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 年版)的要求,为了规范和加强周家渡街道装修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周家渡街道拟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择优选取 2 家供应商分别负责 A、B 两片区域内垃圾清运工作,保障小区和街面的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2025 年老旧小区装修垃圾清运,预算总金额为 215 万元,共分为 2 个包件,其中包件一:2025 年周家渡 A 片区老旧装修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垃圾应急清运,预算金额 125 万元;包件二:2025 年周家渡 B 片区装修垃圾清运,预算金额 90 万元。本项目各包件相互独立,由各包件评审排名第一位的供应商负责实施, 各供应商只允许成交一个包件。
二、服务区域
包件一:A 片区
住宅小区 |
面积(m2) |
上南一村 |
89918.85 |
上南二村 |
103910.93 |
洪高小区 |
28310.87 |
上南三村 |
93445 |
上南四村 |
72892.69 |
上南五村 |
95528.09 |
浦高小区 |
36458.38 |
云台苑 |
29512.48 |
上南六村 |
143610.49 |
上南七村 |
63574.93 |
洪山路 237 弄 |
16627.76 |
上南八村 |
81566.05 |
成山路 248 弄、226 弄 |
66478.74 |
上南路 1551 弄 |
50978.23 |
上南十村一 |
47459.01 |
成山路 300 弄 |
30507.7 |
洪山路 301 弄 |
31983.45 |
上南十一村 |
54752.56 |
上南十二村 |
44934.4 |
浦东南路 4800 弄;雪野路 34 弄 |
62603.54 |
合计面积 |
约 124.5054 万平方米 |
包件二:B 片区
住宅小区 |
面积(m2) |
齐一小区 |
45354.19 |
南码头路 1136 弄 |
54658.71 |
南码头路 1186 弄 |
49456.19 |
齐河三小区 |
49431.3 |
齐四小区 |
60779.59 |
昌里东路 395 弄 |
85543 |
南码头路 1316 弄 |
19026.93 |
昌里东路 411 弄 |
40610.98 |
昌里东路 500 弄 |
41715.47 |
南码头路 1696 弄 |
65676.92 |
昌里东路 550 弄 |
26539.5 |
南码头路 1453、1521 弄(1-27) |
63028 |
昌里东路 650 弄 |
46898.02 |
南码头路 1675 弄 |
38287.34 |
南码头路 1621 弄 |
71522.6 |
成山路 963 弄 |
31330.39 |
成山路 475 弄 |
36006.65 |
昌里东路 80 弄 |
50491.96 |
云台二 |
124174.78 |
上南大厦 |
30166.52 |
云莲苑 |
8921.23 |
川新小区 |
144903.22 |
展峰大楼 |
14793.03 |
成山路 648 弄 1-6 小区 |
11500 |
云台路四高层 |
45000.11 |
合计面积 |
约 125.5816 万平方米 |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包件一服务内容:
1、服务区域内装修垃圾及楼道整治等小区内垃圾清运。
2、市容环境整治垃圾应急清运(周家渡街道全覆盖及世博 A 片区)。
2.1该部分预算金额35万元,包件一供应商在报价时,此部分费用按35万元计入包件总价不可让利。并根据8吨车辆进行单价填报,单价不得超过1100元/车的最高限价。未满足本条要求的供应商将视作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不进入后续评审。
2.2结算时,以具体清运签证单为准按实结算,正常情况下应当安排车辆满载清运,若当前垃圾量不满运量的,可按一车计量。签证单格式须采购人确认,并经涉及单位签字盖章、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结合考核情况进行结算。
包件二服务内容
服务区域内装修垃圾及楼道整治等小区内垃圾清运。
(二)服务要求
1、清运车辆要求
(1)车辆和环卫作业设备外观、清运质量必须符合行业管理要求,车辆涂装规范,分类标识规范、清
晰。
(2)清运车辆应按要求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载计量设备和行车记录仪(提供安装证明材料)。
(3)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把车辆擦洗干净,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好,不得乱停乱放。
(4)定期维修、翻新或更新作业车辆,保证作业车辆符合交通上路要求,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5)运输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证照的运营车辆。
(6)作业车辆外观标识、机动车性能、尾气排放及噪声要求符合国家及上海市规定。
2、清运服务要求
(1)做好垃圾的“日产日清”原则。
(2)作业过程中应做到无明显扬尘。
(3)清运过程中做到“三同时、一手清”,确保车走地净。
(4)做好车辆维护,确保车载计量系统正常运行。
3、作业人员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规范着装,着装应整洁。
(2)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关岗位任职资质,并按要求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资格培训。
(3)作业人员应按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作业流程操作。
(4)作业人员应做到安全、规范、文明、卫生,最大幅度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居民和交通的影响。
(5)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保持衣帽整齐,佩戴工号牌,且有所属单位明显标识、作业工种等。
4、质量要求
(1)凡涉及本项目的国家、行业、上海市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无论在本磋商文件中是否列明,各供应商都应无条件执行,不同规范对同一内容的要求不一致时,以其中的高标准为准。
(2)若本项目服务期间有新的国家、行业、上海市标准出台,应满足新标准。
(3)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
(4)成交单位必须对所完成的服务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
四、报价及付款方式要求
1、报价要求:各包件磋商总价(首次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出对应的预算金额,其中包件一市容环境整治垃圾应急清运服务的单价报价不可超过单价最高限价1100元/车。
2、付款方式:
(1)老旧小区装修垃圾及楼道整治等小区内垃圾清运费用:采购人每季度支付一次,按照支付合同价款的季平均额度的70%,服务期结束时根据考核情况将剩余的30%的款项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支付;若供应商考核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扣减或不予支付该部分款项;若采购人财政资金未到位的,每期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供应商应于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向采购人开具有效发票,需经采购人核验无误。
(2)市容环境整治垃圾应急清运费用(周家渡街道全覆盖及世博A片区):按照实际签单发生量计算,每半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结算依据,并开具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核验无误且财政拨款到位后,按照确认无误的签单据实支付一次,但合计最高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付款期间在采购人关账期间内的,支付时间相应顺延。
五、服务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成交后一律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单位负责赔偿。
2、成交单位必须在采购人领导下开展服务工作,并接受其指导与监督,同时需遵守采购人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3、在报价以及实施管理过程中,遇国家政策、法规对行业有特殊管理规定,并与采购要求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成交单位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提供服务。
4、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项目组人员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成交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业务需要对项目组人员作出合理安排。若需更换项目组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技能的人员替换,并经采购人的同意方能实施。其中,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提前7日向采购人书面报告,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并办妥相应的变更手续。
七、考核要求
(1)每10天居委牵头对清运单位是否及时清运进行考核,每次不合格扣除300元。
(2)每张投诉清运不及时的工单扣除300元。
(3)重大活动保障因清运不及时收到上级部门及领导督办的,或影响市容检查、文明创建等工作扣分的,每次扣除3000元。
(4)根据新区废管中心核定的进堆场车辆,每天要求不少于2倍核定车辆的任务量。若每季度结算时,清运公司未完成要求的任务量,则由街道委托另一家清运公司对其负责的小区内剩余装修垃圾进行托底清运,所产生的清运费用从季度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本条未实质性响应条款,未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八、验收标准和程序
1、成立小组:
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
2、实施验收:
验收小组做好验收前准备工作,依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规定组织对供应商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3、项目结算:
本项目验收合格的,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