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桂阳县舂陵江、耒水西河、陶家河、下桥水等6条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溯源项目
二、项目来源
根据《桂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桂阳县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生环委办[2024]2号)文件要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结果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进各项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以“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为结果导向,对桂阳县舂陵江、耒水西河、陶家河、下桥水等6条河流开展地毯式摸排,摸清行政区域内排污口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
三、工作目标
整合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完成全县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入河(湖)排污口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形成权责清晰的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管理体系,为桂阳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四、工作范围
已有国省控断面的河流、乡镇街道及以上县城城镇所在河流。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城乡污水处理厂所在河流等为重点,实现辖区内春陵江、耒水西河、陶家河、下桥河、白水河和洋泉河等所有河湖全域全覆盖排查、建档、监测、溯源、整治方案编制、系统填报等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整合各类污染源和入河(湖)排污口相关信息。
按照《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资料整合基本要求》及湖南省相关要求,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湖)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制定桂阳县资料整合成果。
(二)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
1、排查要求。参考《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21)》,实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
2、监测要求。监测参考《长江入河和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要点(试行)》(环办监测函[2020]261)及《湖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针织验收标准与销号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技术要求。
3、溯源要求。溯源参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溯源总则(HJ1313-2023)》及《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溯源技术指南(试行)》。
4、整治要求。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和一口一策清单,通过“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逐步实现排污口数量压减、布局优化、设置规范。
(三)信息填报和审核
将排查相关信息填入“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
六、时间及成果要求
2024年9月中旬完成现场排查工作及系统填报工作,2025年4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的监测、溯源及系统填报工作,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排污口责任主体确定,并以县市区政府名义报送“一口一策”清单,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排污口命名、编码及系统填报,整治方案编制等工作。
提交相应技术成果(编制并出具桂阳县入河排污口资料汇编报告、桂阳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档案表(正式稿)桂阳县入河排污口溯源报告、桂阳县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等资料)。通过省、市专家技术审查和环境主管部门验收.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