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序号1造林服务的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2025年度病虫害采伐迹地造林作业设计。
2.项目建设单位: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人民政府。
3.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快安村和彭珠村。
4.建设性质:松林采伐迹地更新造林。
5.建设规模:共涉及马尾镇8个造林小班,造林总面积732亩,其中:涉及快安村7个小班共计544亩,彭珠村1个小班188亩。
(二)建设期限
建设期 3 年,即 2025 年~2027 年,第一年开展林地清理、 整地挖穴、植苗及幼林抚育,第二年、第三年幼林抚育。
(三)建设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次造林项目建设投资 96.8702 万元,按照“政府投入为 主、多渠道筹资 ”的原则,区财政局将年度造林专项资金纳入同 级预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争取市级以上造林资金并针对 松林采伐依规向森林综合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多渠道筹集松林采 伐迹地造林资金。同时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有 效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跟踪检查制度,确保投资效益。
(四)项目建设背景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有效遏制松材线 虫病扩散蔓延,马尾区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治五年攻坚行动及松材 线虫病、死亡松树发生和分布现状,统筹“治、防、改,检、封、罚 ”措施,编制《福州市马尾区 2025 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 方案》,为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提供依据。松林改造不仅能降低 马尾松林大面积死亡的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减少马尾松林比重, 增加生物多样性,还能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稳定,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御灾能力,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具有极 大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本次造林作业设计以松林采伐迹地为主要设计对象,采用松树皆伐改造方式进行人工更新。选择乡土阔叶树种,采用块状混交的方式进行造林作业设计。经现场勘察,本次共设计造林面积732亩。
(五)项目区自然条件分析
马尾区位于闽江下游入海口,两面依山,一面临江,一面临海,北与连江县接壤,西邻晋安区鼓山镇,南接长乐区,东临台湾海峡,与台湾一水之隔。地理坐标为:东经 119 °24 ˊ ~119 ° 33 ˊ , 北纬 25 °58 ˊ ~26 ° 10 ˊ 。处于闽江 口“金三角 ”的马 尾港,是我省吞吐量最大的港口之一,也是驰名中外的历史文化名港。马尾区集交通便捷、通讯发达、旅游资源丰富、开放程度 高等方面的区位优势,发展潜力巨大。
马尾区属福建省东部沿海花岗岩低山丘陵地貌。地势西北部高东南部低,从北而南,依次由低山、高丘、低丘、平原层状递降。区内山丘多平原少,而东南冲积平原海拔多在 10m 左右。
气候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光热资源丰富,年均温度 19.6℃ , 无霜期 330~340 天,季风明显,雨量适中,年降水量 1500~1600mm。由于地处沿海,夏秋两季节常受暴雨、干旱、台 风等灾害性气候影响。
区内林业土壤有黄红壤、红壤、砖红壤性红壤、风沙土、盐土等5个土类,主要以红壤为主,土层深厚,但土壤肥力中等。
区内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全区共有大小溪流 319 条。闽江干流从马尾镇的魁歧村入,横穿境内后,自亭江镇的长安村出, 全长 25km。闽江一级支流主要有磨溪、白眉溪、浩溪、东岐溪4条,其中磨溪源于晋安区鼓岭与马尾镇岗仑山交界处,流经本区 岗仑山、儒江村、快安村,注入闽江;白眉溪源于晋安区宦溪镇,流经白眉村、白庙场、康坂村、东盛村、闽安村,注入闽江,是全区最大的闽江一级支流;浩溪源于亭江镇原香炉村,流经笏山村、象洋村、盛美村、长柄村,注入闽江;东岐溪源于亭江镇原 香炉村,流经东岐村、注入闽江。
总体评价是:阳光充足,热量丰富,雨量中等,温度高,蒸发量大,土壤干燥瘠薄,肥力中等,自然灾害严重,适宜发展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
序号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的项目概况:
福州市马尾区行政区域辖三镇一街(马尾镇、亭江镇、琅岐镇、罗星街道),共62个建制村、14个社区(居委会)。
植被属南亚热带季雨林和亚热带常绿针阔叶林交接处,种类繁多,主要为常绿针阔叶林,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湿地松、台湾相思、杉木、木荷等。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2021年森林资源档案数据,马尾区土地总面积 41.349 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2.0665万亩,占总面积的53.37%;按保护等级分,有生态公益林面积16.6665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3.3455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 3.321 万亩)、商品林面积5.4万亩;按地类分,有林地面积18.7005万亩,疏林地面积0.6615万亩,灌木林地面积 0.8085万亩,未成林地面积0.687万亩。森林蓄积量92.82万m3 ,森林覆盖率47.45% 。全区松类植物占比1成以上的小班面积达15.1万亩,其中松类植物占8-10成的林分面积7.1128万亩,占47.11%;松类植物占5-8成(含5成不含8成)的林分面积3.8375万亩,占25.41%;松类植物占5成以下(不含5成)的林分面积4.1497万亩,占27.48%。
(二)当前疫情发生情况
