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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25年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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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2200001589498 发布时间:2024-12-20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州市白云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25年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GDHS24GZ1618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25年服务项目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总体要求说明:
1.采购需求中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报价说明:
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项目,投标人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即人民币3,456,000.00元)进行报价,价格分按照投标人服务总工时计算得分。
★2.因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自动生成格式,与实际报价需求不符。为保证投标报价清晰合理,现请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表》以此格式为准。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GDHS24GZ16184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25年服务项目

投标人名称:

采购号

服务内容

投标总价(元)

服务总工时(小时)

备注

1

广州市白云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25年服务项目

3,456,000.00

 

 

备注:

 1.服务总工时必须固定唯一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本项目的服务总工时最低下限值为22222.5小时,最高上限值为25480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投标总价为采购预算金额,不得修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包1(广州市白云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25年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5%,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拨付年度服务经费总额的55%(需本项目年度财政资金下拨到位)。备注:经费情况,本项目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组成,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项目财政资金下拨到位前,由中标人先行垫付必要支出。

2期:支付比例25%,年度中期评估达到良好(含)以上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拨付年度服务经费总额的25%。中期评估结果为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区残联认可整改结果后,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相应的购买服务经费;区残联不认可整改结果的,第二笔购买服务经费暂缓支付,直至中标人完成整改后才予以支付;中期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购买服务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

3期:支付比例20%,年度末期评估达到良好(含)以上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拨付年度服务经费总额的20%。末期评估结果为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区残联认可整改结果后,在当年拨付余下购买服务经费;区残联不认可整改结果的,第三笔购买服务经费暂缓支付,直至中标人完成整改后才予以支付;末期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余下购买服务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中标人同意接受采购人在开展业务督导和服务质量监察工作中制定的工作量衡量的具体评估指标,按照采购人的业务要求开展服务。2.本项目评估考核由采购人聘请第三方机构执行评估,所需经费从服务费中列支,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如遇采购人上级新文件下发或不可抗力因素,则按上级文件执行,其他另行协商处理。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社会服务

广州市白云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25年服务项目

1.00

3,456,000.00

3,456,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广州市白云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25年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介绍

广州市白云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25年服务项目是指由区残联作为购买主体,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康复训练、心理疏导、事前预防、危机介入、实时支援、个案跟进等专业服务,从个人、家庭、社区三个层面介入,坚持“加强经济保障、立足个人发展、促进家庭和谐、推动社区共融”的服务理念,保障支持精神障碍者生存、参与和发展权利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平台。
二、服务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本市户籍、居住在社区;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有精神障碍的残疾人;

(三)辖区内持精神类别残疾人证(含多重)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调查及服务建档率应不低于95%,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应不低于80%。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工时下限

服务工时上限

广州市白云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25年服务项目

人民币345.6万元

22222.5小时

25480小时

四、服务方式
根据服务对象的社区康复需求,提供精神康复专业训练和支持性服务。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疾病与健康管理训练、社交技能训练、外展服务、辅助教育、就业支持、社会融合活动和相关第三方服务等。

围绕以上内容,以一对一、小组(不少于6名服务对象参与)活动(不少于10名服务对象参与)的形式开展以下服务:

(一)基础服务:组织开展为掌握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及需求情况的基础性服务,包含:建档、入户探访、电话探访、个案服务等。

(二)社会保障资源链接服务:为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提供涉及社会救助、就业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等的资源链接服务,在政府保障其生活、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基本生存状况方面提供协助和支持。

(三)个人发展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情绪辅导服务、知识分享服务、技能培训服务等,促进其在态度、知识、技能等方面的成长和发展。

(四)家属服务:为服务对象的照顾者提供减压互助服务、照顾技能提升服务、改善家庭关系服务等,促进服务对象的家庭和谐,提高家属对精神障碍者的理解和支持。

(五)社区共融服务:为服务对象居住的社区开展社交康乐服务、社区宣传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等,促进社区居民与精神障碍者及其家庭的互动和融合。

(六)特色服务:各中心结合社区内资源情况,以及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情况,创新开展特色服务或更具探索性的深度服务。

五、服务工时构成
根据《广州市精综中心服务工时标准设定指引》,对精综中心服务工时标准和内容进行规范,年度总服务工时下限22222.5小时,年度总服务工时上限25480小时。投标人服务方案不符合政策规定、所报工时数低于下限值或高于上限值,均属无效响应。

总服务工时由以下工时构成:

(一)直接专业服务工时:占总服务工时72%,指针对服务对象开展的服务所产生的工时,应当围绕服务对象实施。服务内容包括基础性服务、社会保障资源链接服务、个人发展服务、家属服务等。

(二)间接专业服务工时:占总服务工时8%,指除针对服务对象外,面向服务对象家属(监护人)、社区居民开展的服务所产生的工时。服务内容包括探访服务、社区共融服务、特色服务等。

(三)辅助性服务工时:占总服务工时20%,指承接方开展的工作人员培训和督导、社区关系协调等为直接或间接专业服务提供支援而开展的相关工作的工时。
六、服务工时量化指标

广州市白云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025年服务项目量化工时表

服务指标

服务内容

单项工时数(小时)

合计

(小时)

专业服务(占总工时80%)

直接专业服务(占总工时72%)

