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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大队部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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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8190001529099 发布时间:2024-08-19 文档页数:82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4-2026年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大队部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1

1-1

2024-2026年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大队部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

2年

服务概况:

序号

服务区域

面积(㎡)

1

一楼办公区域及公共场所

500

2

六楼办公区域及公共场所

2000

3

七楼办公区域及公共场所

2000

4

八楼办公区域及公共场所

500

合计

5000

二、技术要求

(一)委托服务管理项目要求及标准

1、综合管理

1.1公共业务受理

1.1.1设立物业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电话,提供后勤各项咨询、投诉服务,与业主单位建立良好的互动反馈机制。

1.1.2成交供应商应配备专门的服务人员,受理采购人管理部门指定的公共服务类业务,包括失物招领等便民服务。

1.1.3实施夜间值班制度,保证夜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及时有效性。

1.1.4与采购人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及设施设备及景观绿化等移交、接管工作。

1.1.5协助采购人管理部门做好项目公共资产的管理。

1.2投诉处理

1.2.1物业服务中心直接受理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回复处理,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直接向有关部门的投诉,应查明事实、确认证据、分清责任后尽快如实上报书面材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诉,协助公安部门处理。涉及依法裁决的投诉,应按法律程序处理。

1.2.2投诉处理属于物业管理责任的,应向投诉者道歉并及时纠正。属于无效投诉的应做好解释工作。与投诉者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及时上报采购人管理部门处理。

1.2.3受理、处置的投诉应做好记录、收集好相关材料并做好存档工作。

1.3协调管理

1.3.1协助采购人管理部门对二次装修施工队、设施设备维保单位、食堂和其他方面(移动、电信、联通、有线、水电等)外来单位及人员以及可能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及整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有违反制度的行为、现象,应及时劝阻、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报告采购人管理部门处理。

1.3.2做好扩建、新建、改建工程所涉及的与物业相关的各项配合、协调及管理工作。如:电力增容、电力区域改造、在建楼宇施工及小型土建、电改或供水改造等等。

1.3.3配合采购人管理部门做好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如创卫、创城、文明单位、上级领导或来宾接待等大型活动及检查的会议会场的布置、清洁、桌椅的搬运、开水凉茶布点及活动结束后的清洁、整理、归位等等。

1.4节能管理

在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制定机关节能管理方案,协助采购人管理部门做好节能减排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5档案管理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要求档案完整、真实、及时。

1.6标识管理

1.6.1非采购人管理部门的横幅、广告牌、LED显示屏等必须经采购人管理部门批准才可悬挂。属采购人管理部门悬挂的横幅,应跟踪后续事宜,到期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进行拆除或联系悬挂单位进行拆除。

1.6.2物业服务相关标识(不得带有商业性质)的制作、张贴,制作、张贴前须经采购人管理部门认可,具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安全防范管理

2.1日常工作职责

包括鲤城交警大队内的治安秩序维护管理;门卫值班;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管理;停车场管理;交通管理;蛇类、流浪狗、流浪猫等危险生物的处理及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处理等。

2.2维序管理标准和要求

2.2.1严格执行采购人岗位管理制度,佩戴上岗证及标志,仪表端正、规范上岗、文明执勤,以保证项目的安全。

2.2.2做好治安、消防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项目重点部位的监控,做好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

2.2.3做好防盗抢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建立人、物查验制度,实行责任防范和责任管理,发生失窃应及时向采购人有关部门报告,组织人员加强检查;向采购人提出合理的物防措施;

2.2.4对非本单位(本系统)出入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并进行出入检查,对项目交通进行有序引导和管理,确保项目交通安全有序;

2.2.5对出入项目的货物严格管理,物品须查验后方可放行;

2.2.6规劝、制止破坏项目公共设施、扰乱采购人公共秩序、乱扔垃圾、打架谩骂等不文明行为并做好耐心说服教育工作;

2.2.7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成交供应商需定期配合采购人参与消防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2.2.8完成采购人日常安全管理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完成临时突击任务,包括采购人举行大型活动、上级检查以及其它临时应急事件的护管工作;

2.2.9建立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队伍,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含岗位职责等)、工作方案(预案),保证秩序维护人员配置、保证安保设施配置足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项目的安全与稳定;

2.2.10对来历不明的施工垃圾、建筑垃圾、包装垃圾等进行追踪,要求施工垃圾倾倒方拉走施工垃圾、建筑垃圾、包装垃圾等,否则,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理上述垃圾,并承担相应费用;

2.2.11严禁推销人员进入鲤城交警大队办公区域;