至 2024 年6月 30 日,由于除治性采伐和小班资源区划变化调整等原因,所以当前马尾区疫情分布于3个镇的49个小班,疫情发生面积6161亩(秋普 8851 亩-采伐 2690 亩=6161 亩)。即2023年秋季普查全区疫情面积为 8851亩(含小班资源变化增加12亩,见《原疫情小班面积变化(不含除治性采伐)一栏表》),2024 年 3 月底前完成除治性采伐2690亩。其中当前马尾镇疫情面积3717亩,疫情小班23个,预估死亡松树1100株。
原疫情小班面积变化(不含除治性采伐)一栏表
乡 (镇、 场、街道) |
村(居委 会、工区)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树种 组成 |
森林 类别 |
原有面积 /亩 |
现有面积 /亩 |
增减面积 /亩 |
备注(变 化原因) |
马尾区 合计 |
|
|
|
|
|
|
2948 |
2960 |
12 |
|
马尾镇 |
快安村 |
000 |
02 |
170 |
8 湿 2 马 |
二级 生态 公益 林 |
318 |
319 |
1 |
小班资 源区划 变化调 整 |
马尾镇 |
快安村 |
000 |
07 |
020 |
9 马 1 阔 |
二级 生态 公益 林 |
176 |
177 |
1 |
小班资 源区划 变化调 整 |
马尾镇 |
快安村 |
000 |
08 |
120 |
6 马 4 阔 |
二级 生态 公益 林 |
115 |
116 |
1 |
小班资 源区划 变化调 整 |
马尾镇 |
快安村 |
000 |
04 |
070 |
8 湿 1 杉 1 阔 |
商品 林 |
166 |
167 |
1 |
小班资 源区划 变化调 整 |
马尾镇 |
彭珠村 |
000 |
02 |
030 |
8 湿 1 马 1 杉 |
二级 生态 公益 林 |
379 |
380 |
1 |
小班资 源区划 变化调 整 |
马尾镇 |
儒江村 |
000 |
02 |
030 |
8 湿 2 马 |
二级 生态 公益 林 |
331 |
332 |
1 |
小班资 源区划 变化调 整 |
马尾镇 |
儒江村 |
000 |
03 |
070 |
9 湿 1 阔 |
二级 生态 公益 林 |
457 |
458 |
1 |
小班资 源区划 变化调 整 |
马尾镇 |
儒江村 |
000 |
02 |
080 |
10 湿 |
二级 生态 公益 林 |
240 |
241 |
1 |
小班资 源区划 变化调 整 |
注:除治性采伐的不列入该表,面积减少用 “ - ”表示。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
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6号;
4)《植物检疫条例》1983 年1 月3 日国务院发布,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 687 号修正;
5)《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4 年7月26日林业部令第4号;2011年1月25日国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令第26号修改;
6)《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三号,2018年11月23日。
2.文件、技术规范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重新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 办法> 的通知》(林生规〔2023〕7号);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 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
(4)《福建省林长办公室关于贯彻省领导批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林长办〔2021〕6号);
(5)《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修改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闽林〔2020〕5号);
(6)《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手续的通知》(闽林文〔2020〕13号);
(7)《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闽林文〔2021〕61号);
(8)《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1号);
(9)《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墨天牛诱捕器使用和死亡松树 伐桩除害处理技术的通知》(闽林文〔2022〕20号);
(10)《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采伐和疫情除治管控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2〕55号);
(11)《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关于规范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编制的通知》(闽林防检〔2024〕3号);
(12)《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24〕42号);
(13)《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奖惩 机制的通知〉》(闽林文〔2024〕54号);
(1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林改造提升技术措施的通知》(闽林文〔2023〕60 号);
(15)《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 1451-2014);
(16)《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20);
(17)《森林抚育技术规程》(GB35/T1964-2021);
(1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127-2019);
(19)《营造林工程定额编制规范》(DB35/T1963-2021);
(20)《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的通知》(榕林〔2021〕58号);
(21)《福州市马尾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林业局关于印发< 福州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 (2021-2025)> 的通知》(榕马疫防部林办〔2021〕5号)。
(四)目标与任务
1.5年攻坚目标
