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沅陵县入河(湖)排污口全覆盖排查
二、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411007
三、项目预算:60万元。
四、工作范围: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3]43号)和《怀化市入河(湖)排污口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怀生环委办〔2024〕3号)要求,对沅陵县蓝溪河、鱼洞河、荔溪、舒溪、丑溪、酉溪河、牧马溪、来溪-关公溪、怡溪、杨家溪-谢家溪-郭家溪、大酉溪-桂花溪、朱红溪、大溪、深溪等河流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全面摸清入河(湖)排污口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形成权责清晰的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管理体系,为沅陵县水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具体排查范围详见下表:
沅陵县入河排污口应排查水系
序号 |
乡镇 |
所在水系 |
长度(km) |
1 |
凉水井镇 |
蓝溪河 |
65.41 |
2 |
七甲坪镇 |
鱼洞河 |
43.12 |
3 |
麻溪铺镇 |
荔溪 |
69.12 |
4 |
荔溪乡 |
||
5 |
筲箕湾镇 |
舒溪 |
59.65 |
6 |
盘古乡 |
丑溪 |
8.73 |
7 |
二酉乡 |
酉溪河 |
33.20 |
8 |
马底驿乡 |
牧马溪 |
52.64 |
9 |
楠木铺乡 |
来溪-关公溪 |
51.23 |
10 |
杜家坪乡 |
怡溪 |
97.17 |
11 |
陈家滩乡 |
||
12 |
官庄镇 |
杨家溪-谢家溪-郭家溪 |
12.03 |
13 |
肖家桥乡 |
大酉溪-桂花溪 |
14.72 |
14 |
大合坪乡 |
朱红溪 |
58.91 |
15 |
火场乡 |
大溪 |
18.28 |
16 |
借母溪乡 |
深溪 |
44.29 |
4.2工作要求
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踏勘、人员访谈,掌握流域水污染状况与水环境主要问题、区域入河(湖)排污口特征与分布。
①.在资料整合分析基础上,识别疑似入河(湖)排污口与可疑区域。
②.以疑似入河(湖)排污口、可疑区域为基础,增加资料整合分析识别的历史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岸线作为现场排查对象,组织人员徒步网格化排查所有岸线,核实入河(湖)排污口信息,登记新发现的入河(湖)排污口,查明排污状况。
③.对排查中存在的信息登记错误、水情地形气象限制导致的排查缺陷等,结合流域主要环境问题,开展问题入河(湖)排口筛选和热点区域靶向分析,集中组织技术装备排查,查漏纠错。
4.3溯源调查
①非现场溯源
通过资料查阅、水量平衡分析等方式确定入河(湖)排污口污水来源,明确入河(湖)排污口责任主体,记录溯源结果。
②现场溯源
通过现场踏勘或运用技术装备等科技手段确定入河(湖)排污口污水来源,明确入河(湖)排污口责任主体,记录溯源结果。
③专项监测
对入河排污口进行专项监测。
4.4整治方案要求
①形成问题清单
结合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和溯源情况,对排污口逐个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症结所在,明确责任主体,在此基础上形成沅陵县排污口问题清单。
②编制整治方案
统筹流域(区域)内排污口分布状况等,编制整治方案,明确分类整治具体要求、资金投入、组织方式以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合理安排时序,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长效管理制度。整治方案包含“一口一策”整治表,对排污口逐个明确整治措施及完成时限等。
4.5成果提交
在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档案存档。
①入河(湖)排污口名录
提交入河(湖)排污口名录;与排查成果表对应项信息一致的影像资料。
②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报告
提交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报告,报告编写及内容遵照《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相关规定。
③排查工作资料
提交各阶段的排查方案;其他调研、培训、排查、会议等的文件、影像资料。
④资料汇编
按《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要求,收集、整合形成的入河(湖)排污口资料汇编。
在溯源的基础上,建立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档案存档(含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方案和入河(湖)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表)。
4.6、验收标准
1、根据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
2、符合相关行业技术要求,达到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7、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