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
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采购需求
肥东县中医医院位于包公大道与浮槎路交叉口,建筑面积约 25000,分门诊楼、医技外科楼、内科楼+地下室、临时办公楼、库房、消毒供应、生活区及其它辅助楼,另外院内所有道路、场地及绿化带。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现行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医院所有办公室、病房楼、医技楼、生活区楼等其它辅助楼内外卫生,道路场地、绿化带卫生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1-1 医院所有建筑物内外卫生保洁工作(食堂室内卫生保洁除外)、道路场地、绿化带保洁工作、电梯运行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
1-2 人员配备:卫生保洁人员 32 人,电梯操作人员 6 人(需要有上岗证并附有上岗证原件或复印件),管理人员 1 人,导医 3 人(女性,35 周岁以下,155cm 以上,初中以上文化, 五官端正,吐字清晰,热情大方),其他人员 3 人,共计 45 人。
2、服务期限暂定叁年。五、服务要求及标准
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有物业管理经历;
2、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原价格符;
3、标准:
①玻璃明亮,墙面顶棚处无蜘蛛网、无污迹;
②地面洁净无杂物,地脚线无积灰;
③洗漱间镜面洁净无水迹,毛巾架及台面干净无污渍,水池及地面无污垢,便池无尿碱无水锈,确保无异味。
4、垃圾桶内的垃圾距桶口 5cm 应及时清理,垃圾桶每天至少清洗一遍;
5、医护人员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桌、椅、玻璃、纱窗、电风扇等)、各病房(床、床头柜、墙面、纱窗、玻璃、电风扇等)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每日清洗两次,有垃圾并及时清理;
6、病人出院后做好病房彻底清扫,所有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7、应及时做好洗涤物品,清点回收和下发,不能丢失,丢失照价赔偿;
8、各楼梯、电梯间、走道及电梯保持清洁,无烟、痰、纸屑及杂物,各扶手要每日清洁一次;
9、道路、场地等公共部分每天清扫两次,无废弃物,无卫生死角,并做到有废弃物随时清理;
10、医院所有大楼地漏无堵塞,如有堵塞由乙方疏通,费用在招标价内;
11、绿化无破坏、践踏等现象,无明显枯枝败叶;
12、负责医院的医疗垃圾回收、堆放、登记等工作;
13、医院实施全日制保洁,无节假日,乙方管理人员每日进行两次保洁检查并做好记录, 确保甲方工作环境的洁净;
14、门诊大厅、道路、广场每天中午必须有一人当班保洁;
15、所有保洁人员必须每天在岗,发现一次不在岗罚款拾元;
16、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在岗,并上、下午到医院管理部门报到,一次没去罚款拾元;
17、必须配备大型机械扫地机一台;
18、所有保洁人员须尽控烟劝导之责;
19、保洁所需一切耗材均由中标方提供(如塑料袋、扫把、拖把及消毒剂等);
20、上述未尽的保洁服务事项按招标文件规定去执行。六、其它服务标准
1、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袖臂上须有控烟标识,行为规范,服务周到热情;
2、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可执行。
人员工资
1、不得低于现行肥东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按肥东县现行的最低缴费基数和配套费率计算;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 40、50 岁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2、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以后采购人不再给予;
3、中标人须将签订的用工合同及社保手续送招标人的监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并上报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规模纳税人: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45 |
1280 |
12 |
691200 |
B |
社会保险 |
45 |
962.582 |
12 |
519794.28 |
C |
税金=(A+B)×6.72% |
81378.816 |
|||
D |
总计(A+B+C) |
1292373.1 |
|||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
小规模纳税人:
|
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单位:元)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45 |
1280 |
12 |
691200 |
B |
社会保险 |
45 |
962.582 |
12 |
519794.28 |
C |
税金=(A+B)×3.36% |
40689.408 |
|||
D |
总计(A+B+C) |
1251683.69 |
|||
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
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肥东县最低工资标准(1280 元/人/月);
2) 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396.35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 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 元/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五险)费用(缴费费率:27.9%)组成为:养老保险 19%、工伤保险 0.40%、失业保险 0.50%、医疗保险 8%;
3)小规模纳税人税金 3.36%,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