2.2.12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安全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2.3.1总体要求:安全保卫是采购人工作一个重要内容,物业安保队伍是采购人实施安全保卫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首先,秩序维护队伍必须严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人安全保卫的相关管理规定,防止和预防任何危及业主职工和外来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维护项目正常的办公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行为,确保项目安全、稳定、有序;其次,要根据采购人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安保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最后,要建立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队伍,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含岗位职责等)、工作方案(预案),保证秩序维护人员配置、保证安保设施配置足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项目的安全与稳定。

2.3.2人员资质要求:所有安保人员男的身高不低于165cm,(年龄50周岁以下),持有保安证。

2.4安保设施配置要求

名称

数量

类型/要求

对讲机

依照岗位人员数量配置

满足项目服务需要

强光手电筒

依照岗位人员数量配置

夜间100米以上的照明距离

说明:安保器材等威慑犯罪的器具,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尽可能多配置一些其它安全防卫器具。

2.5安保人员岗位职责

2.5.1安保队长

2.5.1.1熟悉了解采购人的安防情况,根据制度和要求,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各岗位人员和岗位工作;

2.5.1.2带领全体安保队员认真贯彻执行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发生;

2.5.1.3每周组织安保人员完成秩序维护技能和安保人员守则的学习和训练,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秩序维护业务水平;

2.5.1.4熟悉项目安保重要部位,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2.5.1.5沟通、协调好各值勤点与采购人其他部门的工作配合,提高服务质量;

2.5.1.6配合采购人联动及时处理执勤点发生的突发问题并做好记录,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违章、违法犯罪行为。

2.5.2门岗:实行8小时在岗制,岗位职责如下:采购人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项目的人员和物资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具体工作制度参照采购人单位规定。

2.5.3停车场、道路等岗位要求

2.5.4岗前整理好仪容仪表,按时到岗;按区域定岗,不得擅离岗位;

2.5.5熟练掌握车辆指挥手势和文明礼貌用语,负责安排车辆有序停放到位和通行,谨防碰撞;

2.5.6对服务区域内的卫生做好随时保洁工作,做到地面无杂物、纸屑及烟头等;

2.5.7根据采购人制定的岗位职责做好服务,礼貌耐心的回答每位外来人员的问题,收集、倾听外来人员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服务中心管理人员;

2.5.8机动消防安保人员要求

2.5.9全体物业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成交供应商定期对全体物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及法规教育;

2.5.10做好项目突发火灾事故(件)的接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2.5.11做好禁止外来人员或其他人员进入项目发放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的标语、传单、大小字报、图片等工作。

3、卫生保洁管理

3.1清洁区域:

3.1.1机关大楼、停车场、道路等公共区域,包括:门厅、楼道、楼梯、门窗及附属设施、电梯厢房、走廊、屋面、天台、卫生间、茶水间、会议室、服务大厅、指挥中心、健身中心等所有区域(食堂室内卫生清洁由食堂负责)。

3.1.2日常保洁器具、耗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括且不仅限于:清洁卫生用工具(扫帚、拖把、畚箕、抹布等)。纸篓(卫生间)、垃圾袋。保洁清洁材料(洁厕灵、肥皂粉、消毒液、洗洁精等)。公共场所用垃圾箱、垃圾桶,包括垃圾房用垃圾桶、楼道用垃圾桶第一年的第一次由采购人配置,中标方负责管理维护、如有破损及时更换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3.2公共道路卫生清洁标准要求

3.2.1每日8:00和14:30前各完成一次全面清洁工作,并安排人员进行巡回保洁。若有重大活动期间或采购人有要求的,停车场内公共道路必须实施冲洗。遇台风、暴雨时及时组织保洁人员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积水、泥沙,下水道口保持畅通。

3.3户外设备设施清洁标准要求:

3.3.1垃圾桶、垃圾箱定期保洁。要求外表面完好干净、无明显污迹、无异味。

3.3.2玻璃设施每日巡查保洁一次。要求做到干净、明亮,无污迹、无明显灰尘、无乱张贴。

3.3.3户外标识、指示标志每定期保洁,要求做到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3.3.4宣传栏、橱窗(非广告)定期保洁,要求做到边框干净整洁,玻璃明亮,无明显灰尘、无污迹、无张贴。

3.3.5休闲设施每日巡查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迹。

3.4各层楼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卫生清洁标准要求

3.4.1各层楼公共区域要求每日8:00和14:30前各完成一次全面清洁工作,并安排人员进行巡回保洁。清洁工作要保证地面、台阶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无积尘。墙面无灰尘、无污渍,光亮,墙角无蛛网。公共设施表面(如宣传窗、垃圾桶、装饰柱、灭火箱、植物花盆等)无积尘、无污渍、无手印、光亮。办公室外门和玻璃隔墙、防盗门、走廊灯具、开关、栏杆、扶手、花岗岩墙面、窗台板等无积灰、无污垢、无水迹。

