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 年度书院镇干湿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服务期限: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6 年 2 月 17 日本项目限价:542.7550 万元
采购内容:将全镇区域内的生活干湿垃圾分类清运处置。主要是从 69 个农村垃圾房、7 个镇区垃圾房、11 个小区垃圾房,以及指定点位(建筑工人集中居住区)等。
工作量:
二、服务内容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绿容〔2019〕14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本镇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拟委托专业机构为本镇提供 2025 年度干湿垃圾外运项目服务。服务主要内容是将全镇区域垃圾房生活干湿垃圾、餐厨垃圾进行规范分类清运至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垃圾箱房-老港生态环保基地)。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提供全年书院镇全范围的 87 个垃圾房及指定点位中的干湿垃圾(含餐厨垃圾)规范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置服务;收集、清运、分类各环节必须符合市、区有关规定。
2、提供重大节日、突发事件干湿垃圾清运处置应急保障;
3、提供信访投诉处理:包括网格工单、12345 市民服务热线、浦东 e 家园等信访投诉件处理服务。
4、完成市、区两级对书院镇生活垃圾清运考核相关工作;
(二)服务规范:
严格按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的规范作业,将生活垃圾清运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指定卸点规范处置,不发生二次环境污染。因未按规定进行处置而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作业标准:
1、文明作业,不扰乱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2、遵守交通规则,不违反操作规程。
3、垃圾装车后及时清扫散落垃圾。
4、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不得私自随意倾倒。
5、自觉维护车容车貌,不得人为损害。
(四)作业人员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规范着装,着装应整洁。
2、作业人员应按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作业流程操作。
(五)清运车辆要求
1、车辆和环卫作业设备外观、清运质量必须符合行业管理要求,车辆涂装规范,分类标识规范、清晰。
2、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把车辆擦洗干净,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好,不得乱停乱放。
3、定期维修、翻新或更新作业车辆,保证作业车辆符合交通上路要求,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4、运输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证照的运营车辆。
四、结算原则和付款方式
(一)结算原则:
项目结算以月考核季度汇总评分,考核总分采用 100 分制,由镇职能部门牵头村居等联合考核,考核 85 分以上(含 85 分)为合格,以合格分为基准,每低满 1 分暂扣该季度项目经费的 1%。连续两季度平均考核总分达不到合格分(85 分),予以警告。
(二)付款方式:
依据每季度作业考核结果,发包人在资金拨款到位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发票后向承包人按季度支付作业经费。前三季度原则上按每季度支付合同价的 25%,经审价出审价报告后付至审定价的 90%,待审计结束后按审计结果在本合同金额范围内支付剩余款项。
采购方和中标方合同签订后,在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结合考核结果季度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若中标方考核不合格,发包人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项目经费。详见
“书院镇干湿垃圾清运处置项目考核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该及时出具合法合规等额发票;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发票有瑕疵,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承担相应责任。
五、考核办法
书院镇干湿垃圾清运处置项目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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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评 分办法 |
考核项目 |
评分细则 |
单 项 总分 |
扣分/次 |
得分 |
扣 分原因 |
基本指标 |
职 能部 门对 第三 方采 用百 分制 , 折 合为 60 分 |
工作制度( 10 分) |
1、建立行业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 |
2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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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作业人员分工、工作计划及业绩考核。 |
2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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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长效巡查制度,制定工作应急预案。 |
2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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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宣传培训制度。 |
2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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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各类工作台账信息上报。 |
2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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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 40 分) |
1、车辆应执行“一车(箱)、一牌、一品类、一任务”要求完成各项清运任务 |
。 5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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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涂装规范,分类标识规范、清晰。 |
5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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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运作业车辆无超载,无拖挂散落残液滴漏现象。 |
、 5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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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卫车辆集中冲洗废水应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建立“一点一档”。 |
》 5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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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环卫作业扰民治理工作要求, 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免清运噪音扰民和异味扰民的投诉。 |
5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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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本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要求。 |
5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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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控清运过程污染,严禁随意排放生活垃圾残液。 |
5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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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安全生产事故。 |
5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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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实效( 50 分) |
1、项目服务质量满足《上海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指导意见》。 |
1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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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服务质量满足市、区两级测评标准。 |
1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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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服务期间有效做好工作响应、 反馈、销项流程闭环。 |
10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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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项目服务合同的预期目标。 |
10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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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服务期间有效改善辖区人居环境,提升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
10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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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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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合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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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居 对 第 三 方 考 核 采 用 百 分制,折合 为 40 分 |
绩效满意度 (100 分) |
1、项目服务质量满足村居的工作需求无新闻媒体曝光事件,无热线工单投诉等。 |
, 2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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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服务期间有效做好工作响应、反馈、销项流程闭环。 |
20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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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项目服务合同的预期目标。 |
20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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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村居对项目服务质量的满意度。 |
20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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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服务期间有效改善辖区人居环境,提升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
20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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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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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 合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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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指标 |
加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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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重大任务保障、获得荣誉、综合进步三方面的表现,根据单位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重要指标增量减量的进步情况等,予以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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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分 指标 |
扣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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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遵守行业服务标准,触碰环境、环保和安全等底线,对工作执行不力,造成单位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予以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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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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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 条线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