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商务部分
(一)项目名称:西吉县2024年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及渗滤液处理车间运营服务项目
(二)主管单位: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采购人):西吉县公用事业管理所
(四)项目实施地点: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及渗滤液处理车间
(五)项目性质:服务
(六)项目概算:456.43万元
二、技术部分
1、标的清单(服务类)
(一)西吉县渗滤液综合处理车间的日常运营管理、维护、维修、保养、相关检测及浓硫酸等药剂的购置使用,清水池、浓缩液池、调节池、变压器、供暖设施等基础设施的维修抢修;
(二)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日常运营管理、维护、维修、保养,场内堆放杂物的处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处理完);
(三)与渗滤液处理相关的设施设备管理;
(四)承担渗滤液处理从业人员的薪酬、福利等费用;
(五)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及渗滤液处理车间确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处置,突发事件的响应和处理;
(六)按照规范做好运行档案及相关检测的填写和管理;
(七)已封场的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渗滤液(污水)的运输及场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维修维护;
(八)接受各级相关行业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考核奖罚。
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
(1)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2)出厂水质要求:
经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出厂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如下:设计出水水质表
序号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1色度≤40稀释倍数
2化学需氧量CODcr≤100 mg/L
3生化需氧量BOD5≤30 mg/L 4 NH3-N≤25mg/L
5总氮TN≤40 mg/L
6悬浮物SS≤30 mg/L
7总磷≤1.5mg/L
8粪类大肠菌群数≤10000个/升
9总汞≤0.001 mg/L
10总镉≤0.01 mg/L
11总铬≤0.1 mg/L
12六价铬≤0.05 mg/L
13总砷≤0.1 mg/L
14总铅≤0.1 mg/L
(3)处理能力要求:
日处理垃圾渗滤液设计处理量90T/d(进水量),运营期间设计清液产量67.5T/d以上。
(4)投标单位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合同,按照国家现行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渗滤液处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5)投标单位应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或发生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严禁投标单位排放未经过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的垃圾渗滤液。
(6)采购人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合同履行,以及作业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采购人拨付投标单位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依据。
(7)投标单位应确保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进厂水和出厂水计量系统能正常计量,不得破坏(损坏)或擅自调整进厂水和出厂水计量系统。进厂水或出厂水计量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计量时,投标单位应立即向采购人及环保部门报备后进行更换(或维修)。
(8)运营承包期间,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二期及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日常运营管理、维护、维修、保养、水、电等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渗滤液处理车间运营管理
(1)日常运行管理有关要求:
①投标单位应安排专人(持有相应资格证书)驻渗滤液处理车间管理;
②运行管理制度明确,有相关管理制度牌悬挂明显位置;
③严禁非本站工作人员随意进出渗滤液处理站。
(2)运行台账管理有关要求:
①渗滤液处理运行台账记录详细;
②台账记录数据准确(如:包括调节池液位、渗滤液进水量、出水量记录,出水水质相关主要指标记录(如COD、氨氮、总氮、总磷)机器运行状况记录、开关机时间、设备故障维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记录等);
③台账记录有专人保管,运行数据按月上报采购人。
(3)设备运行有关要求:
①按要求达到设备运行时间;
②定期对膜进行保养清洗,保持所有运行设备运行良好,对设备机械外部每天除尘处理,设备不出现明显灰尘堆积;按要求对生化系统进行保养。
(4)药剂管理有关要求:
①渗滤液处理添加药剂需从正规厂家购买;
②药剂的排放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存放,危险药剂的存放应采取隔离措施,保证安全;
③药剂添加台账记录详细造册。
4、投标单位须承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强制检定费用。同时,仪器废液、废酸等危险废弃物由投标单位按规范集中收集储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规定处置。
5、服务运营期间,投标单位须聘请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渗滤液处理出水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上表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