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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养护前期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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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3270001611005 发布时间:2025-03-27 文档页数:90页 所需下载券:10
公路建设养护前期费项目

项目需求书

第1、2包:

(一)本项目标的名称:

第1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前期方案研究;

第2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前期方案研究;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作为综合立体交通网的主骨架,承担着重要的战略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公路养护需求呈现快速的增长趋势。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的总要求,全面推进公路养护管理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依据《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工程应当遵循科学决策、管理规范、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原则,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养护需求分析、养护技术方案确定、养护工程项目入库等工作流程开展前期工作。本项目拟委托咨询单位开展养护工程项目技术方案咨询工作。

本项目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前期方案研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对公路养护需求进行现场调查,确定养护工程起终点及养护范围,形成养护工程项目,滚动调整天津市普通国省级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库,调查内容包括路面、桥涵、绿化、附属设施等;二是根据年度养护工程预算资金规模,对调整后的项目库中排序靠前的养护工程开展方案咨询,方案咨询涉及公路里程不少于280公里。

第1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前期方案研究

对公路养护需求内容进行现场调查,确定养护工程起终点及养护范围,形成养护工程项目;汇总第2包养护工程项目,对天津市普通国省级公路养护工程三年项目库滚动调整;根据年度养护工程预算资金规模,对项目库中排序靠前的养护项目开展前期方案咨询。前期方案咨询涉及公路里程不少于150公里。

第2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前期方案研究

对第1包以外(仅限第1包和第2包工作内容)的公路养护需求进行现场调查,确定养护工程起终点及养护范围,形成养护工程项目;配合第1包对三年项目库滚动调整;根据年度养护工程预算资金规模,对项目库中第1包之外的排序靠前的养护项目开展前期方案咨询。前期方案咨询涉及公路里程不少于130公里。

第1包和第2包公路养护需求根据路桥等相关检测及调查评价结果确定。

2、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1)本项目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天津市关于此方面的文件、规定。

2)在咨询过程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之外的技术标准、参数或指标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3)在咨询过程中,若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技术服务单位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咨询服务。

4)养护工程项目库及咨询方案内容及深度应能满足行业要求,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2)具体要求

1)养护工程项目库应按照交通部、天津市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根据养护工程科学决策流程,结合相关规划、调查与评价等,动态调整养护工程项目库。

2)方案咨询应明确推荐方案,方案中需拟定可行的交通组织方案,提供文字说明及图表资料,编制方案设计估算。

3)方案设计要因地制宜,加强现场调查,针对实际状况开展方案研究。

4)方案应充分调查与收集原路的基础资料,基础数据应真实、全面,按需求调查;各项方案论证数据应满足相关要求,并能真实、准确反映现状情况;养护对策选择时应合理预测公路设施状况的发展变化等。

5)方案咨询成果应因地制宜,加强“四新技术”成果的应用。

6)咨询单位应提高方案设计质量,若出现重大失误或偏差,则按照合同额的5%扣减服务费。

3、成果提交(建议格式,内容可根据养护项目实际情况具体调整)

(1)格式

1)文件幅面尺寸应采用210mm×297mm。文本应装订成册,以便于使用和保管。

2)文件应包括扉页、各级负责人及咨询人员应签署,标明文件出版年月。文件每册应有目录。文件中的图表均应由相应资格的设计、复核、审核人员签署。

(2)其他要求

1)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和内容,提交方案设计文件纸字版和电子版。

2)按照采购人要求接受文件的审查并配合做好后续工作中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3)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与公路养护工程相关的研究项目。

4)按照采购要求完成项目后续咨询服务工作。

4、服务周期

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服务周期不限于咨询报告周期。

第3包:

(一)本项目标的名称:

第3包: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为加强公路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拟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路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管理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对部门预算项目和转移支付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设定咨询及审核、绩效自评咨询、绩效跟踪监控咨询、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咨询等绩效管理咨询工作,提升公路中心绩效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项目内容

