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实施范围:
序号 |
区域 |
技术参数 |
最高控制价 |
1 |
主城区主要主次干道 |
详见2.技术和服务要求 |
99.9万元 |
2 |
芗城区 |
234万元 |
|
3 |
龙文区 |
200万元 |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实施范围
1.1漳州市主城区113条主次干道,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漳州市主城区113条主要主次干道“牛皮癣”清除管理发包范围表》。
附件1:漳州市主城区113条主要主次干道“牛皮癣”清除管理发包范围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长度 (公里) |
1 |
水仙大街 |
新华南路-龙文区云洞岩圆盘交叉口(东西走向地跨芗城龙文两区) |
8.0 |
2 |
新浦路 |
新华南-湘桥路(东西走向地跨芗城龙文两区) |
5.9 |
3 |
南昌路 |
钟法路-龙江中路(东西走向地跨芗城龙文两区) |
4.8 |
4 |
漳华路 |
北环城路-龙文南路(东西走向地跨芗城龙文两区) |
8.2 |
5 |
北环城路 |
金峰公园-小港北路(东西走向地跨芗城龙文两区) |
14.4 |
6 |
建元路 |
元光南路-龙文南路(东西走向地跨芗城龙文两区) |
4.6 |
7 |
胜利路 |
立交桥-北环城路金峰公园三角交汇点(东西走向) |
8.6 |
8 |
迎宾路 |
立交桥-高速出口处(东西走向) |
8 |
9 |
景檀路 |
景山路-小港北路(东西走向) |
1.7 |
10 |
檀林路 |
景山路-小港北路(东西走向) |
1.7 |
11 |
鹤鸣路 |
龙腾北路-理工学院(东西走向) |
2.2 |
12 |
梧桥中路 |
龙祥北路-福歧北路(东西走向) |
1.2 |
13 |
梧桥北路 |
全线(东西走向) |
2.2 |
14 |
樟山路 |
全线(东西走向) |
0.58 |
15 |
湖阁路 |
九龙大道-湖滨路(东西走向) |
0.85 |
16 |
景会路 |
九龙大道-湖滨路(东西走向) |
0.65 |
17 |
浦口路 |
朝阳西路-龙文北路(东西走向) |
1.6 |
18 |
朝阳南路 |
龙江北路-朝阳中路(东西走向) |
0.6 |
19 |
厦门路 |
元光南路-新华南路(东西走向) |
0.97 |
20 |
博爱西道 |
新华南路-钟法路(东西走向) |
0.96 |
21 |
大学路 |
芝山路-金峰北路(东西走向) |
2.5 |
22 |
漳福路 |
新华北路-腾飞路(东西走向) |
1.3 |
23 |
江滨路 |
旧西溪大桥-交警大楼(东西走向) |
15.6 |
24 |
瑞京路 |
金峰南路-延安南路(东西走向) |
2.7 |
25 |
腾飞路 |
芝山路中段-九龙大道(东西走向) |
4.2 |
26 |
南坑路 |
漳华中路高架桥-175医院后门(东西走向) |
1.4 |
27 |
新华东西路 |
全线 |
2 |
28 |
九龙大道 |
郭坑大桥-漳州大桥(南北走向地跨芗城龙文两区) |
10.5 |
29 |
龙祥路 |
水仙大街-樟山路(南北走向) |
2.8 |
30 |
延安路 |
博爱西道-漳华路(南北走向) |
2.5 |
31 |
大通北路 |
胜利西路-漳华路(南北走向) |
1.5 |
32 |
龙江路 |
江滨路-九龙大道(南北走向) |
4.5 |
33 |
新华南北路 |
战备大桥——南坑路(南北走向) |
2.9 |
34 |
西洋坪路 |
江滨路水仙花大桥——北环城路(南北走向) |
3.7 |
35 |
湘桥路 |
水仙大街——迎宾路(南北走向) |
0.68 |
36 |
芝山路 |
漳华路——瑞京路(南北走向) |
2.1 |
37 |
塘边路 |
景檀路——鹤鸣路(南北走向) |
0.49 |
38 |
元光路 |
江滨路——南坑路(南北走向) |
3.4 |
39 |
丹霞路 |
江滨路——腾飞路(南北走向) |
3.6 |
40 |
迎湖路 |
建元东路——湖滨路(南北走向) |
0.55 |
41 |
碧湖路 |
江滨路——建元路(南北走向) |
2.2 |
42 |
湖畔路 |
江滨路——迎湖路(南北走向) |
1.0 |
43 |
湖滨路 |
江滨路——建元东路(南北走向) |
1.5 |
44 |
龙溪南路 |
碧湖路——迎宾大道(南北走向) |
1.9 |
45 |
钟法路 |
江滨路——胜利西路(南北走向) |
1.1 |
46 |
金峰路 |
江滨路——北环城路(南北走向) |
3.1 |
47 |
岱山路 |
漳华中路——漳州水泥厂(南北走向) |
1.4 |
48 |
龙腾路 |
一品江山——樟山路(南北走向) |
3.6 |
49 |
小港北路 |
迎宾大道——北环城路(南北走向) |
2.5 |
50 |
福歧北路 |
全线(南北走向) |
1.8 |
51 |
朝阳西路 |
北环城路——九龙大道(南北走向) |
0.7 |
52 |
石仓南路 |
江滨路——迎宾大道(南北走向) |
2.7 |
53 |
龙文路 |
江滨路——九龙大道(南北走向) |
4.9 |
54 |
漳华路西港线 |
北环城路——漳州高速西出口(不含道路两侧建筑物) |
6.4 |
55 |
锦田路 |
鹤鸣路——景檀路(南北走向) |
1.0 |
56 |
大学西路 |
惠民路——西洋坪路(东西走向) |
1.8 |
57 |
江滨路延长线 |
金峰南路——厂西二路(东西走向) |
1.5 |
58 |
