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2024年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评价,要求供应商在充分了解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
2、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项目评价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局限于人工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通讯费及现场评价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内容:根据《福建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及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2024年到期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和“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专项”两个专项资金开展2022-2024年实施期三年的部门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由三个阶段构成:前期工作阶段、核查阶段和报告撰写阶段。
(1)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工作方案制定和指标体系设定。工作方案制定主要包括项目情况分析、评价目的及思路、工作内容及工作方法、详细实施步骤、各阶段人员投入计划、时间安排及要求等。
①项目情况分析:由供应商自行搜集相关材料,简要分析该项目形势和趋势,以见解深刻独到、分析透彻到位、逻辑清晰严谨为佳。(项号1)
②评价目的及思路:供应商提出拟从哪几方面去分析项目的成效,挖掘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并提出具体的结果应用建议,以既全面,又突出重点,且针对性强为佳。(项号2)
③工作内容及工作方法:供应商根据评价目的提出拟采取的工作内容和方法,能实现所有评价目的,方法简便易行。(项号3)
④详细实施步骤及各阶段人员投入计划、时间安排及要求:计划和步骤详实,人员配置充足合理,时间安排能按时限要求且合理;设计绩效评价工作整体时间表,根据项目抽查要求筛选项目点并规划现场核查路线,确定工作组人员构成等。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主要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要求。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每个项目的指标体系,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预估,并细化评分标准和取证所需的材料。评价指标体系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开展评价工作。(项号4)
(2)核查阶段采取档案核查和现场调查取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产出和效益等。档案核查主要通过对项目的原始档案材料以及被评价单位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的查看、取证;现场调查取证主要通过对项目进行现场确认、核实,并对项目涉及的有关人员进行随机调查和访谈,在核查过程中,受托方应确保做到如下几点要求:
①供应商开展核查阶段,应当成立由至少1名主评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提供人员名单),本项目工作组不得少于6人,并在评价过程中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项号5)
②所取证据需及时由被评价单位签字盖章。工作底稿、原始档案复印件等应及时交由被评价单位验证后签字盖章确认。如遇双方存在分歧的情况,应向被评价单位出具正式函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事实并作出相应的解释。(项号6)
③对各地市实施期三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进行评分或评级。(项号7)
④开展现场核查前应确定项目点,核查项目点不少于三个设区市本级及所辖三个县(市、区)。所选项目点应与采购方、被评价单位沟通确认。在涉及核实建造、购置的资产时,应进行拍照存证。(项号8)
⑤进点核查期间应每天做好工作日志,对当天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档案核查和现场调查人员应从各自角度对同一项目进行充分沟通,并登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项号9)
(3)报告撰写阶段在核查结束后,先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案,进行绩效评价和打分,得出总得分,再以汇总数据和指标体系得分情况为基础,撰写评价报告。(项号10)
(4)评价报告格式主要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要求,项目绩效分析应针对指标体系具体得分情况展开叙述,即详细提供各项得分或失分原因。(项号11)
(5)评价报告结论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所提的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项号12)
(6)供应商出具评价报告应当由其主评人签字确认。主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②具有与评价业务相适应的能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③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项目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④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从事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期满逾5年。(项号13)
(7)供应商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出具2024年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评价报告。(项号14)
(8)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合理使用并妥协保管有关资料,严格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接受被评价单位任何形式的接待、宴请,不得使用被评价单位车辆,不得提出任何与评价工作无关的条件。(项号15)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至完成评价报告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民政厅 |
3 |
★ |
交货条件 |
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等要求验收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采购文件技术参数执行验收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供应商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