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1.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
详见采购文件“评审方法及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应用说明”。
2.采购需求要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3. 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如响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未标注▲的条款为一般指标项。
二、技术要求
1.需实现的功能、目标及应用场景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项目应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为:详见技术指标要求
3.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核心产品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核心产品规定。
5.服务内容和标准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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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期限、保修设备,如下表格所示:
二、维保服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1、 供应商(维保单位)按国家、行业的标准及磋商文件的要求对项目内的设备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检测、维护及保养,以保证设备的高效、正常运作。 2、 服务范围:包含核磁设备:磁体,线圈;冷却系统(冷头和液氦)、水冷系统(第三方),工作站;其余备件更换和人工服务,支持远程服务等。(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3、 ▲服务年限:3年。 4、 ▲预防性保养:每合同年度内至少4次,按照计划提供,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包括: (1)保养周期:成交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的维保计划,并在每次维护保养时间前一周通知采购人,协调确定具体保养时间。维护保养应在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时间内进行。 (2)内容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校准等。 (3)维护保养的耗品、配件应为设备原厂生产元件,并保证设备经维护后的技术参数应与设备出厂标准相同,预防性保养中需要更换的损耗品由服务商提供等。 5、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将按照厂家标准及当地规定执行,在每次设备保养时,具体包括: (1)制定检查计划 (2)机械安全检查 (3)电气安全检查 (4)记录检查结果 (5)出具安全检测报告 6、质量保证:通过以下任务和工作以保证设备质量达到制造商生产检验质量标准。 (1)制定检查计划 (2)图象质量(效果)检查 (3)评判参数结果 (4)调整/校准 (5)记录检查结果 7、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出具年度维护保养、检测校准、年度设备运行评估报告书,配合采购人相关责任人完成资产云管家平台相关工作。(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8、开机率:在合同期内保证 95%的开机率按一年 365天计算。如果此开机率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达到,按1:2 比例顺延保修期时间(即按天算、开机日每降低 1 个日历日,保修期顺延 2 个日历日),维保顺延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9、▲在线支持服务:全国范围内开通免费热线电话,7×24小时提供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内,提供电话、网络等技术支持、包含所需的人工费用。如以上技术支持无法解决设备故障,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包含节假日)。 10、▲每次上门服务都需记录,填写维修保养工作工单并交使用部门负责人和设备科区域维修负责人签字确认留存,并配合设备科区域维修负责人将维修保养记录导入资产管理云管家平台。 11、零配件保障:保养及维修中需更换的耗品、硬件、软件等。 (1)供应商应具备取得设备厂家零配件的合法渠道,且保证零配件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 (2)提供保修所需的备件,保证有在48小时内提供备品备件的能力,合同期内设备发生的维修备件一般情况下48小时到达医院,最长不超过七个工作日。更换的旧配件由供应商负责处理。 (3)备件应是性能良好,原厂未拆封。 12、安全升级(FCO):必须在原厂官方网站发布的升级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升级完成后提供原厂该型号设备的升级文件及工作记录(需经采购人确认信息安全): (1)持续监控设备是否需要升级 (2)提供安全性升级 (3)提供建议性升级 (4)记录升级程序 13、远程连接及诊断:供应商需提供基于设备嵌入式远程连接方案的实时远程服务,在用户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接入设备,以保证维修的及时性,并能保障网络连接的安全性,且远程服务应满足以下需求:该远程服务可以实现远程不断监控和保护医疗设备,及时发出预警,在出现故障之前,就可对其进行远程维护和处理,以减少设备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使用率;基于设备嵌入式远程连接方案供应商需具备信息系统安全二级保护备案证明。 14、故障诊断:供应商必须能合法获得在有效期内的原厂高级故障诊断软件的诊断维修钥匙(service key),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应为设备原厂维修机构或获取了原厂维修授权的单位或承诺能够提供相当于原厂技术标准的维修维保服务。 16、供应商应具有经校正的所维修保修保养设备的专业维修工具、仪器,并提供序列号和需校正的工具仪器的校正记录文件。 17、供应商或授权服务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备件库,具备保税仓库,提供备件库房合同复印件。 18、供应商或授权服务机构对响应产品提供服务工程师≥2名,并且具有保修该设备有效的医疗设备服务资质证。 19、合同期内,供应商应对采购人选送的相关人员提供标准培训。提供≥1人次/年的相关设备标准培训(医院工程师培训或临床培训)。 20、遇质控检测,如有必要,需要工程师要能够现场待命,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21、▲项目必须由供应商自行完成,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
注:所属行业标明“/”的采购标的,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
三、▲商务要求
序号 |
商务条款 |
商务要求 |
1 |
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服务、备品备件、标准附件、专用工具、人员薪酬、交通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检测检验、培训、更新升级、必要的保费、各项税费、代理服务费及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等各项费用的总和。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
2 |
合同签订日期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 |
3 |
服务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 |
4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6号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 |
(1)本合同全款额分为三次支付: 第一期合同款 33% ,合同生效后,开具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合同款 33%,第二年服务期开始并开具发票后支付; 第三期合同款 34% ,第三年服务期满(含顺延期)经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支付。 供应商出现扣款或承担违约责任情形的,采购人可予扣款后确定每期合同款应付金额 (2)如未按国家要求开具正规发票,一旦发现成交人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不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3)维保期内,如因设备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或甲方原因,需报废该设备,采购人需提前一个月向成交人书面告知。设备的服务费将按服务实际履行的天数结算:(合同全款/合同维保天数)*实际履行天数。届时双方需另行签署充协议约定终止事宜。 |
6 |
履约保证金 |
无 |
7 |
包装和运输要求 |
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规定,若响应产品使用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时应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若响应产品需要快递包装,快递封装材料应满足《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运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 |
8 |
售后服务 |
1、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售后服务,开机率确保达到≥95%,按全年365天计算,即设备全年停机时间不高于18天。停机时间高于18天的,停机每超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维保时间顺延2天,维保顺延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停机时间超过30天,维保时间延长1年,维保延长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需另行支付。 2、供应商为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而提供的货物: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所有货物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半年(含半年)。 3、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人员。 |
9 |
培训 |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
10 |
验收标准、规范 |
1、供应商需承担项目验收时发生的一切费用。 2、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供应商维修、保养完毕后,向采购人提供维修、保养报告单,采购人派人进行验收,并在维修工单上签字确认;其他技术服务的验收按照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全保修方案、厂家标准及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执行。 3、验收不通过的,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直到验收通过为止,期间产生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验收标准 1)项目采购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偏离表”,逐条验收。 2)项目采购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商务要求偏离表”,逐条验收。 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其他技术、服务、商务性的说明、承诺事项,逐条验收。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5)执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采用文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文本等规范。 |
四、▲其他要求
序号 |
其它要求 |
1 |
供应商实施服务所使用的软件、工具等必须为经合法销售渠道获得,若因其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供应商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
2 |
知识产权: (1)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报告、资料、文件、用户信息等内容及服务成果。即使向履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任何供应商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
3 |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项目实施,并随时接受采购人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应对己方实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实施人员的生产用水、用电、项目实施用临时办公场地等。 |
4 |
开放接口供其他系统同步数据,及与其他系统接口个性化开发。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