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
一、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壹年,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服务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建章路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根据甲方对乙方服务工作的实际考核结果,每月结算支付一次。支付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人员管理两个方面,按照甲方公布的《农村环境卫生质量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按照政策变化适时调整),相关标准组织考核和打分,具体方式以甲方要求为准。
2)结算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付款前,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等额发票。
3)结算单位:由甲方负责结算,中标人开具相应等额发票交甲方。
3、验收:
1)由采购人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服务期间进行现场巡检、验收。
2)验收依据:合同文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4、违约责任: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服务需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
(1)建章路街道南片管辖范围内各村内部道路的综合清扫保洁(包含道路(含背街小巷)、村内河道两边生活垃圾清理、出村路、道路两侧高度5米以下野广告的清理、环卫设备的擦洗)、村集体土地范围内周边环境卫生保洁(以街道最终确定区域为准);
(2)农村保洁范围内生活垃圾收运至街办辖区内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3)短期临时性迎检及重大活动的应急保障工作;
(4)农村公共厕所日常保洁和基础设施维护及维修(含水、电、照明、管道等);
(5)农村公共厕所化粪池清理维护。
2、采购服务范围:
建章路街道农村保洁南片区8个村包括城中村2个:八家滩村、焦家村,农村6个:孟家村、东柏梁、东贺村、西贺村、郑家村、师家营村;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周边环境卫生保洁(以各街道最终确定区域为准)。
3、环卫作业的标准规定及质量标准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陕西省城乡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卫生县城检查验收及评分标准》以及西咸新区农村环境卫生作业的相关工作要求采购供应商针对不同环卫区域的作业内容,提出相应作业标准,具体如下
3.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3.1.1道路保洁率100%;
3.1.2城中村内的主要道路保洁时间每天不低于12小时(春夏秋季:06:00-19:00,冬季06:30-19:00),一般巷道保洁时间每天不低于8小时(春夏秋季:07:00-12:00,15:00-18:00;冬季:07:00-12:00,14:00-17:00);洒水作业:出村路一日三洒,村内主干道一日两洒,其它道路根据道路情况确定洒水频次,且不低于一日一洒。冬季依据温度确定,室外气温3℃以下停止洒水作业。
3.1.3农村主干道每天完成一次普扫,道路保洁时间每天不低于8小时(春夏秋季:07:00-12:00,15:00-18:00;冬季:07:00-12:00,14:00-17:00);洒水作业:出村路一日三洒,村内主干道一日两洒,其它道路根据道路情况确定洒水频次,且不低于一日一洒。冬季依据温度确定,室外气温3℃以下停止洒水作业。
3.1.4村内主干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三无、一规范”(“三无”即:无堆积物、无污染积水、无成片垃圾,“一规范”即:房前屋后物品摆放整齐);小街巷卫生干净整洁,无积存裸露垃圾;
3.2.城中村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3.2.1道路清扫作业的保洁员工作时必须着保洁工装工帽,着装有反光安全标志的服装,并保证保洁工装规范、整洁,警示反光条完好无破损(保洁员服装由中标单位配发)。
3.2.2村内主干道:实行2次/日普扫,(春夏秋季:07:30前完成首次普扫;冬季:08:00前完成首次普扫)。普扫时,保洁员应着重对路面死角处的清扫。做到无丢段、丢片、丢堆现象。保洁时,保洁员巡回走动,用小扫把、簸箕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瓜果皮核、烟头、塑料袋、包装袋等垃圾废弃物,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发现道路两侧有暴露垃圾、乱倒垃圾要及时清理;
3.2.3公共场所:沿街立面墙体、路面、灯杆、垃圾箱有乱贴乱画野广告要及时清除,确保路面整洁。对发现公共场所等处乱张贴乱画现象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做到沿街立面墙体、路面、灯杆线杆无乱贴乱画野广告。
3.2.4公共绿地:绿化带要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断枝落叶,无垃圾、无纸屑、塑料袋、包装袋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等。
3.2.5果皮箱:内垃圾每日清掏、擦拭,保持外观整洁、无污垢;摆正、门关严、无移位、无内胆外放,无野广告;果皮箱周边地面及底部洁净,垃圾箱点周边卫生整洁,无污物;禁止保洁工人在果皮箱、垃圾收集站点内翻捡废品。
3.2.6保洁员在清扫和保洁作业时,应对垃圾规范收集和清理,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等处。
