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每年最高限价为340万元。投标人参与投标时仅须填报一年的价格,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2、工作内容:镇区包含:①天宝社区(北至高速引路红绿灯;西至育才路后郊关帝庙)、蕉芗社区全域、山美中路(及开发区),总面积约560000m2;②319国道五里沙至墨溪村(天宝段)两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至店面外1米、天宝龙四叉路周边);大寨村到高速路口的南北通道内道路清扫及两侧杂草修剪;总长度约8.9公里。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续签的合同价为中标价。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范围
(第1项)1、实施镇区清扫保洁、垃圾直运一体化方式运作;
(第2项)2、供应商负责开展垃圾直运工作,直运垃圾车从各村布置的垃圾桶内垃圾装车直运到瀚蓝(漳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桶的各类杂物由供应商清运并妥善处置;
(第3项)3、供应商负责对镇区的道路开展保洁清扫工作;
(第4项)4、供应商负责对镇区的垃圾箱按位摆放、按班清掏、定期清洗;每月对镇区菜市场清洗至少两次,对镇区道路清洗至少两次;对镇区范围内水沟每月清理至少一次;各点位垃圾桶每天上午下午各清运一次;重要节点期间根据相应需要增加清洗次数。
(二)保洁作业要求
(第5项)1、供应商负责对镇区的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包括①镇区内的所有道路、小巷以及公共广场、空地、明沟等。②所有道路及小巷的清扫保洁范围是指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或田埂、沟沿之间的全部地面。)进行清扫保洁,要求每天至少二次大扫,作业时间内不间断巡回保洁和店面、住宅垃圾上门收集,沿途果皮箱、垃圾箱的清理、清洗,以及辖区内土头、杂物、废弃物等的清理。
(第6项)2、清扫保洁时间安排
①每日两大清扫(晨扫和午扫各一次,晨扫7:30前完成、午扫14:30前完成)。
②清扫完成后进入滚动式道路保洁,保洁时段为7:30—18:00,保洁率达到100%。(夏时制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③在动态保洁时间内保洁责任道路、绿地(区域)垃圾废弃(包括纸屑、塑料、瓜果皮核、烟蒂等各类明显杂物);果皮箱、垃圾箱完好无损,按班清掏、及时清洗;无明显积水、积泥、主干道的两侧无成堆的生活垃圾。
④因突发情况导致的道路污染应及时清扫。重要活动期间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地段进行洒水车清洗。
⑤如遇上级政府重要活动时,应在指定的作业时间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清理完毕并保持清洁。
(第7项)3、清扫保洁方法
①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段内对所划分路段责任范围进行大清扫,清扫率应达100%,对日产垃圾及临时出现的堆积物(土头、泥沙、石头、砖块、树头、枯枝等杂物)及时清理干净。
②作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所划分责任范围进行不间段巡回保洁,保洁率应达100%,并将垃圾收集至各相应垃圾收集点(垃圾驿站)。
(第8项)4、机械作业要求
①保洁车辆做到外观干净整洁,车况良好;
②垃圾直运车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车辆外观整洁,每日冲洗一次。
③垃圾直运车辆在清运过程中,不存在垃圾溢出、抛、洒、滴、漏等现象;
④垃圾收集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
(第9项)5、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①道路路面干净见本色,做到“七无”即无成片成堆垃圾、无杂物、无砖块、无纸屑、无人畜粪便、无积水、无杂草。
②清扫保洁使用三轮保洁车,严禁不带保洁工具上路作业,严禁用竹篓或废旧垃圾箱收集垃圾。
③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严禁焚烧。
④垃圾直运车辆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⑤道路沿途不得摆放垃圾篓、竹篓等非密闭式容器作为收集垃圾的工具,若经发现,地段工人要及时收走。
⑥垃圾收集容器应保持整洁完好,垃圾桶垃圾每天清掏不少于2次。垃圾桶的清洗每天不少于1次。垃圾收集容器底部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保持内外干净,周围1.5米内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无污渍。垃圾收集容器排放定位整齐,并将垃圾收集容器的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对垃圾收集容器进行药物消毒(蚊蝇孳生季节一星期一次,其他季节一个月两次)。
(第10项)6、作业质量标准指应达到的国家、省、市及采购人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
(三)垃圾清运
(第11项)1、清运时间拟定一天2次清运,确保垃圾桶垃圾不外溢,清运时间安排如表:
范围 |
时段 |
时间 |
村庄 |
早 |
05:30—09:00 |
晚 |
14:00—17:00 |
|
镇区 |
早 |
04:30—07:30 |
中 |
13:00—15:00 |
(第12项)2、将辖区内分布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集直运至瀚蓝(漳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收集时段可以视垃圾量以及区终端处理接收时间进行调整。
(第13项)3、在清运工作开始前,应将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工作效率,保证清运高效且妥善的运行。
(第14项)4、清运车辆车身做到分类标识设置应规范、清晰。制定完整收运方案和合理收运路线。实行分类垃圾定点定时收运,通过车辆轨迹核查收运时间和路线。