1.1 2025年攻坚目标
到2025年,全区疫情发生面积下降到6000亩以下,乡镇级疫点数量控制在 3 个(含)以内。
1.2 2025年目标
到2025年,全区疫情发生面积下降到6000亩以下,乡镇级疫点数量。
1.3 新发疫情控制目标
疫情新发生区及新发生疫点应当自确定之日起,力争1年内实现基本无疫情。
2.2025年防控任务
2.1监测普查
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按时完成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秋季普查,监测普查覆盖率100% 。全面运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APP,明确所有监测普查数据要录入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APP”系统。
2.2除治性采伐
除治性采伐 2224 亩。对发生疫情小班开展除治性采伐,2025年计划完成除治性采伐 2224 亩;在现有疫情发生面积 8851亩的基础上,2024年度采伐 2690 亩,2025 年度计划采伐2224亩,到2025年底疫情还有3937亩。
2.3检疫检查
在松材线虫病防治期间对防治性采伐的疫木和采伐的死亡松树开展监管,并不定期进行山场检查,防止疫木流失;对异地调入松木及其产品进行复检,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对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场所进行检疫检查,发现违规情况,依法查处。
二、技术要求
序号1采购标的:造林服务
(一)设计原则(评审项1)
1.根据城市建设总体环境、区域特点,合理选择森林景观树种,彰显地方风格和地域特色。
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5 年度造林绿化工作。
3.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首位,合理规划,科学设计。
4.坚持依靠广大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建设,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
5.坚持以预防为主,治理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
6.坚持适地适树,优化树种结构,按照树种乡土化、不同阔叶树种混交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树种。
(二)设计依据(评审项2)
1.《造林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776-2023)。
2.《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福建省地方标准 DB/T127-2019)。
3.福建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DB35/T 84-2020)。
4.福建省地方标准《营造林工程定额编制规范》(DB35/T 1963-2021)。
5.国家林业局《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16)。
6.《福州市马尾区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
7.其它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评审项3)
设计造林总规模732亩,其中快安村7小班共计544 亩,彭珠村1个小班188亩。
按照树种乡土化、不同阔叶树种混交的要求,本次造林选用乡土树种木荷、枫香,生长健壮,苗干通直,顶芽饱满,无机械损伤,根系发达且完整,容器无破碎,植物检疫证书齐全,无检疫性病虫害的苗木。苗木规格严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127-2019),苗木高≥60cm,地径≥ 1.0cm。采取块状混交,及时补植、扩穴除草、抚育等措施,改造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造林面积详见《马尾区马尾镇 2025 年度造林面积统计表》。
马尾区马尾镇 2025 年度造林面积统计表
编号 |
镇名 |
村名 |
大班号 |
小班号 |
小班面积(亩) |
造林面积(亩) |
合计 |
1190 |
732 |
||||
1 |
马尾镇 |
快安村 |
05 |
090 |
112 |
18 |
2 |
马尾镇 |
快安村 |
06 |
020 |
351 |
327 |
3 |
马尾镇 |
快安村 |
06 |
080 |
15 |
13 |
4 |
马尾镇 |
快安村 |
06 |
100 |
15 |
15 |
5 |
马尾镇 |
快安村 |
06 |
110 |
48 |
48 |
6 |
马尾镇 |
快安村 |
07 |
020 |
177 |
86 |
7 |
马尾镇 |
快安村 |
07 |
260 |
92 |
37 |
8 |
马尾镇 |
彭珠村 |
02 |
030 |
380 |
188 |
(四)建设进度(评审项4)
2024年12月~2025年1月,完成造林作业设计、林地准备和招投标工作等。
2025年2~3月,完成整地挖穴、施基肥、植苗浇定根水。
2025年10~11月完成造林地的第一次幼林抚育,翌年春季完成补植补造工作。
2026年10~11月进行幼林抚育。
2027年10~11月进行幼林抚育。
(五)树种选择(评审项5)
本次设计的造林地,海拔均在80至600m左右,全部为采伐迹地,立地质量等级从 I至IV级不等,总体来看造林地块阳光充足,但土壤条件一般。造林时选用耐贫瘠的乡土树种枫香和木荷块状混交,既能加强森林抵御病虫害能力,又提高了森林质量。
木荷(Schimasuperba Gardner & Champ.),是山茶科,木荷属大乔木,高可达25m,嫩枝通常无毛。喜光,幼年稍耐庇荫。木荷既是一种优良的绿化、用材树种,又是一种较好的耐火、抗火、难燃树种。木荷为中国珍贵的用材树种,树干通直,材质 坚韧,结构细致,耐久用,易加工,是纺织工业中制作纱绽、纱管的上等材料;又是桥梁、船舶、车辆、建筑、农具、家具、胶合板等优良用材,树皮、树叶含鞣质,可以提取单宁。木荷是很好的防火林种。
枫香(Triadicasebifera(Linnaeus)Small),落叶乔木,高可达15米,各部均无毛而具乳状汁液,树皮暗灰色,有纵裂 纹,枝广展,具皮孔。原产于中国大陆,清代时期由闽、浙随着移民引入台湾,是中国特有的经济树种,分布于中国黄河以南各省区。枫香为阳性植物,性喜高温、湿润、向阳之地,生长适宜温度为 20 到 30 摄氏度,主根发达,抗风力强,生长快速,耐热 也耐寒、耐旱、耐瘠。一般在春季采用播种、扦插或高压法进行栽培繁殖。
(六)、营造林技术设计(评审项6)
1.林地清理
本次造林地为松林采伐地块,林地采用块状清理,在拟补植补造地块上进行劈杂清理,套种穴四周1.2 ×1.2m范围距地面<10cm 高度割灌除草,种植穴四周1×1m 扩穴锄草,草根全部锄起。
