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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罗源县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保护图则编制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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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8270001542698 发布时间:2024-08-27 文档页数:79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4年罗源县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保护图则编制工作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19〕27号)、《福州市开展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榕政综〔2020〕267号)、《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2022年省重点工作任务及统筹做好近期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榕名城委函2022[80]号)关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四有”工作,摸清家底,落实保护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管理水平的具体要求,全面摸清罗源县内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存状况、功能和管理使用等情况,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彰显罗源县的文化底蕴和特色,做好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信息上报工作,拟对2024年罗源县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保护图则编制工作项目历史建筑进行简略测绘、建档及保护图则编制工作。

二、技术要求

(一)依据

1、政策依据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19〕27号)及其附件。

(2)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2022年省重点工作任务及统筹做好近期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榕名城委函2022[80]号)。

(3)(闽建风貌函〔2019〕27号)附件《历史建筑测绘标准》。

(4)(闽建风貌函〔2019〕27号)附件《历史建筑测绘成果归档要求》。

2、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指标项1)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指标项2)

(3)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指标项3)

3、技术标准

(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指标项4)

(2)《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7)。(指标项5)

(3)《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指标项6)

(4)《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指标项7)

(5)《古建筑测绘规范》(CH/T6005-2018)。(指标项8)

(6)《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2015)。(指标项9)

(7)《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3004-2010)。(指标项10)

(8)《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作业技术规程》(CH/Z3017-2015)。(指标项11)

(9)《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T50357-2005)。(指标项12)

(10)《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19〕27号)。(指标项13)

(11)(闽建风貌函〔2019〕27号)附件《历史建筑测绘标准》。(指标项14)

(12)(闽建风貌函〔2019〕27号)附件《历史建筑测绘成果归档要求》。(指标项15)

(1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指标项16)

(二)测绘工作内容及测绘要求

1、工作内容

 依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19〕27号)以及《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2022年省重点工作任务及统筹做好近期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榕名城委函2022[80]号)中建立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记录档案工作的相关要求,利用激光点云技术对2024年罗源县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保护图则编制工作项目开展简易测绘工作。(历史建筑测绘成果包括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主要立面图、主要剖面图、节点大样图一张)。

1.1三维激光点云获取与数据处理

针对本项目可利用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仪对罗源县8处历史建筑和40处传统风貌建筑进行全方位的扫描,并以栋为单位构建历史建筑点云。地面三维激光扫描总体工作流程包含技术准备、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质量控制、数据导出等步骤。点云是平立剖图件准确绘制的重要基础数据,为保证点云的准确性和准确性,拼接完成后需要对点云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数据完整性、点云拼接准确性等,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平立剖的绘制。(指标项17)

1.2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图件绘制

基于地形图、三维点云数据,根据(闽建风貌函〔2019〕27号)附件《历史建筑测绘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及《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要求,绘制罗源县8处历史建筑和40处传统风貌建筑简略测绘图件,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测绘成果包括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主要立面图、主要剖面图、节点大样图一张。(指标项18)

2、测绘要求

2.1总体要求

依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19〕27号)附件三《历史建筑测绘标准》中简略测绘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的总体要求如下:

(1)准确地反映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情况。测绘内容主要包括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指标项19)

(2)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总平面图由建筑本体范围线向外扩大20米至50米的测绘范围,对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周边道路、建筑等内容进行测绘,完整覆盖历史环境要素。(指标项20)

(3)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细部”的测量原则。宜通过目测步量,把握测量对象的整体比例和各部分构件的相互比例和对位关系。应对建筑方正、对称、平整情况进行测量并验证。(指标项21)

(4)确保测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表达建筑的比例、结构和做法。(指标项22)

(5)由于居民尚未完全搬迁等特殊情况而暂时无法测绘的历史建筑,应先完成建筑立面、周边环境等公共部分测绘,并于房屋完全腾空后进行补测。(指标项23)

(6)对于建筑的控制性结构,依照“法式测绘”原则,根据建筑现状进而找到法式特征和设 计规律,量取典型构件的尺寸绘制建筑结构的初始状态。(指标项24)

2.2 点云数据要求

当采用三维激光扫描测量时,应以“栋”为单位保存点云数据,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作业技术规程》CH/Z 3017的规定 。

(1)点云数据最大点间距宜小于15mm。高层建筑、大跨度 建筑或桥梁等近距离架设扫描站点有困难的,最大点间距宜小于50mm。(指标项25)

(2)点云数据应保持建筑的几何曲面特征,不得存在因配准误差超限引起的点云分层现象。拼接配准后相邻站同名点中误差 应小于5mm。(指标项26)

(3)一栋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应对应一套拼接完整的点云数据。(指标项27)

(4)主要立面、沿街立面和室内历史价值较高的构件的点云数据宜为彩色。彩色点云数据应反映测绘对象实际材质的图案、质感、颜色,不应存在明显影像接缝。(指标项28)

2.3 测绘底图要求

为了能够直观清楚地掌握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本体及周边地形地貌情况,并作为测绘的工作底图,需采用时效性为2024年1月后影像分辨率优于0.2m的罗源县航拍正射影像。

2.4 平立剖成果要求

2.4.1平立剖绘图及标注内容

(1)总平面图绘图及标注内容

1)总平面图绘图内容包括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轮廓、周边建筑或构筑物、道路、广场、水域、山体、绿化等环境信息。(指标项29)

