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审查。
二、履约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具体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三、工程概况:全县有中小河流500余条,其中大洋河、哨子河为市管河流,其余均为县管主要支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24条,大洋河、哨子河县管段)。经初步测算,大洋河、哨子河可采砂量约为300万立方米,县管河流可采砂量约为150万立方米。本项目为完成岫岩县2024年–2028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包括岫岩县大洋河2024年–2028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岫岩县哨子河2024年–2028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岫岩县县管主要支流河流2024年–2028年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三个包组。
四、服务内容:
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标准,完成本工程的采砂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采砂规划通过审查,并且采砂权出让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
六、其他要求:
成交价格:签订合同时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准。
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乘以审批后确定的实际包组范围内的采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