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摸清通辽市本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更好的服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421号)要求,开展通辽市本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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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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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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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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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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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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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自治区验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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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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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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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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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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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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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完成基准时点的基础清查工作,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项目汇交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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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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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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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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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通辽市本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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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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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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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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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背景
为摸清通辽市本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更好的服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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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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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任务
1. 组织旗县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协调机制。
2. 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时点,开展市本级管理(中心城区)的全民所有土地、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矿产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实施年度变动更新,在基准时点资产清查成果的基础上,统一将成果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将资产清查和年度变动更新成果下发至旗县。
3. 开展市级管理(中心城区)的国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矿产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清查。
4. 配合采集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和更新所需资料,协助开展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工作。
5. 对旗县级报送的资产清查成果进行预检,汇总本级及所辖旗县的资产清查成果,建立盟市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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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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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成果
1 基准时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基础表和数据集;
2 更新时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基础表和数据集;
3 基准时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全市汇总基础表和数据集;
4 更新时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全市汇总基础表和数据集;
5 基础资料汇编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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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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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要求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质检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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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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