3.2.7道路大面积遗撒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措施。
3.2.8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路面无垃圾堆放、杂物规范摆放;路面无明显浮土。
3.3.农村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3.3.1主干道实行实行2次/日普扫,(08:00前完成首次普扫,15:00前完成二次普扫)、全日保洁。村内路面、边沟、树池、路面至墙根实行无缝隙保洁,保持镇村农村主街、绿化带无杂草、无垃圾、无人畜粪便、无碎砖瓦泥土、无塑料袋、无污染积水等,保持路面干净、路缘石干净、树池干净、落水井口干净、沟眼干净、排水沟干净、人行道卫生整洁。
3.3.2村内背街小巷:1天普扫一次,巷道两侧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环境污染现象,无积水污泥。
3.3.3垃圾收集容器外和周围无暴露垃圾,保持垃圾桶洁净,随脏随擦洗,定期进行灭蝇、除异味等工作。
3.3.4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绿化带倾倒垃圾、尘土。
3.4.垃圾收运作业标准
3.34.1城中村、农村内生活垃圾收集点保洁及时彻底,垃圾无积存。
3.4.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积压、满溢外露等现象;
3.4.3收运过程中保证“垃圾不落地”,无遗漏、无撒漏、无渗滤液滴漏等,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4.4垃圾收运作业完成后,做到车走地净、容器复位;
3.4.5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密闭清运。
3.5.垃圾收运作业要求
3.5.1保洁员应身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做好劳保防护措施。采用垃圾收集车、垃圾箱收集垃圾,用配套的专业垃圾收集车进行对接收运、转运,并定时对收运车辆及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保证收运过程无污染,做到“垃圾不落地”,全密闭收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5.2垃圾收运车沿固定路线收运,保洁员必须相互配合及时收集和倾倒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按要求直接运往指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得中途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垃圾箱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
3.5.3确保垃圾收运及时,保洁员必须按时收集、清掏,不得长时间堆积、满溢,影响市容环境。每次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完成以后,将垃圾箱地面清扫或清洗干净,做到车走地净,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和农村集市。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避免在居民住宅附近装运垃圾,作业时注意减少噪声。
3.5.4装卸垃圾时,车辆应注意避让行人、车辆,及时将垃圾箱放回原处,摆放整齐。停车装卸垃圾时,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
3.5.5垃圾收集作业时应做到文明、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3.5.6垃圾收集车辆出车前应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况良好;作业完毕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车体外表无污迹、灰垢,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并进行消毒和维护工作。
3.5.7垃圾转运后,要将地面打扫干净,做到车走地净。
3.5.8垃圾转运不准积存。
3.5.9垃圾收集车辆进中转站倾倒时,做到按顺序进站,服从站内人员指挥。
3.5.10垃圾倾倒后要下车进行检查、清理车箱内外垃圾,并将垃圾箱外垃圾清理干净。
3.6.公共厕所作业标准
3.6.1按照新区关于公厕管理相关要求,做到“五无”即无蛆蝇、无杂物、无尘灰蛛网、无明显臭味、无乱刻乱画;
3.6.2“五净”即尿台净、蹲台净、地面净、门窗净、厕外净。
3.7.公共厕所管理要求
每日有专人保洁(每座厕所要求配备两名保洁员),二类以上公共厕所即脏即扫;
3.7.1公共厕所等级、保洁要求、开放时间、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设置在公共厕所墙面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导向醒目,标识规范,配置齐全,使用完好。
3.7.2保洁员服装整洁、佩证上岗。
3.7.3实现水冲化粪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7.4公共厕所化粪池及时清理不得出现满溢。
3.7.5公共厕所保洁应包括门窗、灯罩、洗漱台以及墙面污迹等的擦洗,蛛网的清除,公共厕所周边垃圾的清理,蹲位槽沟尿垢的清除等。保洁程序为:一掸即使用清洁工具掸除公共厕所内的蛛网、灰尘;二抹即用抹布清洗门窗、洗手器具、分隔板、墙面等;三冲即对公共厕所便槽、槽沟进行冲洗;四拖即用拖把清除地面污垢、积水,保持干燥整洁;五扫即清扫公共厕所周边环境(公共厕所向外延伸2米范围内);六清即清理垃圾;七查即检查公共厕所水龙头、烘手器、冲水箱等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八喷即喷洒消毒药水每日不少于2次。
3.8.一线环卫作业人员配置:保洁员、司机、辅助工、管理人员种类齐全。
3.9安全作业