(第15项)5、确保在密闭的环境下进行作业,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的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运输途中严禁出现滴洒漏现象。严禁分类收运车违法违规乱倒、偷倒垃圾。
(第16项)6、严格规范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对不分类或分类不到位的单位,拒绝收运,杜绝出现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现象。
(第17项)7、垃圾收集时,将在装载区域地面铺设垫布;收集完成后,立即对收运点遗留的垃圾和污水进行清理,并对垃圾桶、路面进行冲洗,做到车离地净、桶净。
(第18项)8、每天按时完成全部清运工作,确保日产日清。如遇到重要活动或节假日时应增加收集次数。
(四)人员、车辆及其他要求:
(第19项)人员和车辆最低配备表
一、人员 |
|
员工类别 |
人数(名) |
项目经理 |
1 |
大车驾驶员 |
4 |
小车驾驶员 |
3 |
快保员 |
5 |
装卸工 |
4 |
保洁员 |
20 |
小计 |
37 |
二、车辆 |
|
车辆名称 |
数量(辆) |
7吨垃圾压缩车 |
2 |
4吨垃圾压缩车 |
1 |
5吨洒水车 |
1 |
小型农用车 |
1 |
小型扫路车 |
1 |
电动三轮快保车 |
5 |
小型三轮喷水车 |
1 |
小计 |
12 |
三、垃圾桶 |
|
垃圾桶名称 |
数量(套) |
干湿分离垃圾桶660 |
350 |
小计 |
350 |
注:(第20项)1、本采购包配备的所有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第21项)2、供应商中标后所提供车辆应为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所要求的设备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数量,否则视为违约;
(第22项)4、服务过程中发现垃圾桶破损,要及时更换。
(第23项)5、因重大活动应急,中标人若在投标阶段在满足人员和车辆最低配备表基础上,根据“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商务项”评分点第5、6、7项要求有另外提供应急车辆用于加分的话,则驾驶员也须相应增加,签订合同时,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车辆须详细列明,作为合同附件。
(五)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直运考核标准
(第24项)1、道路清扫保洁考评细则
1.1考评办法
①考评制度:采购人分别对承包作业路段进行晨扫质量、动态保洁质量及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
②考评次数:对承包作业路段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考评的时间为每日的晨扫,上、下、中午及晚上等作业时段。
③考评内容:考评组根据国家标准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对承包作业各路段的晨扫及动态保洁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的作业面积应不少于承包面积的30%,同时检查该作业路段制度执行情况,并分别填写《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
④考评方法:考评时间跨度为每月1日至30日,由各考评组进行抽样检查和沿途检查相结合,比照评分标准,逐一打分。每月历次对晨扫、动态保洁打分的平均分及对制度执行情况得分的平均分为该承包作业标准的考评得分。考评得分作为扣分和扣款的主要依据。
⑤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日常巡查制度和台帐,并把考评结果及时公布。
1.2考评结果
① 每月的考评分数作为是否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主要标准。其中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考评分数在80分(含)以上至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连续三个月或一年以内累计四个月评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考评分数在80分以下的为差,连续两个月或一年以内累计三个月评为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②每月的考评分数作为量化扣款的依据。90分(含)以上的当月承包款全部拨款;80分(含)以上至90分以下的扣当月承包款5%;80分以下的扣当月承包款8%。镇里开展随机抽查,发现有打扫不干净的点位,一个点位一次扣款100元;有转运不及时的点位,一个点位一次扣200元。
③中标人应按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中标人未按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的,经采购人核实并督促整改仍未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的,采购人有权在下个月考核中扣款中标人当月承包服务费的30%;累计两个月未按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的,经采购人核实并督促整改仍未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的,扣款中标人当月承包服务费的50%;累计三个月未按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的,经采购人核实并督促整改仍未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的,扣款中标人当月承包服务费的100%且采购人有权自行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天宝镇清扫保洁评分考评标准。
(第25项)1、日常考核(30%)