3.4.2电梯每日保洁一次。做到电梯轿厢内地面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杂物。不锈钢表面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无张贴物。灯具、指示板明亮。门槽内无垃圾杂物(疫情防控期间电梯必须每天上下午各一次消毒)。

3.4.3屋顶天台定期保洁,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泥沙,排水沟管口畅通。

3.4.4公共卫生间每日全面清洁二次,并安排人员进行巡回保洁(服务大厅的卫生间必须加大循环保洁)。要求作业前,门口放置“工作进行中”的黄色告示牌。作业时,开窗通风,先擦门窗,室内由上至下,从里到外逐一保洁和收集垃圾。离开前检查卫生设施是否完好,有问题需及时报修。做到室内无异味、臭味,无烟头、无纸屑、无污渍,无蜘蛛网、无积水、无湿滑现象、无乱张贴现象。地漏盖板清洁完好,无垃圾堵塞现象。卫生设施表面清洁卫生、无污迹黄斑、烟头、纸屑,保持畅通。废纸篓干净、及时更换垃圾袋。卫生间纸巾、洗手液要放置及时(办公场所若采购人需要,纸巾和洗手液由采购人负责)。墙面、隔板、器具表面无涂鸦和乱张贴。保洁工具、用品统一放在指定地点。

3.4.6茶水间、开水器每日全面清洁二次,并安排人员进行巡回保洁。做到供水设备表面清洁、无污渍。地漏排水通畅,无积水、无垃圾堵塞现象。地面无污渍,无积水、无湿滑现象。垃圾筐及时清洁。

3.4.7清洁区域内无乱写、乱画、乱张贴,发现商业广告时第一时间清除。

3.4.8大楼内外管道、沟渠24小时保证畅通。

3.4.9各楼层内或外环境人流量多的地方必须要放置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桶。

3.5会议室、接待室等室内卫生清洁标准

会议室、接待室每日保洁一次。根据会议室的不同要求,以及会议安排,在会议前半小时完成保洁。要求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墙面、天花板、吊灯、吊扇表面无积灰、无污渍、蜘蛛网。桌椅、沙发、设备表面干净整洁,无积灰、无污渍,光亮。地面、踢角线无积灰、无杂物垃圾。音视频设备表面无积灰、无污渍,话筒定时消毒。窗帘整洁并挂放整齐。垃圾筐中垃圾清理及时。

3.6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标准要求

3.6.1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含台阶、门厅、走廊、过道、天台、露台、天井、吊顶等)要求每天定时清洁两次,并安排人员进行巡回保洁。确保无垃圾、无积尘,无水渍、无污渍;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积尘、污迹和湿滑等现象,扶手和栏杆应无明显积尘;做到门窗设施光亮、玻璃明亮;窗台无积灰、无污渍;墙面无黑印、无积灰、无污渍、无蜘蛛网、无乱张贴现象;垃圾箱(桶)干净整洁、垃圾入箱、清运及时,无异味、无不文明现象;消防栓、开关盒、告示栏等外表无明显积尘;天井、天台、露台等无垃圾、无烟头、无弃物;定期清洁供电设施外表,照明灯具、插座开关等。

3.6.2屋顶天台定期保洁,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泥沙、无滋长杂草杂木,排水沟管口畅通;架空层及楼周边排水沟定期保洁,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无积水。

3.7公共卫生间卫生清洁标准要求

3.7.1小便池无积存尿液、无尿碱、无水锈,大便池无积存粪便,上下水通畅;地面无污垢、无积水、无烟头、无纸屑等杂物;卫生纸不乱扔;墙面顶棚、灯具完好干净,无尘土、无蜘蛛网,墙壁无乱写、乱画、乱贴;门窗、玻璃干净;室内无明显异昧;清洁工具定点悬挂放置、整齐、统一;墙面、瓷砖面、隔墙(含轻隔)、墙裙清洁干净,无污迹;洗手池、拖把池、冲水水箱等清洁、无污迹、污物;无乱搭放工具、物品,通排水正常、无积水;整容镜镜面明亮。

3.8所有生活垃圾清理标准要求

3.8.1.按需求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桶,且每天上下午各清理一次,保持垃圾桶内、外壁清洁,周围无污渍、无垃圾残留。

