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农村、城中村卫生保洁,河流水域保洁,垃圾桶、果皮箱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公共厕所管理保洁。
(2)服务费用清单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小计(元/年) |
单价 |
1 |
道路清扫保洁一级 |
平方米 |
1082121.50 |
8570402.28 |
7.92元/平方米/年 |
2 |
道路清扫保洁二级 |
平方米 |
1019523.39 |
7626034.96 |
7.48元/平方米/年 |
3 |
道路清扫保洁三级 |
平方米 |
1748031.99 |
12585830.33 |
7.20元/平方米/年 |
4 |
道路清扫保洁四级 |
平方米 |
1657983.93 |
10511618.12 |
6.34元/平方米/年 |
5 |
河流水域漂浮物打捞 |
米 |
61050.56 |
2332741.86 |
38.21元/米/年 |
6 |
梧村水库漂浮物打捞 |
米 |
3174.34 |
392030.99 |
123.5元/米/年 |
7 |
果皮箱清洗 |
次/年 |
11336.00 |
28113.28 |
2.48元/次 |
8 |
垃圾桶定期清洗 |
次/年 |
103480.00 |
256630.40 |
2.48元/次 |
9 |
垃圾收集运输 |
吨/年 |
109500.00 |
7174440.00 |
65.52元/吨 |
10 |
公交候车亭保洁 |
次/年 |
6760.00 |
61786.40 |
9.14元/次 |
11 |
公厕保洁 |
月/年 |
24.00 |
118459.20 |
4935.80元/月/座 |
|
合计 |
/ |
/ |
49658087.81 |
/ |
注:服务单价、小计、合计以投标人实际情况填报。
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为2年零20天,实行一招多年、每年一签合同的方式。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按中标人服务单价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数量进行计算每月的服务费用,采购人根据《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对中标人完成服务的内容及质量进行评分,并按每月考核的扣分情况扣取服务费用,所扣服务费用不再返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人接受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监督检查,服务质量考核按照《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执行。为加强保洁质量,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根据日常考核管理实际情况调整考核管理办法,中标人应遵照实施。 2.中标人在迎国家级、省级检查的当月服务质量不合格,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后,并按同样标准重新公开招标。 3.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每次的检查考核应公平公正,中标人应了解检查考核的对象、范围、内容、方式、方法、考核标准、结果评定及应用等,接受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的考核管理办法和检查考核结果,不得以其它借口对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的考核管理办法和检查考核结果提出异议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1.提交时间:每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 3.提交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退还说明:(1)时间、方式和条件: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函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自动失效)。(2)逾期退还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中标人应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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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以总价的报价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按本项目服务费用清单格式附上明细报价,列明各项服务单价以及对应的汇总报价,否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报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过程的办公费用、车辆及相关设备购置及使用费用、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以上所有费用不管是否在响应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响应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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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售后服务 |
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中标人应积极响应(给予解答、指导,排除有关问题),并派服务人员赶到现场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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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要求 |