①保洁人员上班时间为:早上7:00-12:00,下午14:00(夏令时14:30)-18:00 发现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1分;
②如遇成品油、污泥等化学品泄露事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沙土及碎石地沙漏情况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位,并及时处理,发现未及时处理每次扣2分;
③考评组对各承包路段考评时,成交人应派出人员并在15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参与考评,未及时处理每次扣2分;
④保洁及清扫人员出勤率不得少于85%(考核时将对现场人数进行清点)出勤率未达到时每少一人扣0.5分;
⑤清扫人员每天早上7:30之前完成大清扫,14:30之前完成大清扫,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扫的,每100米扣0.5分;
⑥清扫保洁人员作业时应该穿戴反光衣警示服(浅绿色)并做好警示标志,发现未按规定穿着的每人每次扣0.5分;
⑦对所提出的整改事项应该在限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整改时间以下发的整改通知单为准,有整改但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未整改的每次扣1分(每周将对所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进行统计)
(第26项)2、现场考核-清扫保洁工作质量考核(70%)
①道路(含人行道及公交站台)路面要做到“八无”既无成堆垃圾、无杂物、无砖块、无纸屑、无人畜粪便、无积水、无杂草。有明显积水(雨天除外)、积泥,扣0.2分/处;
②发现有垃圾、杂物、泥土、砖块、人畜粪便、杂草、纸屑等,扣0.5分/处;
③路沿石下沙土未清理干净,扣0.5分/100米;
④对于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应保持整洁完好,果皮箱内垃圾应及时清掏,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底部每天清理不少于1次,周围1.5米内无撒落垃圾,无污水溢流,并定期进行药物消毒果皮箱、垃圾收集容器污水溢流,扣0.2分/只;
⑤垃圾桶周围撒落垃圾未清理扣1分/大堆,0.5分/小堆;
⑥在责任范围内有绿地、绿化带的,应保持绿地、绿化带干净,无成片成堆垃圾、无杂物、无砖块、无纸屑,无纸盒及瓜果皮等“五无”标准 发现有成堆垃圾、杂物、砖块、纸屑、纸盒等,扣0.5分/处;
⑦保洁范围内道路(含人行道)私立小型广告牌、私挂横幅及环卫市政设施等乱涂乱写、乱张贴的应及时清除(未及时清除,发现1处扣0.5分),发现一处扣0.5分;
⑧清扫、保洁、清除的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严禁将沙土、树叶、垃圾扫入沟眼、下水道等市政管网、绿化带及道路外侧铲至绿化带上,且不得焚烧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垃圾杂物)日常巡查时发现一次,扣1分;
⑨道路沿途不得摆放垃圾篓,竹篓等非密闭容器,不得作为收集垃圾的工具,发现一处扣1分。
(第27项)3、其他奖惩加减分事由:奖惩加减分数不超过总分的10%(即-10~+10)100 得分合计 。
(七)天宝镇垃圾收集直运评分考评标准
(第28项)1、日常考核(30%)
①每天所有垃圾点必须于早上10:00前收集完成,下午16:30前收集完成并直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等作业,发现一处未及时清运的扣1分;
②如遇成品油、污泥等化学品泄露事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沙土及碎石地沙漏情况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位,并及时处理,发现未及时处理每次扣2分;
③考评组对各承包路段考评时,成交人应派出人员并在15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参与考评,未及时处理每次扣2分;
④道路两旁暴露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发现一处15分钟内无处理扣0.5分;
⑤路面生活垃圾等杂物在每500平方米范围内不得多于2件,发现1件扣0.5分;
⑥清扫保洁人员作业时应该穿戴反光衣警示服(浅绿色)并做好警示标志,发现未按规定穿着的每人每次扣0.5分;
⑦对所提出的整改事项应该在限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整改时间以下发的整改通知单为准,有整改但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未整改的每次扣1分(每周将对所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进行统计)
(第29项)2、现场考核-清扫保洁工作质量考核(70%)
①垃圾收集完毕后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倾倒,发现1处扣0.5分;
②道路沿途不得摆放垃圾篓、竹篓等非密闭式容器,不得作为收集垃圾的工具,发现1次扣1分;
③检查发现垃圾箱、桶满溢情况,发现1处扣0.5分;
④清运员应服从统一指挥调派,发现1处扣0.5分;
⑤垃圾清运必须用垃圾收集车进行收集,严禁不使用收集车上路作业;收集车辆未达到有效作业时长(300分钟/天)未用垃圾收集车,扣0.2分/辆;
⑥垃圾收集车作业时间不达标时,每少于60分钟扣1分。
(第30项)3、其他奖惩加减分事由:奖惩加减分数不超过总分的10%(即-10~+10) 100 得分合计。
(八)奖惩规定
(第31项)1、采购人每月将不定期对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作业人员脱岗离岗等不在岗情况的,每人每次扣款200元。
(第32项)2、采购人每周对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清运车进行检查,发现垃圾中转站内部未及时清理造成外观不整洁的,每次扣200元;发现垃圾清运车外观不整洁的,每辆每次扣款100元。