瑞京路延长线 |
金峰南路——厂西二路(东西走向) |
1.6 |
59 |
厚泽路 |
建元东路——水仙大街(南北走向) |
0.28 |
60 |
师院西路 |
江滨路——瑞京路(南北走向) |
1.335 |
61 |
惠民路 |
大学西路——金岭路(南北走向) |
0.74 |
62 |
益民路延长线 |
漳华中路——古塘路(南北走向) |
1 |
63 |
龙文建元路延长线 |
龙文南路——龙祥中路(东西走向) |
1.5 |
64 |
长福路 |
九龙大道——龙文北路(东西走向) |
2.4 |
65 |
马鞍山路 |
胜利西路——火葬场(南北走向) |
1.23 |
66 |
悦港路 |
新浦路——草寮街(下洲路)((南北走向)) |
1.4 |
67 |
护吉路 |
龙腾南路——小港南路(南北走向) |
0.52 |
68 |
石仓北路 |
水仙大街——迎宾路(南北走向) |
1 |
69 |
龙腾路延长线 |
一品江山——江滨路(南北走向) |
0.7 |
70 |
诗浦路 |
元光南路—九龙大道(东西走向) |
1 |
71 |
仙浦路 |
水仙大街—新浦路(南北走向) |
0.341 |
72 |
景文路 |
龙昌路—龙文北路(东西走向) |
0.398 |
73 |
草寮街 (原名下洲路) |
元光南路—九龙大道(东西走向) |
0.9 |
74 |
荣桂路 |
水仙大街—新浦路(南北走向) |
0.51 |
75 |
堂后路 |
护吉路—水仙大街(南北走向) |
0.31 |
76 |
金岭路 |
甘棠北路—惠民路(南北走向) |
0.243 |
77 |
甘棠南、北路 |
胜利西路—北仓路(南北走向) |
1.301 |
78 |
漳州万科城01地块周边规划二路(规划三路至江滨路) |
瑞京路—江滨路(南北走向) |
0.438 |
79 |
漳州万科城01地块周边规划三路(金峰南路至师院西路,南半幅) |
师院西路—金峰南路(东西走向) |
0.584 |
80 |
建业路 |
胜利路——南昌路(南北走向) |
0.44 |
81 |
古塘路 |
漳华路——漳州糖厂后门(东西走向) |
1.1 |
82 |
解放路 |
江滨路——水仙大街(南北走向) |
0.72 |
83 |
建设路 |
胜利路——瑞京路(南北走向) |
0.31 |
84 |
民主路 |
新华南路——延安北路(东西走向) |
0.38 |
85 |
下沙路 |
水仙大街——江滨路(南北走向) |
0.57 |
86 |
北京路 |
炮仔街——民主路(南北走向) |
0.8 |
87 |
益民东路 |
益华路一朝华路 |
0.19 |
88 |
益华路 |
漳华路—北仓路(仅到断头路) |
0.40 |
89 |
芝山公园路 |
大通北路—蓝天花园 |
0.45 |
90 |
金碑路 |
师院西路—金峰南路 |
0.58 |
91 |
圣王大道 |
北环城—高速北连接线 |
4.04 |
92 |
北仓路 |
西洋坪路—金峰北路 |
1.20 |
93 |
朝华路 |
漳华东路—益龙路 |
0.24 |
94 |
院中路 |
惠民路—金峰南路 |
1.01 |
95 |
院西路 |
瑞京路—院中路 |
0.27 |
96 |
后店路 |
恒丽路—朝阳东路 |
0.29 |
97 |
江滨路延长线 |
惠民路—谢溪北路(东西走向) |
4.5 |
98 |
金岭路 |
惠民路—瑞京路(南北走向) |
1.63 |
99 |
物华路(原名物流城路) |
龙江北路—孚美路 |
0.55 |
100 |
物华路(原名高速北入口连接线) |
龙江北路口—高速入口处 |
0.88 |
101 |
堂下路 |
堂后路—小港南路 |
0.12 |
102 |
龙溪北路 |
步港路—漳华东路 |
0.81 |
103 |
后店路 |
朝阳西路—恒丽路 |
0.34 |
104 |
北仓路龙文段,改名为北仓东路 |
九龙大道一龙昌路 |
1.80 |
105 |
原东立交桥 |
步港路—南昌东路(南北向) |
2.90 |
106 |
水乡东路 |
水仙大街—新浦东路 |
0.52 |
107 |
水乡西路 |
水仙大街—新浦东路 |
0.49 |
108 |
长福路 |
九龙大道一连科港 |
0.19 |
109 |
长福路 |
东屿街一龙文北路 |
0.56 |
110 |
恒丽路 |
九龙大道一规划支路 |
0.43 |
111 |
联十一线漳州龙文公路工程 |
圣王大道(广场连接线起)—长泰区 |
4.94 |
112 |
悦湖路 |
江滨路—湖滨路 |
0.36 |
113 |
丽港路 |
水仙大街—碧湖路 |
0.53 |
以上总计 |
240 |
1.2芗城区:总面积约39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芗城区“牛皮癣”清除管理发包范围》。
附件2:芗城区“牛皮癣”清除管理发包范围
(1)四至范围(详见附件2.1芗城区域内“牛皮癣”发包四至范围图):
①芗城区“除癣”实施范围四至为:东起九龙大道(北环城永昌门业至江滨路),南至江滨路(江滨北路至九龙大道),西至谢溪头(江滨北路至迎宾西路),北至迎宾西路(谢溪头北路至北环城路至龙文区六石村),总面积约33.5平方公里。
②金峰开发区北斗工业园区“除癣”范围四至为:东起漳华路(金乐路至北环城路),南至北环城路(漳华路至金塘路),西至金塘路(北环城路至金乐路),北至金乐路(金塘路至漳华路),共计5.5平方公里;漳华路两侧立面(北环城路至漳州北高速路口)全长6.4公里。
③芗城区域内28个农贸市场及世纪广场等8个开放式小区楼道。
清理区域为以上范围内的次干道、城中村、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小区及零散居民楼(含楼道)、开放式物业小区、沿街店面的门柱、卷帘门、墙面(不含商户橱窗广告字)等范围。
