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次招标采购的项目为2024年、2025永泰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购买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提供符合需求的服务。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高效率、提高效能、提高效益”专项行动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资源配置,实现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避免重复性工作,降低政府财政支出,提升信息技术服务品质,提高工作效率,将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上半年地类监测工作、日常变更工作、耕地大占补工作(含新增耕地及恢复耕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省级“天地网”和自然资源部季度卫片和年度卫片等各类执法工作、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全流程监管工作、第三方测绘核查工作以及设施农用地核查工作统一打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024年、2025永泰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 费用预算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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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事项 |
工作依据 |
工作内容 |
宗数/面积 |
项目总金额 |
金额占比(%) |
备注 |
1 |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
1.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2023〕1379号)2.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福州市2024年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预通知》 |
1、根据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图斑再结合有关专项监测、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及永泰县其他相关部门需要,先行收集材料,制作调查底图。2、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调查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属性、范围、权属等实际情况。3、根据外业调查情况,内业分析每个图斑实地现状,重点区分出当年度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况及位置。4、在福建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举证及地类核查软件中逐图斑分割,填报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逐级上报监测图斑实地情况。5、当核查软件中所有图斑通过省级审核后,按照统一的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更新数据库中图斑地类、权属及其他相关图层等信息。 |
2229.88公顷 |
600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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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半年地类监测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2023〕1379号) |
以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调查底图,结合国家下发的上半年监测图斑,开展地类变化监测成果集中举证,制作变化图斑矢量数据,及时监测上半年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湿地、水域及建设用地等变化信息。 |
2000 |
6.67% |
按照实际宗数结算(单次调查举证300元/宗,多次调查举证700元/宗)。调查总费用封底不超过中标占比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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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日常变更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省厅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机制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3〕358号) |
在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结合相关监测监管工作,地方自主提取图斑,适时开展日常变更。 |
300 |
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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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耕地大占补(含新增耕地及恢复耕地)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日常变更线上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
1、对于补充耕地项目,在项目竣工后,通过日常变更机制报部核查的,县级利用国土调查云对补充耕地新增地块的地类、范围和利用现状进行核实举证,提交新增耕地变更图层数据,并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国家内业核查。2、对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转为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村道路、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确保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
1500 |
2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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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通过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摸清年度内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全面掌握我县耕地资源质量现状,保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的现势性。 |
200 |
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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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土地卫片执法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21年上半年耕地卫片监督工作的通知》 |
开展省级“天地网”和自然资源部季度卫片和年度卫片等各类执法工作,对上级下发的卫片图斑进行处理和分析、实地测绘核查举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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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若调查数费用未超过中标金额,则按照未涉及测量的300元/宗,涉及测量700元/宗,按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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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全流程监管 |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 |
依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信息管理平台,对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图斑进行现场核查,实行从发现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到核查、处置、验收、拆后监管、核销退出,以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全流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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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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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三方测绘核查 |
日常信访件中对涉及新增的占耕问题进行核查,对住宅小区顶楼违建进行处置等工作涉及第三方测绘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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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设施农用地核查 |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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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1.66% |
若调查数费用未超过中标金额,则按照未涉及测量的200元/宗,涉及测量500元/宗,按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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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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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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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1.因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无法填写报价下浮率,只能填写金额,因此本项目以预算价作为报价下浮率的填写依据。投标时各投标人电子后台报价=预算价×(1-下浮率),即下浮率=(预算总价-投标报价)/预算总价。投标人报价下浮率须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备注”中填写的报价下浮率一致,若不一致或未填写,以电子后台填写金额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下浮率为准。 2.投标人电子后台的报价用于计算报价下浮率(计算时结果若除不尽,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该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评审的依据。 3.举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为570万元,则报价下浮率为5.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为540万元,则报价下浮率为10.00%。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预算价(最高限价)的1%。收取的理由:对供应商虚假应标等扰乱招标秩序的行为予以约束。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2024年、2025永泰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要求
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在2023年、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开展遥感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制作调查底图,组织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永泰县2024年、2025年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保障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项号1)
2.上半年地类监测工作。根据国家下发的2024年、2025年上半年监测图斑,开展地类变化监测成果集中举证,制作变化图斑矢量数据,及时监测2024年、2025年上半年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湿地、水域及建设用地等变化信息,满足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督察执法、林草湿保护等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项号2)
3.日常变更工作。根据各地根据耕地保护、督察执法、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要,结合相关监测监管工作,地方自主提取图斑,适时开展2024年、2025年日常变更与报送工作,经地市级、省级全面核查通过后报自然资源部。(项号3)
4.耕地大占补工作(含新增耕地及恢复耕地)。一是对于新增耕地项目,在项目竣工后,通过日常变更机制报部核查的,县级需利用国土调查云对补充耕地新增地块的地类、范围和利用现状进行核实举证,提交新增耕地变更图层数据,并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国家内业核查。二是对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转为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村道路、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确保年度耕地进出平衡。(项号4)
5.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通过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摸清年度内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全面掌握我县耕地资源质量现状,保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的现势性,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管理提供支撑。(项号5)
6.省级“天地网”和自然资源部季度卫片和年度卫片等各类执法工作。对上级下发的卫片图斑进行处理和分析、实地测绘核查举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严格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尤其是重点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等。构建跨部门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平台,建立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合力,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项号6)
7.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全流程监管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依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信息管理平台,对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图斑进行现场核查,实行从发现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到核查、处置、验收、拆后监管、核销退出,以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全流程管理。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监管一起、核销一起,实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零增长”目标。(项号7)
8.第三方测绘核查工作。在日常信访件中对涉及新增的占耕问题进行核查以及对住宅小区顶楼违建进行处置等工作涉及第三方测绘复核等技术支撑服务。(项号8)
9.设施农用地核查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设施农用地核查以及县级管理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提供设施农用地管理和核查所需的数据收集、套核影像数据、核查现状、现场调查拍照、上传系统以及必要的第三方测绘等有关技术服务。(项号9)
注:以上工作在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间,若遇国家上级单位有下发新文件(标准)要求的,以上级印发的最新文件要求为准。(项号10)
★(二)工作进度
各个阶段的项目具体完成时间要求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为准。
★(三)工作成果
项目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成果,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出具体要求、确认并接受。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成果经验收后30日内 |
2 |
★ |
交货地点 |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 |
交货条件 |
完成工作要求,通过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第一期:2024年度工作成果通过验收并移交后,收到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详第8项“其他”,并以签订合同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第二期:2025年度工作成果通过验收并移交后,收到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详第8项“其他”,并以签订合同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
其他 |
由于系统限制,第6项合同支付方式的补充如下:1、第一期:2024年度工作成果通过验收并移交后,收到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合同结算金额。2、第二期:2025年度工作成果通过验收并移交后,收到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度合同结算金额。3、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中标报价签订合同(其中每年度合同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0%),其中各项目所占金额比例以及结算方式详见《2024年、2025永泰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费用预算一览表》,各项目合同金额(支付额度)=600万元*单个项目金额占比*(1-报价下浮率),报价下浮率=(60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600万元。其中“上半年地类监测”、“日常变更”、“耕地大占补(含新增耕地及恢复耕地)”、“土地卫片执法”、“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全流程监管”、“第三方测绘核查”、“设施农用地核查”,以实际完成宗数,按实结算,每宗结算单价详见《2024年、2025永泰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费用预算一览表》备注内容,且单个项目结算总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合同所占比例金额,2024、2025年度支付额度相同,分别为该项目合同金额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