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邵阳市中心医院2022年至2024年病历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标的数量(预估数量,单位:页) |
单价最高限价(元/页) |
标的总预算人民币(万元) |
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邵阳市中心医院2022年至2024年病历数字化服务项目 |
邵阳市中心医院2022年至2024年病历数字化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5000000 |
0.1 |
150 |
150 |
否 |
否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服务的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要求”中的具体技术要求。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此一览表的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5.费用结算以验收合格的病历数字化实际数量(页)为基础,按照中标页单价×实际数量=结算金额,本项目费用结算总金额不超过中标总价。
第二节、技术服务要求
1.将纸质病案建立数字化信息系统,解决病案存储空间不足及数字化病案在网上查询调阅问题。
▲2.完成医院2022年至2024年的历史病案数字化加工工作,然后通过专用软件实现调阅查询打印等功能。
▲3.病案数字化时所用的所有设备及耗材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4.操作简易,流程简洁,制作速度快。
5.服务要求:按国家及医院标准验收合格。
▲6.所有病案的数字化制作必须在院内指定地点进行,数字化制作完成以后,必须恢复原状,并按照医院指定地点打包、编码、堆放等。如在制作时丢失或损坏病案,中标供应商按相关规定处理和赔偿。
★7.病案内容涉及病人隐私,中标供应商不得用任何手段和理由将数据传播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8.病案管理软件要能实现对病案放大、缩小、旋转,首页信息数据应完整,ICD编码准确,可按住院号、病案号、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条件进行查找。
9.具备管理查阅者的功能(查看病案者需病案室授权)。
▲10.在系统要能随时查阅病人以前病案,要免费对接医院此前病案数字化数据,实现在同一平台展示,兼容医院之前病案数字化数据库,实现同平台数据调阅。
11.病案管理软件系统保证每天24小时安全运行,并有冗余备份。
12.随着医院的业务在不断发展,系统能改进、扩充、维护。
13.系统数据采集数据双备份,与原有纸质病案内容完全相同。
14.符合相关病案数字化的相关行业标准。
15.倾斜角度:数字化影像要求端正清晰,倾斜的影像数量控制在5%以内,且倾斜角度不大于1度。
16.系统提供多种检索功能。查询后可浏览数字化病案,可自由调整浏览位置。
17.系统提供多种打印方式:快速打印、集中打印、申请查询、打印申请单、打印参数设置打印明细等;可设置打印套餐。
18.系统安全权限管理提供用户组管理、用户组权限、科室管理、病案权限配置、访问权限控制、水印自由设置等功能;
19.系统所有病案借阅审批均通过在线实现,审批时可设置借阅内容和时限,且系统管理端会定时提醒审批请求。
20.采用条码定位管理,追踪病案流转过程,能直接准确定位到病案存储位置。
21.系统提供完整的系统操作日志和打印日志。
22.系统支持数字化病案纸质病案数据结构化处理功能。
第三节、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1年,中标人须在合同生效后1年内完成采购人2022年至2024年病历数字化。
★2.服务地点:邵阳市中心医院(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街道宝庆中路360号)
★3.付款方式及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分三次付款,中标人每完成一年度病历数字化,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支付凭证,1个月内支付该年度费用,依次类推,共支付三期。费用结算以验收合格的病历数字化实际数量(页)为基础,按照中标页单价×实际数量=结算金额,本项目费用结算总金额不超过中标总价。
4.维保服务期:提供≥60个月软件系统免费维保期,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售后服务要求
(1)维保期内,本合同项目所有技术和服务发生任何非人为故障,由供应商负责系统恢复。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即时,到达现场的时间为4小时,小型故障恢复时间为6个小时,严重故障恢复时间为24小时内,并及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2)维保期内,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即时进行电话、邮件及远程网络支持,并在4小时内到场服务。
(3)维保期内,供应商需提供定期回访服务,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优化建议应提供免费小版本升级服务。
(4)所有的服务方式需供应商上门保修的,由供应商派员到系统使用现场进行故障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6.报价说明
(1)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伴随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
(3)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