(1)清扫保洁人员应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环卫作业单位应对在岗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等相关培训并考核。
(2)保洁员要根据路段的人、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3)保洁员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拦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保洁三轮车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清理主车道上的成堆的泥土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作业点 30m~50m 外放置警示桶,迎着车辆来驶方向操作,发现不安全迹象时应立即采取避让措施;遇道路抛撒、路面大面积污染等突发状况清扫时,距清扫点来车方向 50m~100m 处应设置警示牌
(4)文明作业:各时间段作业要严格按照要求作业(工具对口),垃圾及时清理集中转运,不得焚烧树叶、垃圾。
(5)作业时,保洁工具不应在道路上随意摆放影响交通、市容。
(6)机械清扫保洁车辆应配备灭火器、反光三角板等。
(7)不应在车体外悬挂物体,在保洁三轮车上挂放工具时,宽度不得超过车厢宽度,长度不得超出车 厢总长度 50cm(大扫把除外)。
(8)机械清扫保洁车辆在倒车和急转弯时应收起吸盘(扫盘)。
(9)车辆驾驶员应密切关注路况,严格控制车速、行车间距,保证作业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10)冬季作业时,根据道路状况车辆应加装防滑链并确保车况良好,清扫保洁人员作业时应注意防冻、 防滑。
(11)环境能见度小于300m时不可在机动车道作业;环境能见度小于100m时暂停全部作业。如处理突 发事件时应开启雾灯、放置警示牌等确保安全。
3.10重大活动、节假日及突发情况的环卫保洁
(1)承诺中标后建立一支临时应急小分队(10-15人),适时延长作业时间.以满足重大活动、节假日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不同要求标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的环卫保洁工作。
(2)大型活动期间实行不断岗、无缝隙巡回保洁作业。
(3)农村道路、重点时段宜强化清扫、保洁作业。
(4)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堆存。
(5)保洁人员发现突发状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及时放置警示标志,摆放安全锥桶,并等待应急人员的到位。
(6)应急人员到位后,按照应急预案对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恢复路面干净、整洁。
3.11劳动保障
(1)须与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
(2)应向保洁员按时全额发放工资、福利。
(3)须按照市级部门要求为保洁员购买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意外伤亡保额不低于80万元,医疗保额不低于30万元)。
(4)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所承担的服务内容,与公司员工确立合法的劳动/劳务关系,签订正式用工合同,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4.人员、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管理
应配备数量充足的环卫车辆和密闭式垃圾收集箱,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根据我区农村环卫工作实际,各标包人员数量、垃圾清运车辆及密闭式垃圾收集箱最低配备标准如下(车辆需提供设备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
●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南片区原则上按照保洁人数不低于80人配备,农村公厕数量为7所,配备洒水车1辆,垃圾车2辆,电动三轮车(垃圾收集车)不少于16辆。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进行增加。
须在每个自然村配备与清运车辆配套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箱不少于2个。
以上人员及车辆若有与服务区域农村道路通行情况或收运工作现状不符的情况,中标人须结合实际合理补充或优化人员及车辆配备方案。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车辆、人员、设备等相关条款进行配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5.人员安置
中标人应全员接收甲方现有符合工作条件(体检达标,无重大疾病)的环卫工人,后续用工量中标人视运营情况及作业量经甲方审定后确定。
6.其他要求
6.1按照规定,完成所辖区域内的环卫服务工作内容;主动配合环卫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各项环境卫生工作;自觉接受省、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
6.2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采购单位向中标人公布《环境卫生质量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由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进行日检查、月考核并进行综合打分(满分100分),如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90分,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管理,并不对中标人做任何补偿。