(1)绩效目标设定咨询及审核工作

根据财政部门、交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完成部门预算项目以及所有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不少于80项)的绩效目标设定咨询及审核工作。

(2)绩效自评、绩效监控咨询工作

针对财政、交通主管部门对转移支付项目、部门预算项目开展的绩效自评、监控等工作进行复核,协助公路中心完成年度绩效自评、监控等工作,协助完成自评报告(表)、监控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在自评、监控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将结果反馈各部门,并跟踪整改结果,年度工作完成后形成年度工作总结。通过上述咨询工作,提升中心各部门绩效目标设定的规范性、明确性、可量化性、可考核性,加强各部门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咨询工作

针对财政、交通等主管部门对公路中心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协助、咨询工作;在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将结果反馈各部门,并跟踪整改结果,年度工作完成后形成年度工作总结。通过上述咨询工作,加强各部门绩效工作管理及流程的规范性、科学性、完整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4)业主单位交办的与此工作相关的其它服务事项。

3、工作实施要求

(1)绩效目标设定咨询及审核工作

对各部门上报的2026年度绩效目标从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等方面开展工作,严把绩效目标审核关。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做到反馈意见有时限、调整目标有沟通、确认目标有记录。

(2)绩效自评、绩效监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咨询工作

对年度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工作要做到专人负责,专业、规范、准时,要深度理解及掌握绩效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同时结合公路行业实际工作特点,复核及调整完善后的文件应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工作完成后应归纳梳理总结问题及难点,及时反馈各部门,形成报告及年度总结,加强各部门在绩效考核工作上的专业性及规范性,提升公路中心绩效管理水平,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文件的保密性。

4、工作预期目标

通过开展实施上述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智力资源和研究能力,以及在独立性、专业性方面的独特优势,提升公路中心各级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理顺并规范绩效管理工作,引导带动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提升公路中心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5、工作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服务周期不限于咨询周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4包:

(一)本项目标的名称:

第4包:天津市公路治超数据监测评价;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需求

1、项目背景: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部省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9〕1851号)“组建管理团队,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实现全国治超一盘棋,提升规范执法、精确查处、精准服务的能力,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尤其在治超全方位服务中要求:“强化实时性、高质量、自动化、成体系数据采集,汇聚治超相关数据资源”。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298号)要求:“建立健全省级治超工作数据监测评价机制,对市(县)级治超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数据监测评价每半年开展1次,结果报部备案。建立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等方式,对本地区治超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展常态化数据分析挖掘,构建“智慧治超”治理体系,大幅提升治超现代化水平”。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以治超数据分析挖掘全面监测全市治超设施运行状态。

2、服务内容:

以治超数据分析挖掘为基础,通过对天津市治超设施运行情况、超限超载车辆通行情况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主要服务内容和要求如下:

(1)报告内容

1)天津市公路治超数据监测报告。基于全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检测数据,以站、区为单位对普通公路治超态势进行分析,包括站点检测数据、超限数据、超限车辆分布以及多维度排名;以站、运营公司为单位对高速公路治超态势进行分析,包括高速检测数据、劝返车辆数据、超限率以及多维度排名;针对双百车辆,进行独立时空分析。完成月报12篇、季报4篇、年报1篇。

2)天津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监测日报表。基于全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检测数据,以站、区为单位对普通公路治超态势进行分析,包括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数据情况、不停车检测点联网情况和检测数据情况等,实施工作日每日监督巡查,完成日报250篇。

(2)报告要求

报告基础信息涵盖全市在运行所有超限检测站、动态监测设施、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出口。所有检测数据以现场检测数据为准。

报告成果质检。包括数据检查、数据核查。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7〕173号)等文件要求和现场治超设施检测设备性能,针对检测数据逐条检查规范性、准确性,避免因数据标准不统一,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报告成果编制。参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反馈2022年下半年全国治超工作数据监测情况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3〕306号)等文件要求,形成符合实际治超监管和工作考核要求的报告。