附件2.1芗城区域内“牛皮癣”发包四至范围图
(图中红线及蓝线范围区域为清理四至范围)
附件2.2芗城区域内28个农贸市场,详细见下表:
芗城区28个农贸市场 |
||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1 |
文华园市场 |
南昌中路51—9号 |
2 |
新西市场 |
建设路4—6号 |
3 |
竹围市场 |
新浦路28—5号 |
4 |
元光南市场 |
元光南路19—10号 |
5 |
前锋市场 |
新浦路8—3号 |
6 |
南河市场 |
厦门路28—19号 |
7 |
北桥市场 |
瑞京路19—28号 |
8 |
新华市场 |
新华南路36—7号 |
9 |
苍园市场 |
苍园路27—6号 |
10 |
大同市场 |
漳华路58号 |
11 |
瑞京市场 |
胜利西路134—1号 |
12 |
惠民农贸市场 |
大学路21—6号 |
13 |
福满门农贸市场 |
大学路19号 |
14 |
西洋坪市场 |
胜利西路147—4—6号 |
15 |
海马市场 |
金峰南路99—29—1号 |
16 |
东岳市场 |
东岳新村附近 |
17 |
菜市路市场 |
菜市路8号 |
18 |
丹霞市场 |
丹霞路143—20号 |
19 |
下池市场 |
腾飞路265号 |
20 |
市美市场 |
腾飞路243号 |
21 |
湖内市场 |
金湖村湖内31—2号 |
22 |
凯撒王朝市场 |
凯撒王朝大门口 |
23 |
延通市场 |
大通北路78—39号 |
24 |
瑞京超级市场 |
芝山路3号 |
25 |
良卜市场 |
林内村良卜400号 |
26 |
红旗新村市场 |
红旗新村内 |
27 |
旺达农贸市场 |
南坑北路21号 |
28 |
桃林市场 |
桃林路61号 |
附件2.3世纪广场等8个开放式小区楼道统计表。
序号 |
小区名称 |
地址 |
单元数 |
备注 |
1 |
东南商贸 (文华园) |
南昌中路51号 |
67 |
开放式小区 |
2 |
灯具城 |
南昌中路与建业路交叉口 |
18 |
开放式小区 |
3 |
天下广场 |
胜利东路24号 |
34 |
开放式小区 |
4 |
东南商贸城 (摩托车城) |
丹霞路128号 |
10 |
开放式小区 |
5 |
小商品城 (商业城) |
南昌路28号 |
9 |
开放式小区 |
6 |
电子城 |
南昌路与平等路交叉口 |
17 |
开放式小区 |
7 |
丹霞园 |
丹霞路112号 |
34 |
开放式小区 |
8 |
世纪广场 |
新华东路与元光南路交叉口 |
45 |
开放式小区 |
1.3龙文区:总面积约34.3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详见《附件3:龙文区“牛皮癣”清除管理发包范围》。
附件3:龙文区“牛皮癣”清除管理发包范围
①龙文区“除癣”四至范围:北起联六线、南至江滨路、西起九龙大道、东至东环城路,共计31.3平方公里。
②郭坑片区“除癣”范围:东北至铁路沿线,西南至江滨路,共计3平方公里。
清理区域为以上范围内的次干道、城中村、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小区(含楼道)、开放式物业小区、农贸市场、沿街店面的门柱、卷帘门、墙面(不含商户橱窗广告字)等范围(具体范围以附件3.1为准)。
附件3.1龙文区“牛皮癣”清除管理发包范围
说明:附件3.1图中,龙文区除癣面积区31.3平方公里、郭坑片区3平方公里。
1.3.1、次干道、背街小巷
①龙文区“除癣”四至范围:北起联六线、南至江滨路、西起九龙大道、东至东环城路,共计31.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内包含步文街道、碧湖街道、景山街道、蓝田街道、朝阳街道和蓝田开发区的各次干道、背街小巷)
②郭坑片区“除癣”范围:东北至铁路沿线,西南至江滨路,共计3平方公里及工农路207省道往长泰方向延长1公里(山泉水快餐馆至漳州奇美实业有限公司)
清理区域为以上范围内的次干道、城中村、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小区(含楼道)、开放式物业小区、农贸市场、沿街店面的门柱、卷帘门、墙面(不含商户橱窗广告字)等。
1.3.2、15个社区居委会和18个无物业管理小区(包括小区楼道)
目前龙文区共有无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的小区及零星楼座18个,均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具体分布如下:
(1)步文街道:坂上社区(西边安置小区)、长福社区(长福安置房)、同昌社区(怡秀园)、浦东社区(浦东批发市场一、二期、浦东花园、桂溪A1A2)、石仓社区(大台北)。
(2)碧湖街道:土白社区(厚泽苑、桂溪花园外围)、碧湖社区(碧洲园一期)、后坂社区(龙文花园)、下洲社区(滨洲园)。
(3)蓝田街道:景山社区(景山小区)、圳头社区(进贤小区)、东屿社区、蔡坂社区、湘桥社区、小港社区、蓝田社区。
(4)景山街道:樟山社区(樟山花园)、檀香社区(檀香公寓)、朝阳社区、西坑社区、梧桥社区、浦口社区、科坑社区。
(5)朝阳街道:孚美社区、后店社区、翁建社区、登科社区、六石社区。
1.3.3、开放式物业小区(4个)(1个评分项)
海峡农博汇、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浦东副食品批发市场、万达广场。
