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公路事务中心2025年县道养护劳务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费用(人民币):3630000元/年
工作地点:清远市清城区
内容:县道养护劳务服务
二、项目服务内容:
1、县道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
2、县道应急抢险。
3、县道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响应。
以上县道养护任务的用工。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县道养护劳务人员配置及说明
县道养护劳务服务项目需要岗位约47人,明细表如下:
工种 |
数量(人) |
岗位要求 |
要求 |
备注 |
A牌司机 |
6 |
负责养护所车辆的驾驶,完成养护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
准驾车型代号B2,男性,55岁以下。 |
含五险一金,高温补贴,节假日福利,生日福利等。 |
公路养护工组长 |
6 |
协助养护所所长抓好各项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养护路段情况,及时指导并解决公路养护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
男性,55岁以下,有相关公路养护经验,准驾车型代号C1。 |
|
统计员 |
5 |
负责养护所内业资料的采集,整理、录入和上报工作。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 |
|
公路养护工 |
30 |
做好公路养护工作,完成养护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
初中及以上学历,女性45岁以下,男性55岁以下。 |
注: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人力资源管理费用,包含采购项目所有劳务人员所需工资和人员购买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的相应保险费用(五险一金),所得税劳务管理费,高温补贴,节假日福利费用,生日福利、用餐补贴和体检等。
(二)中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劳务人员报酬总额,报价高于3630000.00 元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总体要求:
1、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与县道养护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中标单位、县道养护人员必须认真了解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及各项规定,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管理及服务工作。
2、中标单位负责县道养护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3、采购人与县道养护劳务人员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中标人负责调处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标单位的县道养护劳务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采购人有权根据需求更换、增减人员。
5、中标单位应对所有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建立详细的人事档案资料,同时须提供所有县道养护劳务人员的详细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交采购人备案管理。
6、中标单位应教育县道养护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作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7、中标单位必须依法经营,按章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遵守国家劳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县道养护劳务人员要求及工作职责
1、年龄:男性55周岁以内,女性45周岁以内。
2、上班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季节和工作需要实时调整,工资按实结算。
3、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按相关规范作业。
4、乙方的劳务人员应能提供专业、精准、细致的服务,确保县道的管养符合相关标准。
5、乙方的劳务人员应具备完成任务的身体条件和工作技能,能胜任相关的县道养护的要求。
6、乙方的劳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的调配,并确保负责的县道养护工作按时按量完成。
采购包1(清远市清城区公路事务中心2025年县道养护劳务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即每年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8.3%,采购人与中标人于2月5日前确认1月份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名单配置及服务质量评价,中标单位提供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政府财政部门拨付该款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2期:支付比例8.3%,采购人与中标人次月5日前确认上月份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名单配置及服务质量评价,中标单位提供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政府财政部门拨付该款5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款项。 3期:支付比例8.3%,采购人与中标人次月5日前确认上月份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名单配置及服务质量评价,中标单位提供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政府财政部门拨付该款5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款项。 4期:支付比例8.3%,采购人与中标人次月5日前确认上月份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名单配置及服务质量评价,中标单位提供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政府财政部门拨付该款5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款项。 5期:支付比例8.3%,采购人与中标人次月5日前确认上月份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名单配置及服务质量评价,中标单位提供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政府财政部门拨付该款5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款项。 6期:支付比例8.3%,采购人与中标人次月5日前确认上月份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名单配置及服务质量评价,中标单位提供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政府财政部门拨付该款5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款项。 7期:支付比例8.3%,采购人与中标人次月5日前确认上月份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名单配置及服务质量评价,中标单位提供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政府财政部门拨付该款5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款项。 8期:支付比例8.3%,采购人与中标人次月5日前确认上月份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名单配置及服务质量评价,中标单位提供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政府财政部门拨付该款5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款项。 9期:支付比例8.3%,采购人与中标人次月5日前确认上月份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名单配置及服务质量评价,中标单位提供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政府财政部门拨付该款5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款项。 10期:支付比例8.3%,采购人与中标人次月5日前确认上月份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名单配置及服务质量评价,中标单位提供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政府财政部门拨付该款5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款项。 11期:支付比例8.3%,采购人与中标人次月5日前确认上月份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名单配置及服务质量评价,中标单位提供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政府财政部门拨付该款5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款项 12期:支付比例8.7%,采购人与中标人次月5日前确认上月份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名单配置及服务质量评价,中标单位提供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政府财政部门拨付该款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期: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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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630000.00 元,包含采购项目所有县道养护劳务人员所需工资和购买《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的相应保险费用、劳务管理费及税费。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劳务人员报酬总额,报价高于3630000.00 为无效报价。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清远市清城区公路事务中心2025年县道养护劳务服务项目 |
项 |
1.00 |
3,693,000.00 |
3,693,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清远市清城区公路事务中心2025年县道养护劳务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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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管理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和维护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全面履行采购人对县道养护劳务服务的相关要求。 |
★ |
2 |
项目管理要求(2):成交供应商应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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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要求(3):本项目县道养护劳务人员、岗位安排、考核与管理、工作与休息时间安排核定等由采购人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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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要求(4):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如政府相关部门有的新的政策要求,按照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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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