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贯彻落实习“两个坚持、三个转变 ”防灾减灾新理 念,全面提升我省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平,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全省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是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支撑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建设任务内容包括指挥调度、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抢险保障等“ 四大体系”。
采购包1(东源县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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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内完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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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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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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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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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50%,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供应商提交项目成果文件(送审稿)后,4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由采购人凭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支付进度款。。
第3期为(结算款):支付比例20%,供应商提交项目成果文件经采购人审定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由采购人凭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支付结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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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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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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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2期:项目完成后一次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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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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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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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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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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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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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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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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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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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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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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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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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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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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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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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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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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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1,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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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1,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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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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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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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东源县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
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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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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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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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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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源县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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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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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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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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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组织架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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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水旱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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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采用发文的形式成立水旱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人员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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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任务要求梳理现状情况
并指导完善,编汇佐证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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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组织所辖镇(街)、直属工程管理单位召开水旱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推 进会。
|
③所辖镇(街)、直属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建设时间要求完成水旱灾害防御 标准化建设任务。
|
④所辖镇(街)、直属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建设标准要求(核查结果达标及以上)完成水旱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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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部 门和人员。
|
②制定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规程(规则、预案)。
|
协助制定《东源县水旱灾 害防御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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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成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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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任务要求梳理现状情况
并指导完善,编汇佐证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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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年度培训计 划,组织培训。
|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
1.2 责任制
|
建立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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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督促并按责任人担任条件要求落实水库、4 级及以上堤防、大中型水闸、大中型泵站“三个责任人 ”,登记造册防汛“三个责任人 ”名单备查。
|
建立山洪灾害责 任制。
|
①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党员干部包群众的五级“包保 ”责任制体系,并与已有的社区管理体系相结合,建立“包保 ”责任制体系台账,实现网格化管理。
|
②发文或在相关预案、方案中明确山洪灾害防御信息处置员及其职责。
|
建立水工程防洪
抗旱调度责任 制。
|
①建立本地区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责任制,依权限开展水工程调度。
|
②参照《广东省重要水工程防洪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地区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
|
协助制定《东源县水工程 防洪抗旱调度管理办法》
|
1.3 机制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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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上下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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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与镇水利工作专班建立对接机制,建立对接台账。
|
指导完善相关事项并编汇佐证材料
|
制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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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汛期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制度、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
|
协助制定与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等
|
1.4 直属工 程管理单位 指挥调度
|
明确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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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发文的形式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专班(含调度工作专班)。
|
指导完善事项并编汇佐证 材料
|
制定规章制度。
|
制定汛期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制度、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
|
协助制定与完善汛期值班 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制度、信 息化设备管理制度。
|
1.4* 直属工
程管理单位
指挥调度
|
设立防汛“三个 责任人 ”标牌。
|
设立水库、4 级及以上堤防、大中型水闸、大中型泵站防汛“三个责任人 ”标牌,公布防汛“三个责任人 ”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
|
按任务要求梳理现状情况
并指导完善,编汇佐证材 料。
|
2.1 监测
|
布设中小河流监 测设施。
|
依照县管权限,在流域面积 200 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保护县级及以上城市的位置)上设立控制断面,布设图像、水位、雨量“三 要素 ”监测设施。
|
县管河流且流域面积 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条):船塘河、黄村水、康禾河