1.3.4、龙文区纳入“牛皮癣”清理范围的17个农贸市场明细表(1个评分项)
所属街道 |
农贸市场名称 |
地址 |
步文街道(2个) |
坂上农贸市场 |
坂上村西边740号 |
永荣路临时菜市场 |
石仓南路西200米 |
|
碧湖街道(3个) |
下洲农贸市场 |
下洲花园13幢1层 |
荣昌市场 |
荣昌花园厚泽苑1—4幢底层 |
|
龙文花园菜市场 |
厚泽路8—10号 |
|
蓝田街道(8个) |
蓝田综合大市场 |
龙文北路59号附近 |
蓝田市场 |
蓝田548号 |
|
山后菜市场 |
山后村268号 |
|
蔡坂菜市场 |
蔡坂村256号 |
|
龙文生鲜市场景山店 |
龙昌路与龙文一路交叉口往北 |
|
景山街道(6个) |
檀林农贸市场 |
蓝田开发区二手车市场北区后面 |
天宅菜市场 |
天宅村94号 |
|
龙文区生鲜市场梧桥店 |
龙文区梧桥村梧桥668号 |
|
朝阳农贸市场 |
朝阳中路与九龙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
|
田璞农贸市场 |
小港北路18号西北方向 |
|
朝阳街道(1个) |
翁建农贸市场 |
翁建村村道内 |
郭坑镇(1个) |
郭坑农贸市场 |
郭坑村郭坑578号 |
2、作业标准
按照“三无标准”(无乱粘贴、无乱涂写、无污渍)及修旧如旧、修新如新,做到基本无色差,杜绝二次污染的要求全面治理,有效杜绝“牛皮癣”回潮,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2.1对表面为光滑板材上的“牛皮癣”使用药剂全面清洗,不得使用涂料覆盖;部分不能清洗的在不影响美观的情况下可用打磨的方式处理。
2.2对表面为不同颜色的涂料或水泥墙面上“牛皮癣”要使用相近颜色进行复原,按照“色差一致、形状统一、干净整洁、协调美观”的要求,做到基本无色差。
2.2.1“色差一致”就是根据建筑物、构筑物、各类管线及其他市政公共设施表面不同颜色,使用与原颜色相近或基本一致的涂料,最大限度地将污染处恢复原来的色泽;
2.2.2“形状统一”就是对清洗保洁的被污染处表面要求有统一的覆盖形状(四方形、长方形),并有完整的轮廓;
2.2.3“干净整洁”就是对要涂刷的覆盖面,按照“一刮、二铲、三粉刷”的程序操作,力求达到整体干净整洁;
2.2.4“协调美观”就是力求使(整治)清理覆盖后的表面在“色、形、洁”的方面与周边环境协调和谐,有一定的美观。
2.3采用涂料进行粉刷覆盖的“牛皮癣”要保证清除覆盖后,不会因雨水冲刷、涂料过稀滴落、涂料结块开裂等原因造成涂料脱落,“牛皮癣”重新泛出。
2.4对张贴式的城市“牛皮癣”应当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
2.5及时做好“牛皮癣”清理后地面清扫工作。
2.6在清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做到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要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恢复原样。
2.7工作时间段,必须对本身责任路段两侧(含地面)可见物乱涂写、乱盖印、乱张贴上的“三乱”污染现象及时清理,保持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基本见本色,对新出现的主次干道“三乱”污染清理不得超过24小时,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清除率达100%。
2.8高度5米以下广告需按清理标准进行清理。
2.9责任区内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懂配色的专业人员,在责任辖区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清理员将在每天上午9时前基本完成第一遍整治清除。9时以后进行巡回检查,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
★3、人员和材料配备要求
3.1人员配备:投标人要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应配备一支至少由100名人员组成的能完成任务的专业管护队伍,其中需含有1名项目负责人。
3.2车辆、设备及工具配备:至少配备3辆巡查车、3辆高压冲洗车、3台高压清洗机等必需的车辆及相应的清洗工具一批。
4、投标报价说明
★4.1人员工资福利等的基本费用标准参考:
序号 |
总项目 |
分项目 |
计算规则 |
年金额(元) |
备注 |
人员 费用 |
人工费 |
工资 |
1960×130%×12个月 |
30576元 |
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人/月 |
岗位津贴 |
10元×261工作日 |
2610元 |
/ |
||
高温补贴 |
260元×5个月 |
1300元 |
5-9月 |
||
节假日加班补贴 |
年工资/261工作日×11天×(3-1)倍 |
2577.29元 |
/ |
||
合计1 |
|
37063.29元 |
平均每月 3088.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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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 (五险) |
