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 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按照实际租用线路数量计算,按月确认,分进度支付,自合同签订后第三个月开始,第一笔支付合同金额的25%,第5个月支付第二笔费用,支付合同金额的25%,第7个月支付第三笔费用,支付至不超过合同的75%,合同结束后,经合肥市公安局内控部门对合同履约情况复核完毕后,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按照规定予以支付剩余款项。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网络数字电路2942条,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详见分类清单);政务应急指挥调度数字专网数字电路136条(具体时间详见分类清单),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电话数字中继:语音中继链路2条(双运营商),包含号码36个,服务周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其他服务需求:短信通知服务、VPN专线1条、16G物联网卡10张,服务周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0G物联网卡70张,服务周期为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网络链路租赁(2025) 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 |
二、项目概况
1.智能交通三期建设租赁链路及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网络链路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简称交警视频专网),交警视频专网作为合肥交警信息资源的传输载体,承载着数据、语音、视频及智能交通三期建设的电话呼叫系统、拖车与报废车辆管理、移动车载执法设备等各种应用,在交通指挥调度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合肥市智能交通应用的不断普及和深化,视频专网的建设需求大幅增加,对现有网络的传输性能及可靠性要求日益提高。为满足公安交警智能网基础设施运行及维护保障需求,项目计划对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网络链路开展租赁工作,实现交警视频专网基础设施运行及维护保障需求。预计租赁链路2945条(含数字电路2942条、VPN专线1条、双运营商语音数字中继2条、详细内容见链路需求部分),链路建设范围包含合肥地区(含高速)及智能交通三期建设的拖车与报废车辆管理的短信服务、移动车载执法设备物联网卡服务。
2.政务应急指挥调度数字专网数字链路
本项目是通过建设一个安全可靠、高效稳定的政务应急指挥调度数字专网,以满足合肥市政务应急指挥调度需求。本项目主要租赁合肥市政务应急指挥调度数字通信专网的联网数字电路租赁双运营商共136条,其中基站端E1电路52条,基站端数字电路72条,汇聚数字电路12条。
以上1和2合计预计租赁链路3081条(详细内容见链路需求部分),链路建设范围包含合肥地区(含高速)。短信通知服务10000条/月、16G物联网卡10张、60G物联网卡70张。
三、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网络链路
3.1项目概况
前端设备在道路口交换机汇聚后通过运营商链路接入大队机房汇聚设备(交换机接入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数字电路2942条)。数据链路能够与现有交警网管系统进行对接,能实时监控网络设备告警,可管理前端链路业务。
用途 |
起点 |
终点 |
带宽要求 |
数量 |
视频专网 |
路口 |
各大队 |
不低于100M |
2942条 |
3.2 总体需求
要求光纤接入并符合ITU-T的G.625标准;信号衰减、干扰等符合国际和行业标准;线路要求直接连接到采购人视频环网核心节点;并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接入。
3.3 链路需求
中标人拟选用的网络链路参数指标应满足如下要求:
1)接入要求:要求光纤接入并符合ITU-T的G.625标准;信号衰减、干扰等符合国际和行业标准;线路要求直接连接到采购人视频环网核心节点;并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接入。
2)链路质量:数据链路端到端网络时延≤20ms。汇聚节点采用环网链路冗,余建设,链路可用率≥99.9%,误码率≤10e-6,网络倒换时间≤50ms。
3)无线接入质量:下行速率≥100Mbps,上行速率≥50Mbps,双向平均时延≤50ms。
4)电路业务保证用户业务的安全性,网络实行7*24小时监控。
3.4 链路开通
本项目的数字电路起点和终点均在合肥市辖区(含四县一市)范围内。中标人的报价含数字电路本身及开通数字电路所需的设备,由于未实地踏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通链路,无法按照要求开通链路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链路开通时中标人负责提供用户端接入设备,设备提供RJ45接口,链路开通时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对具体链路设备、尾纤等做好标签标识。
3.5 链路调整
采购人当前情况仅作为中标人报价测算依据,采购人可根据业务实际调整租用链路,包括但不限于链路数量、类型、地址、责任单位等,中标人须无条件完成链路开通并做好运维保障工作,调整链路费用按招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
3.6 考核要求
链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后的 4 个小时内须消除故障,恢复通信。每月每条链路中断时长超过3天的,本月该条链路费用减半支付,超过7天的采购人不支付该条链路当月的链路租赁费用。
3.7 其他要求
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按月提供有关数字电路通断情况报告。
四、政务应急指挥调度数字专网数字电路
4.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通过建设一个安全可靠、高效稳定的政务应急指挥调度数字专网,以满足合肥市政务应急指挥调度需求。本项目主要租赁合肥市政务应急指挥调度数字通信专网的联网数字电路租赁双运营商共136条,其中基站端E1电路52条,基站端数字电路72条,汇聚数字电路12条。
用途 |
起点 |
终点 |
带宽要求 |
数量 |
视频专网 |
基站 |
各大队 |
(双运营商)不低于2M |
136条 |
4.2 总体需求