2.整地挖穴
采用整地挖穴,挖明穴,穴的规格为 50cm×40cm×30cm;
回表土,回土时要求把土块打碎,树枝、树根、草皮等杂物要捡除干净,防止造林后白蚂蚁侵害,填土至满穴,需高出穴面5-7cm,堆成小包状;穴位沿等高线水平设置,上、下行穴位按“品”字型排列,造林前半个月施基肥,每穴施0.2kg,施基肥后部分表土与基肥混合均匀,避免烧根。
3.栽植
采用植苗造林,栽植深度要高于苗木根茎处2-3cm,栽植位置位于穴中央,有利于根系生长发育。
将幼苗放入穴中、双手稍压实、防土球破碎、栽正、深度适宜栽植做到栽直、舒根、压实,做到穴土与山地原土打紧结合。苗木去除大部分树叶,留 5-8 片树叶,浇足定根水。
4.造林密度与造林方法
根据实地采伐迹地的保留木数量及分布和土壤质地确定造林密度和树种,营造多树种复层混交林,最小种植株行距为2m×2m(包括与林地现有保留木距离),对林中林缘分散细小空地、不规则地、跳跃地等,可见缝植绿,按种植株数折算成相应面积。具体造林设计见《造林作业设计小班一览表》。
造林作业设计小班一览表
编号 |
镇名 |
村名 |
大班号 |
小班号 |
造林面 积(亩) |
工程类型 |
造林技术设计 |
||||||
林地清理 |
整 地 |
挖穴规格 |
造林树种 |
造林密度 (株/亩) |
最小株行距 |
配置方式 |
|||||||
|
合计 |
732 |
|
|
|
|
|
|
|
|
|||
1 |
马尾 |
快安 |
05 |
090 |
18 |
采伐迹地 造林 |
块状清杂 1.0m见方 |
块状整地 |
50×40×30cm |
5木荷5枫香 |
110 |
行距2.0m 株距2.0m |
块状混交 “ 品 ”字形排列 |
2 |
马尾 |
快安 |
06 |
020 |
327 |
采伐迹地 造林 |
块状清杂 1.0m见方 |
块状整地 |
50×40×30cm |
5木荷5枫香 |
110 |
行距2.0m 株距2.0m |
块状混交 “ 品 ”字形排列 |
3 |
马尾 |
快安 |
06 |
080 |
13 |
采伐迹地 造林 |
块状清杂 1.0m见方 |
块状整地 |
50×40×30cm |
5木荷5枫香 |
110 |
行距2.0m 株距2.0m |
块状混交 “ 品 ”字形排列 |
4 |
马尾 |
快安 |
06 |
100 |
15 |
采伐迹地 造林 |
块状清杂 1.0m见方 |
块状整地 |
50×40×30cm |
5木荷5枫香 |
110 |
行距2.0m 株距2.0m |
块状混交 “ 品 ”字形排列 |
5 |
马尾 |
快安 |
06 |
110 |
48 |
采伐迹地 造林 |
块状清杂 1.0m见方 |
块状整地 |
50×40×30cm |
5木荷5枫香 |
110 |
行距2.0m 株距2.0m |
块状混交 “ 品 ”字形排列 |
6 |
马尾 |
快安 |
07 |
020 |
86 |
采伐迹地 造林 |
块状清杂 1.0m见方 |
块状整地 |
50×40×30cm |
5木荷5枫香 |
110 |
行距2.0m 株距2.0m |
块状混交 “ 品 ”字形排列 |
7 |
马尾 |
快安 |
07 |
260 |
37 |
采伐迹地 造林 |
块状清杂 1.0m见方 |
块状整地 |
50×40×30cm |
5木荷5枫香 |
110 |
行距2.0m 株距2.0m |
块状混交 “ 品 ”字形排列 |
8 |
马尾 |
彭珠 |
02 |
030 |
188 |
采伐迹地 造林 |
块状清杂 1.0m见方 |
块状整地 |
50×40×30cm |
5木荷5枫香 |
110 |
行距2.0m 株距2.0m |
块状混交 “ 品 ”字形排列 |
5.幼林抚育及补植
造林后应及时检查成活率,如有死亡,可在翌年春季补植,若第二年秋季抚育后成活率达不到要求的85%,于第三年春季继续补植,第四年保存率应达80%以上,补植直至存活率达到要求。
第一次造林完成后半年进行一次抚育。幼林抚育特别要及时清除五节芒和芒萁骨以及自然生长出来的小松树苗。造林第二年,10-11月进行抚育;第三年同第二年。抚育采用团块状1m见方,全面除草,抚育时要结合根部扩穴、培土。
(七)、苗木数量与规格(评审项7)
依据造林工程造林面积和密度,并考虑苗木在搬运过程中正常损失率及补植量,从而计算苗木的需要量。当年造林和翌年补植需苗量计算公式为:面积×密度×(1+3%+N%),3%为正常损失率,N%为补植率,各造林树种的补植率取10%。
通过测算,本项目共需苗木90988株,其中需要木荷45494株,枫香45494株。苗木选用生长健壮,苗干通直,顶芽饱满,无机械损伤,根系发达且完整,要求苗木要有《植物检疫证书》,必要时将采取落地复检,尽量选用本地苗木,就近起苗调运。苗木质量应符合《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127-2019)。具体苗木规格及单价如下:
序号 |
材料 名称 |
规格 |
其他 |
||
地径(cm) |
高度(cm) |
容器袋 (cm) |
|||
1 |
木荷 |
≥1 |
≥60 |
/ |
无病虫害、 机械损伤 |
2 |
枫香 |
≥1 |
≥60 |
/ |
无病虫害、 机械损伤 |
(八)、保护工程设计(评审项8)
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必须认真做好森林资源与环境保护,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管护工作。
1.病虫害防治
木荷主要病害有茎腐病,发病严重时,导致幼苗茎基部变黑腐烂,病株下部叶片发黄叶缘变褐色,随即枯萎,此病病源为土壤习居性菌,圃地积水土壤过湿或连续高温,植株生长不良,容易发病,土壤瘠薄,有机质少,也易感病。防治方法有:⑴注意排水,降低土壤湿度。⑵发病初期,可用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每平方米1.5克喷粉或 50%代森锌500倍液,每平方米浇灌2-3公斤药水。主要虫害有蛀梢象鼻虫,以幼虫钻蛀嫩梢危害,使被害梢枯死,严重时达69.1%,对高生长及干形发育有较大影响。防治方法有:⑴在3月份成虫产卵期及5月中下旬成虫盛发期用621烟剂熏杀成虫,每亩用药0.5-1 公斤。⑵在4月上旬用40%乐果乳剂400-600倍液喷洒新梢,可杀死梢中幼虫。⑶在发现新梢叶片萎蔫时,及时剪除被害新梢,集中烧毁。
危害枫香的虫害有樗蚕、刺蛾、柳兰叶甲、大蓑蛾等。如有发生,可用20%除虫脲 8000倍液、0.5%蔬果净(楝素)乳油600倍液、Bt 乳剂50倍液或灭幼脲3号悬浮剂2000至2500倍液喷洒防治。发生大蓑蛾,可用人工摘除结合剪枝的方法防治。
病虫害防治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做到有虫治虫、无虫防虫,根据病虫防治对象和经营管理水平,采取各种综合防治措施。建立病虫害测报制度,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坚持“治早、治少、治了”的原则。物理防治可用人工和光电、热等办法捕杀、诱杀害虫;药物防治要正确选用农药品种、剂型、 使用浓度、用量和施用方法,做到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
2.管护措施