3.8.2.垃圾桶内垃圾达到2/3时必须随时清运;未达到2/3的,每天清运两次。

3.8.3.垃圾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了《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规范操作。

3.8.4.不得在办公区、宿舍区内等分拣垃圾(如拣水瓶、纸皮等)。

3.8.5.成交供应商配备专业垃圾清运车辆,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垃圾密闭运输,无垃圾拖挂、散落,无污水滴漏。

3.9消杀工作标准要求

3.9.1.项目消杀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不含食堂内部),具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自己开展消杀工作未达到消杀效果的,采购人有权直接委托专业消杀公司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9.2.掌握辖区范围内的鼠害、蛇类、白蚁情况,根据危害情况投放相关药物防治,消杀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投放药物注意事项要求进行操作,对每次投放药物情况,应认真记录在《消杀药物投放情况记录表》上,投放地设置警示标志,注意人员、环境安全。

3.9.3.每月全面消杀蚊蝇二次,每月对垃圾房进行消杀二次。

3.9.4.对污水井、排水沟、阴沟、竖井、隔油池等害虫隐藏点,每月至少一次烟炮消杀。

3.9.5.负责提供国家规定使用的消杀药品,并对药物名称、数量、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消杀药品应即购即用,用剩的药品,指派专人妥善保管。

3.9.6.对环境进行消杀工作时,用喷洒设备将配制好的溶液适度喷洒,同时做好防护措施,应在顺风处喷洒,同时减少与行人的直接接触,选择行人稀少的时间作业。

3.10白蚁防治工作,绿化带白蚁防治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若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可自行负责,并向采购人报备(向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也可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开展此项工作,并向采购人报备(向采购人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若项目白蚁防治工作未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直接委托与专业清理公司签订相关服务合同委托第三方开展此项工作。上述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白蚁防治工作,成交供应商负责日常巡查管理,发现白蚁及时汇总上报采购人,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或专业机构进行防治,防治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3.11外墙保洁标准要求

3.11.1楼体外部及外檐、玻璃幕墙清洁(一年清洁一次)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按实另行计算,成交供应商负责与符合相关高空作业资质要求的专业服务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开展幕墙清洁工作,向采购人提供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和高空作业资质证明材料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执行。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工作过程的配合、监督等事宜,承担相应监督责任。

3.11.2墙面无乱张贴乱画现象,无张贴物(包括通知、海报、广告、春联、圣诞用品等),不能擅自悬挂条幅,保持干净整洁,对不使用的条幅要及时清除。根据职能部门通知时限,及时清除过期各种活动宣传标语及杂物。

3.11.3外墙2米以下的保洁不属于高空作业,日常保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12其它要求

3.12.1项目产生的垃圾不得随意丢弃、乱扔,不能倒入马桶或者挖坑掩埋,统一分类放入垃圾桶内,必须保持垃圾桶及周边卫生整洁、排污沟渠通畅,不得有污水积聚。

3.12.2负责重大活动、会议或宾客来访按采购人要求的卫生环境清理、保洁。

3.12.3食堂化油池清理由食堂负责,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监管。

3.12.4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及配合各项宣传活动,做好记录。以上项目均须有纸质记录归档待查。

4、会务管理服务要求

4.1人员配备要求:配置1名服务人员,负责鲤城交警大队机关的会务服务和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会议服务员要求35岁以下,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

4.2上岗时应着统一制服,仪容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行为规范,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根据采购人安排做好会议的服务接待工作:

4.2.1普通会议:

4.2.1.1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提前半小时到场,根据天气情况开窗通风或做好空调调试、茶水准备等;

4.2.1.2做好会议的服务工作:在与会人员落座五分钟内需递上茶水并适时续水;

4.2.1.3做好会后的恢复工作:做好会场的卫生清扫、茶杯清洗、电器门窗开关等恢复工作;

4.2.1.4做好会议的保密工作:不随意翻看会议材料,不将与会人员的讨论、决议等信息外传;

4.2.2大型或重要会议(除做好普通会议要求之外):

4.2.2.1负责做好桌椅摆放、多媒体、音响调试、横幅悬挂等会场布置工作,如有异常尽快通知进行处理;

4.2.2.2检查会场的卫生,桌面、地面有无杂物,口杯烟灰缸是否干净;

4.2.2.3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提前一小时到场,根据天气情况提前做好空调调试、茶水准备等;

4.3做好会议的服务工作:在参会人员入座三分钟内需递上茶水,会议过程中适时续水(可15-30分钟一次),杯内水应在七分满,倒水顺序正确,不洒不滴;