(1)预算费用为49658087.81元/年,服务期为2年零20天,合计102,037,166.73元,实际费用以发生量核算为准。 (2)服务费用调整: ①因发展建设过程中,环卫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面积将会有所增加或减少。原则上当年增加(累计)或减少(累计)清扫保洁面积不足5000平方米的,清扫保洁费用不作调整;当年增加(累计)或减少(累计)清扫保洁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含5000平方米),根据项目服务的增减量、路段级别(清扫保洁面积)的增减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相应增加或减少服务费用。 ②服务期间如涉及垃圾收集路线调整,则按实际距离,委托第三编制单位核定单价,进行结算。 ③公共厕所、候车亭、垃圾桶和果皮箱等根据确认增减量乘以中标单价,相应增加或减少服务费用。 (3)投标人具有承担同类项目经验,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 (4)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履约情况证明文件。 (5)投标人具有环卫相关专利或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 (6)投标人具有智慧环卫管控体系运营管理系统,包括:系统应用管理子系统、车辆监管子系统、人员管理子系统、环卫设施管理子系统、环卫监督考核子系统。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清扫服务 |
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 |
项 |
1.00 |
49,658,087.81 |
49,658,087.8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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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道路清扫保洁的范围及内容: 1.道路清扫保洁的范围:机动车道、辅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人行道至建筑物或构筑物墙体范围、横街、内巷(含房屋之间及前后巷道)、村道、立交桥、立交桥底通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隧道、涵洞、交通安全岛、绿地及绿化带(含所有绿化带、闲置空地和开放式街头公园绿地)、树穴、明渠、排水口、社区道路等。 2.道路清扫保洁内容:保洁范围内的地面垃圾、杂物、杂草、泥沙、油污、积水、树木及设施的吊挂垃圾、杂物,无主零星建筑废弃物(指体积在1立方米以下的建筑废弃物,下同)等废弃物的清扫清理清洗保洁服务;生活垃圾运至收集点;果皮箱、垃圾桶、公交车候车亭等清洁和维护;对道路内街小巷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线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和含沿街楼层立面等设施“牛皮癣”清理,确保无任何粘贴物、粘附物,无污渍污块;将道路清扫的泥沙及清理的建筑废弃物中的余泥、余土、余渣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道路洒水和冲洗。 (二)农村、城中村卫生保洁范围及内容: 负责对城中村内街小巷及四级道路延伸的农村公共区域、闲置地与公园清扫保洁;沟渠与水塘垃圾清理;候车亭清洗保洁;“牛皮癣”清理以及生活垃圾运至收集点等。 (三)河流水域保洁范围及内容: 陈江街道辖区内的河道,驾驶船只清除打捞河道水面生活垃圾(包括水浮莲、漂浮物、障碍物)、组织人员对滩涂和两岸边坡进行保洁,并将打捞保洁清理的垃圾收集至生活垃圾转运站。 (四)垃圾桶、果皮箱保洁范围及内容: 对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容器内外体无积灰、污迹,定期消毒。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洗2次,一天至少清掏2次。 (五)生活垃圾收集的范围及内容: 每天对陈江街道辖区内所有生活垃圾(范围包括区域内各类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点、密闭式垃圾箱、工厂、企事业单位、居(村)民生活垃圾的收集点等)进行收集并运输至生活垃圾转运站。企业自行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生活垃圾,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企业收取生活垃圾收集费用。 (六)公共厕所管理保洁的范围及内容: 对公共厕所进行清洁、维护、保养、疏通、清理等工作,免费向市民开放,保证公厕的整洁、美观,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每个公共厕所中标人派专人在岗保洁,开放时间为早上7:00至晚上10:00,免费提供厕纸、洗手液;公厕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视频监控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并负责公共厕所设施维修维护在500元以内的(单次或单项)费用项目。公共厕所因设施故障需临时停用的,应当公示停用期限,并及时维修,停用时间超过7天(含7天),届时按实际停用时间扣减服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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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一)道路保洁要求: 按《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规定执行,按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标准进行管理和考核。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如下: 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1.一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从5:00~23:00,共18小时,要求5:00~7:30全面大扫一次,13:00~15:00全面大扫一次,不得漏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一级清扫保洁道路每天两次实行机械清扫。 2.二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从5:00~21:00,共16小时,要求5:00~7:30全面大扫一次13:00~15:00全面大扫一次,不得漏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二级清扫保洁道路每天两次实行机械清扫。 3.