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海沧台商投资区被列入生态环境部第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产业园区。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我国发展阶段使然,对于我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美丽中国建设和“双碳”目标、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以及引领全球环境治理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开展原则和工作范围
1、基本原则
1.1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园区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协助园区达成减污降碳的目标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以及行业协同、企业协同目标,增强生态环境政策与能源产业政策的协同性,形成减污降碳协同管理长效机制。
1.2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和特色产业,通过开展相关工作,助力海沧港区建成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基于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协助打造减污降碳“海沧样板”。
2、工作范围
项目工作范围涵盖海沧台商投资区全部区域,重点关注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港口物流行业以及相关龙头企业,从政策研究、技术监测、信息平台、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项目工作内容
1、污碳体检及减排潜力分析
1.1温室气体遥感监测
(1)具体工作内容
考虑卫星的轨道、观测角度、观测频率等因素,收集不同温室气体监测卫星的遥感数据,并对收集到的卫星遥感数据进行预处理。结合多源碳卫星遥感数据,运用精细化大气模型,模拟CO2在大气中的传输、扩散及吸收特性,对卫星识别排放信息进行遥感反演工作。对反演得到的温室气体排放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包括排放量的时空分布特征、变化趋势等。结合地面监测数据和其他辅助信息,对反演结果进行验证和校正。
(2)预期成果
编制形成《海沧台商投资区温室气体遥感监测分析报告》。
1.2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与地图
(1)具体工作内容
聚焦集成电路产业、港口物流两大领域,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编制。对相关职能部门、重点企业等开展调研,收集和整理大气污染物、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活动数据。编制2024年度海沧台商投资区集成电路产业、港口物流两大领域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结合各个企业的分布情况,绘制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地图。
筛选影响园区港口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因素,建立包含经济发展、资源能源消耗、生态环保、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预期成果
编制形成《海沧台商投资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与地图》。
1.3园区产业准入、退出清单制定和评价技术方法
(1)具体工作内容
深入研究国家产业、经济、科技等方面政策导向,结合海沧台商投资区现有企业分布和发展情况,分析园区的产业结构、能源利用、污染排放等基础情况。
衔接园区发展定位和产业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产业类型和技术标准,制定具体的环保和能效要求后制定准入清单。精准识别园区高污染、高排放等不符合要求的产业或项目,列入产业退出清单,并制定退出计划和时间表,明确退出路径和支持措施。
结合园区项目现状、产业规划和污碳排放目标,建立科学、客观、可操作的的产业项目评价技术体系,为园区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此外,邀请该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宣传,培训宣传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实践案例等。
(2)预期成果
编制形成《海沧台商投资区产业项目准入及退出清单》《海沧台商投资区产业项目评价技术指南》。
2、调研智慧环保监管体系建设基础
(1)具体工作内容
调查海沧台商投资区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园区已有的相关视频监控和系统数据平台,以及园区重点企业已布设的物联网感知端设施运行情况(用水、排水、用电、燃气、设施运行等的传感器、分析仪、智能仪表等)。
(2)预期成果
摸清园区现有数据平台基本情况,确定智慧监管环保平台实现功能与呈现形式等信息。
(三)技术服务要求
1、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需求分析方案、服务方案、质量控制方案、进度方案、档案管理方案、智慧监管平台安全措施方案、智慧监管平台系统测试方案、项目服务人员的培训方案、项目服务人员稳定方案等。
2、供应商须具备完成本项目必须有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服务团队人员,主要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3、供应商承诺配备机动车辆服务于本项目。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部分或全部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5、供应商应明确响应文件和磋商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对照磋商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供应商若未对采购要求进行逐条响应,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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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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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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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说明:海沧台商投资区污碳体检及减排潜力分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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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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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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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详见其他,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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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表由于系统限制编辑,本表序号6合同支付方式以本项为准: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合同总额50%的首付款支付手续;2、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5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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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