每名服务对象每年接受服务不少于40小时

基础服务(占直接专业服务工时20%)

档案

记录

建档400份,每份档案建档及维护按2小时计算,共计800工时

800

3200

康复

评估

400名服务对象开展前、中、末三期评估每人计1小时,共计400小时

400

 

入户

探访

400名服务对象入户探访每人不少于1次,每次平均1.5小时,每次2人,共计1200工时

1200

 

电话

探访

400名服务对象电话探访不少于6次,每次平均20分钟,共计800工时

800

 

社会保障资源链接服务(占直接专业服务工时20%)

社会保障资源链接服务

为服务对象及其家属提供社会救助、就业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等资源链接服务,在政府保障其生活、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基本生存状况方面提供协助和支持。每次2人,每次按2小时计算,共计3200工时。

3200

3200

个人发展服务(占直接专业服务工时30%)

心理

辅导

以小组活动形式开展情绪管理、心理辅导等服务,共计1800工时(按小组活动计算)。

1800

4800

开展“一对一”情绪管理、心理辅导等服务,每年不少于1200人次,每次1小时,共计1200工时(按接受服务对象人次计算)。

1200

 

职业技

能培训

开展知识分享、技能培训等活动,促进其在知识、技能等方面成长和发展,共计1800工时(按小组活动计算工时)。

1800

 

家属服务(占直接专业服务工时30%)

减压互助

小组活动

为服务对象的家属、照顾者举办小组减压互助活动,共计2000小时(按小组活动计算工时)。

2000

4800

精神康复

知识普及

为服务对象的家属、照顾者提供精神健康等知识宣教、照顾技能提升等活动,共计800工时(按小组活动计算工时)。

800

 

亲情

辅导

提供亲情辅导,改善对象家庭关系。促进服务对象家庭和谐,提高家属对服务对象的理解支持,每位服务对象家属服务每次不少于1小时,共计2000工时。

2000

 

间接专业服务(占总工时8%)

社区共融服务(占间接专业服务工时50%)

社区

服务

组织服务对象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或社交康乐活动,共计389工时(按集体活动计算工时)。

389

1778

社区教

育宣传

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咨询、社区讲座活动或社区精神康复活动,共计500工时(按集体活动计算工时)。

500

 

特色服务(占间接专业服务工时50%)

白云特

色服务

结合白云区实际情况为精神障碍者创新开展特色服务或更具探索性的深度服务。

889

 

辅助服务(占总工时20%)

社区走访

走访社区、家综、工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社区机构,挖掘社区资源,每月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2人,每次不少于4小时,共计480小时

480

4444.5

月度沟通

与区残联、区精神康复管理机构、精神科医疗机构、各街道等进行沟通,每月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2人,每次不少于3小时,共计480小时

432

 

督导

聘请督导对工作人员开展督导工作,13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100小时督导服务,共计1300小时

1300

 

培训

为社工开展培训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3人,每月不少于8小时,共计1248.5小时

1248.5

 

个案讨论或日常会议

月度工作例会或个案讨论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每人每月不少于6小时,共需完成984小时

984

 

工时数合计

22222.5

22222.5

1.投标人所报的服务工时须按照《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规字﹝2020﹞1号)要求规划服务方案,每项工时数不得低于上表中每项所对应的“单项工时数”,所报年服务工时数不得低于22222.5小时/年,不得高于25480小时/年。服务方案不符合要求、所报工时数低于最低值或超出最高值的,均视为无效。
七、人员配置要求
(一)本项目须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专业资质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专业人员不少于17人,社会工作辅助人员不多于2人,行政人员岗位不多于1人。【工作人员数量可根据精综中心(含分中心)的实际工作情况相应增加】

(二)提供相关人员学历、身份证、资格证、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以及确保该项目工作人员不与本机构其他项目混同使用的书面承诺书。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变更必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备,所替换的人员必须具有同等资质。
八、权利义务
(一)采购人
1.负责安排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场地。

2.负责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与镇街残联以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对中标人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4.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标人开展服务监督、质量监察和年度中期、末期评估,不定期抽查。

5.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中标人
1.按要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专业资质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专业人员不少于17人,社会工作辅助人员不多于2人,行政人员岗位不多于1人。服务期间聘请从事社会工作督导的资深社工或专家定期开展专业督导,聘请有资质的精神康复医生或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指导,对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和康复效果进行评估。

2.必须与社工及相关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服务期内中标人及其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因此导致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概由中标人承担。

3.制订并完善工作措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档案管理制度、工作规划以及特色服务方案等,并报采购人认可、备案;如有修改,须书面征求采购人意见。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工作伦理道德,全面完成服务指标,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5.每月向采购人书面报告本项目的执行情况;每年中期、期末评估前开展自评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自评报告,配合采购人第三方机构开展日常督导、中期、末期评估。

6.精综中心康复服务费用及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85%,项目承接机构运营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5%。

7.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使用费用,确保专款专用,精综中心康复服务费用预算和支出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65%,不高于75%,相关会计档案由中标人长期保留。

8.本项目运营服务过程中,因中标人行为不当违法违规及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经济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9.中标人负责提供安全的服务环境、服务方式和与服务对象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服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侵权等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自行解决,中标人对此明确知晓并同意。

10.中标人如有事项变更,须及时报备采购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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