三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从5:00~21:00,共16小时,要求5:00~7:30全面大扫一次,13:00~15:00全面大扫一次,不得漏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三级清扫保洁道路部分路段(占三级道路面积50%)每天两次实行机械清扫。 4.四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从5:00~17:00,共12小时,要求5:00~7:30全面大扫一次,13:00~15:00全面大扫一次,不得漏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5.一级道路和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商铺、住宅等垃圾收集与清扫保洁同步进行,要求每天定点收集不少于4次,所收集垃圾应运到指定垃圾站(点)或与收集车配合实现无缝接运,不得擅自设点及裸露堆放。 6.二、三、四级道路和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商铺、住宅等垃圾收集与清扫保洁同步进行,要求每天定点收集不少于3次,所收集垃圾应运到指定垃圾站(点)或与收集车配合实现无缝接运,不得擅自设点及裸露堆放。 7.公共区域闲置空地可视范围内不能存在卫生死角,不得有积存垃圾、裸露堆积垃圾,公共绿化带、人行道及人行道的树穴每天要及时保洁。 8.及时清理各种原因造成的道路污染和路障,保持道路畅通、干净、整洁,并视实际需要或应甲方要求进行降尘或冲洗。 9.保洁作业时应对保洁道路进行洒水冲洗,一、二、三级道路洒水每天不少于2次(如遇上级要求增加洒水次数,应按要求配合)。一、二、三级道路冲洗每周1次(一年按240天无雨日计取),四级道路结合道路实际,组织人员器械进行不定期冲洗,加强保洁;一、二级道路抑尘雾炮作业每天不少于2次;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考核需求进行雾炮大气降尘作业,在迎检或重要保障期间,结合路面作业实际,增加洒水和冲洗次数。涉及环卫取水点设施建设、维护和水费电费由项目中标人负责。 10.机械化作业车清扫时的行驶速度应不超过10km/h,正常行驶速度不超过交通规定速度。机扫车及洒水车作业时应亮警示灯、鸣警示信号提醒路边行人,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避免污水飞溅过往行人;夜间作业时应开启示宽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洒水车应在规定取水栓取水。环卫作业车辆收集的垃圾、污水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11.在项目服务期内,垃圾桶和果皮箱设置实施三年规划,每年进行一次调整。结合垃圾收集点位情况,中标人负责配备配足分类垃圾桶和果皮箱,及时更换损坏配件、更换无维修价值的垃圾桶果皮箱。中标人必须将当年要求配置果皮箱、垃圾桶配置到位;垃圾桶必须加盖密闭管理,分类标识齐全。合同终止后,所配备的果皮箱、垃圾桶归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使用管理。 (二)建筑废弃物清理要求: 辖区内无主零星建筑废弃物列入日常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和日产日清。建筑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将可回收利用的废旧金属、塑料、木材、纺织品、纸制品等实行资源回收利用,将生活垃圾收运至垃圾转运站处置,将余泥、余土、余渣清运至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不得将建筑余泥、余土、余渣混入生活垃圾处置。 (三)垃圾收集点(房)管理要求: 保持垃圾收集点(房)内外围环境清洁、管道清理和消杀工作,对垃圾收集点(房)设施进行保养与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干净整洁。 (四)公共绿化带和闲置土地的保洁要求: 公共绿化带保持清洁,无石头、杂物、自然掉落枝叶、行人抛撒物品、自然飘洒物等垃圾。闲置空地可视范围内不能存在卫生死角,不得有积存垃圾、裸露堆积垃圾。 (五)河流(湖泊)水域漂浮垃圾清除打捞要求: 1.水面清洁无漂浮物,河道通畅;水面无影响河道景观和行洪排涝的水生植物;桥墩、水闸周围水面无垃圾和漂浮物;滩涂、两岸边坡干净,无暴露性垃圾;清捞的垃圾须运至甲方指定收集点,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杜绝二次污染。 2.作业规定: (1)作业时间实行全天12小时(即上午7时至下午19时)巡回清理和保洁(6级及6级以上大风、红色暴雨警告除外),首次清洁应在早上9:00前完成。 (2)水面不得有大于0.3平方米飘浮垃圾及水浮莲,小于0.3平方米漂浮垃圾及水浮莲2件之间的最小距离为50米,小件零星漂浮垃圾及水浮莲2件之间的最小距离为20米。 (3)放坡每50平方米不得有3件大于0.3平方米漂浮垃圾及定期清理杂草。 (4)收集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不能堆放在河道两边。 (5)垃圾运输车辆运输时不得沿途洒漏,转载车容要求整洁。 (6)每日对水域和河坡岸产生的垃圾实行定时收运、保洁,做好记录。 (六)垃圾桶、果皮箱保洁要求。垃圾桶每周清洗2次,一天至少清掏2次,保持容器内外体无积灰、污迹,定期消毒。果皮箱每周清洗2次,一天至少清掏2次,箱体光洁无明显积垢,箱体周围无垃圾堆积、无积水、地面无污迹,并做好箱体周围清洗。 (七)“牛皮癣”清理要求:保持城市主次干道内街小巷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备、交通信号灯、电讯设备等城市设施洁净。 (八)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要求:按《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投入足够收集清运车辆,配备符合标准的垃圾分类专运车辆,到各收集点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具体垃圾量集中点严格按照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要求提高收运频次,满足垃圾不外溢积存要求。 (九)公交候车亭保洁要求:对公交候车亭每周至少清洗两次,保持候车亭外体无积灰、污迹。 (十)人行天桥保洁要求:对人行天桥按一级道路保洁标准执行清扫保洁,对人行天桥桥面及围栏每周至少清洗两次,保持人行天桥桥面及立面无积灰、污迹。 (十一)公共厕所管理保洁要求: 1.厕内卫生要求做到“六无四净三通”:“六无”:(1)无痰涕纸屑;(2)无屑尿溢塞;(3)无积尘、蛛网;(4)无污泥、积水;(5)无蝇、蛆;(6)无明显臭味;“四净”:(1)地面、蹲位、挡墙净;(2)粪槽、尿槽、池斗净;(3)门窗设备净;(4)周围环境净(含花圃);“三通”:(1)自来水通;(2)照明电路通;(3)排污管道通。 2.厕内设施维护要求:地面、墙壁、门窗、粪槽、池斗、自动冲水器、洗手盆、水龙头等设施设备好,能正常使用。 