3、服务要求:

(1)进度要求

进度要求必须符合公路中心相关工作要求,按时提交相应成果,保证治超数据监测工作顺利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制定科学完善的进度计划,明确控制时间节点。

(2)质量要求

对于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基础数据及成果体现完全符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17〕173号)等文件要求。

4、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服务周期不限于咨询周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5包:

(一)本项目标的名称:

第5包:天津市2024年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评估;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需求

1、项目背景

2023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试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加强本地区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有关指标的监测分析,完成年度评估工作。近年来,天津市印发的《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天津市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天津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均提出要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的年度评估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及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年度评估工作,保证年度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促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特开展天津市2024年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评估项目。

2、工作内容

评估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交通运输领域能耗及碳排放年度核算、绿色低碳发展重点指标年度评估、绿色低碳发展重要任务年度评估。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通过能耗及碳排放的年度核算摸清发展趋势,并进行对比分析,挖掘增长点,为评估提供基础。

(2)对照《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年度评估工作办法(试行)》,对天津市2021-2024年绿色低碳发展涉及的20项指标进行逐一分析评估。

(3)针对已印发的各项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方案中涉及的重要任务进行逐一评估,综合现状摸排、指标评估、任务评估情况,挖掘发展问题,为下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提供基础,保障我市交通运输领域顺利完成绿色低碳转型。

3、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形成《天津市2024年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评估》;

(2)投标人须配合采购单位完成相关评估文件报交通运输部及本市相关部门等工作;

(3)投标人须提交咨询成果文本4份及电子版。

4、服务周期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及工作目标

2025年4月—2025年6月

搜集整理资料,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座谈

2025年6月—2025年7月

进行交通运输领域能耗和碳排放核算

2025年8月—2025年10月

完成评估报告初稿撰写,与相关单位沟通,修改完善工作成果

2025年11月

提交最终成果,支持形成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年度评估报告。

第6包:

(一)本项目标的名称:

第6包:滨唐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需求

1、项目背景

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升天津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功能,改善东北-华东过境通道交通拥挤的现状,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与河北省交通厅共同谋划了第三条连接东北-华东地区的纵向通道。其中,滨唐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为该通道重要组成部分,起点顺接现状秦滨高速,终点衔接规划的河北秦唐高速二期,为积极落实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以指导下一步实施工作,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组织开展《滨唐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编制工作。

(1)工作目的和原则

本次工作的目的是对滨唐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的可行性进行研究,为了对本项目实施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充分调查、听取规划部门与沿线地方政府意见及现场踏勘等工作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交通量预测、工程方案研究及经济评价,对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实施可能性进行了综合性研究,最终提出经济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推荐方案,最终形成《滨唐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2)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滨唐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配合采购方安排的其他事宜等。

2、 技术需求

在充分调查、听取规划部门与沿线地方政府意见及现场踏勘等工作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交通量预测、工程方案研究及经济评价,对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实施可能性进行了综合性研究,最终提出经济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推荐方案,最终形成《滨唐高速公路天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3、服务方式

通过研究分析形成报告,并提供4套纸质文件。

4、服务周期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及工作目标

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15日

拟定工作计划、搜集整理资料、交通量调查分析

2025年5月15日—2025年8月15日

初步拟定路线走向及关键节点方案

2025年8月15日—2025年9月15日

与沿线各产权单位沟通,修改完善设计方案

2025年9月15日—2025年10月31日

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30日

开展专家评审,提交最终成果

5、政策规定依据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

《公路立体交叉设计细则》(JTG/T D21-2014)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

国家有关政策和交通运输部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

6、验收标准

项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或验收。

第7包:

(一)本项目标的名称:

第7包:国道G228、G205等重点路线、重点点位优化分析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需求