|
设立中小河流警 戒水位。
|
依照县管权限,设定中小河流(200 平方公里以上)河道警戒水位,并布 设水位监测设施(含水尺、水位计等)。
|
船塘河、黄村水、康禾河
|
组织设立堤防警 戒水位。
|
依照县管权限,组织设立 4 级及以上堤防的警戒水位,并布设水位监测设 施(含水尺、水位计等)。
|
东源县城防护堤左、东源 县城防护堤右等 13 宗
|
设定中小河流旱 警水位。
|
依照县管权限,在有供水任务的中小河流设定旱警水位,并布设水位监测 设施(含水尺、水位计等)。
|
黄村河、康禾河、久社河、 船塘河、林石河
|
设定水库旱警水 位。
|
对县管有供水任务的大、中型水库,设定旱警水位值,并布设水位监测设施(含水尺、水位计等)。
|
赤竹径水库、大坑水库、 白礤水库
|
|
组织建立病险水
库(含小水电站
附属水库)、病 险水闸台账。
|
组织建立县管病险水库(含小水电站附属水库)、病险水闸台账。
|
按任务要求梳理现状情况
并指导完善,编汇佐证材
料
|
2.1* 监测 (加分项)
|
布设城市主要排洪河道监测设 施。
|
依照县管权限,在县城主要排洪河道的重点河段(城镇人群聚居地)布设图像、水位、雨量“三要素 ”监测设施。
|
新丰江,按任务要求梳理
现状情况并指导完善,编
汇佐证材料
|
设立城市主要排
洪河道警戒水 位。
|
依照县管权限,设定县城主要排洪河道警戒水位,并布设水位监测设施(含水尺、水位计等)。
|
新丰江,按任务要求梳理
现状情况并指导完善, 汇佐证材料。
|
组织设立堤防保 证水位。
|
依照县管权限,组织设立 4 级及以上堤防的保证水位,并布设水位监测设 施(含水尺、水位计等)。
|
东源县城防护堤左、东源 县城防护堤右 13 宗
|
组织布设病险水
利工程监测设 施。
|
组织县管病险水库(水电站)、大中型病险水闸、3 级以上堤防险工险段布设安全监测设施。
|
按任务要求梳理现状情况
并指导完善,编汇佐证材 料。
|
2.2* 预报 (加分项)
|
实现中小河流洪 水预报。
|
组织实施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200 平方公里以上)其他断面(水文部门预报断面除外)与附近已纳入水文预报的站点关联,实现中小河流洪水预报。
|
船塘河、黄村水、康禾河
|
2.3 预警
|
发送江河洪水预 警信息。
|
将预警信息报送给上下游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和上下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等。
|
按任务要求梳理现状情况
并指导完善,编汇佐证材
料
|
发送山洪灾害预 警信息。
|
通过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发送山洪灾害预警信息,联合三大通信运营商或其 他媒体发布山洪预报信息。
|
配备山洪灾害预 警设备。
|
指导村(山洪灾害防治区沿河村落)配备预警设备。自然村配备至少一套 锣(号)、手摇报警器和高频口哨,行政村应在此基础上配备一套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和铜锣等报警设备应明确管理人员,确保正常使用。
|
2.3* 预警(加分项)
|
发送江河洪水预警信息。
|
通过沿河预警广播系统、各级突发事件预警中心和其他媒体及时为沿河居民发送预警信息。
|
2.4 直属工 程管理单位 预报预警
|
发送水库泄洪、
工程险情预警信 息。
|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险情预警机制,当工程发生险 情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时,工程管理单位及时将险情和处置情况报送上下 游地方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主管部门。
|
水库(水电站) 管理单位完成报 讯报旱任务。
|
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按有关规定要求按时按量完成报汛报旱任务,确 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
2.4 *直属工
程管理单位
预报预警
(加分项)
|
布设水库监测设 施。
|
大型和重要中型河道型水库应合理布设监测站点,实现雨量、入库流量、出库流量、库水位等实时测报。对于山区蓄水型水库,能合理推算出入库流量和出库流量即可。
|
|
水库雨水情预 报。
|
大型和重要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开展或者组织协调水文等部门共同开展水 文预报。
|
3.1 预演
|
负责组织编制洪 水风险图。
|
依照县管水利工程名录,参照《洪水风险图编制导则》组织编制辖区内大中型水库、重要防洪保护区洪水风险图(淹没风险图、溃坝风险图)。
|
编制《白礤水库洪水风险 图》、《赤竹径水库洪水风险图》、《大坑水库洪水风险图》
|
3.1* 预演
(加分项)
|
实现流域洪水预演功能
|
收集整理构建数字化流域模型所需各类数据,包括水雨工情监测数据、河道地形数据、水工程基础信息,以流域为单元,探索建立水库、堤防、河流风险等多要素的数字流域模型,在不同洪水频率条件下,实现流域洪水预演功能。
|
指导工作开展并编汇佐证
材料
|
3.2 方案
|
编制方案。
|
①依照县主要河道名录,编制防御洪水方案,完成审批、备案,并按时修订。其中县级编写的河流范围为有管辖权的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且流域内有大中型水库的河流。
|
编制康禾河东源县段(白 溪水库、散滩水库。)、灯塔河(白礤水库)防御洪水方案
|
②依照县主要河道名录,编制洪水调度方案,完成审批、备案,并按时修订。其中县级编写的河流范围为有管辖权的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且流域内有大中型水库的河流。
|
编制康禾河东源县段(白 溪水库、散滩水库。)、灯塔河(白礤水库)洪水 调度方案
|
3.3 预案
|
编制预案。
|
①依照县主要河道名录,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要江河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要点的通知》有关附件要求编制江河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完成备案。
|
编制黄村河、康禾河、久
社河、船塘河、林石河超
标洪水防御预案
|
②蓄滞洪区、临时滞洪区所在县按照《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编制导则》编制蓄滞洪区运用预案,完成审批、备案,并按时修订。
|
指导完善事项并编汇佐证 材料
|
③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县按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编制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完成审批、备案,并按时修订。
|
编制《东源县山洪灾害防 御预案》
|
⑤每年需开展至少一次预案演练,并作好相关记录。
|
指导完善事项并编汇佐证 材料
|
3.3* 预案 (加分项)
|
编制预案。
|
编制抗旱预案,完成审批、备案,并按时修订。
|
编制《抗旱预案》
|
3.4 直属工 程管理单位 预演预案
|
编制方案。
|
①编制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完成审批、备案,并按时修订。
|
共14宗:3宗中型水库,8宗水闸,2宗拦河闸,8宗电站(其中已完成3宗中型水库、4宗电站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编制)
|
②跨汛期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编制度汛方案,完成备案。
|
指导完善事项并编汇佐证 材料
|
编制预案。
|
①水库、水电站、拦河闸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产权所有者)应编制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有管理单位的堤防由管理单位编制防洪抢 险应急预案,完成审批、备案,并按时修订。
|
3宗中型水库:白礤水库、赤竹径水库、大坑水库1宗县管堤防
|
②每年需开展至少一次预案演练,并作好相关记录。
|
指导完善事项并编汇佐证材料
|
4.1 物资设 备
|
落实物资仓库。
|
①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编制防汛抗旱物 资储备方案,明确各类物资储备总额、分类、分县、镇储备情况。
|
编制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方案
|
落实物资仓库管理。
|
①配备物资仓库相应的管理人员,按要求做好物资管养工作,并将物资储备情况录入广东省水旱灾害防御协同指挥平台进行规范管理。
|
指导完善事项并编汇佐证材料
|
|
②明确各类物资的保质期,每年汛前应对消耗、损坏、老化的防汛物资进 行清理和补充。
|
编制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方案
|
4.2 抢险队 伍
|
组建水利工程抢 险队伍。
|
①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具有资质的水利施工企业落实合作共建方式,明确水利工程抢险队伍。
|
指导完善事项并编汇佐证材料
|
②落实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等大型抢险机械,对水利工程实施应急 抢险任务。
|
4.3 专家库
|
建立防汛抢险专 家库。
|