养老保险 |
2575×16%×12个月 |
4944元 |
/ |
|
医疗保险 |
4212×7%×12个月 |
3538.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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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2575×0.5%×12个月 |
154.5元 |
|||
工伤保险 |
3488×0.88%×12个月 |
368.33元 |
|||
生育保险 |
4212×0.5%×12个月 |
252.7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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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 |
|
9257.63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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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其他 费用 |
体检费 |
200元/人 |
200元 |
/ |
|
人身意外保险 |
600元/人 |
600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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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费 |
750元/人 |
750元 |
/ |
||
过节费 |
600元/人 |
600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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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 |
|
2150元 |
/ |
||
人/年合计=合计1+合计2+合计3 |
48470.92元 |
/ |
注:中标人中标后应按不低于上述标准足额发放作业人员工资福利等费用(含工资、各类保险、各类补贴及其他相关费用)。
★4.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员工工资(含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补贴、高温补贴)、员工保险费、福利费、行政办公费用、人员培训、垃圾清运费、保洁工具、保洁服装费、临时任务等突击费、设备折旧费、粉刷材料费、专用设备维保费用、税收、管理费用以及正常作业所需的一切劳务、项目调研、项目评审和地形图购买及完成合同条件所需的一切开支。投标人一旦中标,采购人将不会对其投标报价作出其他补偿。
4.3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新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项目人员人工费(含工资、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补贴、高温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88.6元。
4.4服务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险、工伤险和为一线环卫工人办理意外伤害险并支付保险费(保险额度不低于60万元)。
4.5为保障员工福利,需为环卫工人发放过节费,劳保费、发放5—9月份的高温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60元,并进行每年一次的体检。
4.6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7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采购人要求的人员基本费用或其个别成本。
4.8投标人须在其纸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列出“牛皮癣”清理管护各个区域的分项报价,以便于中标后的款项拨付,且不能超过各区域最高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5、服务承包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时间起算),每年预算金额为533.9万元,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下一年合同须符合以下条件:(1)经费有保障;(2)合同价格不变;(3)经采购人考核合格。
