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为虎门分局及内设部门购买内保服务;通过购买内保服务方式配置18名辅警警力加强交警大队整治镇中心交通安全工作。保安服务工作主要负责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办公区及辖区派出所的门卫、重点场所守护、大院巡逻、车辆进出和停放管理,单位大型活动与会务工作的安全保障,维护办公场所乃至整个办公区的秩序,保护办公区内人员的人身、国家财产的安全,临时性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防火灾、防盗窃、防破坏、防事故、防抢劫、防诈骗、防爆破等安全工作,以及上级临时性的工作安排。
每天实行3班制(24小时上班制,每班8小时),保安总配置人数18人。
采购包1(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及内设部门购买内保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付款方式 |
第1期为(合同款):支付比例100%,采购人每月向中标人支付上月服务费(按实际出勤人数计算实际应付款数额),遇节假日顺延。中标人提供正式的等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完成支付。(本项目费用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亦不得据此向采购人索要违约金。)。 |
||||||||||||||||||||||||||||||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 2、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进行验收,在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服务过程资料及总结资料。 3、由采购人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如发现效果与招标文件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其他 |
其他,1、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项目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方案、工作措施,策略重点、难点分析,岗位设置等)。 2、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处理预案(应对项目发生突发事件(尤其针对纠纷、自然灾害、火灾、突发治安事件等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理原则、流程、方法)。 3、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质量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 4、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人员配备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培训计划、培训目标、培训方式等内容)。 5、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管理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门卫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放行制度、交接班制度、奖惩制度、训练制度、会议制度)。 6、服务响应时间要求: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采购的紧急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报价内容 |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人工费、社保费、装备费、设备费、服装费、节假日加班费、管理费、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
|
2 |
结算标准 |
结算依据,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单价报价(元/人/月)×服务人数(18)×服务月数(24)。计算出投标人的单价报价,并以单价为依据计算每月应支付的服务费。 |
|
3 |
合同条款 |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条款。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保安服务 |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及内设部门购买内保服务项目 |
项 |
1.00 |
2,243,800.00 |
2,243,8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及内设部门购买内保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保安服务要求 1.保安人数要求 1)本项目采购保安服务人数为18人。 2.保安人员管理要求 1)服务期间,所有保安人员应服从双方的双重管理,以采购人管理为主,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服从安排的保安人员。 2)投标人必须承诺服务期间,保安人员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及管理,投标人更换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 3.保安员要求 1)男性保安员: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身高170以上,初中或以上学历,具有保安员证;女性保安员: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身高165以上,初中或以上学历,具有保安员证。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并服从工作安排; 3)思想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 4)言行规范,注重仪容仪表; 5)保安专业培训合格、政审合格; 6)业务能力强,执行严格的纪律和岗位责任制; 7)上班时间穿着由投标人统一提供的制服,由投标人自行配备放置防暴装备的防爆车辆、强光探照灯、橡胶棒、警棍等保安设备; 8)投标人对其人员实行准化管理培训; 9)采购人根据岗位需求的一些其他规定。 4.日常应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根据服务地点的实际配备足够的人员,对保安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监督,并每月至少一次到服务地点了解情况,听取服务地点员工意见,及时指出和纠正保安员的工作不足,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5.保安员如有不称职行为经教育批评多次不改的,或经发现有违法违规或失职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6.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 1)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要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 2)要有车辆行驶、停放识别标记。 3)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有专人指引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 4)车辆停放建立登记制度,严防盗抢事件发生。 5)办公区内车辆行驶有序,一律不准按鸣。 6)所有车辆停放一律不准向外收费。 7)其它与交通、车辆、停车场有关的事项。 7.所提供的保安人员须自觉维护采购人良好声誉,为采购人做好保密工作,未经许可不得向外界发布任何有关采购人的言论。 8.如有保安员辞职、离岗或休假等事宜,需要即时补充同等数量的后备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工作岗位。 9.保安队伍技能培训,为确保保安队伍工作过程中高质量服务、文明执勤、以制度服人,需每半年对每个保安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内容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仪表仪容培训,同时,组织保安队长每月进行技能提升拓展活动,为保安队长提升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奠定坚实基础。