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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一期控规调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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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发布 46页 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4023 需下载券:10
韶关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一期控规调整服务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五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及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响应文件格式六进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项目背景及概况

(一)项目背景

1、粤港澳大湾区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装备园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2017年7月,在习近平总书记见证下,国家发改委和粤港澳三地政府签署《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这意味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正式上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对于站在第二次改革开放的广东而言,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对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有重要意义,将对广东省产业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装备园作为韶关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紧抓战略机遇,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成为韶关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 绿色发展理念的践行,广东“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为装备园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更好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已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不断创新绿色治理方式,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全过程和各方面,协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化,为华南装备园环境保护、产业选择提出了更高要求。

广东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为华南装备园提出了“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性课题。“一核一带一区”即将区域发展格局明确为三大板块: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把粤东、粤西打造成新增长极,与珠三角城市串珠成链形成沿海经济带;把粤北山区建设成为生态发展区,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引领,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3、韶关具有良好的装备产业基础,提供建设园区足够支持

韶关的装备制造产业在粤东西北地区乃至跟珠三角相比都有较好的基础。上世纪60年代中到70年代,韶关就具有一大批装备制造产业。2014年4月,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重新挂牌,主要生产特钢,充足的高端钢铁产能为装备制造提供足够支持。

  • 对口帮扶机遇、区域发展需要,要求加快华南装备园建设步伐

为快速融入珠三角,进一步推动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落实《中国制造2025》中全面提升中国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大战略部署:2016年7月,韶关市委审议通过《东莞韶关两市关于“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的共建方案》;2016年11月,东莞市人民政府与韶关市人民政府签订《东莞市与韶关市共建产业园协议》。

《东莞市与韶关市共建产业园协议》要求:(一)至2016年底,完成装备园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首期启动区土地报批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二)至2019年底,全面启动并完成园区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招商引资,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引进产业项目60个以上,工业产值300亿元以上。(三)至2022年底,力争引进产业项目150个以上,工业产值500亿元以上。

5、装备园首期建设已初具雏形,实施中出现新情况,需对首期控规进行梳理和反思,并作出规划调整。

装备园建设遵循规划先行原则,先后完成《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总体规划(2016-2035)》、《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市政专项规划》等规划的编制,采用分期建设、有序开发思路,完成《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首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上版控规)、《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首期城市设计》的规划编制。

随着装备园建设的快速推进,首期建设在上版控规的指导下已初具雏形。然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亟需对上版控规进行全面梳理和反思,并针对规划存在问题,提出控规调整方案。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

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位于韶关市中心城区东部,与旧城区、芙蓉新区之间有北江和莲花山相隔,北邻东环自贸带(莲花大道北沿线)、高教职教园,南邻宝武集团韶钢厂区和曲江城区。距离旧城区约13km,距离芙蓉新城约10km,距离曲江城区约 2km。

  

区位分析图

 

装备园首期在韶关市中心城区位置示意

2、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即为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首期范围,即为《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首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800.16hm2

 

规划范围示意图

3、开发现状

装备园区总用地面积3100.48hm2。首期总用地面积为1800.16hm2,现状建设用地面积246.62hm2,占总用地的13.7%,主要包括城市道路用地、工业用地、商住用地;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总面积1553.54hm2,占总用地面积的86.3%。

 

首期土地利用现状图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规划编制内容与深度

项目为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首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1、装备园首期控规调整编制总体要求

华南装备园首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在《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总体规划(2016-2035)》等相关规划指导下,在充分评估和检讨上版控规的基础上,提出装备园首期控规调整方案。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兼顾管理和开发,把握刚性和弹性,为“管理、建设、开发”等行为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框架下提供法定依据。

2、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1)现状分析:规划应对该片区现状用地、建筑、人口分布、产业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

(2)功能定位:根据该片区的基础条件,人口、用地规模及开发区总体规划,科学确定该片区的整体产业发展定位。

(3)土地利用规划:合理确定该片区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布局、界线。

(4)“五线”规划:对城市“五线”确定线位、规模及相关规划控制要求。

(5)道路交通规划:对片区内外的交通情况进行分析,整合规划区道路系统,确定各级道路红线、断面、控制点坐标及标高、主要交叉口形式;合理安排各种静态交通是设施,确定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规模和布局要求。

(6)公共服务规划: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他控制要求。

(7)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确定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原则。服务范围、位置规模和用地边界,确定各关工程干管的走向、管径及布设方式,提出各类市政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

(8)绿地系统规划:提出绿地配置要求,合理配置规划区内各类绿地,明确用地规模和范围。

(9)图则单元划分及指标控制:合理划分图则单元并明确各项控制指标,提出各地块控制指标,包括强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

(10)分期建设规划:根据规划实施的难易程度及开发政策制定分期建设规划,提出分期实施目标。

(11)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二)主要规划成果及要求

本项目成果为韶关市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首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1、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1)法定文件:按《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中对法定文件的要求编制,法定文件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则。

(2)管理文件:按《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中对管理文件的要求,编制规划管理单元图则。

(3)技术文件:按《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中对技术文件的要求编制,具体包括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技术图纸。

2、全部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2000的doc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dwg及jpg等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电子光盘3套,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3、规划成果必须做到内容清晰、完整,标注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根据审批环节的需要,在提交规划成果进行审查的每个环节,供应商均应提供符合规划内容要求的图纸全本或简本,数量及规格以满足审查要求为准。

 

(三)工作期限及进度安排

项目的编制工作时间工期计划约为4个月(不包含汇报审查时间),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参考以往工作经验,结合规划内容,将本规划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表1  项目进度安排

阶段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第一阶段

资料收集及现状调查分析及初步构想阶段

5月31日—6月15日

第二阶段

首期控规初步方案编制阶段

6月16日—7月15日

第三阶段

首期控规成果完善阶段

7月16日—8月31日

第四阶段

意见征询与最终成果完善阶段

9月1日—9月30日

注:上述规划编制时间不包含审查时间

 

(四)知识产权

1、规划署名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版权归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成果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成交供应商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成交供应商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擅自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供应商作出的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报价应包括完成本用户需求书中所有服务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标准、信息的调查与收集,方案调研、专家评审费、编制、修改,汇报、交通、食宿、成本、税金及不可预见等费用。注:专家评审费涵盖了规划成果提交前后的所有费用。

2、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磋商报价:一经成交,成交报价即作为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

3、供应商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4、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六)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分期支付,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支付申请送莞韶园财政局审批后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生效后支付定金,占合同总额的15%;

(2)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初步成果并提交采购人审查支付第二期费用,占合同总额费用的25%;

(3)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意见修改,提交送审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部门专家评审会支付第三期费用,占合同总额费用的25%;

(4)成交供应商提交报批成果并通过审批支付第四期费用,占合同总额的25%;

(5)成交供应商提交报批成果并通过审批后一年内提供后续服务且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审查支付尾款10%。

(6)如采购人认为该项目需终止,应出具书面通知,并支付已完成阶段费用,如送审阶段未通过审批,采购人同意项目终止的,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交归档材料后,不再支付尾款,项目终止。

 

四、项目说明

1.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设备、工艺、材料或参照的品牌、图片样式等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标准。

2.带“★”符号的内容为用户需求重要要求项,若未能响应或满足,则被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磋商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磋商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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