森林经营水平对自然资源、景观资源、人文资源与环境的影响非常明显,因此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自然环境保护规划,并提出相应的管护技术措施。对林地实行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单位与林木经营单位施工期相结合的办法,制止乱砍滥伐林木和因生产活动而破坏林木的现象。严禁在造林地开山采石、破坏山体植被和放牧等违法行为。实现管护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工程施工期间定植、幼林地抚育、补植等作业由施工单位负责管护,马尾镇人民政府(业主)和辖区护林员配合;工程施工作业休工期间幼林地由马尾镇人民政府负责管护,施工单位配合。工程施工各阶段幼林地管护情况,施工单位与马尾镇人民政府必须进行幼林地现状检查交接,制作施工幼林地管护现状交接表,监理单位、所在地镇政府和林业工作站均应当派代表参加并签字,必要时可以拍摄影像资料作为证据,交接表报所在地镇政府备案。
(九)、施工管理(评审项9)
参考《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国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2〕160号)和福建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国债项目沿海防护林工程及种苗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闽林计〔2000〕8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把本次造林项目进行服务采购。
(十)、用工量测算(评审项10)
根据造林地特点,参照《福建省地方标准营造林工程定额编制规范》(DB35/T 1963-2021)及近期马尾区造林建设用工量情况,设计本次造林用工指标。
根据国家林业局《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16)当地工价按150元/工日计算。
根据所确定的用工指标,用工量详见《迹地更新造林每亩用工量估算表》。
迹地更新造林每亩用工量估算表
地 块 |
村、工区 |
建设内容 |
大小班 |
造林密 度(株/ 亩) |
各工序每亩用工量(工日/亩) |
|||||
小计 |
林地 清理 |
整地 挖穴 |
施基 肥 |
栽植 |
抚育 补植 |
|||||
1 |
快安村 |
采伐迹地造林 |
05-090 |
110 |
4.7 |
0.5 |
1.1 |
0.4 |
0.3 |
2.4 |
2 |
快安村 |
采伐迹地造林 |
06-020 |
110 |
4.7 |
0.5 |
1.1 |
0.4 |
0.3 |
2.4 |
3 |
快安村 |
采伐迹地造林 |
06-080 |
110 |
4.7 |
0.5 |
1.1 |
0.4 |
0.3 |
2.4 |
4 |
快安村 |
采伐迹地造林 |
06-100 |
110 |
4.7 |
0.5 |
1.1 |
0.4 |
0.3 |
2.4 |
5 |
快安村 |
采伐迹地造林 |
06-110 |
110 |
4.7 |
0.5 |
1.1 |
0.4 |
0.3 |
2.4 |
6 |
快安村 |
采伐迹地造林 |
07-020 |
110 |
4.7 |
0.5 |
1.1 |
0.4 |
0.3 |
2.4 |
7 |
快安村 |
采伐迹地造林 |
07-260 |
110 |
4.7 |
0.5 |
1.1 |
0.4 |
0.3 |
2.4 |
8 |
彭珠村 |
采伐迹地造林 |
02-030 |
110 |
4.7 |
0.5 |
1.1 |
0.4 |
0.3 |
2.4 |
序号2采购标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一)疫情防控(评审项11)
按照重点突出,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松材线虫病和死亡松树分布、生态区位以及松材线虫病传播规律等因素,执行“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治防并举”的策略,将福州市马尾区划分为发生除治区和重点防控区。
(二)防控区划(见下表)(评审项12)
1.发生除治区范围及防控对策
马尾镇定为发生除治区,涉及松类面积14.5758万亩。主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全面攻坚”的策略:
(1)开展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若发现新疫情的,及时开展应急除治,拔除新发疫情。
(2)对疫情发生严重的小班进行除治性采伐,压缩现有疫情面积,消减疫情存量,控制疫情增量。
(3)按照“及时全面彻底”的原则清理死亡松树并就地除害处理,消除疫源隐患,实现死亡松树数量下降。
(4)通过挂设诱捕器、喷施绿僵菌粉剂等措施进行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5)落实检疫检查与复检制度,开展专项检疫执法检查行动,严格检疫管理。
(6)加强宣传、培训,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
2.重点防控区范围及防控对策
将琅岐镇划为重点防控区,涉及松林面积2547亩。实施“ 全面监测、严防输入、快速处置”的策略:
(1)开展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
(2)发现死亡松树,除及时送检鉴定外,还要按照“及时、全面、彻底”的原则清理死亡松树,并就地除害处理,消除疫源隐患。
(3)加强检疫检查和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宣传、培训,提高灾害防控意识。
马尾区2025年材线虫病防控区划和计划一览表
乡(镇、场、街道) |
防控区划 |
松林面积/万亩 |
防治性采伐 |
||
合计/亩 |
除治性/ 亩 |
预防性/ 亩 |
|||
马尾镇 |
除治区 |
1.7536 |
1190 |
1190 |
|
(三)主要防控措施
1.监测普查
(1)日常监测(评审项13)
组织形式: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日常监测,各镇(街)林业站抽取的方式。日常监测结合死亡松树清理时。
主要任务:及时发现、准确鉴定、及时报告疫情。重点针对未发生疫情的松林(小班、散生松林)。电网和通信线路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集散地周边,自然保护地,以及疫区毗邻地区,应重点加强日常监测。
时间要求:常态化巡查,一般2个月至少巡查一遍。重点区域应加大巡查频次。
技术要求:
全区松林全覆盖。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查清死亡松树发生分布范围、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和枯死树数量,确定疫情发生范围、面积,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对确认新发疫情松林小班及周边地区进行详查。