采购包2
一、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壹年,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服务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建章路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根据甲方对乙方服务工作的实际考核结果,每月结算支付一次。支付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人员管理两个方面,按照甲方《农村环卫工作日常考核评分》相关标准组织考核和打分,具体方式以甲方要求为准。
2)结算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付款前,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等额发票。
3)结算单位:由甲方负责结算,中标人开具相应等额发票交甲方。
3、验收:
1)由采购人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服务期间进行现场巡检、验收。
2)验收依据:合同文本、合同附件、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4、违约责任: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服务需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
(1)建章路街道农村保洁北片区8个村包括城中村2个:南皂河村、北皂河村,农村6个:八兴滩村、泥河村、二府营村、新民村、杜家村、沙河滩村;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村集体土地内围周边环境卫生保洁(以街道最终确定区域为准);
(2)农村保洁范围内生活垃圾收运至街办辖区内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3)短期临时性迎检及重大活动的应急保障工作;
(4)农村公共厕所日常保洁和基础设施维护及维修(含水、电、照明、管道等);
(5)农村公共厕所化粪池清理维护。
2、采购服务范围:
建章路街道农村保洁北片区8个村包括城中村2个:南皂河村、北皂河村,农村6个:八兴滩村、泥河村、二府营村、新民村、杜家村、沙河滩村;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周边环境卫生保洁(以街道最终确定区域为准);
3、环卫作业的标准规定及质量标准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陕西省城乡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卫生县城检查验收及评分标准》,以及西咸新区农村环境卫生作业的相关工作要求采购供应商针对不同环卫区域的作业内容,提出相应作业标准,具体如下
3.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3.1.1道路保洁率100%;
3.1.2城中村内的主要道路保洁时间每天不低于12小时(春夏秋季:06:00-19:00,冬季06:30-19:00),一般巷道保洁时间每天不低于8小时(春夏秋季:07:00-12:00,15:00-18:00;冬季:07:00-12:00,14:00-17:00);洒水作业:出村路一日三洒,村内主干道一日两洒,其它道路根据道路情况确定洒水频次,且不低于一日一洒。冬季依据温度确定,室外气温3℃以下停止洒水作业。
3.1.3农村主干道每天完成一次普扫,道路保洁时间每天不低于8小时(春夏秋季:07:00-12:00,15:00-18:00;冬季:07:00-12:00,14:00-17:00);洒水作业:出村路一日三洒,村内主干道一日两洒,其它道路根据道路情况确定洒水频次,且不低于一日一洒。冬季依据温度确定,室外气温3℃以下停止洒水作业。
3.1.4村内主干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三无、一规范”(“三无”即:无堆积物、无污染积水、无成片垃圾,“一规范”即:房前屋后物品摆放整齐);小街巷卫生干净整洁,无积存裸露垃圾;
3.2.城中村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3.2.1道路清扫作业的保洁员工作时必须着保洁工装工帽,着装有反光安全标志的服装,并保证保洁工装规范、整洁,警示反光条完好无破损(保洁员服装由中标单位配发)。
3.2.2村内主干道:实行2次/日普扫,(春夏秋季:07:30前完成首次普扫;冬季:08:00前完成首次普扫)。普扫时,保洁员应着重对路面死角处的清扫。做到无丢段、丢片、丢堆现象。保洁时,保洁员巡回走动,用小扫把、簸箕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瓜果皮核、烟头、塑料袋、包装袋等垃圾废弃物,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发现道路两侧有暴露垃圾、乱倒垃圾要及时清理;
3.2.3公共场所:沿街立面墙体、路面、灯杆、垃圾箱有乱贴乱画野广告要及时清除,确保路面整洁。对发现公共场所等处乱张贴乱画现象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做到沿街立面墙体、路面、灯杆线杆无乱贴乱画野广告。
3.2.4公共绿地:绿化带要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断枝落叶,无垃圾、无纸屑、塑料袋、包装袋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等。
3.2.5果皮箱:内垃圾每日清掏、擦拭,保持外观整洁、无污垢;摆正、门关严、无移位、无内胆外放,无野广告;果皮箱周边地面及底部洁净,垃圾箱点周边卫生整洁,无污物;禁止保洁工人在果皮箱、垃圾收集站点内翻捡废品。
3.2.6保洁员在清扫和保洁作业时,应对垃圾规范收集和清理,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等处。
3.2.7道路大面积遗撒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措施。
