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2021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会议强调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提出“十四五”时期,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制定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1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珠三角9市以及梅州市和信宜市作为广东省试点城市,打造珠三角无废试验区,并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广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2023年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暨领导小组会议上(粤环函〔2023〕414号)提出加快推进全省域“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要求。2024年2月1日《河源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印发实施,河源市已全面开始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在国家、广东省及河源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大背景下,连平县立足于“广东省生态县”“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中国鹰嘴蜜桃之乡”“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发展定位,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牢牢把握“无废城市”建设的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将“无废城市”建设与乡村振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战略有机结合,聚焦特色产业,着力推进“无废县”“无废镇”“无废村”建设,为全省同类型县去固体废弃物管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连平经验”。
(二)项目实施依据
1.《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
2.《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函》(环办固体函〔2019〕467号);
3.《“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
4.《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
5.《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河府办函〔2024〕13号)。
采购包1(河源市连平县“无废县镇村”一体化建设示范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提交等金额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 2期:支付比例40%,支付时间为完成以下工作后十个工作日内:①完成《连平县“无废县”建设实施方案》《连平县“无废县”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的编制;②完成连平医疗废物智能收集“无废县”示范项目;③创建16个“无废细胞”示范;④组织不少于1次面向社会群体的连平县“无废县”宣传活动;⑤完成上坪“无废镇”实施方案的编制;⑥完成上坪镇鹰嘴蜜桃“无废农旅小镇”示范项目;⑦完成新龙村“无废村”工作方案的编制,完成新龙村“无废村”示范项目的建设。 3期:支付比例10%,支付时间为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并提交预期成果且全部成果通过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组织专家验收评审,提交最终成果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请款书;(3)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通过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议。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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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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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风险责任 |
(1)中标人应完全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人力、财力、技术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中标人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中标人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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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密要求 |
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人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中标人;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中标人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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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要求 |
中标人应自觉接受连平县相关部门的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质控要求,应重新开展及整改相关工作。同时,中标人应对项目质量负首要责任。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质控要求,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及培训方案,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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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违约责任 |
1.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成果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提交的项目成果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或项目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拒收及验收,采购人同意成交中标人予以整改,整改期间不予延期,验收按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经两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或逾期30天仍不能提交项目成果并完成验收的,均视同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河源市连平县“无废县镇村”一体化建设示范项目 |
项 |
1.00 |
6,480,625.24 |
6,480,625.24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河源市连平县“无废县镇村”一体化建设示范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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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要目标: 聚焦医疗废物智能化收集试点、鹰嘴蜜桃产业等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痛点,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农旅特色“无废县镇村”一体化建设,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为国家、广东省及河源市建设“无废县镇村”提供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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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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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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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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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清单内容:详见附件一:项目清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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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