政务应急指挥调度数字专网组网络性能要求如下:
(1)基站端数字电路:中标人负责提供电路两端光电转换设备,电路两端
为以太网 RJ45 端口,电路带宽不低于2兆。
(2)基站端E1数字电路:供应商负责提供电路两端光电转换设备,电路两端为 E1 端口,电路带宽不低于2兆。
(3)汇聚数字电路:中标人负责提供电路两端光电转换设备,电路两端为
以太网 RJ45 端口,电路带宽不低于2兆。
4.3 链路需求
中标人拟选用的网络链路参数指标应满足如下要求:
1)接入要求:要求光纤接入并符合ITU-T的G.625标准;信号衰减、干扰等符合国际和行业标准;线路要求直接连接到采购人视频环网核心节点;并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接入。
2)链路质量:数据链路端到端网络时延≤20ms。汇聚节点采用环网链路冗,余建设,链路可用率≥99.9%,误码率≤10e-6,网络倒换时间≤50ms。
3)电路业务保证用户业务的安全性,网络实行7*24小时监控。
4.4 链路开通
本项目的数字电路起点和终点均在合肥市辖区(含四县一市)范围内。投标人在开标前可前往合肥市公安局现场考察掌握合肥市政务应急指挥调度数字通信专网链路现状及需求,采购人全程配合,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投标人的报价含数字电路本身及开通数字电路所需的设备,由于未实地踏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通链路,无法按照要求开通链路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链路开通时中标人负责提供用户端接入设备,设备提供RJ45接口,链路开通时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对具体链路设备、尾纤等做好标签标识。
4.5 链路调整
采购人当前政务应急指挥调度数字专网链路情况仅作为中标人报价测算依据,采购人可根据业务实际调整租用链路,包括但不限于链路数量、类型、地址、责任单位等,中标人须无条件完成链路开通并做好运维保障工作,调整链路费用按中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
4.6 考核要求
链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后的4个小时内须消除故障,恢复通信。每月每条链路中断时长超过3天的,本月该条链路费用减半支付,超过7天的采购人不支付该条链路当月的链路租赁费用。
4.7 其他要求
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按月提供有关数字电路通断情况报告。
五、电话数字中继
指挥中心电话呼叫系统根据交通指挥中心业务需要,提供电话呼叫通讯网络及中继设备,实现支队指挥中心与市区10个交警大队和高速7个交警大队分控中心的电话通信统一管理,指挥中心和每个大队需要双运营商各一个电话号码,共计需要双运营商各18个电话号码,为保证系统对外服务的连续性,中标人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原号码不变。
用途 |
服务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电话呼叫系统 |
号码服务 |
电话通讯号码(双运营商) |
个 |
36 |
中继设备 |
电话中继链路(双运营商) |
条 |
2 |
六、其他服务需求
(1)租赁短信通知服务一年用于拖车与报废车辆管理系统,根据现况计算平均每月10000条短信通知。
(2)租赁市区物联网卡10张用于市区十个大队移动执法终端车载执法设备视频及图片等数据回传,每月所需流量16G,配套物联网VPN专线1条。
(3)租赁物联网卡70张,用于高速分控中心项目车载视频传输设备,每月所需流量60G。
用途 |
服务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拖车与报废车辆管理系统 |
短信通知服务 |
根据现况计算平均每月10000条短信 |
项 |
1 |
市区车载设备 |
物联网卡服务 |
16G/月 |
张 |
10 |
高速车载设备 |
物联网卡服务 |
60G/月 |
个 |
70 |
物联网 |
物联网VPN专线 |
不低于100M |
条 |
1 |
七、维护服务
中标人应提出完善的维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服务能力、网络安全和维保服务记录等内容,其中维保服务记录应编制详细的记录表格,明确应由采购人负责人员签字确认。中标人应组建专门的运维保障团队,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认证。运维保障人员开展运维工作产生的交通、食宿等后勤保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1.运行监控
中标人实现对全网传输及数通设备、对所提供各类传输链路及配套设备的7*24小时实时监测,监控内容包括:设备接口流量、接口错误包等性能指标, 设备负载、内存使用量、并发会话数、链路运行状态等参数。各项监控项和告警指标均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灵活配置。
2.预警告警
中标人实现对全网传输及数通设备、对所提供各类链路及配套设备潜在故障或异常信息的提前发现和预警,网络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告警并迅速定位故障设备或链路,并明确故障发生原因。
3.驻场服务
中标人提供两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服务,其中一名驻场人员需具备网络运维经验以及相应资质证书,主要负责网络系统的日常巡检、异常分析,故障发现与处理,工作时间与采购人工作时间一致。
(一)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须留存维保记录,并提交采购人,由采购人签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维保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出入记录、服务开始时间、服务结束时间、服务人员姓名、服务人数、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结果等。
4.软件维护
根据采购人业务需求,定期对网络系统各类设备软件进行分析评估和升级更新,对发现存在设计缺陷和漏洞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5.故障响应与维修
中标人设置7*24小时故障申告热线,提供7*24小时故障申告处理和投诉服务,实现“零延时”故障响应;提供公安网各类系统设备原厂商7*24小时实时维修维保服务,实现实时维修维保。
中标人应根据全网设备、板卡配备及各类链路配套设备使用情况,按一定比例购置备品备件,确保故障设备、板卡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更换。在规定修复