3.2.8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路面无垃圾堆放、杂物规范摆放;路面无明显浮土。
3.3.农村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3.3.1主干道实行实行2次/日普扫,(08:00前完成首次普扫,15:00前完成二次普扫)、全日保洁。村内路面、边沟、树池、路面至墙根实行无缝隙保洁,保持镇村农村主街、绿化带无杂草、无垃圾、无人畜粪便、无碎砖瓦泥土、无塑料袋、无污染积水等,保持路面干净、路缘石干净、树池干净、落水井口干净、沟眼干净、排水沟干净、人行道卫生整洁。
3.3.2村内背街小巷:1天普扫一次,巷道两侧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环境污染现象,无积水污泥。
3.3.3垃圾收集容器外和周围无暴露垃圾,保持垃圾桶洁净,随脏随擦洗,定期进行灭蝇、除异味等工作。
3.3.4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绿化带倾倒垃圾、尘土。
3.4.垃圾收运作业标准
3.34.1城中村、农村内生活垃圾收集点保洁及时彻底,垃圾无积存。
3.4.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积压、满溢外露等现象;
3.4.3收运过程中保证“垃圾不落地”,无遗漏、无撒漏、无渗滤液滴漏等,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4.4垃圾收运作业完成后,做到车走地净、容器复位;
3.4.5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密闭清运。
3.5.垃圾收运作业要求
3.5.1保洁员应身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做好劳保防护措施。采用垃圾收集车、垃圾箱收集垃圾,用配套的专业垃圾收集车进行对接收运、转运,并定时对收运车辆及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保证收运过程无污染,做到“垃圾不落地”,全密闭收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5.2垃圾收运车沿固定路线收运,保洁员必须相互配合及时收集和倾倒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按要求直接运往指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得中途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垃圾箱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
3.5.3确保垃圾收运及时,保洁员必须按时收集、清掏,不得长时间堆积、满溢,影响市容环境。每次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完成以后,将垃圾箱地面清扫或清洗干净,做到车走地净,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
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和农村集市。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避免在居民住宅附近装运垃圾,作业时注意减少噪声。
3.5.4装卸垃圾时,车辆应注意避让行人、车辆,及时将垃圾箱放回原处,摆放整齐。停车装卸垃圾时,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
3.5.5垃圾收集作业时应做到文明、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3.5.6垃圾收集车辆出车前应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况良好;作业完毕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车体外表无污迹、灰垢,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并进行消毒和维护工作。
3.5.7垃圾转运后,要将地面打扫干净,做到车走地净。
3.5.8垃圾转运不准积存。
3.5.9垃圾收集车辆进中转站倾倒时,做到按顺序进站,服从站内人员指挥。
3.5.10垃圾倾倒后要下车进行检查、清理车箱内外垃圾,并将垃圾箱外垃圾清理干净。
3.6.公共厕所作业标准
3.6.1按照新区关于公厕管理相关要求,做到“五无”即无蛆蝇、无杂物、无尘灰蛛网、无明显臭味、无乱刻乱画;
3.6.2“五净”即尿台净、蹲台净、地面净、门窗净、厕外净。
3.7.公共厕所管理要求
每日有专人保洁(每座厕所要求配备两名保洁员),二类以上公共厕所即脏即扫;
3.7.1公共厕所等级、保洁要求、开放时间、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设置在公共厕所墙面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导向醒目,标识规范,配置齐全,使用完好。
3.7.2保洁员服装整洁、佩证上岗。
3.7.3实现水冲化粪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7.4公共厕所化粪池及时清理不得出现满溢。
3.7.5公共厕所保洁应包括门窗、灯罩、洗漱台以及墙面污迹等的擦洗,蛛网的清除,公共厕所周边垃圾的清理,蹲位槽沟尿垢的清除等。保洁程序为:一掸即使用清洁工具掸除公共厕所内的蛛网、灰尘;二抹即用抹布清洗门窗、洗手器具、分隔板、墙面等;三冲即对公共厕所便槽、槽沟进行冲洗;四拖即用拖把清除地面污垢、积水,保持干燥整洁;五扫即清扫公共厕所周边环境(公共厕所向外延伸2米范围内);六清即清理垃圾;七查即检查公共厕所水龙头、烘手器、冲水箱等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八喷即喷洒消毒药水每日不少于2次。
3.8.一线环卫作业人员配置:保洁员、司机、辅助工、管理人员种类齐全。
3.9安全作业
