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根据《吕梁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及档案电子化工作的通知》吕民函〔2024〕24号、《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要求〔MZ/T117-2018〕》、《婚姻登记档案信息补录规范〔MZ/T113-2018〕》、《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汾阳市民政局决定对汾阳市婚姻登记档案进行电子化工作。
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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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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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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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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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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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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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档案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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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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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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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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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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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档案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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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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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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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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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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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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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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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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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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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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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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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4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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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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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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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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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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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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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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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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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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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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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导入系统挂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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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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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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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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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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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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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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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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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付款条件:项目交付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费用。
售后服务:提供一年免费维护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汾阳市民政局婚烟登记处。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履约保证金:无
三、技术要求
档案扫描: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要求(MZ/T117-2018)》、《婚姻登记档案信息补录规范(MZ/T113-2018)》、《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等规范要求,对采购内容中婚姻档案电子化工作主要包括:扫描前处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等。婚姻登记电子文件应以版式文件格式归档,为JPG格式和PDF格式两种,分别归档。一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材料的电子文件应存储于同一个JPG和PDF文件内;彩色扫描方式,单张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在同一个PDF文件内,单页文件存储容量不超过2M,单个版式文件总存储容量不大于总页数×2M。归档材料的图像在版式文件中的排列顺序应符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1)扫描前处理
编写页号,对未编页号或页号编制不规范的案卷重新编号,编页符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18—2015)》、《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档案装订物拆除,逐卷拆除档案中的原金属装订物(如:金属夹条、回形针、订书订、大头针等)及一般线装物(如:后期装订线等)。
(2)档案扫描
扫描方式,采用扫描仪按档案编定的次序逐卷逐页扫描,并按档号排列原则逐层以单页形式保存;扫描质量要求,依据《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扫描;扫描模式,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标准为300dpi;图像格式,图像文件采用JPEG、PDF格式保存。
(3)图像处理
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图像优化处理,使图像清晰、完整。
(4)数据挂接
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实现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
(4)档案著录,依据DA/T 18—2022《档案著录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