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编制背景
地块规划条件是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详细规划,所提出的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控制要求。地块规划条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法规中规定,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块规划条件是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设计的法定规划依据,是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方案进行审定的依据和应当遵循的准则。规划条件强化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的引导和控制,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工程符合规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基本要求,从而为实现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业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1、规划范围:市域规划范围为高邮市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1921.7843 平方千米(含高邮湖水域 )。
2、服务期限:2025年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服务内容:中标单位应充分对接上位及相关规划,落实相关规划要求,依据行业及地方规范和标准,科学编制规划范围内的工业、商业、住宅、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等地块规划条件,明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退让等地块控制指标,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及城市设计引导等内容。
三、时间要求
在相关资料提供齐备的前提下,每个地块规划条件的编制周期为5个工作日。
四、成果要求
1、工业、商业、住宅、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等地块规划条件的成果表达形式为文本和图则,图则应包含(1)地块位置图(在影像图中标识);(2)地块红线图;(3)地块规划图。
2、最终提交成果包含纸质文档4套和电子文件1套。
纸质文档应包括文本和图则。
电子文件应包括所有成果的电子文件。(图纸为CAD格式或JPG格式,文本为WORD或PDF格式)。
五、成果验收
最终成果文件需通过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