(更换)时间内,无法解决故障的,采购人有权邀请其他单位帮助修复(更换)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链路割接
中标人需确保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各类业务网络割接中断时长不超过5分钟。中标人因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可能影响通信业务正常使用的,应至少提前七日书面通知采购人,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电路。
7.其他考核要求
中标人自链路租赁服务期开始前做好准备工作,提供招标范围内的链路租赁服务并提供链路清单及配套设备清单,保障业务连续不中断。因中标人准备不充分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原有已开通链路未能全部开通的,扣除合同金额的20%;服务期开始45日内,仍未实现所有链路全部联通的,扣除当月链路服务费,60日后仍未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8.维保工具耗材
中标人负责做好维保所需相关工具耗材保障工作,在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光纤,网线,做线、测线工具等各类工具和耗材。合同签订后需先行提供部分工具耗材,清单如下: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1 |
无线路由器 |
Wi-Fi 6,无线速率:大于3000Mbps,全千兆网口,支持5G插卡。 |
2台 |
2 |
光纤收发器 |
单模单纤10KM千兆光纤收发器 |
4对 |
3 |
光纤收发器 |
单模单纤20KM千兆光纤收发器 |
2对 |
4 |
交换机 |
24口千兆交换机 |
2台 |
八、其他
1.设备产权归属
本项目中涉及的传输设备、数通设备、光转设备、千兆无线VPDN设备、插卡无线路由器(支持5G网络)和交换机等设备采购,均为供采购人租用链路配套使用,设备产权归中标人所有。
2.项目验收
(一)质量标准
中标人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中标人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二)验收组织
按照《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合肥市公安局警保部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公安局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工作(试行)的通知》(合公警保[2023]52号))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组织项目验收。
九、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暂定数量报总价,总价作为定标的依据,且总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同时本项目须在分项报价表体现综合单价(最高综合单价见后表),综合单价仅作为据实结算依据。投标人不按要求报价或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下面分项报价表提供的暂定数量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服务时将根据审核后实际每月使用数量据实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服务期不因实际使用数量的变化而调整。
3.投标文件中须按分项报价表(如下附表)中列明的链路类型进行分项报价,各项服务内容的单价*服务期合计金额(服务期费用)即为总价,将作为定标的依据。
4.综合单价包含链路本身及开通链路所需设备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任何变化因素而变动,据实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序号 |
需求类型 |
暂定数量 |
单位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1 |
100M专线 |
2942 |
条 |
94元/月/条 |
2 |
2M专线 |
136 |
条 |
130元/月/条 |
3 |
100M数字中继网管线路(含号码及中继设备服务) |
2 |
条 |
540元/月/条 |
4 |
物联网VPN专线 |
1 |
条 |
400元/月/条 |
5 |
市区车载设备16G/月物联网卡服务 |
10 |
张 |
24元/月/条 |
6 |
高速车载设备60G/月物联网卡服务 |
70 |
张 |
90元/月/条 |
7 |
10000条/月短信服务包 |
7 |
套 |
400元/月/套 |
8 |
IP专线 |
1 |
条 |
1500元/月/条 |
5、各分项链路起始时间见下表,具体以开通时间计算。
链路服务清单表
链路类型 |
数量 |
项目起始时间 |
备注 |
数字电路SDH |
68 |
2025/8/17 |
|
数字电路SDH |
68 |
2025/7/31 |
|
数字电路MSTP |
835 |
2025/6/1 |
|
数字电路MSTP |
5 |
2025/6/1 |
|
数字电路MSTP |
380 |
2025/6/1 |
|
数字电路MSTP |
739 |
2025/12/11 |
|
数字电路MSTP |
638 |
2025/6/1 |
|
数字电路MSTP |
345 |
自2025年5月1日开始,具体以开通之日计算 |
|
物联网卡 |
10 |
2025/6/1 |
物联网卡 |
MPLS VPN |
1 |
2025/6/1 |
|
数字电路SDH |
1 |
2025/6/1 |
包含号码 |
数字电路SDH |
1 |
2025/6/1 |
包含号码 |
短信平台 |
1 |
2025/6/1 |
10000条/月 |
IP专线 |
1 |
2025/9/28 |
专线 |
物联网卡 |
70 |
2025/9/28 |
车载物联网卡 |
6、双方约定不同链路类型,服务期限每月按照30天为准计算,超过15天的按照一个月计算,不足15天的不计算费用。
十、其他要求
投标人链路应实现与合肥市公安局智能网网管系统以及波分网管系统对接。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合肥市公安局现场踏勘掌握采购范围的网络系统现状及需求,采购人全程配合,采购人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由于未实地踏勘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建设期内采购人对网络架构有优化要求的,中标人应根据要求对网络架构进行调整,相关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