4.4会议期间,服务人员应站在合适的位置,悉心观察会场情况,随时关注与会人员的需求。应将手机调成静音或震动,走动时脚步轻,不喧哗,不做与会议主题无关的事情;

4.5会议服务全过程(含会场布置)所涉及的“饮品、水果、花卉、条幅、红地毯、迎宾牌”以及“专业公司提供的礼仪服务、舞台搭设”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负责饮品、水果、花卉、条幅、红地毯、迎宾牌摆放及回收和配合搭设及拆除。

(二)物业管理人员岗位分配及要求

1、物业人员岗位分配表

序号

岗位设置

人数

主要工作任务

备注

1

保安队长

1

配合客户单位,负责物业整体人员工作安排及上传下达工作。

男性,年龄45岁以下

2

会务人员

1

负责7楼人员来访引导及会务接待工作

女性,年龄35岁以下

(8:00-18:00)负责7楼人员来访引导及会务接待工作

3

保安人员

3

负责安保现场执勤

1楼1人(7:30—18:30)负责人员来访登记。

1楼大厅1人(8:00—17:00)负责窗口业务办理引导及大厅秩序维护。

6楼咨询台1人(8:00—22:00)负责窗口业务办理引导及大厅秩序维护。

年龄50周岁以下;

4

保洁人员

4

负责专业保洁工作

女性,年龄55岁以下;负责1楼窗口大厅公共区域,6楼办事大厅公共区域,7楼办公室内部及公共区域,8楼办公室内部及公共区域。办公楼外围公共区域卫生清扫。

合计

9

 

 

2、人员工资、福利要求

供应商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负责;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1)员工的工资不低于2020年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2)供应商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确保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福利。

(3)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

(三)验收与考核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物业管理服务按照磋商文件岗位具体工作内容要求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四)物业服务考核暂行办法

1、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物业管理事项转包或者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因供应商的原因引起安全责任事故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还应按照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或者引起重大负面影响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还应按照实际损失向有关方面予以赔偿。

4、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若出现打架、斗殴等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由物业公司承担一切责任。物业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人身意外伤害,所涉及的赔偿或补偿等一切事宜与采购单位无关。

5、供应商应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因供应商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造成采购单位财产损失丢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以下情况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供应商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采购单位或物业使用人,而采取的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

(4)因非供应商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热、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导致的损失;

(5)非供应商原因,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6)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

(五)其他说明事项

1、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经采购单位审核认定后按实按月结算。

2、保洁工具、保安器材及其他通信设备由供应商提供,自行测算到管理费用中。

3、绿化盆栽、灯泡、灯具、垃圾桶、洗手液、卷纸、蚊香、除臭丸及保洁耗材(含垃圾袋)等用品由采购单位提供,由供应商定期向采购单位领取。

4、空调主机、空调末端设备、消防设备、监控等智能化系统由采购单位另行委托保养,不纳入供应商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5、水电费用由采购单位直接向供电、供水部门支付。

6、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的要求

5、物业服务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工作组按考核标准进行实施。

2、考核采取每月不定期随机抽查的形式。考核时,通知成交供应商派人参加。考核小组对考核现场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

3、考核时间跨度为每月1日至月底。

4、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日常巡查考核制度及台账。

5、考核情况每月以适当形式公布。

6、月考核满分100分,月考核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成绩在90分以下至80分(含80分)的为良好;成绩在8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的为合格;成绩在7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

7、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暂行办法,考核办法为暂行办法,采购人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修改。

8、若承包期内连续3个月或一年内5次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或发生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采购人将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9、考核巡查时发现成交供应商服务不到位,发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要求限时整改,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又没客观原因的,每次扣罚500元;如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整改的又没客观原因的,每次扣罚1000元。经二次书面整改通知仍未能及时改善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0、因管理不到位,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每次扣罚10000元。

11、举办重大活动或各项检查期间,如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到位,受上级检查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罚20000元,同时因此造成不良影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2、采购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成交供应商人员配置情况进行考核,当月成交供应商人员在岗人数不得低于95%,人员编制如达不到要求即岗位人员数量未及时配备到位,所缺人数(从当月计算起)按保洁员3500元/人/月,会务、保安员5000元/人/月,保安队长5500元/人/月直接扣除月物业管理费。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为贰年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验收合格符合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期次共24次,说明:由采购人物业管理质量考核小组于每月结束后,对本月成交供应商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基础管理、安全防范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进行验收确认合格

6

合同支付方式

1、每季度考核合格后支付相对应的服务费用(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支付的费用约为合同总价的12.5%,整个合同期间共计支付8次),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7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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