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及时掌握全县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现势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要求,做好我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无极县响应要求拟开展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总体目标
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提取地理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国掌握2024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三、工作内容
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有关专项监测、自然资源管理成果以及提取全县相关变化图斑,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全县2024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和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经省、部核查通过后更新全县国土调查数据库。
四、作业依据
1.政策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要求;
(2)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2.技术依据
(1)《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
(2)《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3)《土地利用数据库建库标准》(TD/T 1016-2007);
(4)《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5)《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 1019-2009);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2003);
(8)《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
(10)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图式、图例色标;
五、工作流程级方法
1.接收2024年度遥感数据
收集全覆盖遥感监测正射影像及全遥感监测图斑成果。重点地类监测图斑包含三类:一是疑似耕地流入图斑;二是疑似耕地流出图斑;三是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
2.收集用地管理信息
部组织整理在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备案的年度农转用建设用地项目图斑、补充耕地项目图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图斑、临时用地图斑等各类管理信息,及时下发各地辅助开展变更调查。各地根据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各类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报备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截至2025年1月15日)。
3.制作工作底图
以下发的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监测成果为基础,叠加以下图斑或矢量数据,制作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底图。
(1)用地管理信息:建设用地审批信息、设施农用地备案信息、增减挂钩(含拆旧区和建新区)以及土地卫片执法图斑等;
(2)各科室验收项目自提图斑;
(3)自主发现的其它变化图斑。
4.开展外业实地调查举证
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按照相关规程和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的图斑实地调查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废弃、耕地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调绘;依据图斑调查成果,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土地整治等自然资源管理成果,更新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中的城镇村范围、推(堆)土区、光伏板区、工厂化种植、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形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相关单独图层。
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的举证技术要求开展工作,应使用具有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国土调查云”举证平台(“2024年河北骨头变更调查举证”模块),对需举证的图斑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的举证照片并上传,对于照片不能真实反映现状全貌的,可拍摄上传不超过10秒的视频。
5.建库上报
根据省厅数据库提交要求,按照数据库建设标准,建立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变更增量包,按时上报。
6.市级、省级内业检查
市级组织监理单位、省厅组织技术单位对县级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县级补充完善,确保成果质量。对市级、省级检查反馈的问题图斑,进行及时整改、对接,对问题图斑无异议的,及时上报整改成果;对问题图斑有异议的,及时梳理后与市级、省级对接,对接完成后上报整改成果。
7.开展国家级外业抽查核实
部将对国家级内业核查仍有疑问的图斑,组织开展“互联网十”在线核查和外业实地抽查核实。同时,还将抽取一定数量已通过国家级内业核查的图斑,进一步开展复核。对外业核实、复核发现的问题图斑,将反馈地方整改。
8.更新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
部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年度更新数据包质量检查和国家级数据库更新,将质检合格的县级增量数据入库,最终形成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
9.变更调查国家级汇总与数据共享
基于年度变更调查成果,部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国家级汇总与专题套合分析,形成各类统计口径的国家级汇总分析数据;开展变更调查数据产品加工与共享服务工作,向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提供国土调查数据成果。
10.主要成果
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成果包括: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图斑举证数据包(DB格式)、《举证信息表》(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以及各类佐证材料、文字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