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采购标的
项目名称:2023年深泽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预算金额:608657元
二、服务要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23】17号)和《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园地林地草地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市局文件2023-10)文件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本次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在已完成的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成果基础上,需通过园地林地草地数据资料收集,外业补充调查,数据测算及校核、检验、级别评价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听证、汇报修改完善,形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报省厅验收,县政府审核通过后公布执行,网上进行备案。
1、服务内容
依据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估价技术规程与标准,以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按照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现状园地林地草地为工作对象,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2、工作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
(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22】19号)
(4)《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23】17号)
(5)《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园地林地草地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市局文件2023-10)
3、成果要求
园地林地草地需分别编制相关文字成果、图件成果和数据成果(依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实时提供)。
(1)文字成果
文字成果主要包括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工作报告反映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过程,包括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依据、工作组织、工作过程、工作成果、保障措施、经验与体会等。
技术报告反映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技术过程,包括所在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概况,技术过程、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结果及其分析等内容。
(2)图件成果
1)图件成果类型
成果图件包括园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林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和草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2)图件成果编绘要求
①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
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比例尺:原则上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图比例尺保持一致。
②上图要素
上图要素包括省级、市级、县级行政界线,重要的线状地物或明显地物点等。图面配置包括图名、图廓、图例、指北针、比例尺、坐标系统、基准地价表、编图单位、编图时间、邻区名称界线等内容。
③图件内容标注
用阿拉伯数字(1,2,3,…)分别表示级别(一级、二级、三级、…);用黑色实线表示级别界线;编绘彩色级别图,级别图以暖色调为主,级别色差明显,图面色调和谐。
(3)数据成果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空间数据结构及要求按照《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库规范(试行)》执行,基准地价数据结构及要求具体以国家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要求为准。
注:以上服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在暗标中响应,不满足为无效响应。
三、商务条款
(一)重要条款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3、服务标准:合格,成果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履约验收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履约验收。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
2、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约定验收时间。
3、验收方式、程序: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后,由深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成果验收申请,同时提交相应成果资料,由市局组织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
(三)付款方式
全部工作完成并按规定上交成果通过审核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四)其他要求
1.人员配备和车辆配备情况:拟投入人员不得少于8人,车辆不少于2辆(可租赁,可自有)供应商编制作人员配备管理组织框架图,车辆根据自身情况酌情投入。
2.供应商要制定好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做好相关人员的保密培训,严禁将工作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