3.指示牌及标志牌设置:每座公厕必须挂出指示牌一个,男、女厕入口各设标志牌,明显、规范,入厕守厕、卫生质量标准上墙。 4.化粪池管理:不溢满、不淤塞、不爆炸起火,化粪清理、疏通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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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设备配备及人员要求 (一)服务设备配备 中标人根据主次干道、内街小巷、乡村道路以及河道保洁、冲洗洒水、炮雾降尘、垃圾收集、“牛皮癣”清理等运营管理要求配置相应的设备。如中标人日常保洁达不到质量保洁要求,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有权要求中标人加强设备投入。有关设备要求: 1.所投入车辆、器械需符合安全性能,全部达到国家现有排放标准;中标人需自行解决道路清扫、保洁、垃圾装运等工作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保用品。 2.随着新能源汽车应用技术的逐步成熟,中标人必须积极响应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号召,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项目所需充电桩由中标人自行建设。 3.按照《仲恺高新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要求(2018-2035)》要求,需大力推行机械化作业。涉及环卫作业车辆(含清扫车、洒水车、电动保洁车和垃圾收运车)需安装车载定位终端设备接入仲恺高新区智慧环卫平台,相应的安装及管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陈江区域内环卫监控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人员保障要求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主管1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派环卫工人,如不满足项目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增加。 本项目实施目标考核管理机制,中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具体任务、具体情况,结合环境卫生的质量要求和管理目标,作出科学合理人员安排,人员机构健全。 1.合理制定薪酬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管理人员、保洁人员购买保险,保障其雇用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权。 2.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规定,保障其雇用人员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切实保护其雇用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4.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保洁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好员工的劳动用工手续及工伤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等事宜,保障服务期内雇用人员合法权益。 5.服务期内,雇用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安全、交通、消防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及其他各种损失,由中标人依法承担和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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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实施方案的要求 (一)服务总体方案:投标人针对项目情况提供服务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进场工作安排、总体工作计划、环卫保洁方案等; (二)管理制度:投标人针对项目情况提供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管理服务架构、人员档案管理、薪资福利管理、奖罚制度、员工上岗培训制度、作业工具和设备管理制度等。 (三)安全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项目情况提供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培训等。 (四)应急处置预案:投标人针对项目情况提供应急预案,包括在采购人创建迎检、重大活动、节假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恶劣天气时采取的应急处置预案;财务风险应急预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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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其他 “仲恺高新区新增市政道路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沥林、潼侨和潼湖镇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陈江街道部分)”两个项目涉及陈江街道部分的分别将于2024年9月15日、2024年9月20日合同期满后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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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相关附件 附件:仲恺高新区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保洁面积测绘成果、仲恺高新区环卫工作“十三条严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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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