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普查目标
按照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一体化开展普查工作,查清全县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数量、质量、结构等资源及其生态状况,落实林地草地湿地管理类型,为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深化完善国土“三调”一张图,明确森林草原湿地管理边界,评估造林种草适宜空间,编制“十五五”规划,支撑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提供基础数据。
二、普查任务
1.开展地类对接工作;
2.开展调查工作;
3.汇总分析;
4.建设森林草原湿地普查数据库。
三、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包括林地、草地、湿地及其附着的森林资源和草资源,其他土地上的林木资源。
四、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包括: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状况、森林草原湿地质量和生产力、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状况、森林草原湿地管理属性。综合评价指标包括林草覆盖率、森林覆盖率、草原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林草湿植被生物量和碳储量、林草生产力、林草碳汇、林草景观、森林草原湿地健康、保护利用情况。
五、普查方法
以国土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以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第一次全国草地调查、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为基础,充分采用最新森林调查、草地调查、湿地调查等成果,采用高分辨率航天航空遥感影像结合档案更新、补充调查、不一致图斑对接和现地核实举证的方式,集成应用定量遥感、计量模型等技术,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摸清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状况。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建立森林草原湿地普查数据库,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分析,评价森林草原湿地的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等功能效益,产出森林草原湿地普查成果。
六、普查流程
(一)资料收集。基础资料、遥感数据、专题资料;
(二)底图制作。影像处理、底图制作;
(三)图斑区划。判读区划、属性赋值;
(四)调查核实。补充调查、现地核实;
(六)计算赋值样地数据计算、因子属性赋值;
(七)变化更新。对国土年度变更的变化图斑、国土调查地类与林草湿监测不一致图斑和遥感判读的变化图斑,以及依据当地经营管理资料判定的变化图斑,根据查阅资料、现地核实的数据,对图斑的界线和属性进行更新。对地类未变化的图斑,采用生长模型、回归模型或遥感反演模型更新方法,对龄组、蓄积量、生物量、碳储量、产草量、植被盖度等主要因子进行更新;
(八)数据汇交。图斑调查数据以县级为单位,经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汇交至省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汇总县级图斑调查数据形成省级图斑调查数据,经省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后,汇交至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
(九)汇总分析。以县为单位,统计分析森林草原湿地种类、数量、质量、结构等状况,制作专题图件,编写成果报告。
七、普查产出成果
(一)数据库
1.森林草原湿地普查数据库。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库以及森林草原湿地普查成果数据库;
2.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基础支撑数据库。包括基础数表、计量模型及参数数据库。
(二)统计表
森林草原湿地普查成果统计表。包括反映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状况、林草植被状况、湿地健康状况、森林草原湿地生产力等一系列成果统计表。
(三)专题图
1.林草资源分布图。包括林草植被分布图、森林分布图、草原分布图、湿地分布图;
2.林草生态评价图。包括林草生产力分布图、林草碳密度分布图等;
3重点区域专题图。包括区域资源分布图、储量分布图等。
(四)成果报告
森林草原湿地普查成果报告。
八、普查清单
序号 |
名称 |
内容/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内业初判 |
结合2021、2022、2023年三期林草湿融合数据、国家级公益林数据,退耕还林数据库、造林上图等数据库逐图斑判定不一致图斑 |
个 |
19347 |
国家下发图斑数 |
2 |
地类判读认定 |
结合2021、2022、2023年三期高清晰遥感影像逐图斑判读不一致原因,认定现状地类等 |
个 |
19347 |
国家下发图斑数 |
3 |
不一致外业核实 |
依据内业初判及地类判读认定结果下发不一致外业核实图斑进行逐个图斑外业核实调查 |
个 |
4850 |
国家下发图斑数 |
4 |
地方自主新增 |
依据2023年度自然资源“一上”数据,内业整理出退耕还林及国土绿化工程上图图斑数量,进行自主新增图斑,涉及林、草、湿等 |
个 |
1000 |
预计新增林草湿不一致图斑数据 |
5 |
地方自主新增外业核实 |
依据地方自主新增整理的结果进行外业核实调查 |
个 |
1000 |
|
6 |
草原加密样地外地调查 |
完成国家下发的2023年度草原加密样地调查 |
个 |
39 |
国家下发图斑数 |
7 |
森林图斑数 |
完善基础数据库中不合理区划及细碎图斑处理,填写完善基础数据库中79个字段及新增变化数据库中59个字段填写 |
个 |
61263 |
依据甘肃省林草湿荒普查技术要求,完成林草湿数据库的完善工作,包括:不一致图斑融合、细碎图斑处理、新增图斑区划、图形库 |
8 |
草原图斑数 |
完善基础数据库中不合理区划及细碎图斑处理,填写完善基础数据库中21个字段及新增变化数据库中12个字段填写 |
个 |
35474 |
完善、属性因子填写、造林上图及林草征占更新等 |
9 |
湿地图斑数 |
完善基础数据库中不合理区划及细碎图斑处理,填写完善基础数据库中11个字段及新增变化数据库中17个字段填写 |
个 |
472 |
|
10 |
林草湿普查外业调查 |
林草湿资源数据库外 业调查 |
项 |
1 |
|
11 |
森林资源普查报告 |
专题报告及相关附表 |
项 |
1 |
依据甘肃省林草湿荒普查技术要求,完成相关专题的报告编写及印刷 |
12 |
草原资源普查报告 |
专题报告及相关附表 |
项 |
1 |
|
13 |
湿地资源普查报告 |
专题报告及相关附表 |
项 |
1 |
|
14 |
林草湿资源普查报告 |
县级报告及相关附表 |
项 |
1 |
|
15 |
森林分布图 |
专题图件 |
项 |
1 |
依据甘肃省林草湿荒普查技术要求,完成相关专题的图件制作及印刷 |
16 |
草原分布图 |
专题图件 |
项 |
1 |
|
17 |
湿地分布图 |
专题图件 |
项 |
1 |
|
18 |
林草资源分布图 |
县级图件 |
项 |
1 |
九、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十、保密要求:
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获得数据及文档等保密信息,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供应商应按要求与庆城县林业和草原局签署保密协议。
2、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保密信息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6、不论何种原因终止参与委托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其他与委托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7、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委托方,中标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投标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8、如发现委托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委托方相关部门报告。
十一、验收
采购项目成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具体验收程序和方式由庆城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和规定。项目最终成果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