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要求
沧州高新区东区管理服务中心社会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背景与目标
沧州高新区东区管理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私搭乱建、抢栽抢种、市容市貌、企业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综合巡查、 执勤等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辖区内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项目服务方案。
二 、服务内容
(一)巡逻范围
巡逻范围包括辖区范围包括3个村庄、2个产业园区、1个大型服装商贸城、7个居民小区、70余家底商及30余家企业。
(二)巡逻内容与要求
1.常规巡逻:保安人员需定时对巡逻范围内的所有区域进行常规巡逻,确保无异常情况发生。
2.重点区域关注:对于底商区域、村庄出入口、企业周边等关键区域,需增加巡逻频次,预防并及时发现上报各种安全隐患。
3.夜间加强巡逻:夜间是安全事故多发时段,因此需加强夜间的巡逻力度,确保夜间的安全稳定。
4.异常情况处理: 一旦发现私搭乱建、环境脏乱等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
(三)巡逻时间与频次
1.常规巡逻:每天至少进行4次常规巡逻,分别为上午、中午、下午和晚上。
2.夜间巡逻:每晚至少进行2次夜间巡逻,时间为晚上6点至次日凌晨6点之间。
(四)人员与装备配置
1.人员配置:根据巡逻范围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合理配置保安人员数量,确保每个区域都能得到有效的巡逻。
(1)保安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东区管理服务中心安全管理规定,按时签到上岗,记录考勤。
(2)保安个人素质条件:所有保安人员无不良爱好,无犯罪记录,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其中保安队长1名要求年龄在25—50岁之间的男性,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工作能力强,为人谦和,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保安人员年龄在18—55岁之间,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工作能力强。
(3)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如保安、消防等培训);熟知东区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装备配置:为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手电筒、防身器材等,确保其安全有效地执行巡逻任务。
3.服务要求
(1)根据高新区东区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内对于私拉乱建、抢栽抢种、市容市貌、企业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等综合巡查、执勤、治理等工作的协助配合。
(2)要求保安人员熟悉辖区内周围环境,文明执勤,言语 规范,认真负责。巡逻岗24小时巡逻,时刻保持监控区域的监视,明确责任区域,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3)及时处理火灾隐患,加强培训、加强巡视。
(4)完全服从高新区东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要求,严格遵守高新区东区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5)保安服务质量总体上应达到“及时、到位、可靠、保证和满意”的效果,并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管理、巡查、监督。
(6)如遇特殊情况(如暴风暴雨天气、火灾、上级部门检查指导或访问突发应急事件等),保安主管人员应及时制定应急措施,配合好东区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按照东区管理服务中心的实际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五)服务人员工作内容
人员配备:辖区范围内涉及到双官厅、李庄子、高庄子及紫御华府小区、天成和园小区、弘仁里等居民小区及底商、企业的人口数量、村庄面积、商户类型、企业规模及占地面积,配备一名保安队长,每个村庄配备两名保安人员协助配合高新区东区管理服务中心在所属辖区内对私搭乱建、环境整治等执法治理工作。
保安人员负责日常在所属辖区内对私搭乱建、环境整治等执法治理工作协助配合工作,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核查。
保安队长负责传达东区管理服务中心的任务及指令、每天保安人员的工作安排及部署、值班倒班及节假日期间的排班、特殊情况下的人员调动等工作。保安队长每天必须向东区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口头汇报工作,每星期汇报一次辖区内巡查执勤情况,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
中标单位负责为每位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缴纳法律规定保险及其他费用(符合劳动法、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三险) 等要求)。上述人员的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东区管理服务中心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