①范围重点:已发生疫情的小班周边,交通(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风景区、木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建筑工地、仓库、城镇、木材集散地、 移动通讯站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曾经查获到从疫区调入松木及制品的地方附近的松林。
②监测方法:主要采取踏查方式,设计可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沿踏查路线用目测方法或借用望远镜查找有无当年的死亡松树,或针叶褪色,或针叶黄化,或针叶枯萎,或针叶呈红褐色等症状的松树,对可疑死亡松树进一步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发生疫情,并填写调查记录表。应积极应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端监测APP,推进疫情监测调查精细化可视化管理。
③取样
取样对象:应选择尚未完全枯死或者刚枯死的松树,不要选择针叶已
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死亡松树。可参照以下特征选择取样松树:
——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
——整株萎蔫、枯死或者部分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
——树干部有松墨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槽、侵入孔的松树;
——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取样部位:一般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其中,对于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在树干上部和死亡枝条上取样。对于树干内发现媒介昆虫蛹的,优先在蛹室周围取样。
取样方法: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用砍刀或者斧头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者将死亡松树伐倒,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cm厚的圆盘。所取 样品应当及时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号、取样地点(需标明地理坐标)、树种、树龄、取样部位、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信息。
抽样数量:日常监测发现有异常死亡松树的小班,死亡松树数量小于100 株的,先取样10株进行检测,如检测到松材线虫,可不再取样;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死亡松树全部取样检测为止;死亡松树数量大于100株的,如取样100株仍未检测到松材线虫,对超出部分按5%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测。如仍未检测出松材线虫,但在日常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死亡松树数量增加的,应继续取样检测。重点防控区可视情况增加取样数量。
对已经确认疫情的镇(街),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取样。
样品的保存与处理:采集的样品应当及时分离鉴定,样品分离鉴定后须及时销毁。样品若需短期保存,可将样品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 口,在袋上扎若干小孔(若为木段或者圆盘无需装入塑料袋),放入 4°C冰箱,若需较长时间保存,要定期在样品上喷水保湿。
④分离鉴定。采用贝尔曼漏斗法分离松材线虫,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者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者使用离心机处理后进行鉴定。采用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若分离的线虫为幼虫,需培养至成虫后进行鉴定。
疫情报告:疫情防控监管平台报告。疫情日常监测应用“ 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端监测 APP,以松林小班为单位实时更新工作动态和疫情数据。
(2)专项普查(评审项14)
组织形式: 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专项普查,各镇(街)林业站抽查的方式。专项普查结合死亡松树清理。
主要任务:全面掌握疫情发生情况和防控成效,为科学决策和制定下一年度防控工作方案提供支撑。
普查范围:所有松树分布区。
普查时间:每年1次。一般于每年 9-11月进行专项普查。
普查内容:结合日常监测,查清本辖区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数量和疫情发生面积等疫情信息。
疫情报告:疫情防控监管平台报告。疫情专项普查应用“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端监测 APP,以松林小班为单位实 时更新工作动态和疫情数据。
2.死亡松树清理
(1)时间要求(评审项15)
死亡松树清理包括集中除治和即死即清 2种方式。“集中除治”指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 当年10月至翌年3月)择伐清理死亡松树并进行除害处理;“即死即清”为集中除治后又发现零星死亡松树时,及时采伐并进行除害处理的防治。经监测调查1-3月发现的死亡松树在3月底前清理完毕,4-9月发现的死亡松树即死即清,10-12月出现的死亡松树年终集中彻底清除一次,并逐步推行GPS定位清理,要求施工单位对每株死亡松树进行分山场编号、定位、拍照,建议使用金属铭牌登记信息或二维码标签管理。作业现场的木段无害化处理情况应当拍照( 照片上显示作 业地点定位和作业时间)或拍摄视频存档备查。
①2025年 1-3月发现的死亡松树,在 3月底之前集中清理完毕。
②2025年 4-9月发现的死亡松树,尽量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理、即时除害。
(2)技术要求(评审项16)
①死亡松树采伐
死亡松树择伐清理应把握“510”技术规范。
“5”是伐桩高度:要求伐桩上坡面高度不超过5cm 。伐桩及根部裸露部分的树皮剥干净后,可不再采取其他除害方法;若伐桩有侵入孔、羽化孔、蛀道的应放药覆膜密封处理。对明确为风折、火烧、雪压造成死亡松树的伐桩,可不作除害处理。
