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整体采购需求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办事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选取安置服务方作为瓯海区安置服务项目(二期)的服务主体。服务主体通过采购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范围内的安置性商品房及市场化房源用于本项目安置户的安置,并且提供完成本项目安置所需的安置服务工作。
本项目预计安置购买住宅面积94747.43平方米、商务金融、零售商业及旅馆用地28817平方米、住宅配套用房和公配设施4097.34平方米,合计总安置购买面积127661平方米。预计用于安置的停车位1890个。
二、安置服务内容
1.安置事务性工作
(1)为确保安置房分配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分配公开、公平公正,需合理制定安置户摸文计划,提前梳理每日的安置户人员清单,选定摸文时间、摸文地点,有序的组织安置户摸文分栋号,维持好摸文现场的秩序,并根据每日实际进度情况为摸文的安置户准备好需要的食物和饮用水。
(2)在完成所有安置户的安置后,逐户进行安置户安置情况的材料收集、汇总、整理。
(3)面向拆迁户,对地下车位进行处置,并收齐拆迁户需要上缴的安置补差款。
2.安置统筹性工作
建立咨询组,为安置户提供咨询服务,为他们解疑答惑,讲解政府的安置补偿政策和流程,使群众理解和支持安置工作,协助政府更好地推进一系列工作事宜。
3.完成本项目安置所需的其他安置服务工作。
三、安置进度
▲安置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中标方需在服务期内完成所有安置任务。
项目中标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社会化购置安置房资源建设进度等客观因素)对安置服务进度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服务进度需提交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以项目补充协议方式进行约定。
四、本项目商务要求
(一)项目中标人需要支出的费用
1.根据中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安置方案,经采购人最终确定后,购买该辖区内目标房源作为本次安置户的安置用房,其中涉及房产产权转让给安置户所需的相关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人承担(按实结算)。
2.提供项目安置服务所需费用:项目中标人承担完成本章“二、安置服务内容”约定服务内容以及项目中标人投标承诺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该项费用按投标报价金额包干使用。
(二)采购人让渡费用(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1.采购人让渡给项目中标人费用包括安置房补差收入及停车位收入权益让渡给项目中标人;具体如下:
1.1、安置房实际补差收入约为36997万元。具体包含如下内容:
①安置房补差收入:按照《瓯海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补偿实施办法》(瓯委办发〔2013〕47号)及相关征收与补偿方案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住宅原产权面积征收安置部分及其众用分摊面积的差价,未经登记部分但符合补偿规定的安置部分及其众用分摊面积差价;
②一增三面积补差收入;
③人均增购补偿费用收入:农户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农户人均20平方米建筑面积扣减原合法及可视为合法房屋建筑面积后增加的部分;
④奖励增购费用收入。
1.2、停车位收入本项目预计用于安置的停车位1890个。
(三)项目投标报价要求
1.安置服务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安置服务所需的所有需支出费用(包括人工、服务、场地费、宣传费用、招标代理费、技术支持费用、法律支持费用、税费等完成本项目安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2.▲安置服务最高限价:
(1)综合单价最高限价:251元/㎡。
3.本项目安置服务结算依据为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元/ m2)以及服务期内实际产生的服务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