(1)清扫保洁人员应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环卫作业单位应对在岗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等相关培训并考核。
(2)保洁员要根据路段的人、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3)保洁员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拦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保洁三轮车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清理主车道上的成堆的泥土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作业点 30m~50m 外放置警示桶,迎着车辆来驶方向操作,发现不安全迹象时应立即采取避让措施;遇道路抛撒、路面大面积污染等突发状况清扫时,距清扫点来车方向 50m~100m 处应设置警示牌
(4)文明作业:各时间段作业要严格按照要求作业(工具对口),垃圾及时清理集中转运,不得焚烧树叶、垃圾。
(5)作业时,保洁工具不应在道路上随意摆放影响交通、市容。
(6)机械清扫保洁车辆应配备灭火器、反光三角板等。
(7)不应在车体外悬挂物体,在保洁三轮车上挂放工具时,宽度不得超过车厢宽度,长度不得超出车 厢总长度 50cm(大扫把除外)。
(8)机械清扫保洁车辆在倒车和急转弯时应收起吸盘(扫盘)。
(9)车辆驾驶员应密切关注路况,严格控制车速、行车间距,保证作业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10)冬季作业时,根据道路状况车辆应加装防滑链并确保车况良好,清扫保洁人员作业时应注意防冻、 防滑。
(11)环境能见度小于300m时不可在机动车道作业;环境能见度小于100m时暂停全部作业。如处理突 发事件时应开启雾灯、放置警示牌等确保安全。
3.10重大活动、节假日及突发情况的环卫保洁
(1)承诺中标后建立一支临时应急小分队(10-15人),适时延长作业时间.以满足重大活动、节假日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不同要求标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的环卫保洁工作。
(2)大型活动期间实行不断岗、无缝隙巡回保洁作业。
(3)农村道路、重点时段宜强化清扫、保洁作业。
(4)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堆存。
(5)保洁人员发现突发状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及时放置警示标志,摆放安全锥桶,并等待应急人员的到位。
(6)应急人员到位后,按照应急预案对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恢复路面干净、整洁。
3.11劳动保障
(1)须与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
(2)应向保洁员按时全额发放工资、福利。
(3)须按照市级部门要求为保洁员购买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意外伤亡保额不低于80万元,医疗保额不低于30万元)。
(4)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所承担的服务内容,与公司员工确立合法的劳动/劳务关系,签订正式用工合同,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4.人员、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管理
应配备数量充足的环卫车辆和密闭式垃圾收集箱,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根据我区农村环卫工作实际,各标包人员数量、垃圾清运车辆及密闭式垃圾收集箱最低配备标准如下(车辆需提供设备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
●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北片区原则上保洁人数不低于100人配备,农村公厕数量为6所,配备洒水车1辆,垃圾车2辆,电动三轮车(垃圾收集车)不少于16辆。
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进行增加。
须在每个自然村配备与清运车辆配套的密闭式垃圾收集箱不少于2个。
以上人员及车辆若有与服务区域农村道路通行情况或收运工作现状不符的情况,中标人须结合实际合理补充或优化人员及车辆配备方案。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车辆、人员、设备等相关条款进行配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5.人员安置
中标人应全员接收甲方现有符合工作条件(体检达标,无重大疾病)的环卫工人,后续用工量中标人视运营情况及作业量经甲方审定后确定。
6.其他要求
6.1按照规定,完成所辖区域内的环卫服务工作内容;主动配合环卫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各项环境卫生工作;自觉接受省、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
6.2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采购单位向中标人公布《环境卫生质量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由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进行日检查、月考核并进行综合打分(满分100分),如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90分,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管理,并不对中标人做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