★特别说明:2021-2023年漳州市城区“牛皮癣”清除管护服务合同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因财政采购一体化系统改革,财政预算未下达,导致无法及时开展招投标工作。造成新一轮招投标工作滞后,根据《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主城区“牛皮癣”新一轮招投标相关事项的会议纪要》的要求,在招标确定新的服务企业前,过渡期继续由原服务企业福建万佳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清理管护,过渡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新的服务企业签订合同前为止。过渡期“牛皮癣”清除管护服务费由中标的服务企业依实际过渡期天数支付,日标准为(中标价÷365天)。
6、漳州市城区“无癣城市”创建管护标准
6.1服务外包区域:每月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发现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以及清除保洁不彻底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的,平均每平方公里不超过5张(处)。
6.1.1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道路路面,跨街桥梁和沿街两侧建(构)筑物立面,沿街各类箱体、电线杆、交通护栏等市政设施表面,沿街店面的门柱、卷帘门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不存在或无明显乱张贴、乱涂写等视觉污染问题;问题存在数以每条街道、每公里为单位,平均1公里不超过1张(处)。
6.1.2城中村和无物业小区的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及其附属设施表面和可视觉区域,保持无明显的乱张贴、乱涂写等视觉污染问题,平均每平方公里不超过2张(处)。
6.2物业在管区域:划分为小区道路和大楼楼道两个部分,小区道路是重点部位,大楼楼道是其次部位。
6.2.1道路部位:包括内街商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店面门柱、卷帘门等表面,小区内车行道、人行道的地面及其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表面,地面公共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有关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表面等。其考核标准为:在小区道路可通行、可视觉范围内的表面,保持无明显乱张贴、乱涂写等视觉污染问题;问题存在数以每个小区为考核单元,每条小区道路平均每公里不超过2张(处)。
6.2.2楼道部位:包括小区内的商住楼、办公楼、居民住宅楼等建筑物、构筑物的表面及其各楼层的楼道表面等。其考核标准为:保持无明显乱张贴、乱涂写等视觉污染问题,问题存在数以每幢为考核单元,每幢(无论大小)累计不超过10张(处)。
7、漳州市“无癣城市”考评方法
7.1考核主体: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考核实施,市城管指挥中心配合,每月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并形成一份《漳州市城区“牛皮癣”清除保洁绩效评价报告》,每半年一次《漳州市主城区“无癣城市”维护考核验收报告》。
7.1.1绩效评价标准:扣款金额≤月合同金额2%评价为“优秀”;月合同金额2%<扣款金额≤月合同金额3%评价为“良”;月合同金额3%<扣款金额≤月合同金额5%评价为“合格”;扣款金额>月合同金额5%评价为“不合格”,中标人被连续三个月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视情况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关系。
7.2考核方法: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普查+信息采集+公众监督”的绩效评价与督查考核的监管办法。
7.2.1随机抽查:由市城管局派员,采取“检查不预告、抽查随机性”的方式对列入”无癣城市”维护范围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无物业小区和开放式物业小区的“道路部位”,每月均要抽查60%以上。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现场处置,问题严重以系统平台或《督办件》形式派发整改,抽查信息作为每月绩效评价依据。
7.2.2专项普查:由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委托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公司,每月一次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专项普查,提交《专项普查报告》,普查发现的问题通过系统平台或《督办件》形式派发处置,并作为每月绩效评价和考核监管的依据。