(第33项)3、每日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全部垃圾清运工作。如遇到重要活动、节假日、台风天等突发情况时应增加清运次数,可适当顺延时间。若发现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收集清运的,每次扣款500元。
(第34项)4、采购人日常巡查考核时发现中途随意停车、未封闭运输造成滴洒漏的,每次扣款500元。
(第35项)5、采购人日常巡查考核时发现中标人垃圾清运车未按规定线路行驶、未将垃圾运输到瀚蓝(漳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每次扣款1000元。
(第36项)6、采购人日常巡查考核时发现中标人将中转站设备及车辆另作他用的,每次扣发2000元。
(第37项)7、中标人应按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中标人未按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的,经采购人核实并督促整改仍未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的,采购人有权在下个月考核中扣款中标人当月承包服务费的30%;累计两个月未按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的,经采购人核实并督促整改仍未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的,扣款中标人当月承包服务费的50%;累计三个月未按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的,经采购人核实并督促整改仍未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的,扣款中标人当月承包服务费的100%且采购人有权自行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损失。
(第38项)8、采购人不定期召开环境卫生工作会议,项目经理或法人接到通知后必须准时参加,未能按时参加的每次扣款500元。
(第39项)9、采购人日常巡查考核时发现中标人清运或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发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如中标人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每次扣款500元。
(第40项)10、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及市民举报的,经核实是供应 商责任的每次扣款5000元。
(第41项)11、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镇、生态乡镇等重要活动的考评,因中标人原因影响考评检查,采购人有权扣款1000至5000元;因供应商原因受市、区环境卫生检查警告的,采购人有权扣款2000至10000元并限期整改;采购人因中标人原因影响考评,如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双倍的违约金扣款。
(第42项)12、在接到督查人员发现问题的通知后,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或未处理的,1年累计达12次以上的;督查人员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同一地点和问题,若情况属实的,累计达3次以上的;中标人及下属人员进行罢工,造成垃圾未能及时处理等情况的,中标人有以上不良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扣款5000元。
(第43项)13、镇区开展随机抽查,发现有打扫不干净的点位,一个点位一次扣款100元。
(第44项)14、每发现一项服务内容没完成或完成效果不好的,采购人有权当月扣款2000至10000元。
(第45项)15、每发现一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配合不好的,采购方有权当月扣款2000至10000元。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本项目采用先作业后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即中标人在次月向采购人提供上个月的考核结果及上个月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给采购人,采购人核对无误后中标人提供对应金额增值税发票(若中标人未提供考核结果及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的,视为未达到付款条件,采购人不予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说明: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交时间:合同签订时。退还方式:履约保证金在服务结束后1个月内,中标人提交退还申请后无息返还。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需确保保函有效期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效;于合同履行完成后1个月内,凭项目服务结束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
8 |
★ |
其他 |
1、本条款与第6点“合同支付方式”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2、合同支付方式:本项目采用先作业后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即中标人在次月向采购人提供上个月的考核结果及上个月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给采购人,采购人核对无误后中标人提供对应金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支付发票金额的100%。 注:中标人未提供考核结果及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的,视为未达到付款条件,采购人不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