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备案编号:441340-2024-01117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 1 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2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
(五)定标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依规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
(六)本项目未采取分包方式履约合同。
(七)报价要求
有效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形式,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应标准进行报价。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投标费用、完成项目清单及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工资福利、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运营服务费等)以及完成本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要求的一切费用。该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投标明细报价表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含该费用。
4、无效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评标现场,若投标人在投标时认为自身报价可能会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可以自行提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认为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又不能或没有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如果采购文件约定不一致的,以此内容为准。
(十)关于进口产品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本项目不可采购进口产品。
(十一)关于询问和质疑
关于询问和质疑。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涉及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开评标程序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将此内容转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答复有关开评标程序的询问或者质疑。
询问或质疑受理信息如下: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询问或质疑受理地址:惠州大亚湾中兴五路103号(南山国际)A座4F25
询问或质疑处理联系电话:0752-5562521
询问或质疑处理联系人:陈明娴
(十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1、采购预算:人民币4170000.00元。
2、最高限价:人民币4170000.00元,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
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22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送审。
(二)报价方式: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一、项目概况”中关于有效报价的要求。
2、供应商未按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一)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没有违反采购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相关约定请查看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中的“关于联合体投标”)。
2、如果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并提供缴纳凭证,否则无需提供。
3、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投标函》。
4、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
5、按照采购文件的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6、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
7、投标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8、若采购文件中有★号条款和指标的,投标文件须完全响应;若采购文件中没有★号条款和指标的,则无需响应。
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况。
采购包1(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220日历天内完成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并通过广东省地震学会评审和广东省地震局审定。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0%,签订本项目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金额的20%; 2期:支付比例40%,完成野外勘探(含钻探、浅层物探、地震地质调查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金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30%,取得通过广东省地震局评审的最终成果报告,并通过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金额的30%; 4期:支付比例10%,采购人通过化工园区认定后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金额的10%。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通过广东省地震学会专家评审,并收到广东省地震局对其结果审定通过的通知。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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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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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服务因素的需求 |
1、服务类项目售后服务 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2、服务团队的需求 政府采购活动面向中国境内,考虑到当前国内有些直辖市按照半年打印一次社保记录的现状,因此,服务团队的社保记录时间设置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交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要安排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地震相关专业),负责过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2)项目组成员不低于6人(不含),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三个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每个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3)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由技术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4)对评价成果质量终身负责。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是质量直接责任人。采购人关于设置社保记录时效的情况说明:投标文件提供了投标 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拟派出服务团队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交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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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项目技术装备需求 |
投标人对本项目投入的主要技术装备要求:1.地震安全性评价计算分析专用软件,2.波速测试仪设备,3.室内资料处理的图形工作站和移动工作站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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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项目业绩因素的需求 |
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注: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内容页、签署时间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地震服务 |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 |
项 |
1.00 |
4,170,000.00 |
4,17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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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标准与要求
填写说明:参数性质可不填或者填写“★”“▲”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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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