“ 1”是清理对象:死亡松树的木段、直径超过1cm的枝桠都要清理干净。
“0”是山场清零:不仅要求择伐迹地所有的木段、直径超过1cm的枝桠都要清理干净(包括挂梢和倒树造成的松树新鲜枝桠),还要求山场死亡松树动态清零。
②除害处理
粉碎( 削片)处理:适用于所有区域。在山场上利用粉碎机或切片机,就地将死亡松树和直径超过1cm的枝桠进行粉碎( 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cm( 削片厚度不超过6mm)的碎屑或小木片,碎屑或小木片可以就地回归林地或作为其它利用。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旋切处理:就近选择集中处理点,对在 2024年10月至 2025年 3月底采伐的死亡松树进行旋切处理,旋切厚度应小于0.3cm 。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粉碎或烧毁、碳化处理,并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伐桩除害方法:死亡松树伐桩高度不得超过 5cm 。采取剥去伐桩及根部裸露在土层以上部分的树皮,防止松墨天牛产卵入侵,可不再采取其他除害方法;但若在伐桩上发现天牛侵入孔、羽化孔或蛀道,则必须采取覆膜除害处理。每株死亡松树伐桩位置用 GPS定位或应用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监管平台登记。
3.除治性采伐
(1)组织形式(评审项17)
明确采伐地点、时间节点和技术要求,并检查防治过程;督促监理单位加强采伐进度、除治质量和疫木监管等;指派专人负责疫木监管等,防止疫木流失。
列入除治性采伐的小班,可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简化松材线虫病 防治相关手续的通知》(闽林文〔2020〕13号)实施。
(2)时间要求(评审项18)
除治性采伐任务必须在 2025年 3月底前完成(尽量在春节前完成,利于春季造林);若因天气等原因确难完成的部分年度任务,可在 2025年 3月底前完成死亡松树清理的前提下,继续在 2025年 10月开展,11月 15日前完成,并及时完成采伐迹地更新或林相改造。
(3)技术要求(评审项19)
在冬春松墨天牛非羽化期内(10月~翌年3月)集中进行。松林山场上的死亡松树和活立木可一并采伐除害。所有疫木及1cm以上的枝桠必须在实施山场就地或集中在指定的除害处理点进行粉碎(削片)、旋切或者就地焚烧处理,实行严格的现场监管。疫木伐桩高度不超过5cm。
要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手续的通知》(闽林文〔2020〕13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修改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的通知》(闽林〔2020〕5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 伐有关问题的批复》(闽林文〔2020〕47号)等,办理除治性采伐审批等相关手续。
除治性(皆伐和择(间)伐)采伐小班内的所有寄主松树(含死亡松树),严禁采伐其他树种。伐桩高度不得超过 5cm ,死亡松树伐桩要剥皮处理,但对皆伐清理的松树活立木的伐桩可不作除害处理。采伐迹地所有疫木及直径超过 1cm的枝桠必须在采伐山场就地焚烧或就近集中到指定的除害处理点进行粉碎(削片)、旋切处理,实行严格的现场监管。
(4)除害处理(评审项20)
粉碎(削片)、焚烧等处理方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粉碎(削片)、焚烧等处理方法。
粉碎(削片):采伐的疫木全部在福建福人木业(福州)有限公司进行粉碎削片。福人公司需采取封闭式管理,应有规范的疫木除害处理和管理流程,必须建立松木调入和除害处理产品调出台账场所内需采取封闭式管理,场所外设置公示牌,标明除害处理方式、质量要求、处理期限、处理进度、监管单位、举报电话等,严禁未经除害处理合格的疫木及除害处理剩余物转运出场。
就地焚烧:就近选取用火安全的空地对采伐下的疫木、1cm以上的枝桠全部进行烧毁。疫木和枝桠的烧毁处理应实施严格的现场监管。用火必须按《福建森林防火条例》进行野外用火审批后,加强安全防控措施,选择雨后或无风天气的清晨,在批准的时间和地点用火,应根据野外用火许可证的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高火险气象等级天气野外用火,所在地乡镇(街道)应指派专人严密监视,彻底焚烧除害。焚烧完毕要用水、土等彻底熄灭余火。
(5)指定除害处理点设置(评审项21)
马尾区采伐的疫木全部运到位于我区境内(亭江镇)指定的除害处理场(福建福人木业(福州)有限公司)实施除害处理。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及死亡松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防控实际,选择适合的地点或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死亡松树除害处理场点,开展松木除害处理,并签订《松材线虫病死亡松树除害处理承诺书》及《松材线虫病死亡松树除害处理协议书》,建立健全死亡松树除害处理管理制度。除害处理企业与监管单位签订《死亡松树除害处理协议》与《承诺书》,确保依规、按时完成死亡松树除害处理。除害处理点在 3月底前要完成所有松木的除害处理,其他时间不得处理松木。
马尾区采伐的疫木全部运到位于我区境内指定的除害处理场(福建福人木业(福州)有限公司)实施除害处理。
4.检疫检查(评审项22)
(1)山场检查:在防治期间,对山场、就地除害处理的松木段、伐桩、1cm以上枝桠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当天砍伐当天除害处理,排查山场周边村民(房前屋后)是否存在擅自捡拾、挖掘、采伐、存放松木等行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人员不定期开展山场检查并通报,如发现违反《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行为,造成疫木流失的,按照第五十一条进行处罚。
(2)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由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林业科、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林业站等组成联合检查执法队伍,开展巡查,对私自运输疫木或偷盗疫木的,立即严肃查处,依法严惩,防止疫木流失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加强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材料等的复检,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危害。