2)标注内容包括:标注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总尺寸,测绘对象相邻建筑的距离;标注场地标高,平屋面标注天面相对标高,坡屋面建筑标注屋脊相对标高;标注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名称、出入口位置、周边建筑的属性、周边道路、广场名称等信息。(指标项30)

(2)首层平面(标准层)绘图及标注内容

1)首层平面图应表达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主要空间和结构构件,如柱子、柱础、柱顶石、墙体、门窗、门槛线、铺作情况、排水沟等。(指标项31)

2)标注内容包括:平面图应标注两道尺寸线(柱网和总长)以及各空间的功能名 称、室内外地面现状相对标高、改建加建情况标注、体现历史建筑风貌材质的标注。(指标项32)

(3)立面图绘图及标注内容

1)选取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正立面和保存情况较为完好的一侧绘制立面图,绘制内容应表达历史建筑整理轮廓和构件轮廓、具体包括柱子、墙体、屋脊、瓦作等现状。(指标项33)

2)标注内容包括:标注两道尺寸线(柱网和总长),同时标注建筑总高度、各层间尺寸;室外地坪、檐口、女儿墙、屋脊等标高;改建加建情况标注;体现历史建筑风貌材质的标注。(指标项34)

(4)剖面图绘图及标注内容

1)选取空间关系典型、能反应历史风貌的构件和构造的部位绘制剖面图,为最大化表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结构,统一选取历史建筑中轴线、主厝脊柱两处作为剖切位置绘制剖面图。绘制内容主要有建筑的枋、梁、椽、斗拱等梁架结构以及门窗、立面信息。(指标项35)

2)标注内容包括:剖面图标注两道尺寸线(柱网和总长);标注室外地坪、檐口、女儿墙、屋脊等标高;改建加建情况标注;体现历史建筑风貌材质的标注;历史建筑形变、残损的文字标注。(指标项36)

(5)典型构件大样图绘图及标注内容

1)典型构件大样图应着重选取体现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构造、装饰等进行绘制,根据罗源县本批次历史建筑特点,优先选择斗拱作为典型构件绘制大样图,其次雀替、窗花、柱础等。(指标项37)

2)反应传统结构和构造特征、体现传统建造工艺的复杂构件、节点的构造,可采用专题性的轴测图、分解图等形式表达。复杂纹样或构件详图可在控制性尺寸基础上,结合点云数化尺寸标注。(指标项38)

(6)最终测绘

1)最终测绘的平立剖成果需满足福建省住建厅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测绘成果归档标准和市名城委等部门关于古厝平台信息录入展示的要求。(指标项39)

2.4.2 绘制原则

(1)绘图与测量遵循同一原则,即“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细部”。 首先绘制建筑的控制性尺寸,确保控制性尺寸无误后绘制建筑细部构件轮廓。(指标项40)

(2)绘图的先后顺序为平面、剖面、立面、屋顶平面图、典型大样图、总平面图。绘图过程中需保证不同图件中相同构件的对应关系。(指标项41)

(3)对于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本体范围线内的改建、扩建建筑只需在各图件中表达改建部分的位置及范围,并用文字标注说明。(指标项42)

(4)如遇具有多进结构的建筑,立面图只需绘制其中一进建筑的外立面。同时依据简略测绘要求,绘制内容只表达建筑整体轮廓和构件轮廓,对灰塑、石刻、浮雕等细部构件只需表达构件轮廓,内部细节不需体现。(指标项43)

(5)纵剖面图中若存在多层可视梁架结构,仅绘制离剖切位置最近的一层梁架。剖面图中涉及的复杂构件只需表达构件的外轮廓,不需体现构件的内部细节。(指标项44)

(6)各图件绘制完成后,进行必要的尺寸标注、文字标注、材质填充、图名及比例尺标注、指北针等内容,并根据参与人员如实填写图签内容。(指标项45)

2.5提交成果

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

1)总平面现状测绘图。(指标项46)

2)平面现状测绘图。(指标项47)

3)面现状测绘图。(指标项48)

4)剖面现状测绘图。(指标项49)

5)节点大样图。(指标项50)

(三)建档工作内容及要求

1、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

(1)工作内容

1)对罗源县8处历史建筑和40处传统风貌建筑需建立成果档案建立档案,主要包括按照住建司《关于请报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和规范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成果要求的函(建科保函[2019]202号)》、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19]27号)》历史建筑档案表相关要求建立档案,罗源县8处历史建筑和40处传统风貌建筑需建立成果档案。档案包括①基本档案②测绘图纸档案③影像档案。

2)保护图则编制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为民办实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闽建办风貌函[2020]2号)附件2标准编制。

(2)提交成果

1)建档提交成果:①基本档案②测绘图纸档案③影像档案。

2)保护图则提交成果:按照《2020年为民办实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闽建办风貌函[2020]2号)附件2(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示范案例)要求提供,包括:基本信息、区位信息、保护范围、保护要求、活化利用建议、平面布局、现状照片。

★(四)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1

项目负责人

1名

2

技术负责人

1名

3

质量负责人

1名

4

技术人员

5名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2

交货地点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交货条件

提交符合招标要求的技术成果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整细致测绘编制相关材料

6

合同支付方式

1、成果资料提交后,成交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7

履约保证金

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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