1、项目背景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作为综合立体交通网的主骨架,在综合立体交通网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对交通强国建设提出顶层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针对新时期国家公路发展作出中长期专项规划。天津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打造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全国前列的高质量公路交通体系。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普通国省道网络,全面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强国建设、双碳等国家战略实施,支撑天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和“一基地三区”建设,推动公路网规划落地实施,解决当前公路网规划的工程可实施性不强、落地难等问题,特开展国道G228、G205等重点货运路线优化分析项目,主要聚焦国道G228、G205等重点货运路线,对现行路网规划中难以推进落地实施的路段进行重点分析,提出路线优化方案。

2、项目服务要求

(1)成果的内容深度应达到采购方的要求,采购方提出的合理建议,供应方应予以采纳;保证线路优化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

(2)做好项目的服务和技术保障工作;同时确保项目的合规性。

(3)项目完成后相应的资料和成果要做好保密或者销毁,不得外传。确保资料和数据保密。

3、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现状梳理及问题分析、路线优化方案拟定、近远期实施策略等三部分内容。首先通过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摸清存在问题;其次结合三区三线、现状用地条件等,优化路线方案;最后结合项目实施必要性及紧迫性,提出近远期实施策略。

4、成果要求

(1)投标人须形成《国道G228、G205等重点路线、重点点位优化分析》成果文件;

(2)投标人须配合采购单位完成相关成果的评审工作;

(3)投标人须提交成果文件4份及电子版。

5、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服务周期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周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及工作目

2025年3月

开展资料搜集整理、相关部门调研座谈工作。

2025年4月

开展现状问题梳理及现场调研踏勘工作

2025年5月-2025年10月

完成路线优化方案阶段成果,并与相关单位沟通,修改完善工作成果

2025年11月

提交最终成果,并完成专家评审相关工作

6、工作依据

(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规划内容契合实际并与规划管理紧密结合。

(3)该项工作应在国家公路网规划、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项上位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及天津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8包:

(一)本项目标的名称:

第8包:天津市公路养护支出价值核算标准编制;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需求

1、项目背景

公路作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其设施的良好状态对于保障交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在公路设施养护过程中,涉及众多费用支出,如养护工程费用、日常养护费用以及养护设备采购费用等。准确、规范地对这些支出进行入账处理,不仅关系到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是加强公路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公路养护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2023年4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公共基础设施养护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财审〔2023〕15号),要求一是修复养护工程支出,以及专项、应急养护工程项目中实施内容与修复养护工程相同的支出,计入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成本,减少原设施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金额;二是预防养护工程项目支出,以及专项、应急养护工程项目中实施内容与预防养护工程相同的项目支出,应直接计入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成本。为保证公路公共基础设施后续支出会计核算完整准确,开展本项目,作为市级确定普通国省级公路养护支出入账的实施路径。

2、工作内容

研究天津市普通公路养护支出价值核算的实施路径及相关技术问题,开展外省市和各区县调研,梳理2023年、2024年国省道养护工程价值核算结果;明确优化养护预算分配的建议和改进资产管理流程的建议。

3、服务要求

(1)从事养护工程价值核算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2)投标人应安排组织专人对天津市公路设施养护支出入账方式进行持续性的研究,按要求起草并编制完成天津市公路养护支出价值核算标准编制报告。主要分析框架内容应该包括并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路价值增加部分核定。根据修复、预防、专项、应急养护工程的竣工决算实际完成投资,计入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成本,作为公路资产价值增加的部分。

2)公路价值减少部分核定。针对修复养护,以及专项、应急养护中与修复养护工程相同的支出,养护公路价值减少部分,即养护工程中被替换设施的账面价值。

3)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统一的公路设施养护支出入账标准和流程,确保各类养护支出准确入账。

4)实现公路设施养护支出数据的有效管理和分析,为公路养护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支持

(3)投标人应在完成工作后,对于咨询工作过程中收集的行业资料要严格保密。

4、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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