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天元区融媒体中心采编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79号
3.委托代理编号:JYCZ202402064
4.采购预算:人民币430000.00元
5.服务期限:一年。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日常采编服务
(1)要求每月提供高新区、天元区有关稿件不少于30篇,稿件形式不限,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确保的稿件质量和时效。
(2)全年保证提供新闻稿件不少于360篇。
(3)对天元区突发的临时性新闻采访,稿件采访必须安排到位。
2.重点新闻策划服务
(1)围绕高新区、天元区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阶段性成绩、亮点、品牌特色等,每月提供或参与不少于4次重点新闻策划;
(2)根据上级要求和指示,结合高新区、天元区本区实际,策划打造亮点品牌新闻栏目;
(3)全年保证提供或参与48个重点新闻策划;
3.业务培训服务
全年提供4次新闻业务培训,其中包含1次区级大型培训。内容包括新闻采访与写作,新媒体作品策划与制作,视频拍摄与包装。
4.其他服务
(1)高新区、天元区举办重大活动时,增加采编力量支持活动宣传报道;
(2)要求全年在市级及以上纸媒头版重要位置推介高新区、天元区经济、民生亮点工作不少于 10次。
三、报价组成及付款方式
报价组成:本项目报价须包括供应商所有办公费、通讯费、系统维护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费用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开支等所有费用,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外,本项目相关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供应商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50%的采编服务费;
2.服务期满,并经采购人验收后支付剩余50%的采编服务费。
3.付款均凭正式增值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单位开具。
四、其他重要说明
1.供应商应给出详细的服务方案、采购文件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并不得有弄虚作假现象,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采购文件未涉及事宜,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直接协商确定。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包括供应商自愿承诺提供的增值服务等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