经查实为保安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与游客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游客受伤、财产损失等情节较重的情况,则对中标人及相关保安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中标人必须终止相关保安人员聘用劳动合同,并处罚3000元/次罚款,直接从当月安保服务费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赔偿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④经查实为情节严重的重大违规现象、情节特别严重事件如群体性事件、人员伤亡、违法违纪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完全责任及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终止合同。
(17)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国家、省、市等上级相关工作检查,中标人保安服务工作相关处罚细则:
①采购人因保安服务工作不到位被红、黄牌通报或被通报整改的,采购人下达第一次书面整改通知并处以3000元罚金,罚金直接从当月安保服务费中扣除;
②若因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采购人被通报整改2次,采购人下达第二次书面整改通知并处以5000元罚金,罚金直接从当月安保服务费中扣除;
③采购人因保安服务工作不到位被红、黄牌警告2次或被通报整改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10000元罚金,罚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8)因中标人因保安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采购人收到罚单,罚单罚金由中标人承担,罚金直接从安保服务费中扣除。
(19)以上奖惩制度与保安考核扣分同步进行。
(20)其他奖惩事项未尽事宜,在合同签订时商定。
【项号18】4、终止合同几种情形:
1、中标人连续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60分或合同(或协议)期内累计3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2、每年度中标人考核分数累计2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保安人员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等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赔付,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继续追讨中标人责任。
4、中标人管理混乱,达不到招标要求,采购人通知整改,一个月后未达到良好(即评分90分)以上,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或协议)并扣除年度履约保证金的50%~100%,保安公司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天内入场 |
3 |
★ |
交货条件 |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月支付,经采购人考核完成安保服务的工作后,在次月15日前采购人支付上月安保服务费(中标人须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无相关待处理事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8 |
★ |
其他 |
【合同支付方式以此条为准】按月支付,经采购人考核完成安保服务的工作后,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采购人15日内支付上月安保服务费(中标人须提供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