7.2.3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中标方每天上午9时前完成第一遍“牛皮癣”整治清除,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于每天上午9点至晚上22点(期间,在“除癣”范围内发现“牛皮癣”问题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平台派发给中标方处置,作为每月绩效评价和考核监管的依据。
7.2.4公众监督:受理市民投诉举报,对《接报件》的问题,通过系统平台或《督办件》形式派发处置,并作为每月绩效评价和考核监管的依据。
7.3市、区政府的重大活动、创城期间或政府阶段性工作中心需要,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安排,其配合程度和工作成效列入考评范围。
7.4、考核时间:中标方每月对“除癣”范围内的所有楼道“牛皮癣”清理一遍。专项普查及楼道“牛皮癣”清理考核时间由采购人指定时间。
7.5、考核运用
①属服务外包区域的:每月开展一次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每月合同价款拨付相挂钩。在“无癣城市”维护标准允许的数量内,其经济扣罚标准按照验收、考核扣款标准实施;
②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在每天上午9点至晚上22点,发现中标方承包的“除癣”服务范围内的“牛皮癣”问题后,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平台派发给中标方处置的,中标方应在系统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置,否则每张(处)扣罚200元;
③公众监督方面,市民投诉举报服务外包范围内的“牛皮癣”问题,通过系统平台或《督办件》形式派发给中标方处置的,中标方应在系统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置,否则每张(处)扣罚200元;
④属物业在管区域的:对每月专项普查或公众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信息系统或《督办件》等形式,向芗城、龙文区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发出转办通知,按照物业属地日常监管原则,督促所属物业服务企业限期处置。
8、验收、考核扣款标准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扣款标准 |
扣款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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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作业及组织考评 |
基本情况 |
做好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牛皮癣”清理工作,基本确保责任区域内无“牛皮癣”现象。 |
服务期间每月“牛皮癣”问题数400张(处)以内(含400张)的,每张(处)扣罚200元,超期处置的每张(处)加罚100元;“牛皮癣”问题数400张以上的,每张(处)扣罚400元,超期处置的每张(处)加罚200元;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采集及公众举报后平台派发的“牛皮癣”问题,系统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未处置的,每张(处)扣罚200元。如遇大规模爆发“牛皮癣”经中标人申请,采购人同意后给予适当延长突击清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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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质量 |
对表面为光滑板材上的“牛皮癣”使用药剂全面清洗,不得使用涂料覆盖。 |
未使用药剂全面清洗或使用涂料覆盖的,每处扣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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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表面为不同颜色的涂料或水泥墙面上“牛皮癣”要使用相近颜色进行复原,按照“色差一致、形状统一、干净整洁、协调美观”的要求,做到基本无色差。 |
未按要求进行清理影响整洁美观的,每处扣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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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涂料进行粉刷覆盖的“牛皮癣”要保证清除覆盖后,不会因雨水冲刷、涂料过稀滴落、涂料结块开裂等原因造成涂料脱落,“牛皮癣”重新泛出。 |