(3)加强对疫木临时除害点管理。对疫木除害点采取封闭式管理,规范疫木除害处理和管理流程,建立松木调入和除害处理产品调出台账。场所外设置公示牌,标明除害处理方式、质量要求、处理期限、处理进度、监管单位、举报电话等,严禁未经除害处理合格的疫木(及其产品)和除害处理剩余物转运出场。
5.安全生产(评审项23)
严格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疫情防控实施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松林改造(评审项24)
2025年,福州市马尾区实施松林改造提升行动目标,通过实施松林改造提升工程,一是林分树种结构明显改善;减缓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避免因发生大面积松树枯死造成森林覆盖率下降;二是提升森林质量和优化森林景观,保持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营造混交林和复层林,丰富林种多样性;三是有效提高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资金使用效益,并让林农通过提前采伐未染疫的松材获取收益,减少因灾损失。
根据马尾区2025年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面积2224亩,计划实施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总面积为2224亩,其中:皆伐改造 1931亩(马尾镇1190亩、择(间)伐抚育改造马尾镇0亩。
1.造林措施
造林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皆伐地块适地适树造林,间伐地块补植补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营林措施。造林选择Ⅰ级苗、优先选用 2年生以上容器苗,营造多树种混交林。做好种植苗木的抚育和管护。幼林连续抚育三年。
苗木选择:根据自然地理条件,为实现可持续经营,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福州市马尾区气候、土壤等条件,可选择木荷、枫香、闽楠、樟树等乡土、珍贵阔叶树种。苗木规格严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T127-2019),择(间)抚育改造补 植套种苗木高>1.0米,地径>1.0厘米容器苗;皆伐改造苗木高>0.6米,地径>1.0 厘米,可用裸根苗。具体要求:①生长健壮,苗干通直,顶芽饱满,无机械损伤;②根系发达且完整,容器无破碎;③“两证一签”齐全,无检疫性病虫害。
林地清理:采用块状或带状清理方式,在拟补植补造地块上或带上进行劈杂清理,套种穴四周1.2*1.2米范围距地面<10 厘米高度割灌除草,种植穴四周1*1米扩穴锄草,草根全部锄起。
整地挖穴、回表土:挖明穴,规格50*40*30cm;回表土,回土时要求把土块打碎,树枝、树根、草皮等杂物要捡除干净,防止造林后白蚂蚁侵害,填土至满穴,需高出穴面5-7cm ,堆成小包状;造林密度110穴/亩,株行距2m×3m。造林前半个月施基肥,每穴施0.2kg,施基肥后部分表土与基肥混合均匀,避免烧根。
栽植与补植:造林采用植苗造林方式,栽植时间以 1-3月份为宜,选择雨后的阴天或小雨天进行可增加造林成活率。栽植时,如果苗木为塑料容器袋的,种植前必须将塑料袋撕掉(若为无纺布轻基质苗木造林,则不 需脱袋)。栽植时要压紧,注意不能直接踩在营养土上面,以免踩碎营养土,影响造林成活率,必须从营养土外侧向内压紧,如果苗木为裸根苗,应扶正苗木,居于穴中央,使根系舒展,做到“深栽、压实、不窝根 ”,然后培土压紧踩实、覆土。栽植前要适当修枝,摘除叶子,剪去过长或受 到损伤根系,造林后当年或第 2年春季及时补植死株、缺株,造林当年成活率应达 85%以上,第四年保存率应达 80%以上。
幼林龄抚育:抚育采用块状锄草、扩穴、松土、培土,追肥采用沟施法等方式。抚育时应注意防止水土流失。补植后连续抚育两年,每年抚育两次(造林当年抚育一次,8-9月),抚育时间为每年5-6月、8-9月。造林后第二年、第三年5-6月结合抚育追肥一次,施用复合肥0.15kg/株。
(五)档案管理
1.档案内容(评审项25)
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
①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有关文件(包括本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的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政策、资金配套安排、专题会议和督查通报等);
②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材料(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 账);
③检疫检查相关材料(涉木企业备案、检疫和检查的情况);
④防控相关材料(包括防控和监理合同、防控和监理记录、除治现场图片和影像、进度报表、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以及联防联治、宣传培训等相关图片或影像资料等。
2.档案管理(评审项26)
按照不同的内容,分类归集立卷,根据防治进度,及时更新归档。跨年度的档案,放在所针对的最新的年度归档。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序号1造林服务的服务时间为3年(2025年3月-2027年3月); 序号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的服务时间为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的为准)。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后。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
其他 |
合同支付方式:由于系统格式模板限定,合同支付方式修改: 序号1造林服务的支付方式:定植、抚育后,采购人支付该部分40%的合同款,成交供应商完成第二年抚育后,采购人支付该部分30%的合同款;成交供应商完成第三年抚育后,采购人支付该部分30%的合同款; 序号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的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后,采购人支付该部分40%的合同款,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该部分60%的合同款。 (注:本文件中合同支付方式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后期合同签订和履行也以本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