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诏安县融媒体中心与《福建日报》宣传战略合作项目
二、技术要求
1、结合采购人中心工作,在福建日报在重要版面刊登甲方重点宣传稿件,其中头版不少于2篇,每篇幅不少于600字。在福建日报重要版面、漳州观察等版面宣传采购人相关内容;加大对采购人重点项目、民生等内容的宣传力度,针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在重要版面或深度版面推出专题宣传。合作期间在福建日报平面媒体上的宣传累计不少于3个版。
2、整合融入“中国青梅之乡”、“中国书画艺术之乡”、“中国海峡硒都”、“中国长寿之乡”等诏安名片元素,推介诏安特色文化(如:长寿文化等)及特色产业(诏安青梅、八仙茶、富硒产品、水产养殖和海洋生物产品等新兴产业及其产业延链),提升诏安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
3、遇到重要时间节点时(如省、市拉练、省、市两会)及采购人重大活动时(如青梅节等),积极协调增派工作人员协助开展相关活动宣传,在福建日报漳州观察给予重点宣传;并采取“报+网+客户端+微信公号”的立体宣传方式,力求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
4、采购人负责选题策划、提供基本素材,配合乙方组稿工作,提供组稿所需的必要后勤服务。供应商联络员负责与采购人的联络沟通工作,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稿件的组织策划工作。
5、在《新福建·漳州频道》推送同题稿件,优质稿件选送《学习强国》平台。
6、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导向要求,符合福建日报版面定位,并且双方协商后取得共识。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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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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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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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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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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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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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具体时间双方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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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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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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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双方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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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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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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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及双方合同约定进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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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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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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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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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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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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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次1,说明: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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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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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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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实施进程过半,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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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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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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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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