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GZGK24D104C1232Z
(二)项目名称:荔湾区2025-2027年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总体要求说明:
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投标人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
3、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指标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列出明确承诺。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可能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4、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5、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不允许中标供应商转包、分包项目内容。
7、符合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的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8、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9、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0、本项目涉及跨年采购,其中2025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人民币345.6万元,2026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人民币345.6万元,2027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人民币345.6万元。
11、关于落实中小企业政策的说明:如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作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采购包1是指其他未列明行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作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12、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更多填写指引,请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中“二、关于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的内容,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但为了保证开标程序顺利、高效地完成,投标人亦可委派代表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
2、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3、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涉及签字或签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后再上传系统。投标文件加密前请注意所有需要签字、签章、盖章的地方是否齐全无缺漏。请保管好CA证书的密码,如遗忘,请及时重置,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五)投标报价说明:
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项目,投标人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即人民币10,368,000.00元)进行报价,价格分按照投标人服务总工时计算得分。
★2.因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自动生成格式,与实际报价需求不符。为保证投标报价清晰合理,现请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表》以此格式为准。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GZGK24D104C1232Z 项目名称:荔湾区2025-2027年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名称:
备注: 1. 每年度服务总工时必须固定唯一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本项目的年度服务总工时最低下限值为29121.7小时(其中中心年度为固定对象提供的最低服务工时为22222.5小时,中心年度为非固定对象提供的最低服务工时为6899.2小时),最高上限值为33320小时(其中中心年度为固定对象提供的最高服务工时为25480小时,中心年度非为固定对象提供的最低服务工时为7840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投标总价为采购预算金额,不得修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月 日 |
(六)实现的目标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辖区内有精神康复需求的对象提供康复训练、心理疏导、事前预防、危机介入、实时支援、个案跟进等专业社工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每年为不少于400名精神康复者和家属提供社工服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每年进行年中和年末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考评结论和拨款依据。
(七)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采购包1(荔湾区2025-2027年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采购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周期内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末期评估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5%,(一)第一笔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在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等额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拨付额度为年度购买服务经费总额的55%。 2期:支付比例25%,(二)第二笔精综中心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在年度中期评估达到良好(含)以上,收到请款申请及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拨付额度为年度购买服务经费总额的 25%。中期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项目中标人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区残联认可整改结果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拨付相应的购买服务经费;区残联不认可整改结果的,第二笔购买服务经费暂缓支付,直至项目中标人完成整改后才予以支付;中期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购买服务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 3期:支付比例20%,(三)第三笔精综中心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在年度末期评估合格后至当年12月10日前拨付额度为年度购买服务经费总额的 20%。末期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项目中标人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区残联认可整改结果后,在当年拨付剩余购买服务经费;区残联不认可整改结果的,第三笔购买服务经费暂缓支付,直至项目中标人完成整改后才予以支付;末期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剩余购买服务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四)项目中标人未按照合同在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前完成相应的工时,应当把其未完成的工时按照当年经费总额除以总工时数乘以所欠工时数折算出清算额,分别在第二笔和第三笔购买服务经费中进行扣减。项目中标人工时的完成情况应按直接专业服务工时、间接专业服务工时和辅助性服务工时进行分类统计,不同种类的工时不能互为抵扣。各项工时应当按时达到年度工时标准要求才能支付全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按照《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2024〕54号)的相关规定及评估标准执行。 2、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采购需求规定的项目成果。 3、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采购需求中工作内容的要求,且通过评估考核。 4、中标人同意接受采购人在开展业务督导和服务质量监察工作中制定的工作量衡量的具体评估指标,按照采购人的业务要求开展服务。 5、本项目评估考核由采购人聘请第三方机构执行,重点开展年度中、末期评估,所需经费从服务费中列支;并委托专业会计机构对本区内的精综中心进行年度经费使用审计,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审计服务费由采购人支出。如遇采购人上级新文件下发或不可抗力因素,则按上级文件执行,其他另行协商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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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残疾人服务 |
荔湾区2025-2027年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 |
年 |
3.00 |
3,456,000.00 |
10,368,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荔湾区2025-2027年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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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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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