以发文的方式建立防汛抢险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不少于 10 人。
|
统一悬挂标牌。
|
会商区主席位和值班区值班位置后应统一悬挂“× ×水利 ”(“× ×水务 ”) 标牌或背景板。
|
|
②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佛山、东莞配备水旱灾害防御协同指挥终端,确保正常使用。
|
③组织做好辖区内信息化系统及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
4.5 资金保 障
|
将标准化建设相
关经费列入同级 财政预算。
|
物资设备购置、储备和管理、抢险队伍培训及演练、专家库组建及专家管理、方案预案编制及修订、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运行维 护等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落实抢险队伍。
|
可承担水利工程抢险任务。
|
配备信息化设 备。
|
①配备通信与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水旱灾害防御协同指挥终端。
|
②有防洪任务的水库管理单位配备水文自动测报子系统、洪水预报及调度 子系统。
|
1. 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工程预算(元)
|
备注
|
技术要求
|
1
|
东源县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
|
一项
|
2481442.00元
|
该价格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
|
详见下表表2
|
表 2 经费测算表
序 号
|
项 目
|
人数 (人)
|
职称 要求
|
工日 (天)
|
任务 数量
|
说 明
|
一
|
专用业务费
|
|
|
|
|
|
1. 1
|
现场调研差旅费
|
|
|
|
|
现场调研按 3 次考虑,每次 3 天,参与调研人员按 3 人考虑含司机在内共 4 人
|
1. 1. 1
|
住宿费
|
4
|
/
|
3
|
3
|
参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财行[2014]67 号),按每人每天 420 元考虑,则 420 元/人/天*4 人*3 天*3 次=15120 元
|
1. 1.2
|
伙食补助费
|
4
|
/
|
3
|
3
|
参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财行[2014]67号),按每人每天100元考虑,则100元/人/天*4人*3天*3次=3600元
|
1. 1.3
|
交通费
|
3
|
/
|
9
|
1
|
每次 1 台车,3 次共 9 天,平均每天 1 台车费用(含油费、路桥费、汽车租赁费)按 1000 元考虑,则 1000 元/台/天*1 台*9 天=9000元
|
1.2
|
成果报告印制费
|
3
|
/
|
1
|
50
|
报告(送审稿、报批稿) 出版按 50 本计,根据市场价每本按 200 元计,则 200 元/本*50 本=10000 元
|
1.3
|
会议费
|
37
|
/
|
1
|
1
|
专家费参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特邀专 家 5 名,专家费 1000 元/人,计 5*1000=5000 元;会议费参照《省 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7]283 号) , 参会人员 37 人,, 三类会议 550 元/人,本次按照 500 元/人,小计:37*500= 18500 万元。合计:5000+18500=23500 元。
|
二
|
成果编制劳务费
|
|
|
|
|
根据省财政厅签报文件《关于水利基础性工作工日单价取费标准有关问题的签报》(粤财农签( 2011 ) 586 号),非基建的水利 基础工作按 900元/人.天计。 以下各项工作人工定额为:900 元/人.天。
|
2. 1
|
镇级交流培训
|
3
|
高工
|
2
|
1
|
开展镇级水旱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交流、指导
|
2.2
|
抽查评估镇未完成情 况
|
3
|
高工
|
5
|
1
|
抽查 1 个镇级,初步评估该镇水旱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完成情况
|
2.3
|
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指导制定《东源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规则》
|
8
|
高工
|
30
|
1
|
按要求编制并配合印发
|
2.4
|
提供咨询服务、指导 编制《东源县水工程 防洪抗旱调度管理办法》
|
6
|
高工
|
15
|
1
|
参照《广东省重要水工程防洪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协助、 指导制定东源县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管理办法,并配合印发。
|
2.5
|
提供咨询服务、指导 制定规章制度
|
3
|
高工
|
5
|
1
|
县级制定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
县级直属工程管理单位制定汛期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制度、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
|
2.6
|
设立中小河流警戒水位、堤防警戒水位、中小河流旱警水位、水库旱警水位
|
2
|
高工
|
3
|
25
|
中小河流警戒水位:船塘河、黄村水、康禾河堤防警戒水位:东源县城防护堤左、东源县城防护堤右等 13 宗中小河流旱警水位:黄村河、康禾河、久社河、船塘河、林石河水库旱警水位:赤竹径水库、大坑水库、 白礤水库
|
2.7
|
编制洪水风险图(淹没风险图、溃坝风险图)
|
8
|
高工
|
30
|
3
|
编制白礤水库、赤竹径水库、大坑水库洪水风险图
|
2.8
|
编制防御洪水方案
|
6
|
高工
|
20
|
2
|
编制康禾河东源县段( 白溪水库、散滩水库) 、灯塔河(白礤水 库)防御洪水方案
|
2.9
|
编制洪水调度方案
|
6
|
高工
|
20
|
2
|
编制康禾河东源县段( 白溪水库、散滩水库) 、灯塔河(白礤水 库)洪水调度方案
|
2.10
|
编制各河流超标洪水 防御预案
|
5
|
高工
|
20
|
5
|
编制黄村河、康禾河、久社河、船塘河、林石河超标洪水防御预案
|
2. 11
|
编制《东源县山洪灾 害防御预案》
|
5
|
高工
|
20
|
1
|
根据要求编制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
2. 12
|
编制《东源县抗旱预案》
|
6
|
高工
|
25
|
1
|
参照《抗旱预案编制导则》进行编制
|
2.13
|
编制汛期调度运用计 划
|
5
|
高工
|
10
|
14
|
共 14宗:3宗中型水库,8宗水闸,2宗拦河闸,8宗电站(其中已完成 3宗中型水库、4 宗电站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编制)
|
2. 14
|
编制各类水利工程的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
6
|
高工
|
15
|
4
|
3宗中型水库: 白礤水库、赤竹径水库、大坑水库1 宗县管堤防
|
2.15
|
编制东源县防汛抗旱 物资储备方案
|
5
|
高工
|
15
|
1
|
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编制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方案,明确各类物资储备总额、分类、分县、镇储备情况
|
2.16
|
县级佐证材料补充及 完善
|
2
|
高工
|
15
|
1
|
协助、指导并配合完成东源县级所有佐证材料补充及完善指导
|
2.17
|
相关工程管理单位佐 证材料完善指导
|
2
|
高工
|
10
|
1
|
协助、指导并配合完成直属工程管理单位所有佐证材料补充及完善指导
|
2.18
|
编制成果报告
|
3
|
高工
|
5
|
2
|
完成《东源县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自评估报告》《东源 县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标准化建设佐证材料》2 份报告的编制
|
2.19
|
协助、配合上报、整 改工作
|
3
|
高工
|
10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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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配合县级完成的标准化建设成果的上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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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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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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