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多功能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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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多功能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43号)

一、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30203-1

二、项目名称: 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训楼多功能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裕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390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相关供应商:牡丹江华秦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工农村北街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产品“1-16音频接口箱(品牌:soundcraft声艺)”的制造商不是“天津市海韵电子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存在捏造产品制造商的虚假投标行为。经了解,该品牌产品是进口产品,不能在本项目中使用,应认定为投标无效。2.中标产品“1-18动圈乐器话筒、1-19人声演唱话筒(品牌:舒尔)”的制造商不是“苏州舒尔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经了解,该品牌产品是进口产品,分公司只负责销售,并不负责生产,中标供应商存在捏造产品制造商的虚假投标行为,应认定为投标无效。3.中标产品“1-23网络中控主机”未响应参数要求中“无线触摸屏3台”的具体规格型号,也存在未提供相关节能认证证书的情形。品牌型号提供不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表,应按无效投标处理。4.中标产品“1-26电脑(品牌:惠普,型号:680G9)”未明确具体的规格型号,也未提供液晶显示器的规格型号,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表,应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4缺乏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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