因雨水冲刷、涂料过稀滴落、结块脱落等原因造成“牛皮癣”重新泛出的,每处扣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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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张贴式的城市“牛皮癣”应当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 |
对张贴式的城市“牛皮癣”清理后存在遗留痕迹的,每处扣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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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后工作 |
及时做好“牛皮癣”清理后地面清扫工作。 |
造成路面污染未及时清扫的,每处扣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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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做到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要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恢复原样。 |
未及时采取相应补救使其恢复原样的,每处视情况扣400—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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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资料 |
台账资料 |
建立各项较为规范的工作台账资料,有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制度,做到年度工作有思路,月度工作有记录,日常工作有落实。 |
无台账资料的扣5000元,台账资料不健全的,视情况扣1000-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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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其他情况 |
对城市“牛皮癣”治理工作抓不懈,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防止由于“牛皮癣”问题严重、治理不力等原因遭新闻媒体曝光。 |
因责任区域内“牛皮癣”现象严重或“牛皮癣”整治不力而受到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视情况扣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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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级各项检查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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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重大检查不积极配合的每次视情况扣1000-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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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 |
交货地点 |
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59号,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科 |
3 |
★ |
交货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根据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经采购人验收考核合格。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详见下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其他 |
因系统格式不可更改,本表中合同支付方式进行如下更改,并依次为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财政拨款情况于每月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履约完成的清理服务费用,每一年度的清理服务费用于一个自然年度内付清。 |
8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