通过这些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使保安人员服务专业化,行为职业化,切实提升保安队伍的岗位业务技能。 二、总体要求 1.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随时检查投标人的服务履行情况,并向投标人提出修改。 2)当发生服务违约时,则采购人有权按约定在支付投标人合同款项中进行扣款 。 3)在投标人提供服务时,如对采购人的设备造成了损坏,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 4)采购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投标人支付服务费用。 2.投标人权利和义务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服务,发生任何服务的变更均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报告。 三、服务质量监控 1.采购人主管部门有权对投标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投标人项目主管需主动与采购人主管部门联络,定时征求意见并改进工作。投标人如更换项目主管应征得采购人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更换。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罚。 3.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创造一个安全、畅通、舒适、文明的环境。 4.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采购人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服务质量的要求。 5.投标人应遵纪守法,对突发事件处理的及时率为100%,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投诉回复率达100%。 6.如投标人员工有监守自盗行为,一经发现核实,按财产损失价值5倍处罚投标人,投标人须开除当事员工。如发生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故,经采购人核实,是因投标人管理疏忽、玩忽职守、处理不当所造成的,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如因投标人管理不善导致采购人发生泄密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7.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保安队伍的稳定性,如保安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之前,跟班人员必须有一周的跟班熟悉时间(跟班人员在跟班期间采购人不计服务费),跟班人员熟悉之后得到采购人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上岗。如发现投标人不报采购人主管部门同意就对保安人员调整的。因特殊情况造成临时性人员不足时,投标人需另行安排人员加班,因此所产生的相关加班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如发现在岗人员不足可视为缺岗或缺人,经核实后,按实际缺岗人数扣除相关费用。如缺岗或缺人超过三次,经核实后,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给予经济补偿。 8.如工作人员、办事人员、群众等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是由于投标人管理不善造成的,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负责赔偿。 9.停车场如发生车辆丢失、损坏等情况均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投标人失职造成的经济赔偿处罚,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四、其他要求 1.有足够储备的保安员队伍,而且保安员以退伍军人、武校毕业人员、有保安工作经验者构成并提供相关的名册。 2.投标人对保安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投标人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人,并在采购人处备案。 3.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4.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 5.所有保安人员由投标人直接聘用,且所有保安人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所有规定投标人必须对所有保安人员工资福利、工伤、意外死亡等承担所有责任,负责有关追诉、诉讼及赔偿等所有费用采购人无需为所有保安人员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对工伤、意外死亡等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有双重保险,即为保安人员购买社保,同时为保安人员购买个人商业险。 6.投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7.由双方共同确定值勤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目标是确保万无一失。 8.建立门岗值班制度,对一般外来访问、办事人员,进行询问登记。 9.办公和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保安人员有责任制止喧闹现象,无闲杂人员随意走动。 10.建立安防巡逻制度和重要部位24小时监控制度,对各区域进行值班巡查、消防监控同时要熟悉消防泵、消防器材的使用。 11.全体保安员均为应急救援队员,投标人应对保安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应急救援培训,使保安员能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 1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工作巡查登记制度。 13.防止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14.设立防火工作专责小组,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场所内防火工作。 15.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及时报警并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16.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自行车、机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指引按规定存放在指定地点,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 17.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救援方案(如∶火警、爆炸、投毒、非法集会、其它破坏、盗窃等),以书面的形式报采购人备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确保无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件发生。 18.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门卫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放行制度、交接班制度、奖惩制度、训练制度、会议制度等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或分包。如投标人擅自将本项目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9.服务期间,如有单位对投标人提供的保安服务进行投诉的,经核查属实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0.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21.《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