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黑龙江异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盟科官邸A2栋2单元17层2号
被投诉人1: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333号被投诉人2: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451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经贸系云桌面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30001〕JTCG〔CS〕20230004)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中标品牌“和信创天”部分实质性参数不满足竞争磋商性文件中“9★支持在云桌面镜像系统无法启动、系统异常时,可通过键盘进行系统恢复至出厂默认状态正常启动云桌面镜像系统,无需连接网络、无需连接管理平台、无需额外工具辅助。(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要求。
回复函中提供的福建中科闽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我方认为存在造假嫌疑,检测报告编号等关键信息不清晰,成交供应商存在虚假应标。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经查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所投产品“云桌面系统”须满足“支持在云桌面镜像系统无法启动、系统异常时,可通过键盘进行系统恢复至出厂默认状态正常启动云桌面镜像系统,无需连接网络、无需连接管理平台、无需额外工具辅助。(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条件。成交供应商(哈尔滨联嘉科技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福建中科闽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ZKMNJC/BG〔2023〕-025),证明其产品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向福建中科闽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函询,其复函为“该检测报告内容与我公司出具的原始检测报告部分内容不一致,我司认定邮寄过来的附件报告为ZKMNJC/BG〔2023〕-025的《检测报告》并非真实有效”。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
本项目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