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土地管理和监督、保障收地工作质量和效率,开展《收地工作辅助服务》项目,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为采购人提供2024-2027年度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地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包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地工作辅助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3.4%,(一)付款方式: 1.首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中标总金额的33.4%: (1)第一笔:合同签订后2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第1期金额的39%; (2)第二笔:2025年3月31日前,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第1期金额的40%; (3)第三笔:合同期满且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即第1期金额剩余的21%。 (二)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合同复印件;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 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期:支付比例33.3%,(一)付款方式: 1.次年(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中标总金额的33.3%: (1)第一笔:合同签订后2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第2期金额的39%; (2)第二笔:2026年3月31日前,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第2期金额的40%; (3)第三笔:合同期满且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即第2期金额剩余的21%。 (二)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合同复印件;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 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期:支付比例33.3%,(一)付款方式: 1.末年(2026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剩余未支付款项(即中标总金额的33.3%): (1)第一笔:合同签订后2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第3期金额的39%; (2)第二笔:2027年3月31日前,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第3期金额的40%; (3)第三笔:合同期满且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即第3期金额剩余的21%。 (二)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合同复印件;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 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按照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和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履约验收。采购人将通过中标人和所拟派服务人员是否按照采购人要求和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和服务情况等内容进行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若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进行整改,若整改之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260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办公费、交通费、保险费用、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地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
项 |
1.00 |
2,926,000.00 |
2,926,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地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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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内容: 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辅助实施以下工作: 1.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处理农转用土地征收工作; 2.推进城市更新,处理存量用地改造提升工作; 3.实施城市规划,保障公益性项目建设,处理低效利用国有土地收回工作; 4.完成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
★ |
2 |
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对投入的服务人员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及岗前、在岗等培训,以确保服务质量。 2.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提出增加或减少服务人员的类别、数量,且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服务的具体要求,以及人员的素质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投入与服务相匹配的、具备服务所需要的技能素质或上岗资格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需经中标供应商考核通过且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其服务人员的名册和相应的身份证、资格证的复印件。中标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的面试、考核。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中标供应商投入服务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服从采购人指挥和合理的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予以更换,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4.合同期满或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撒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5.如发生劳动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6.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服务过程中工作保密。服务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中标人需将复印件交给采购人备案;中标供应商确保服务人员保守采购人所有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秘密,严禁泄露给无关的第三人(包括中标供应商)。若因中标供应商保密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法律责任。 上述服务需遵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广州市2023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及2022年企业人工成本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